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阿摩司書背景簡介
<->阿摩司是南國的先知,卻在北國傳道。生於南國烏西雅(792-740BC)及北國耶羅波安二世(793-753BC)年間,自述他在一次大地震前二年蒙召(1:1)。猶太史家約瑟夫謂該次地震發生於烏西雅末年(《古史》9:10:4),約750BC。
先知自稱為「牧人」,亦是修理桑樹的。據「牧人」(noqed)及「修理」(bolem )二字之原文,阿摩司是有財勢之大地主,但他甚關心國家局勢,社會世態,當神呼召他時,隨即放棄一切,為神擺上。
他事奉年日雖不到一年(750BC),但信息卻影響深遠。事奉期間,祭司亞瑪謝誣告他是為財利事奉(如一些先知),他反斥自己本有正當職業,且財富不薄,然而神的呼召臨到則不敢拒絕。他又宣告亞瑪謝因不以公義正直為祭司,必招惹神的審判,且國家也將急速敗亡(7:10~17),這般大無畏精神正是先知的本色。
<-->2. 什麼是受「罰之人的酒」?
<->經文:摩2:8(全段2:6~8)
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
阿摩司直斥當時社會的罪行(2:6~8),如惡人賄賂官府使義人敗訴,或為微少錢財(鞋子)的債務,出賣窮人(2:6)【註1】,連窮人舉哀的服飾也都垂涎(2:7上)。這些不義的罪行,著實令人髮指。再且父子同一妓女行淫(可能指廟妓),這不潔無恥的行為褻瀆神的聖名(2:7下)。此外,他們沒把當頭還給欠債者(參出22:25,申24:6~17),卻作為自己鋪地的墊褥,這是律法所不容許(2:8上)。他們又在偶像廟中酗酒吃喝放蕩(2:8下)。然而,什麼是「喝受罰之人的酒」?
奠酒是異教敬奉神明時之必需(參撒上9:12~13),這酒是以不法手段所攫取的金錢買來的,更可能是用窮人所繳交之罰款(稱「受罰之人」)購買的【註2】。可見窮人受欺凌,受不義的官吏科以罰金,國家社會的公義憐憫蕩然無存。
<-->3. 是否真的每三日奉上十分之一的祭物?
<->經文:摩4:4
以色列人哪,任你們往伯特利去犯罪,到吉甲加增罪過;每日早晨獻上你們的祭物,每三日奉上你們的十分之一。
以色列人只有獻祭卻不肯認罪,以為獻祭可以代替悔改,是神所不喜悅的。
先知以諷刺的口吻要他們往伯特利及吉甲去犯罪吧,他們每日早晨獻祭,每三日奉上十分之一的禮物,似乎是異常敬虔。本來每日獻祭雖有人為,但每三日獻上十分一的禮物卻是鳳毛麟角。
按律法規定,為贖罪的獻祭是每年一次的(撒上1:3、7、21),而什一奉獻如五穀、新酒、油(申12:17,14:23)則是每三年一獻的(申14:28,16:12)。如今先知要他們由每年改為每日,每三年改為每三日,完全是諷喻的口吻,因為國家百姓只有虛偽的宗教活動,全無真正敬畏神、及公平待人的心。
<-->4. 什麼是「免得他在約瑟家像火發出」?
<->經文:摩5:6
要尋求耶和華,就必存活;免得他在約瑟家像火發出,在伯特利焚燒,無人撲滅。
先知勸告百姓不要在伯特利、吉甲那些被異教與迷信影響的地方尋求神,神將要審判那些地(5:5)。要尋求神,尋求神者就可存活(5:6上),免受審判,但他不受地理所囿限。免得他在約瑟家(代表北國)施行審判(以火象徵審判),在伯特利(代表聖所)發出火的審判(5:6下)。
<-->5. 為何要提出昴星和參星?
<->經文:摩5:8
要尋求那造昴星和參星、使死蔭變為晨光、使白日變為黑夜、命海水來澆在地上的(耶和華是他的名)。
本節是全段哀歌(5:1~9)之一部份,先知勸勉國民要尋求神(5:4、6、8),不要去拜偶像之地,如伯特利、吉甲、別是巴等(5:5);在那些地方只是被造的偶像,不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宰。先知勸勉他們要尋求那造昴星和參星、使死蔭變晨光、白日變黑夜、命海水澆灌大地的神(5:8)。
此處,先知特別提到昴星和參星,原來昴星及參星是古希伯來人用以觀望季節、定時令的星體。「昴星」(意「一群」)為七星組成的星斗,稱金牛宮七星。「參星」(意「破出」)亦稱獵戶星座,傳說是夜間先出現的星,稱之為「夜星」。他們稱「昴星」為冬季之星,「參星」為夏日之星,所以這兩星被提及,一面指出神是掌管時令的神,一面也指出神是創造星體的神(參伯9:9,38:31~35)。
<-->6. 既然耶和華的日子是降災的日子,為何他們要想望那日子來臨?
<->經文:摩5:18
想望耶和華日子來到的,有禍了;你們為何想望耶和華的日子呢;那日黑暗沒有光明。
「耶和華的日子」一詞是大小先知們著名的神學觀念,在阿摩司書中首次出現。此詞帶出的意義請參珥3:1、18的解答。這日子分為二部份:有審判,也有祝福。
猶太人雖有此信念,卻將審判的部份限於外邦人方面,而祝福部份則歸給自己,這是由傲慢與偏見所產生的觀念。他們誤解了「耶和華日子」的審判部份,也包括了選民自己。故此先知阿摩司說,那些想望耶和華日子的審判臨到外邦人身上者,有禍了,殊不知這審判也會臨到他們身上(參5:2、27)。
<-->7. 這是否指「鬼叫」?
<->經文:摩6:8~10
主耶和華萬軍之神指著自己起誓說:我憎惡雅各的榮華,厭棄他的宮殿;因此,我必將城,和其中所有的,都交付敵人。那時,若在一房之內剩下十個人,也都必死。死人的伯叔,就是燒他屍首的,要將這屍首搬到房外,問房屋內間的人說:你那裡還有人沒有;他必說:沒有;又說:不要作聲,因為我們不可提耶和華的名。
以色列人被神刑罰,將他們交在敵人手中(6:8),全城毀亡,無人逃脫(6:9)。例如有一屋內的死人需清理,在搬動屍體時,向內詢問還有人否。但這是向誰問?答者又是誰?學者意見有三:
(1)可能屋內人還未死光,遂有詢問。果然,有回答(如唐佑之;啟導本;新國際本;R.S. Cripp)。
(2)問話者,自問自答(「他必說」的「他」,是問者)。(如C. L. Feinberg)。
(3)因6:9節說屋內全部死光,所以不可能有生還者。可能問者有同伴協助搬運屍體,同伴先入屋內,問者在屋外問屋內的人,後者答說沒有,並說不要作聲,不可奉神的名禱告,因為這是神施的審判,禱告也沒有功效。(另一解釋謂搬屍者害怕至一地步,嚴禁同伴作禱及題神的名字。因為古人相信一題神的名,神即降臨,找搬屍首者懲罰)。
所以回答的不是「鬼叫」,如一些異教徒相信活人仍可與死去不久之人對話。
<-->8.「日頭在午間下落」是指什麼?
<->經文:摩8:9
主耶和華說:到那日,我必使日頭在午間落下,使地在白晝黑暗。
在「耶和華的日子」發生時(到「那日」),大自然將呈反常現象,甚至在午間日頭落下。這可能是一種日蝕的出現,正如在784BC及763BC年間,曾發生二次【註3】,故選民深知其黑暗的可怕。
<-->9. 是否真的指著牛犢起誓?
<->經文:摩8:14
那指著撒瑪利亞牛犢(原文作罪)起誓的說:但哪,我們指著你那裡的活神起誓;又說:我們指著別是巴的神道(神:原文是活)起誓;這些人都必仆倒,永不再起來。
以色列落在一種可憐的屬靈光景之中(8:11~13),其中一項是指著撒瑪利亞的牛犢、但的神、別是巴的神道起誓。神說這些起誓者都必仆倒,永不翻身。
以色列向但的神(他們稱「活神」)、別是巴的神道(他們的神諭)起誓,這些字詞均不難明白,然而什麼是指著撒瑪利亞的牛犢起誓,尤其是牛犢的原文是「罪愆」(參本節中譯小字)?
原來以色列在但及伯特利兩地設立牛犢(王上12:32~33)供人膜拜,「撒瑪利亞的牛犢」一詞亦即伯特利牛犢之意(參何8:5~6)。而牛犢一詞原文是「罪愆」,中譯作「牛犢」,可能因何8:5~6之故而作此譯法。C. L. Feinberg謂近東文化的異教徒,常向膜拜的動物起誓,因為他們認為膜拜的神明住在那些物體內【註4】。如今先知說以色列民以拜牛贖之罪愆作誓言的依據,他們的荒渺與虛妄可想而知。
<-->10. 是否有「空中樓閣」?
<->經文:摩9:6
那在天上建造樓閣、在地上安定穹蒼、命海水澆在地上的,耶和華是他的名。
「樓閣」一詞是希伯來文「房屋」之意(參詩104:3,13),也是神寶座的代名詞(參詩103:19,113:3)。這只是一個以詩意文字來代表神的居所,並非真實的「空中樓閣」。
<-->11. 什麼是「大衛倒塌的帳幕」?
<->經文:摩9:11~12
到那日,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堵住其中的破口,把那破壞的建立起來,重新修造,像古時一樣;使以色列人得以東所餘剩的,和所有稱為我名下的國;此乃行這事的耶和華說的。
此段是「末世論」不同派別者的「戰場」,見解分二:
(1)指耶路撒冷的城牆破毀了,必須修補,應驗在尼希米的時代【註5】。亦有說以色列亡國了,他們為神作見證的使命,便由新以色列(教會)承受過來,是為重建大衛倒塌的帳幕(如唐佑之)。這多是無千禧年派的見解,認為以色列的使命與榮耀將由教會承受。
(2)是指大衛的國度自所羅門死後,國家分裂,成南北二國,而國中君王多離棄神,至國家走上滅亡之路。這是必然的現象(從阿摩司時代看),但將會重建起來(「其中的破口」是倒塌帳幕的一部份)。以色列是有前途的,在彌賽亞的掌權下以色列將會回復神選召的地位。猶太傳統常以「大衛的帳幕」,作為大衛的王朝或大衛的國度(Targum on Amos)(9:11)。將來以色列必得以東所餘剩的(人民及地土),指以東(世仇)及其它外邦國也會服在神的名下,受神王權的統治(9:12)。這是有千禧年派的見解,視以色列將會有一榮耀的將來。
<-->書目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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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R. S. Cripp,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Amos, SPCK, 1969, p.140;唐佑之上引書卷一56頁卻謂奴隸。
【註2】R. S. Cripp上引書143頁。
【註3】D. R. Sunukjian, "Amos,"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Victor, 1985, p.1448.
【註4】C. L. Feinberg, The Minor Prophets, Moody, 1976, p.119.
【註5】唐佑之上引書16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