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预定与人意孰是孰非?

本段关乎神的拣选、主权与预定,和人的自由意志如何协调。

A. 预知、预定与主权

预定是预言的一部份,是神预先定下的旨意、计划事先宣告出来。未发生前所定的计划称为预定,预先告诉我们的预定之计划则称预言。

B. 拣选、呼召与回应

有关神的预定论与人的自由意志论,圣经两方面都有启示,问题是如何协调这两个重要的真理。

C. 主要经文正解

  1. 以弗所书1:4~5、11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以弗所书1:4~5)。

    正解:以弗所书1:4 强调,神有拣选的权能,却没有提到神凭着什么标准来作拣选(在别处才提到,是按着我们肯信祂的缘故,便拣选我们)。

    以弗所书1:5 强调,因为神爱我们的缘故,就先预定一个方法拯救我们,这个方法是透过耶稣基督完成的。“预定”(proorisas)是“预先计划”的意思,焦点在“计划”,不在“人”,不是预定谁得救,谁不得救。

    “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以弗所书1:11)。

    以弗所书1:11 强调,我们得神的基业,相当于得救,完全是照着神的美意所预定的。1:11“预定”这个字,与1:5 是同一个字(proorisas),表示神拯救世人的计划是预先订定的,不是临时决定的。

  2. 彼得前书2:8
    “又说,作了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盘石。他们既不顺从,就在道理上绊跌。他们这样绊跌也是预定的”(彼得前书2:8)。

    正解:这里表面上看强调不信的人都是神所预定的,但是“预定”(etethesan)这个字是“注定”的意思,表示不信的人是注定跌倒的。例如:凡不读书的注定不合格;凡不报名要午餐的,注定挨饿。和合本把此字译成“预定”便产生误解。

  3. 罗马书8:28~30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马书8:28~30)。

    正解:本段经文有四个名词,全是论及信徒的:“爱神的人”(8:28)=被召的人(8:28)。“预先知道的人”(8:29)=预先定下效法主的人(8:29,指为他们预备救赎计划)。“神预先知道”(8:29)谁不信(保罗没提不信的人有怎样的收场),谁会信。对信的人,神便向他们发出“呼召”(8:30 上,有呼召必有响应呼召者,呼召才能成立,才称为呼召,不然呼召就变成对空气说话)。神根据其预先定下的救赎计划,对响应呼召的人便“称他们为义”(8:30 中,跟从耶稣成为救恩队伍的队员,耶稣就是“队长”),使他们至终“得荣耀”(8:30 下)。
  4. 罗马书9:10~13
    “不但如此,还有利百加,既从一个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马书9:10~13)。

    正解:此处只强调神拣选所用的救恩计划完全出自祂的主权,至于神基于什么条件、资格、因素去拣选人,此处没有提及,别处才有(参创32:26;来12:16),非论神对世人有偏见。

  5. 罗马书9:14~21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神有什 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救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罗马书9:14~21)。

    正解:与上文9:10~13 节相同,人没有权利反驳神要用哪个条件去实施祂的主权。至于9:18 的“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原是强调神作事有绝对的主权,如拣选以撒为“应许之子”,而非亚伯拉罕其他的子裔(罗9:7~11),以及拣选雅各而非以扫(罗9:12~13)。在摩西与法老的对抗事件中,神的主权也甚为彰显(罗9:15、17)。神确有处事的绝对主权(罗9:18),这是无庸置疑的。只是神绝非独权的神,否则祂不会宣布“因信称义”的道理(罗9:30),也不会在万人中呼召人 (罗9:24)。

    在神拣选谁是应许之子,或是谁成为世人蒙福之器皿这事上,人没有抗拒的权利(罗9:19),因为无论神如何彰显祂的主权,至终也是为了彰显祂的权能,使祂的名传遍天下(罗9:17)。传福音正是宣告神的权能(救赎世人的权能),使神的名传遍天下。人不得救赎,非因神蛮横霸道不给人,而是“他们不凭信心求之故”(罗9:32)。

    故此,预定论等于预先定下一个救赎计划,但不等于预先定下谁得救,谁不能得救!神的拯救计划次序乃是如此:

    1. 预知(神的特权、认为美好)
    2. 预定(基督代死、效法基督)
    3. 呼召(回应呼召)
    4. 称义(宣告得救)
    5. 得荣(救恩终局)

    以上五点为正常基督徒一生的路线。本段既然是论拯救,乃是论得救的人,故保罗在此便不谈不信者的立场了。

    结语:神是按祂的预知(知道人犯罪,知道谁信、谁不信),便预定(预先制定)一套拯救人的计划。这计划,神在创世前(人被造前、犯罪前)已制定好了,是透过祂的爱子耶稣基督去成就的。神从不预定谁得救、谁不得救,神让人自己负得救的责任,祂只负责策划救恩计划。故此,预定论是关乎神的拯救计划(plan),而不是关乎人的(people)。

  6. 使徒行传13:48
    “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下),表面看来这又是支持永生是神所预定的,既然是神所预定,人的永生完全基于神的主权,人往地狱去也就不是自己的错,是神的不公平造成的。 正解:查这句话只有一个动词,就是“信”。“预定”(tatagmenoi)字根tasso 原意“定规”(徒15:2)、“分派”(徒22:10)、“约定”(徒28:23;太28:16),是一个过去式分词。分词可作形容词用,又称为“形动词”。“预定”在这里是形容那些凡信的便是预先安排有永生赏给他们的人。全句表示,在神的拯救计划中,祂认为凡信的人,就是得到预先定好给他们永生的人。不是神选一个给永生,另一个不给;若这样解释,人信不信根本没有分别,人的得救完全在神手中,人根本不用管,这是大错。故此句可译成“凡信的人就是预定得永生的人”,那便较为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