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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上、下與歷代志上、下,均是在國亡後寫成的書卷前者(王上、下)寫在國亡後的被擄時期,後者(代上、下)寫在國亡後的歸回時期。兩書卷雖記載相同歷史事跡,但彼此間矛盾眾多,可幸多在數字方面:如作王登基年代日期、在位長短、兵馬數字等,但經明白當時的處境後,就不難解釋。
<-->1. 亞多尼雅因抓壇角可免死,但約押抓壇角仍被殺,何解?
<->經文:王上1:50
亞多尼雅懼怕所羅門,就起來,去抓住祭壇的角。
王上1:53
於是所羅門王差遣人,使亞多尼雅從壇上下來,他就來向所羅門王下拜,所羅門對他說:你回家去罷。
王上2:31
王說:你可以照著他的話行,殺死他,將他葬埋,好叫約押流無辜人血的罪不歸我和我的父家了。
猶太傳統認為祭壇的四角是最神聖之處,也是神之權能與恩典的代表(參摩3:14),凡誤殺人者,若能摸此角皆獲赦免(出21:14),故此習俗常遭人濫用。傳說提比留該撒曾為此煩惱,因太多罪犯用此獲大赦,後來便廢除此恩惠【註1】。大衛膏立所羅門為王(王上1:30、39),大衛第四子亞多尼雅見王位無望,亦懼怕皇弟(王上2:21)所羅門殺他,遂抓住壇角求保命(王上1:50),即被貶為平民(王上1:53「你回家去罷」之意義)。然而亞多尼雅手下之將軍約押逃命至祭壇角那裡(王上2:28),卻被抓下殺死(王上2:34)。因為約押有蓄意殺人之罪(王上2:32),故此習俗(出21:14)不能保住他的命。
<-->2. 所羅門套車的馬有四萬或四千?
<->經文:王上4:26
所羅門有套車的馬四萬,還有馬兵一萬二千。
代下9:25
所羅門有套車的馬四千棚,有馬兵一萬二千,安置在屯車的城邑和耶路撒冷,就是王那裡。
王上4:26記載所羅門套車的馬有40,000「棚」(ureoth,中漏譯;參任何英譯本。註:和合本於此處與代下9:25作比較看不出問題,只有英譯本才看出。和合本譯者或許看出問題,不知如何處理,索性連「棚」字也不譯進去),而代下9:25所記只有4,000棚,兩者間顯然有出入。
依兩段經文皆記馬兵12,000,按比例計算,如下圖:
經文 | 套車棚 | 馬兵 | 比例 |
---|---|---|---|
王上4:26 | 40,000 | 12,000 | 棚多兵少(40:12) |
代下9:25 | 4,000 | 12,000 | 棚少兵多(4:12) |
按王上4:26記,12個士兵分用40個棚,平均每兵負責的範圍是3.3棚;而按代下9:25記,平均每兵的範圍是0.33棚,是較為合理的。
<-->3. 所羅門沒有挑選以色列人服苦?
<->經文:王上5:13
所羅門王從以色列人中,挑取服苦的人,共有三萬。
王上9:22
惟有以色列人,所羅門不使他們作奴僕,乃是作他的戰士、臣僕、統領、軍長、車兵長、馬兵長。
王上5:13記所羅門挑取以色列人服苦役,而王上9:22卻說沒有。因王上5:13所指是「作勞工的人」(hammas,中譯「服苦的人」);而王上9:22所說是指所羅門沒有將他們當作「奴僕」辦(mas-obed,意「奴隸」)(參王上9:21)【註2】,使他們作上戰場打仗之人。
<-->4. 徑與圍的比率不能產生的數值,何解?
<->經文:王上7:23
他又鑄一個銅海,樣式是圓的,高五肘,逕十肘,圍三十肘。
不少經評家謂王上7:23的量度不能與數學的π值(3.1415)相和,是記錄上的錯謬。因按數學原理,圓周=π×直徑,此處即30=π×10,但此程序的結果是30=31.415,那是不相等的。
表面看來,經評家似是言之有理,但他們忽略了王上7:26所說的「海厚一掌」,「海」即大銅盆,它的圓周有一掌之厚的闊邊,如此即可將圓周的量度推至合31.415的肘度。
<-->5. 在國家分裂時,是否有一支派未被分派?
<->經文:王上11:32
我因僕人大衛,和我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所選擇的耶路撒冷城的緣故,仍給所羅門留一個支派。
先知亞希雅將衣服撕裂成十二片,將十片給耶羅波安(王上11:31),卻說給所羅門留下一個支派,那麼第十二個支派去了哪裡?
原來這是讀經時的一個錯覺,神的意思是祂給所羅門一個支派,加上所羅門自己的支派便構成十二支派了。所羅門是屬猶大支派,留給所羅門的是便雅憫支派,如王上11:36言:「還留一個支派給他的兒子,使我僕人大衛在我所選擇立我名的耶路撒冷裡,在我面前長有燈光」。而耶路撒冷是在便雅憫支派的境地內(書18:16),這是神的應許,耶路撒冷便永為猶大的首都。王下12:21清楚說明,有兩個支派支持所羅門之子羅波安,那是猶大和便雅憫。
<-->6. 神人蒙老先知誆哄竟喪命,何解?
<->經文:王上13:18
老先知對他說:我也是先知,和你一樣;有天使奉耶和華的命,對我說:去把他帶回你的家,叫他吃飯喝水;這都是老先知誆哄他。
王上13:24
他就去了;在路上有個獅子遇見他,將他咬死,屍身倒在路上,驢站在屍身旁邊,獅子也站在屍身旁邊。
神人譴責耶羅波安王在伯特利崇偶,耶羅波安大怒下令捉拿神人,手卻變枯萎。神人治癒耶羅波安,王擬以盛宴招待,神人堅拒不去,謂神囑咐他不能同意王的迷信行徑(王上13:1~10)。
有位老先知,在伯特利得悉此事,找著神人,請他回家用飯,神人不肯前往(王上13:11~17)。老先知誆哄說獲得啟示,謂神許之,神人遂去了(王上13:18~19)。席間,老先知告訴神人,他違背了神命必客死異鄉(王上13:20~22)。神人走後,果然被猛獅咬死(王上13:23~ 25)。老先知收屍埋葬後,為他哀哭了一場(王上13:26~ 32)。
神人之死,是因受了老先知的欺騙,含冤而終。表面看來似是老先知之錯,我們也替神人喊冤,解釋如下:
(1)老先知聽聞神人的神跡(代表神人權柄),不知真偽,遂試驗他是否為真先知。
(2)神人能行神跡,表示神給他替神辦事之權柄,他應知神的命令不會朝秦暮楚,出爾反爾。
(3)老先知邀請他回家用飯時,神人應先向神求問,是否已收回先前的囑咐,准許他返回伯特利。
(4)老先知找到答案,他認為神人順服神的吩咐不夠堅定,易改弦易轍,以後怎可傳達神的話?若此風一長,神話語的權威也連帶受影響,影響老先知在伯特利的事奉。
(5)若神人非真心順從神的吩咐,他所責備耶羅波安的話也不知是真是假了。
(6)神人之死表示神旨不可抗拒(如摩西不能入迦南)。
(7)教訓:神人面對耶羅波安之勇氣可嘉,他亦準備為神捨己。神讓他目睹神跡出現,後來他又堅拒王的邀請和賞賜,不畏權勢,不貪富貴,表現令人產生景仰與愛慕。但他對神的吩咐應該絕不懷疑,需確認神的旨意不會朝令夕改。當他確知神的旨意後,不應因人的勸告而違背神的命令。故此,神人對神忠誠有餘,處事智慧卻不足了。
<-->7. 難道大衛只有一件罪行?
<->經文:王上15:5
因為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
代上21:8
大衛禱告神,說:我行這事大有罪了;現在求你除掉僕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
王上15:5所說的是「整體說法」(generalization),非說他沒犯其它的罪;如喬布「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1:1),也非說他從來沒有犯過罪。或如學者N. L. Geisler謂王上15:5中的「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一言,並不在一些抄本(如梵蒂岡抄本)【註3】。
<-->8. 約沙法有沒有與亞哈謝合作?
<->經文:王上22:47~49
那時以東沒有王;有總督治理。約沙法製造他施船隻,要往俄斐去,將金子運來;只是沒有去;因為船在以旬迦別破壞了。亞哈的兒子亞哈謝對約沙法說:容我的僕人和你的僕人坐船同去罷;約沙法卻不肯。
代下20:36~37
二王合夥造船要往他施去,遂在以旬迦別造船。那時瑪利沙人、多大瓦的兒子以利以謝向約沙法預言說:因你與亞哈謝交好,耶和華必破壞你所造的。後來那船果然破壞,不能往他施去了。
代下20:36記約沙法與亞哈謝合作造船往他施去取金,但先知以利以謝視此合作不可行,因亞哈謝是惡王,並預言此事必告吹,果然應驗(代下20:37;王上22:48)。此事過後,亞哈謝欲與約沙法再度合作造船,但約沙法不肯(王上22:49)。是因約沙法是個好王,且有以利以謝的勸諭,並看見預言的應驗,及深知亞哈謝因貪金而造船,便不肯再與他合作。故此,王上22:49與代上20:36~37是記二王合作前後之事。
<-->書目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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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J. Gray, I, II Kings, Westminster, 1970, p.96.
【註2】N. L. Geisler, When Critics Ask, Victor, 1992, p.182.
【註3】同上書18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