二、 预定与人意孰是孰非?
本段关乎神的拣选、主权与预定,和人的自由意志如何协调。
A. 预知、预定与主权
预定是预言的一部份,是神预先定下的旨意、计划事先宣告出来。未发生前所定的计划称为预定,预先告诉我们的预定之计划则称预言。
B. 拣选、呼召与回应
有关神的预定论与人的自由意志论,圣经两方面都有启示,问题是如何协调这两个重要的真理。
C. 主要经文正解
正解:以弗所书1:4 强调,神有拣选的权能,却没有提到神凭着什么标准来作拣选(在别处才提到,是按着我们肯信祂的缘故,便拣选我们)。
以弗所书1:5 强调,因为神爱我们的缘故,就先预定一个方法拯救我们,这个方法是透过耶稣基督完成的。“预定”(proorisas)是“预先计划”的意思,焦点在“计划”,不在“人”,不是预定谁得救,谁不得救。
“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以弗所书1:11)。
以弗所书1:11 强调,我们得神的基业,相当于得救,完全是照着神的美意所预定的。1:11“预定”这个字,与1:5 是同一个字(proorisas),表示神拯救世人的计划是预先订定的,不是临时决定的。
正解:这里表面上看强调不信的人都是神所预定的,但是“预定”(etethesan)这个字是“注定”的意思,表示不信的人是注定跌倒的。例如:凡不读书的注定不合格;凡不报名要午餐的,注定挨饿。和合本把此字译成“预定”便产生误解。
正解:此处只强调神拣选所用的救恩计划完全出自祂的主权,至于神基于什么条件、资格、因素去拣选人,此处没有提及,别处才有(参创32:26;来12:16),非论神对世人有偏见。
正解:与上文9:10~13 节相同,人没有权利反驳神要用哪个条件去实施祂的主权。至于9:18 的“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原是强调神作事有绝对的主权,如拣选以撒为“应许之子”,而非亚伯拉罕其他的子裔(罗9:7~11),以及拣选雅各而非以扫(罗9:12~13)。在摩西与法老的对抗事件中,神的主权也甚为彰显(罗9:15、17)。神确有处事的绝对主权(罗9:18),这是无庸置疑的。只是神绝非独权的神,否则祂不会宣布“因信称义”的道理(罗9:30),也不会在万人中呼召人 (罗9:24)。
在神拣选谁是应许之子,或是谁成为世人蒙福之器皿这事上,人没有抗拒的权利(罗9:19),因为无论神如何彰显祂的主权,至终也是为了彰显祂的权能,使祂的名传遍天下(罗9:17)。传福音正是宣告神的权能(救赎世人的权能),使神的名传遍天下。人不得救赎,非因神蛮横霸道不给人,而是“他们不凭信心求之故”(罗9:32)。
故此,预定论等于预先定下一个救赎计划,但不等于预先定下谁得救,谁不能得救!神的拯救计划次序乃是如此:
以上五点为正常基督徒一生的路线。本段既然是论拯救,乃是论得救的人,故保罗在此便不谈不信者的立场了。
结语:神是按祂的预知(知道人犯罪,知道谁信、谁不信),便预定(预先制定)一套拯救人的计划。这计划,神在创世前(人被造前、犯罪前)已制定好了,是透过祂的爱子耶稣基督去成就的。神从不预定谁得救、谁不得救,神让人自己负得救的责任,祂只负责策划救恩计划。故此,预定论是关乎神的拯救计划(plan),而不是关乎人的(peo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