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后嗣(adoption)

从收纳至后嗣

“嗣子”是有家庭性意义的字词,原指“领养孩子”的古代风俗,今用在属灵上,喻神将信徒领养过来,使之永属神家一份子(约1:12;罗8:17;约壹3:1)。神学家W. Evans 博士谓:“重生改变人的生命,称义改变人的地位,成圣改变人的性情,成嗣子改变人的身分”【注4】。人接纳耶稣为救主时,就称为“神的儿子”(约1:12;加3:26),成为“神的后嗣”(加4:5~6;罗8:17),而这儿子的名分在永世内便得以完全(罗8:23)。

【注4】William Evans, The Great Doctrines of the Bible, Moody,1949, p.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