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哈該書背景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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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該(名意「節期」,也許他在節日出生)生平資料十分短缺。據推測可能在巴比倫祭司家族出身,青年時歸回耶路撒冷。歸回選民的首一目標乃是重建聖殿,歸回翌年殿基安放(536BC),眾民感動流涕,興奮異常(拉3:12~13)。只是好景不常,他們重建工作遭受多方反對,尤遭撒瑪利亞人劇烈反對,結果便怠工十六年之久(536-520BC)(拉4:1~24)。

在此期間,神興起兩位先知(哈該與撒迦利亞)鼓勵他們重建聖殿。兩位先知的事奉異常成功,選民遂在520BC復工,四年後便完成重建聖殿(516BC)。先知哈該在此事上尤其奮力,他親眼看見聖殿重建,內心的震撼難以筆述。

國際方面,波斯王古列於530BC在戰場上陣亡,兒子甘拜斯(Cambyses)繼位(530-522BC)。甘拜斯是個暴君,卻被他的兄弟Bardiya暗殺。王室沒有繼承人,王位遂被甘拜斯手下將領大利烏奪取。大利烏原是書珊城省長之子,他攫取帝位後便著手肅清Bardiya 的勢力,在520BC左右以鐵腕鎮壓各地暴亂,穩操王權,但巴勒斯坦地的生活則仍貧瘠不堪。

哈該的事奉年日雖然不久,信息記錄也不長,然而滿有屬靈的氣勢。那時人心充滿失望與靈性低落,他熱切向人民傳道,鼓勵他們著手重建聖殿,並重投神的懷抱,神必不會叫他們失望,更應許他們美好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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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萬國的「珍寶」是指物質或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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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該2:7(全段2:6~7)
我必震動萬國;萬國的珍寶必都運來(或作萬國所羨慕的必來到),我就使這殿滿了榮耀;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神說「過不多時」(此詞句帶末世的意味,參詩2:12同詞句譯「快要發作」。另參詩37:10;耶51:33;賽10:25),他再次震動天地萬物。首次之震動是律法宣佈之時(參出19:16),是律法時代的開始。再次是彌賽亞復臨地上之時,是天國時代的開始(2:6)【註1】。那時神必震動萬國,使萬國的珍寶都運來,叫後殿充滿神的榮耀(2:7)。

在歷史上言,神當時藉政治的動盪,震動了波斯帝國。先是波斯王古列陣亡戰場(530BC),轉位給兒子甘拜斯,此人是暴君,登基後肅清異己份子。一次在出征埃提埃布爾的歸程中被兄弟刺殺(522BC)。甘拜斯歿後,王位空懸,宮庭內哄,奪位之爭不迭,王位終於給大利烏獲得(520BC)。此人在一年之內平息各地的叛亂,甚至弭平了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四世之叛亂,事跡詳記在Behistun Inscription 的碑文上,碑文還加注年代為520至519BC之間【註2】。這正是哈該傳達信息時的世界局勢。

同樣,在末日時刻臨到時,神必震動萬國,使萬國的珍寶必都運來。「珍寶」(hem dat)是單數名詞,而「運來」(ba'u)是複數動詞,學者對此有四個基本解釋:

(1)歷史應驗說──此說認為珍寶是萬國將他們最佳的奉獻帶到聖殿重建的事工上,表示他們支持神的工作(如拉6:8~12)(如唐佑之;國際本),或表示他們都屈服在聖殿之主底下(參賽60:5~9;亞14:14)。但此見解若應驗在當年的聖殿重建事工上,那便失去本節的「末世意味」了。

(2)聖殿應驗在新約──照此見,2:6的「再次震動」及2:7的「震動」,是指波斯國被希臘滅亡(333-330BC)。2:8的「珍寶」是金銀,應驗在大利烏資助猶太人重建聖殿的實物(拉6:8~9)。而2:9則應驗在希律重修聖殿的事工上(但此說甚難和諧,如:該2:9說後殿的榮耀勝過先前)。

(3)聖殿即教會說──此意見認為聖殿不可依字面作解釋,聖殿只是代表神的同在,是指主的身體,即教會。神救贖教會,故此教會(這後殿)便勝過前殿(如啟導本)(此說是靈解經文)。

(4)彌賽亞說──此說認為「珍寶」可指對像(同字在出20:17譯「貪戀」),也可指人,意即「萬國所羨慕的」(如但9:23,11:37及賽53:2同字譯「羨慕」,參本節和合本小字)。全句指在末世時,神震動萬國後(國際局勢的發展),「萬國所羨慕的」便「前來」(ba'u 是主動式詞,非和合本譯「運來」,後者帶被動式的意義),他是彌賽亞,是聖殿的主(如瑪3:1)。聖殿是他寶座之處,故此先知說將來彌賽亞落臨,神的榮耀必充滿這殿(支持此說頗眾,先是早期猶太拉比的立場,經耶柔米帶入早期教會;中古教會也持此見;近代學者如R. Alder; E. Merrill; H. Freeman; J. F. MacArthur等是此說的佼佼份子)。

作者以彌賽亞的來臨設立其寶座於聖殿裡,作為勖勉歸回之民努力奉獻物質重建聖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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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沾染聖物不算為聖,挨近污穢則算污,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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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該2:12~13
若有人用衣襟兜聖肉,這衣襟挨著餅,或湯,或酒,或油,或別的食物,便算為聖麼;祭司說:不算為聖。哈該又說:若有人因摸死屍染了污穢,然後挨著這些物的那一樣,這物算污穢麼;祭司說:必算污穢。

利10:10~11節指出:聖與俗、潔淨與不潔淨該分別出來,這是祭司的責任。但當祭司接近聖潔之物時都可成聖(參出30:29,29:37),別人則不行(參結44:19)。任何人挨近不潔的即被玷污,因為污穢可傳染(參利6:27,22:~6;民19:11~16,19:11~13)。故此,該2:12~13的「有人」便不是指祭司,而是普通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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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這民這國如何「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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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該2:14
於是哈該說:耶和華說:這民這國,在我面前,也是如此;他們手下的各樣工作,都是如此;他們在壇上所獻的也是如此。

「這民這國」是指以色列人,非單指歸回者或留居當地沒有他遷者。這樣接續上文的思辨原則:「聖潔不能傳染,污穢卻可以」,現應用在神的百姓身上。2:1 4的「也是如此」表示也算為污穢,選民的祖先犯罪,被擄到巴比倫地去作異邦之奴僕,算為「污穢之民」。「污穢之民」這名銜也用在歸回及留下的人民身上。留下的不能因沒有被擄去作奴僕而稱為聖潔,歸回的同樣也不能因歸回聖地便自動成為聖潔。

2:14此言仿如亞當犯罪,因此全地的人皆蒙上「罪人」的名銜,因為罪是可傳染的,聖潔則不能,所以人人當個別奉獻自己為聖,自己先獻上,接著再獻上建造聖殿的材料,這步驟才是神所悅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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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所羅巴伯終沒有作王,這節預言不能兌現,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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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該2:23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僕人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阿,到那日,我必以你為印,因我揀選了你;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本節首字「到那日」是指神在地上立國的末世時日。到那時,神必將為王之印,戴在所羅巴伯的手上,因為他的祖父約雅斤(王下24:14)曾被神貶下寶座,即將他手上為王的戒指象徵摘下來(參耶22:24)。現今神為所羅巴伯重新戴上,執行為王的職務。

「印」字(hotam )是王印(類似中國古帝王的玉璽),希伯來文化裡與「寶座」、「王圭」、「皇冠」是同義詞,如今神把掌管世界的國權交在所羅巴伯的手上。在歷史上他只是個省長,波斯王也不許一名省長擁有王印【註3】,故此不必找歷史上的應驗,也不該因找不到應驗便說此預言不兌現。因為這是神把掌管世界的國權,交給一個大衛之約的代表承受人身上。如法老將其「指印」交給約瑟,使他成國中第二有國權之人(創41:41~43),神也將其「指印」給一個大衛家的代表人所羅巴伯,使他代表承受國權,將來彌賽亞便繼承此願。「到那日」,這預言便應驗在所羅巴伯的後裔──耶穌基督,神的彌賽亞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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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目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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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R. L. Alder, "Haggai,"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Zondervan, 1985, p.586.
【註2】John Bright, A History of Israel, SCM, 1960, p.369.
【註3】R. L. Alder上引書,59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