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俄巴底亞書背景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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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巴底亞(意「神的僕人」)據猶大傳說是亞哈的家宰(參王上18:3)(BT, Sanhedrin 39B),有關俄巴底亞身世則諱莫如深。

俄巴底亞是何時代人物,也不得其詳,有二個意見:

(1)與耶利米同時──在被擄時代(如唐佑之;啟導本;新國際本; NIC; TOTC; EBC)。

(2)與以利沙同時──在第九世紀(如Freeman; BKC; MacArthur)。

決定的關鍵在本書之11~1 4節,指耶路撒冷被以東搶掠,此事在歷史上曾發生四次:

(1)在926BC埃及示撒,侵犯羅波安(王上14:25~26)。

(2)在850BC非利士與阿拉伯聯合,侵犯約蘭(代下21:16~17)。

(3)在790BC北國約阿施,侵犯南國亞瑪謝(王下14:1~21)。

(4)在586BC巴比倫,滅猶大(王下25:1~21)。

在這四事件中,最適合俄巴底亞背景是第二次,即850BC【註1】。因若本書事件發生在被擄之586BC時,先知必會提到聖殿被焚事件;且次經IE sdras 4:45記載,以東人在586BC助焚燒聖殿,但「俄」書卻隻字未提。

俄巴底亞的時代雖不能完全肯定,但其信息是指責以東不該在選民國危急時,趁火打劫;此將招神忿怒的報應,正如神與亞伯拉罕立約所說:「那咒詛你的,我也必咒詛他」(創12:3)。同時也宣告選民國雖蒙欺凌,終必復原,甚至比前更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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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這是指什麼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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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俄15節
耶和華降罰的日子臨近萬國;你怎樣行,他也必照樣向你行;你的報應必歸到你頭上。

「耶和華降罰的日子」是指「耶和華的日子」,是「臨近萬國」的,是神末日向欺侮選民國的國家施行審判之時。這是預言的雙指性,指當時的歷史時代,亦指末日的時代。

先知從以東受刑罰,預言擴大至全世界的審判。本來神的刑罰只在以東身上(8節),但是因為外邦國過份欺壓神的選民,神亦得施報。伸冤在神,神必報應,這是神公義之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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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這事在什麼時候應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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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俄17節
在錫安山必有逃脫的人,那山也必成聖;雅各家必得原有的產業。

神的應許,在審判之下,神的愛仍不離開他的百姓。他們有逃脫的人,成為餘數。本來逃生已難,而逃脫者亦遭以東的毒手(1 4節)。但神恩浩瀚,要重用選民。錫安山經煉淨後,必合神使用,聖山成聖為萬國敬拜的中心,萬民流歸這山(參賽2:2,彌4:1)。選民必得回前所失去的產業(當國家淪陷時,以東曾揚言:「這二國,這二邦必歸於我,我必得為業」結35:10)。這些事皆將在彌賽亞復臨地上時必得應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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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這是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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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俄21節
必有拯救者上到錫安山,審判以掃山;國度就歸耶和華了。

本節與17節相連,場合時機相同,拯救者(眾數字)是指那些拯救國家於水火的戰士。認為本書為被擄時代之作品的人,將拯救者解作歸國之人,聯同耶路撒冷居民驅逐以東人。但此是臆測,一則沒有歷史記載,且在歷史中也沒有在錫安山設立國度,因歸回者仍屬波斯轄管,直至瑪喀比時代曇花一現般立國,不久即遭羅馬帝國征服,似乎不合21節的氣概!

故本節是預言,是神的應許,使人對神的計劃產生盼望。在末日預言的角度下看,這些拯救者必是「彌賽亞的軍隊」(參亞14:5;啟19:14),他們與彌賽亞一同回來,協助以色列將仇敵殲滅(用「以東」作代表),接著神便在錫安山建立國度,審判萬國(參賽2:2~4;亞1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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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目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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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詳研參H. E. Freeman上引書140~141頁。
附:
NIC=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TOTC=Tyndale Old Testament Commentary
EBC=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BKC=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