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賽亞書背景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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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內容豐富,結構嚴謹,被譽為聖經中的聖經,書中共有六十六章,分作兩部分。前三十九章類似舊約書卷的數字,文學性質亦彷如舊約的經卷,包括有歷史、詩歌、預言;後二十七章類似新約書卷的數字,文學性質亦相似,有福音的呼聲(如曠野的呼喚),信徒生活的鞭策,同樣以新天新地結束。

作者以賽亞是代表神在國家歷史危機中的發言人,他可能是皇室之後,父亞摩斯(1:1)是亞瑪謝兄弟,故他是烏西雅王之堂兄弟。他有妻有子。據記載,他事奉時間頗長,歷經四個國君統治之年──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全書最後日期在37:38 節,那是680BC,由此可知以賽亞事奉年日在六十年以上(從740BC-686BC)。自希西家傳位於瑪拿西後,以賽亞仍孜孜不倦地傳神之道,傳說在瑪拿西的暴政下被殺。

以賽亞活在國家由強轉弱之時,是時亦是敘利亞由強轉弱,走上滅亡,在732BC被新興的亞述滅亡。亞述滅敘利亞不久後,在722BC也滅了北國以色列。這些國際大事促使以賽亞覺察自己國家若不誠摯地歸向神,將會步上敘利亞及以色列的後塵。就此他多傳出國家將被審判的信息,同時亦傳告神恩浩瀚,復原選民的應許。

以賽亞書的時間可分為四個時期:

(1)從蒙召至亞哈斯(740BC-734BC)(賽1,2,5,6,10)。

(2)從「敘─以」聯軍攻猶大至以色列滅亡(734BC-722BC)(賽7,8,9,10)。

(3)亞述侵擾時期(721BC-710BC)(賽20,21,36~37)。

(4)半退休時期(701BC-686BC後)。

全書時期橫線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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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賽亞有幾次蒙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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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賽6:1
當烏西雅王崩的那年,我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他的衣裳垂下,遮滿聖殿。

眾多大小先知(如耶利米、以西結、何西阿)均將他們蒙召的經歷置在書首,以示該書有從上頭而來的權柄,但是以賽亞先知則將其蒙召經過放在第6章裡,原因究竟何在?

據代下26:16~23及賽6:1的提示,以賽亞先知在740BC年、烏西雅王駕崩時蒙召,這是全書中惟一記載他蒙召的經歷,沒有第二次,原因有二:

(1)在首五章裡,以賽亞先將信息的核心──神的審判(猶大與外邦)與神的國度(救贖與王權)──作摘要式的簡介,其後才在第6章裡正式介紹自己蒙召的經歷。

(2)以賽亞意欲讀者先明白神的心意,才注意神所用的人(指自己)。他不想讀者本末倒置,是以他先介紹神對選民的信息,才介紹自己蒙召的經歷。他意欲讀者的注意力放在神對人的要求及應許上,然後才述說自己作為神僕人的奉獻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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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神不是要人得救嗎?為何他要以賽亞傳這樣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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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賽6:10
要使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發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裡明白,回轉過來,便得醫治。

以賽亞先知接受一個極為艱巨的責任,乃是向頑梗不悔改的人傳神的救贖信息。在神的全知中,他知道這些人終不悔改,神的審判必然降在他們身上,這是一種「必敗事奉」的呼召。然而以賽亞決心順服神的呼召,因為他深知,神在萬事上有絕對的主權。

賽6:9~10,在耶穌基督的口中引用二次,一次在傳道的中期(參太13:14~15)一次在傳道的末期(參約12:40),每次主耶穌用之,證明選民是悖逆的百姓,甚難悔悟罪行,將來必受神的審判。同樣保羅亦引用在其事奉對像神的百姓身上(參徒28:26~27),旨在指出,神審判以色列民,不是無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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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這「六十五年」是怎麼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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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賽7:8
原來亞蘭的首城是大馬色,大馬色的首領是利汛;六十五年之內,以法蓮必然破壞,不再成為國民。

先知以賽亞預言在六十五年內,北國(以法蓮)必然破壞,不再成為國民(7:8 下)。這裡提及六十五年應如何計算,學者意見有二:

(1)以賽亞宣講這預言時是在735BC,那是亞哈斯登上王位之年(7:1),735BC減去65年便是670BC。該年是亞述的以撒哈(681-669BC)(撒耳根之孫)滅了亞蘭(敘利亞)(7:8 上)及以法蓮(7:8 下),並將北國以色列遷往別國,又從別國遷徙人口入北國,使北國人種變成「雜種人」(參拉4:2),不再成為一個國民(「一個」二字和合本沒譯出)(參王下17:20;代下33:1;拉4:10)(如J. F. MacArthur,啟導本,新國際本)。

(2)從735BC減去65年便來到670BC(亞哈斯14年、希西家29年、瑪拿西22年,共65年),那是南國瑪拿西在位的末年,瑪拿西是位惡君,尊崇偶像,違背律法,在他的統治下,南國開始走上滅亡之途,步上北國的後塵(如W. C. Kaiser)。第二說雖頗有道理,但仍以第一說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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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這「童女」及其「子孕」是誰,有多少次應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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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賽7:14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

對這問題,可從三方面著手:

(1)歷史應驗說──此說認為「童女」(almah)這字不是指「未婚少女」,而是「成婚婦人」。照當時情況,母子二人便有不同「配搭」:

(a)母是以賽亞之妻,子是「瑪黑珥色拉勒哈施罷斯」(8:1)(但以賽亞本有兒子,參7:3。故此這見解人士便被迫說以賽亞之妻早死,8:3的女先知是他的第二房妻子〔如H. M. Wolf, J. C. Laney〕,而子是8:3的瑪黑珥色拉勒哈施罷斯〔此人另名以馬內利〕)。

(b)母是亞哈斯之妻,子是後來的希西家(如J. D. W. Watt; W. C. Kaiser)。

(c)母是國內任何一位女子,生子取名有「與神同在」之意,以示國家有望(如O. Kaiser)。

(2)雙應驗說──此說認為7:14的預言帶有雙重應驗,一是以賽亞之妻及7:3的兒子,稱「近觀」(nearview),一是將來彌賽亞之母及彌賽亞,稱「遠觀」(farview)(如J. D. Pentecost; H. Ridderbos; J. A. Alexander; G. W. Grogan)。

(3)單應驗說──此說認為這預言是「彌賽亞的預言」,是向大衛全家發出(「你們」),非向亞哈斯一人,故不用在不久將來找應驗(如E. J. Young; M. F. Unger; F. L. Feinberg)。E. J. Young說得對,任何一種解說均需指出三點:

(a)孩子的誕生是一個兆頭。

(b)其母必是未婚的童女。

(c)孩子之出現將神帶進人間來。故只有馬利亞和耶穌才能應驗此說【註1】

附:賽7:14之「童女」的研究「童女」(almah)此字在舊約出現共九次,除本節意義仍待定奪外,其它八次皆指「童女」【註2】

(1)創24:43=女子(未出嫁的利百加)。

(2)出2:8=童女(摩西之小姊姊)。

(3)代上15:20=女音(在聖殿歌唱之處女)。

(4)詩46:1=女音(同上)。

(5)詩68:25=童女(同上)。

(6)箴30:19=女(洞房之夜的處女)。

(7)歌1:3=童女(王室未婚之宮女)。

(8)歌6:8=童女(同上)。

在第九次(賽7:14)裡,此字的意義與上文同義,然這仍非絕對之定論,設若以賽亞欲表達「已婚之婦」。他可在三字中選其一【註3】

(1)Yaledah──查此字在舊約中只出現三次,如下:

a. 創34:4=女子(破瓦之身)。

b. 珥3:3=童女,與同節之稚齡「童子」相同,與同節妓女」有別。

c. 亞8:5=女孩,未及婚嫁之齡。

(2)naerah──此字在舊約共出現六十二次,其意義廣闊,由稚齡之女孩至待守閨中未嫁之處女,或由女奴至已婚之婦及妓女與寡婦均在此系列,故此字實不足為用。

(3)betulah──在舊約這字也出現五十次之多,主要指「未婚之童女」,亦有指「有夫之婦」(如珥1:8),故此字亦有「瑕疵」。

由是觀之,「almah」乃惟一可表達「未婚童女」之意的字,若此字義成立,一切在當時找歷史應驗的理論(如雙應驗論「無論「母子」如何配搭」)均告瓦解,因史無前例處女可產子的。

賽7:14之「彌賽亞應驗論」的五大論據:

(1)「童女」(almah)字的意義(參上文)。

(2)此乃彌賽亞預言。

(3)「懷孕」非動詞,那時該童女未懷孕。

(4)「兆頭」(oth)指神跡。

(5)太1:23的「童女」(parthenos)指未婚童女。

賽7:14~17的「兆頭」(神跡與預言)由「看哪」(即現代人的「留心聽著」)啟引出:

(1)有指定之「懷孕的童女」將生子,名叫以馬內利(7:14)(應驗在耶穌之誕生)。

(2)他將吃奶油與蜜,直至他知曉棄惡擇善之時(7:15)(以童子的年齡比喻很快之時)(應驗在732BC)。

(3)在他未知曉棄惡擇善之先(即在吃奶油與蜜之時),你所憎惡的二王之地必被見棄(7:16)(應驗在732BC)。

(4)神亦使亞述攻擊猶大,是自選民國分裂以來未有那樣大的攻擊(7:17)(應驗在586BC)。

(5)亞哈斯,你信這些事麼?(內中有拯救亦有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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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這裡是否指魔鬼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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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賽14:12~17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阿,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敗列國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裡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之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然而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凡看見你的,都要定睛看你,留意看你,說:使大地戰抖、使列國震動、使世界如同荒野、使城邑傾覆、不釋放被擄的人歸家,是這個人麼。

賽14:12~17是一首輓歌,是以賽亞宣佈巴比倫被神審判之詩歌,這歌可分二部份:

(1)14:4~11是巴比倫滅亡的預言。

(2)14:12~21是宣佈那激動巴比倫侵略猶大國背後之邪惡勢力,如何被神審判的原因與過程。這兩大段(14:4~11及14:12~21)是首尾相連,不可分割。

不少學者視14:4~21全段是指亞述王西拿基立(705-686BC)(他與提革拉毗列色及撒耳根皆被稱為巴比倫王)於689BC滅亡巴比倫王的預言(如E. J. Young; J. N. Oswalt; J. D. W. Watt)。可是據考究,14:4~21的話不可應用在歷史人物身上(非如啟導本),尤其是14:12~14的話,雖然巴比倫諸王(如尼布甲尼撒)是不信耶和華神的,但他們不會發出如14:12~14的狂言,因為他們是多神主義者,絕不會如此「冒瀆」非自己所信奉的神,因為凡多神論者都不自稱為與「至上者同等」。

以賽亞(如其它先知般)常喜用目前的形勢代入另一時代的情況。如他以亞述的肆虐,代入末日敵基督殘害選民的情形;又以選民從巴比倫的歸回代入末世選民的歸回;也如但以理及啟示錄將羅馬帝國代入末日的敵基督國。故此作者在這裡以巴比倫王的自驕,代入那控制巴王的空中掌權者撒但的自驕,巴王的仆倒也是撒但的仆倒,這也是預言雙指性的原則,一指當時的歷史情況,一指另同類的情況。

先知似是跨越一個歷史人物的勢力,而進入另一勢力裡。神學家A. Martin & J. Martin指出,在聖經中,神向撒但作出宣告時,有時是向他的工具發出的(如創3:15的「蛇」;太16:23的「彼得」;結28:1~19的「推羅王」)。撒但藏在工具之內,使人不易察覺他的存在,更不易察覺他的詭計。在這時神藉著先知向世人解釋那控制世人之墮落天使的「來龍去脈」,尤其是他墮落的因由與後果【註4】

W. C. Kaiser 舉例說明,正如在彌賽亞預言的家族系列裡(Messianic line),任何人在這家譜裡皆有資格成為彌賽亞的影子。同樣,在反對彌賽亞的系列裡(anti-Messianic line),他們都是敵基督及撒但的影子,巴比倫王正是其中一個。故在賽14:12~17這高度誇飾言語中,只有部份可應用在巴比倫王的身上(另參推羅王「結28:11~19」及安提奧古四世「但11:29~35」為類同之一例子),而全段描繪是指那控制人犯罪之撒但的行徑【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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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什麼是滅亡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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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賽19:18
當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城的人說迦南的方言,又指著萬軍之耶和華起誓;有一城,必稱為滅亡城。

本段(19:16~25)論及埃及將來在末世蒙恩的情境,可能是因為埃及善待選民之故而蒙恩(配合創12:3的原則)。埃及對選民有兩副面孔,在歷史上曾迫害猶太人(如出1~2章),但亦成為選民的避難所(如耶利米、耶穌父母)。將來他們蒙恩時,在埃及必有五座城(「五」代表數個,非只有五個)說起迦南話來(猶太語言,「猶太語熱」),又命其中一城為「滅亡城」(此名古怪,與五城皆說猶太話的喜樂氣氛相違)。

對此,學者意見有四:

(1)「滅亡城」的定名表示神曾審判過埃及,以作警示作用,

提醒居民勿忘記神的審判(如Aquila; Theodotion; NASB; NIV; KJV;和合本等)。

(2)將「滅亡城」一字修訂為「公義的城」(如LXX; Vulgate; Syriac;死海古卷以賽亞本的譯法)

(3)將「滅亡城」名字的字母稍改變成「太陽城」(irhahres)以示記念神是「公義的日頭」(如RSV; MacArthur;啟讀本;現代譯本)。

(4)將「滅亡城」改為「彌賽亞城」,表示彌賽亞在地上執掌王權,現今連埃及也取一城命名為「彌賽亞城」,以資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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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這些天軍及列王在何時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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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賽24:21~23
到那日耶和華在高處必懲罰高處的眾軍,在地上必懲罰地上的列王。他們必被聚集,像囚犯被聚在牢獄中,並要囚在監牢裡,多日之後便被討罪。那時月亮要蒙羞,日頭要慚愧;因為萬軍之耶和華必在錫安山、在耶路撒冷作王,在敬畏他的長老面前,必有榮耀。

本段經文處在以賽亞書中的「小啟示錄」裡(24~27章),那是發生在「到那日」之時,指「耶和華的日子」,在新約的啟示下,這是指基督復臨地上及在地上施行審判之時,那時神作出兩項重大的審判: 天上的眾軍, 地上的君王。

「天上的眾軍」一詞有兩種解釋:一指天上的星體(如賽34:4,40:26,45:12),二指天使(參王上22:19;代下18:18)。此處不是指天體,卻是靈體,即犯罪的天使(參彼後2:4;猶6;啟20:1~3)。這些犯罪的天使(連同他們的領袖撒但)在何時被囚,學者意見有三:

(1)在舊約時代,在神創造他們後,不知過了多少時候他們才犯罪,有些只在囚牢中(參彼後2:4;猶6)。有些仍在人間(參太8:29),這是指那些被囚的天使(如E. J. Young)。

(2)在災難時期(參啟12:7~9),那是神摔倒撒但之時,有些天使在此時被囚(如Hengstenberg)。

(3)在彌賽亞國建立後(參啟20:1~10),因為「多日之後」他們必「提堂」審判。「多日之後」是指「千禧國之後」,表示他們在千禧國建立時被囚,在千禧年之末被釋放後再處罰(如W. C. Kaiser)。

第三意見較為合理,據其它經文記載,將來地上的列王必聚集攻擊神的選民,至幾乎國家滅亡,但他們向神求恩(亞12:10~14),神便應允他們的悔求,為他們出戰,以彌賽亞及其軍隊克服他們的仇敵(亞14:1~3;啟17:14,19:17~21),在錫安山建立國度(賽24:23,25:6~9;亞14:4~11)。在國度之末,撒但(首領,代表全部犯罪天使)被放出來,不久便遭神永遠性的審判(賽24:22,啟20:10)。C. A. Blaising謂「審判列國」這預言符合但以理(2:44~45,7:21~22、26~27)及啟示錄(17:12~13、17,19:14~18)的信息,這是發生在千禧年國建立的時候(啟20:1~3),但千禧年完結後,這些天軍及列王皆被扔在火湖裡(啟20:10、15)【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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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神為何將沉睡的靈澆灌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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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賽29:9~14
你們等候驚奇罷;你們宴樂昏迷罷;他們醉了,卻非因酒;他們東倒西歪,卻非因濃酒。因為耶和華將沉睡的靈,澆灌你們,封閉你們的眼,蒙蓋你們的頭;你們的眼就是先知;你們的頭,就是先見。所有的默示,你們看如封住的書卷;人將這書卷交給識字的,說:請念罷;他說:我不能念,因為是封住了。又將這書卷交給不識字的人,說:請念罷;他說:我不識字。主說:因為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所以我在這百姓中要行奇妙的事,就是奇妙又奇妙的事。他們智慧人的智慧,必然消滅,聰明人的聰明,必然隱藏。

本段透露耶路撒冷受罰的因由,其一是因選民昏蒙(29:9~12),常頂撞神;二是對神祇有虛偽的宗教造作(29:13~14),口不應心;神便將沈睡的靈澆灌下來,使他們昏睡不醒。因醒了也沒有作用,這種將沈睡的靈澆灌下來是神對選民一種「任憑」、「放棄」的懲罰方法,他們已落在一個非受責打的光景裡,只等候審判的降臨(如法老被神剛硬其心般,參本書出7~14章那段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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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以賽亞於此處似是弄錯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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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賽36:1~2
希西家王十四年,亞述王西拿基立,上來攻擊猶大的一切堅固城,將城攻取。亞述王從拉吉差遣拉伯沙基,率領大軍,往耶路撒冷到希西家王那裡去;他就站在上池的水溝旁,在漂布地的大路上。

36:1記述在希西家王十四年時,亞述王西拿基立大軍壓境,來攻打猶大。希西家於729BC作王,第十四年就是715BC,這樣便與西拿基立為王及攻擊猶大的歷史不吻合,因亞述史《西拿基立史志》記載,西拿基立在705至681BC年間為王,在701BC時才攻打猶大。與賽36:1及王下18:13的記錄相違,對此矛盾,學者解釋意見有二:

(1)十四年是文士抄寫的錯誤,改為二十四年,因十四與二十四年的希伯來文字母一樣,只是語音稍變而已。二十四年便是705年,也是西拿基立向猶大發動攻勢的一年(如Oswalt; Grogan; Young; Archer)。

(2)十四是正確的,因希西家於729BC時與父亞哈斯同時作王,是攝政王(由729-716BC)(古猶大君王多喜此法),直至715BC,那時他才獨自為王,於十四年時(即701BC)西拿基立來攻擊猶大,這事與賽36:1所記毫無衝突(如E. R. Theile; W. Lasor)。

至於賽36:2的記載,那是西拿基立另一次攻打猶大的經過。在第一次西拿基立攻擊猶大時,那時希西家倚靠自己的軍力抵擋,不倚靠神,結果兵敗,向亞述進貢(詳情參王下18:13~16)。經此事,希西家學了教訓,便回轉全心全意倚靠神(參賽36:4~10、15,37:1、14~20),神給他一空前絕後的大拯救,一夜之間殺了亞述軍十八萬五千人(37:36)。故此,王下18:13~16所發生之事的記載,可插在賽36:1與36:2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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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秦國是否指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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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賽49:12
看哪,這些從遠方來,這些從北方、從西方來,這些從秦(原文作希尼)國來。

不少學者(如Gesenius; J. F. MacArthur; A. A. MacRac; J. A. Alexander; H. Bultema; V. Buksbazen; E. J. Young),尤其是中國學者(如徐松石)喜將秦國解作中國,但這是不可能的,因上文道及,神的僕人將選民從四面八方召回(參49:8~11)(中國雖有猶太人移居,但人數不多),對當時的讀者來說,秦國是他們所熟悉的地點,他們亦深知那裡有自己同胞居住。

查「秦國」原文Sinim 是指埃及南部的Syene(即結29:10的「色弗尼塔」),接近古實邊界(參結29:10;30:6),靠近伊裡芬丁島(Elephantine 即現在的Aswan。考古學家於1903AD 在Syene 掘出著名的Elephantine碑文,其中記載在主前5世紀已有猶太僑民集居於此地。死海古卷的以賽亞書在此處也指秦國是Syene【註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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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什麼是「延長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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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賽53:10(全段53:10~12)
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作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53:10~12透露神僕彌賽亞受苦的奧秘,並補充上文(53:6)的解釋,原來是神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為了使他成為贖罪祭(53:10上,參利5:16),藉此:

(1)他能開啟赦罪的恩源,故神便能看見自己代罪的果效,達至他的後裔(指信徒)。

(2)他能延長自己的年日(中漏譯「自己」)。這是指彌賽亞為罪代死之後,他卻能看見自己的年日,表示他能從死裡復活過來,因為惟有死後復活才能看見自己的年日,這是神所喜悅的事,故此彌賽亞的工作大有果效,亨通無阻(53:10下「亨通」在52:13譯「通達」,在書1:7~8作「順利」)【註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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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此節是指什麼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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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賽65:20
其中必沒有數日夭亡的嬰孩,也沒有壽數不滿的老者;因為百歲死的仍算孩童,有百歲死的罪人算被咒詛。

此一節繼續上文(65:17~19)所論,作者以二個「看哪」(hinneh)引介將來兩個特別的時代。第一個「看哪」(65:17上)引出新天新地之時;第二個「看哪」(hinneh, 65:18下,中漏譯)引出禧年國度的時代(「看哪,因我造耶路撒冷為人所喜」)。在禧年國時代,整個世界在地理、政治、福利各方面均有前所未見的改善,以致人的壽命延長甚多,所以說百歲壽夭的仍算孩童,正道出這時代特殊情況。故可按字義來解釋,因先前「伊甸園世界」(洪水前)時,人的壽命異常長,此處只是伊甸園世界的「重現」,不用靈意解釋本段經文。

W. C. Kaiser謂,聖經啟示世界有今世(this age)與「來世」(age to come)之區分,主在今世已毀壞來世的權能(路11:20;來6:5)。表示來世的權能,已在今世顯現,即來世彰顯在今世裡。同樣,禧年國也彰顯在永遠境界裡,故此先知以賽亞便將這兩個境界置在一起,他先介紹永遠境界,再介紹彰顯在永遠境界的禧年世界【註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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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目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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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E. J. Young, "Isaiah,"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I, Eerdmans, 1972, p.291.
【註2】G. L. Lawlor, Almah, Virgin or Young Woman, Regular Baptist Press, 1973, pp.20-22.
【註3】R. Niessen, "The Virginity of the ALMAH in Isaiah 7:14," Bibiotheca Sacra, Apr-June, 1980, Voe.137:146, pp.144-146.
【註4】A. Martin & J. Martin, Isaiah, The Glory of the Messiah, Moody, 1983, p.73.
【註5】W. C. Kaiser, More Hard Sayings of the Old Testament, IVP, 1992, pp.238-239.
【註6】C. A. Blaising & D. Bock, Progressivl Dispensationism, Bridgepoint, 1993, p.275.
【註7】J. F. A. Sawyer, "Isaiah," Daily Study Bible Series, II, Westminster, 1986, p.123.
【註8】F. D. Lindsey, "The Career of the Servant in Isaiah 52:13~53:12, "Bibliotheca Sacra, Jan-Mar,1983, Vol.140, no.557, p.32; M.F. Unger, Unger's Bible Handbook, Moody, 1967, p.336.
【註9】W. C. Kaiser, Hard Sayings of the Old Testament, IVP, 1988, pp.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