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次得救是否永远得救?
A. 永远得救的确据
得救的确据是建立在神的话语之上,非在人的感觉上。
关于“一次得救是否永远得救”的问题,圣经的教导非常清楚,以下是耶稣给我们的保证:
从认识→赐→永生→永不灭亡→不能夺去→父的赐给→父的能力,这七方面,表达出主与神对信徒永生的保证。不会是:今天认识,明天就不认识;今天赐给,明天又收回;今天脱离永死,明天就灭亡;今天保证安全,明天又被夺去。
B. 救赎的性质可以决定永生的确立
这三方面救赎的性质,圣经透过救赎的三个动词表达:以“过去式动词”(past tense)表明,罪的刑罚早已担负了(参路7:50;林前1:18;林后2:15;弗2:5、8)。以“现在式动词”(present tense)表明,获救赎的人蒙赐能力及恩典,可以对付罪的权势(罗6:14;8:2;林后3:18;加2:19~20;腓1:19;2:12~13;帖后2:13)。最后,圣经亦以“将来式动词”(future tense)表明,罪总有一天会完全离开蒙救赎的人(罗8:29;13:11;彼前1:5;约壹3:2)。
结论
C. 反对经文正解
现今问题不是不明白得救是永远的,乃是要面对表面看来似乎是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经文,其中最著名的有:
正解:“葡萄树与枝子”的比喻,重点不是论得救的问题,主耶稣不会在上十字架路上向已经得救的使徒谈论“你们要小心哪,你们的永生可能丢掉啊”。主与使徒们不是谈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问题,而是“一次得救,要常结果子”的问题。所以,这里所说的是要作有长进的信徒,是要作结果子的信徒,如果不能结果子,就会被主剪去。剪去是比喻,好像在启示录2:5 挪移灯台的比喻,失去了事奉的功用。
正解:“交给撒但”一言(另参提前1:19~20),是指赶逐离开教会的纪律处分,即是这些人不能再回到教会共同聚会、敬拜学习,甚至分享教会的“社会福利”。若是信的,他们名字虽从教会名册上删除,人却仍可得救(林前5:5);但若是不信的(如假师傅许米乃和亚历山大),他们便永远沉沦(如提前1:20),除非他们后来悔改。提摩太前书1:19~20 说,这样的人失落救恩,因为他们从起初即是不得救的人。
正解:本段是论奖赏,非论永生。查“弃绝”(adokimos)原意“不合格”、“没有资格”,这是保罗的顾虑,他恐防自己不攻克己身,不能成为属灵体坛健将,便遭神弃置而不用他。从这句话可见保罗何等愿意事奉神被神用【注2】。
正解:此乃对不信者,保罗警告在会众中,如有人不爱主(指不信者),后果是与神永远隔绝。
正解:这里所指的是还未得救的人,保罗说没有人能够靠律法得救,若有人意图靠守律法而获得称义,他是从恩典中(白白赐给、非靠好行为,如守律法)坠落了(即没法得救)。故此处非指已信者后来失落救恩。
正解:这里是指以行为显出得救的生命,非用行为称义。“作成⋯ ⋯ 工夫”(katergazomai)意“产生效果”,指生活的果子,或事奉的果效,非论得永生的条件。
正解:此里乃指假信徒、假师傅、假先知,此等人并非不明白真理,他们明白真理却没有救恩,如巴兰。他们将来受的刑罚更大(又如太23:15 之法利赛人)。
正解:希伯来书6:4~8是圣经中著名的难解经文,亦是甚多神学争论的地方,不少反对永远得救的学者,引出此段经文作为他们的支持。解释此段经文主要的关键,乃是找出这里所写的对象是否为已经相信主的人。
若他们是信徒,则会产生一次得救非永远得救的可能性,除非将经文当作警告的话。但是以“假设可能”来警告信徒,这种阻吓作用不合圣经一般的教导,也影响信徒往普天下传福音时要说“现在你们信了主,不过你们要努力上进,不然你们的救恩便失落了”,这是说不通的。
希伯来书6:4~5 所说的经历(蒙光照、尝天恩善道、于圣灵有分、觉悟来世权能)全是当时读者(犹太教徒)已有的经历。因为他们久听真道、久尝天恩、久悟来世权能(即神迹奇事,参来2:4),只是他们仍在救恩门外。作者遂振笔疾书此段经文,旨在劝告他们,勿再犹疑不决,勿离弃真道,否则便没法挽回了(参来6:9的“亲爱的弟兄们”与6:4~8 的对象作一对比;6:9 是对信的、6:4~8 则是对不信的;这是信仰的对比,不是灵程的比较)。
马太福音4:15~16,记载多人蒙主耶稣真光光照,却仍不悔改(另参约1:9~12),五千群众中不少亲尝五饼二鱼的人,也不见得人人信主。他们已听到生命之粮的信息,尝过善道的滋味,但在天国门外。此外,敬虔的犹太人家庭每日三餐均宣称是尝天恩,存感恩的心吃饭,也像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旷野地蒙天赐吗哪、鹌鹑为食物,被神养活多年的人。此外保罗在腓力斯及亚基帕两政治首领面前讲“信基督耶稣的道”(徒24:24),他们二人虽觉悟来世权能,却不信服(徒24:25;26:27~29)。这些人物(代表其他人),虽然心有感动,却没有实在悔改的行动,于是皆在救恩门外了。
所以,希伯来书6:4~8 应该不是对信徒讲的,乃是对听过福音,明白真道,却拒绝真理的人讲的。圣经里有很多人有此经历,在旧约时代,如那些出埃及、过红海、到西乃,但后来死在旷野的无数以色列人。在新约时代,有十二门徒之一的犹大,赶鬼的法利赛人、撒都该人,大祭司亚那、该亚法等,他们全是“蒙光照、尝天恩、有分圣灵、尝善道、悟来世”的人,只是与救恩绝缘了。希伯来书的作者看见很多自己的同胞是犹太人,指出他们既然在信徒的群体中,应早已明白谁是救赎主,什么是救赎之道,但现在他们却心怀二意,拒绝这惟一的救主,那就再没有救法了【注3】。
正解:本段所说“得知真道的人”(10:26上),就是“故意犯罪的人”(10:26 下),即是知而不行的人(指犹太教徒),惟有等候审判的来临(10:27)。他们究竟犯了什么罪?他们犯的不是普通的罪,而是拒绝耶稣基督一次献上作永远赎罪祭之罪,这是绝不可获赦免的。他们如同犯了亵渎圣灵的罪(太12:31);他们又如同听过福音的人,只是将房子建立在沙土上(太2:26);也像撒种比喻里,种子不能在他们生根的人(参路8:13)。
正解:此处非警告读者救恩将会失落、而是应许之言,应允必不从生命册上除去,这是以“肯定”不会涂抹名字的方式表达救恩的确定性,此段“得胜的”乃指信仰上得胜,非指生活上之得胜(参约壹5:4)。
正解:本处警告勿加删神的话,若有加删者,就证明他们是不信的人,因为惟有不信者才“明目张胆”地窜改神的话。“在生命册(有古卷〔东方版本〕作“册”字,和合本用另一版本〔西方版本〕写“树”字)及圣城除去他的名字”是警告之言,表示这样的人永不能留名在“册”上(永生册)或“城”里(公民籍),非说他们的名字早已写在“册”上或留“城”里。
D. 救赎的果效
救赎的果效是恒久的,所以凡一次清楚得救的人,他的永生必确立到永远,因为永生的果效是:
【注1】C. M. Horne, "Salvation," Zondervan Pictorial Bible Encyclopedia, Zondervan, 1978, p. 222.
【注2】L. Morris, " I Corinthians," Tyndale NTC, Tyndale, 1958, p. 140.
【注3】详论可参马有藻着,《犹太人的福音——希伯来书诠释》,华训,2000,100-113页。另参李保罗着,结构式研经注释:希伯来书,天道,2001,172-177页表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