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掃羅到底是怎麼死的?
<->經文:撒下1:6~10
報信的少年人說:我偶然到基利波山,看見掃羅伏在自己槍上,有戰車、馬兵緊緊的追他。他回頭看見我,就呼叫我。我說:我在這裡。他問我說:你是甚麼人﹖我說:我是亞瑪力人。他說:請你來,將我殺死;因為痛苦抓住我,我的生命尚存。我准知他仆倒必不能活,就去將他殺死,把他頭上的冠冕、臂上的鐲子,拿到我主這裡。
據撒上31:3~4節記載,掃羅與非利士人作戰大敗,眾子被殺,掃羅受箭傷,深知命不久矣,為避免被仇敵殺害,遂以自殺收場。但在撒下1:6~10的記載中,他是被亞瑪力人殺死,究竟孰是孰非?
對這表面上的矛盾,解答有二:
(1)掃羅自殺未遂,亞瑪力人將他殺死,免他受更大的痛苦。
(2)這是亞瑪力人自己編造的故事,意圖向大衛邀功,怎知他的謊言竟惹來殺身之禍,大衛相信他的故事,但認為,掃羅雖是個昏君,但仍是神的受膏者,他自己也不敢取其性命,恐有辱神的揀選(參撒上24,26章)。甚至在下文的哀歌裡,他多次讚賞掃羅的英勇,說掃羅是「尊榮者」、「大英雄」、「比鷹快」、「比獅強」(撒下1:19、23),大衛是從好的方面來看掃羅,大衛確有勝人之長。
<-->2. 大衛擒拿馬兵一千七百或七千?
<->經文:撒下8:4
擒拿了他的馬兵一千七百,步兵二萬;將拉戰車的馬砍斷蹄筋,但留下一百輛車的馬。
代上18:4
奪了他的戰車一千,馬兵七千,步兵二萬,將拉戰車的馬砍斷蹄筋;但留下一百輛車的馬。
撒下8:4記載「大衛擒拿他(瑣巴王)的馬兵一千七百,步兵二萬」,但代上18:4則記載「大衛奪了他的戰車一千,馬兵七千,步兵二萬」,顯然兩者間的記錄有一出錯,究竟孰是孰非?
查最可靠的「撒下」版本(譯本源於此),在撒下8:4的字句排列如下:「大衛擒拿了一千(抄本於此有一小破洞)七百馬兵及步兵二萬」,那破洞顯然表示有一字脫掉了,在據代上18:4的記載,可填上「戰車」一字,便與歷代志上的經文吻合。
此外,猶大人的數字是以字母代替,在字母上加點便將數字增值,如(nun)代表500,.便代表5000;y(ayin)代表700, 應代表7000;但是猶太文有些字母是不能放點的(如ayin,aleph 及其它),只可將點放在左面,如W,但這「點」的位置又像一個注號名holom,於是誤會驟生,因讀者不知是ayin 的增值「點」,或是注號holom「點」,而這份最可靠的抄本,連這「點」也沒有,可能是因年代久遠而脫落,遂導致「撒下」原譯者將「1000」與「700」合併為「1700」,成為撒下8:4現有的譯文。
學者們一致認為「代上」的數字是正確的,因為它記載有「戰車」,是不能忽略的事,七十士譯本於此與「代上」經文一致,故此「撒下」的數字應以「代上」的為準,並作適當的修改。
<-->3. 押沙龍有三子或一個也沒有?
<->經文:撒下14:27
押沙龍生了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女兒名叫他瑪,是個容貌俊美的女子。
撒下18:18
押沙龍活著的時候,在王谷立了一根石柱;因他說:我沒有兒子為我留名;他就以自己的名,稱那石柱,叫押沙龍柱,直到今日。
撒下14:27記載押沙龍有三子,而18:18卻記載他連一個孩子也沒有,叫人費解!
押沙龍說沒有兒子,可能原因有三:
(1)他的兒子皆早夭,故不可能為押沙龍留名(如啟導本)。
(2)他的兒子可能沒有結婚,沒有後代,故無法為押沙龍留名,所以他呼叫「我沒有兒子為我留名」,而不是說他沒有兒子。
(3)他的兒子沒有生孩子,或者生了孩子,但這些孫子早夭,故無人為押沙龍留後裔而留名。
<-->4. 押沙龍不可能在此時背叛大衛?
<->經文:撒下15:7
滿了四十年(有作四年的),押沙龍對王說:求你准我往希伯侖去,還我向耶和華所許的願。
本節記載,押沙龍滿四十年後,到大衛那裡宣佈要作王的意願。大衛作王共四十年,此事不可能發生於大衛王朝的末年,還有許多事件尚未發生(如撒下15章至王上2章),故「滿了四十年」何解?
解答有三:
(1)猶大傳統(他勒目)記述這「四十年」是從撒母耳膏立大衛開始計算(如S. Goldman、Soncino Bible)。
(2)是指押沙龍年紀達到四十歲。
(3)「四十」是文士抄寫之誤,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課文及約瑟夫(古史,7:196)均說是「滿了四年」(參和合本小字)。這四年是從撒下14:28述及,押沙龍從基述回到耶路撒冷,在那裡過了兩年(撒下14:28),他與父王和好(撒下14:33)。在那兩年期間,押沙龍收買人心(撒下15:6),四年過後,他密謀叛變(如J. J. Davis)。
<-->5. 是誰激動大衛犯罪?
<->經文:撒下24:1
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
代上21:1
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
撒下24:1說,神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yaseth,意「聳動」,參王上21:25同字;另撒下26:19譯「激發」)大衛,使他數點國內兵力有多少,把安全感放在人力,而不是在信心上。而代上21:1說是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就激動大衛數點他們。兩者之間互相矛盾,何解?
對這問題,解答有二:
(1)對照撒下24:1的原文,「激」這動詞沒有主詞,可放「有一位」在前,表示是「有一位」(據代上21:1,此處是撒但)激動大衛,去數點國中的軍力,導致他自恃國富兵強而犯罪(如E. W. Bullinger,R. A. Torrey)。
(2)代上21:1是對的,是撒但激動人先犯罪,因為神絕不會激動人犯罪,「神不試探人,也不被惡試探」(雅1:3)。而撒下24:1所說的是指撒但的激動是經過神所許可的(如伯1:12,2:6,撒上16:14),表明萬事都是在神的掌權下(如A. W. Pink,E. H. Merrill,陳終道)。數點軍力不是罪,神也曾吩咐摩西數兵作戰(民1:2~3),但大衛在四境太平之時,核點兵力是無需的,是炫耀自己的國力。
<-->6. 兩處所記的士兵人數不一,何解?
<->經文:撒下24:9
約押將百姓的總數奏告於王;以色列拿刀的勇士有八十萬;猶大有五十萬。
代上21:5~6
將百姓的總數奏告大衛。以色列人拿刀的,有一百一十萬;猶大人拿刀的,有四十七萬。惟有利未人和便雅憫人沒有數在其中;因為約押厭惡王的這命令。
兩處經文人數的差異在下圖可見:
撒下24:9 | 代上21:5~6 | 差額 | |
---|---|---|---|
猶大 | 拿刀勇士50萬 | 拿刀勇士47萬 | 3萬 |
以色列 | 拿刀勇士80萬 | 拿刀勇士110萬 | 30萬 |
共 | 130萬 | 157萬 |
兩段經文重點在代上21:6:「惟有利未人和便雅憫人沒有計數在其中,故此「代上」那差額30,000便是便雅憫人,而利未人是不用當兵的(參民1:49),因為是一個支派,在此只是順便提及。至於那300,000的差距,是因他們是儲備軍,「撒下」沒記載這群人。
<-->7. 饑荒七年或三年?
<->經文:撒下24:12~13
你去告訴大衛,說耶和華如此說:我有三樣災,隨你選擇一樣,我好降與你。於是迦得來見大衛,對他說:你願意國中有七年的饑荒呢;是在你敵人面前逃跑,被追趕三個月呢;是在你國中有三日的瘟疫呢;現在你要揣摩思想,我好回復那差我來的。
代上21:12
或三年的饑荒,或敗在你敵人面前,被敵人的刀追殺三個月,或在你國中有耶和華的刀,就是三日的瘟疫,耶和華的使者在以色列的四境施行毀滅。現在你要想一想,我好回復那差我來的。
「代上」記載大衛將受之刑罰可以選擇:「三年饑荒、慘敗三月、瘟疫三日」,同故事「撒下」經文記載饑荒是七年,而非三年,兩者孰是孰非?解釋乃是「代上」所記是一個「三、三、三」受判的模式,這模式應是原來的版本。故撒下的「七」字應改為「三」字,七十士譯本此處經文的記載均是三年饑荒,這是對的,因為撒母耳記上、下的抄本多處呈現破洞,這可能是造成後來文士抄寫顯出疏漏的原因。
<-->8. 大衛用多少價銀買禾場,五十捨客勒銀子或六百金子?
<->經文:撒下24:24
王對亞勞拿說:不然;我必要按著價值向你買,我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獻給耶和華我的神。大衛就用五十捨客勒銀子,買了那禾場與牛。
代上21:25
於是大衛為那塊地平了六百捨客勒金子給阿珥楠。
撒母耳記下記載大衛用50捨客勒買了禾場和牛,而歷代志上記載大衛用了600金子,這不是後來(代上)通貨膨脹的緣故,因為兩者的差額達180倍以上,是很顯著的差別。原來「撒下」所記載的是大衛買了禾場和牛,而「代上」則記載整塊地,包括禾場和牛,固然也包括整塊地上的建設,故此便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