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只有兩個收生婆,怎可執行法老殺嬰毒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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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出1:15
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一名施弗拉,一名普阿;埃及王對他們說⋯⋯

據出12:37及民1:64,以色列人口應已達2000000人。故在出1:15時,以色列婦女為母者應以萬計,法老怎可只吩咐兩名收生婆執行他的殺嬰毒計?

原來法老只向兩名收生婆發施號令,可能因她們是以色列收生婆中的主要代表,或許她們是「收生婆會所」(guild)的負責人。根據歷史,那時在埃及人中已有「收生婆會所」,主管人向政府負責【註1】。故在以色列人中必亦有類似的會所,他們的主管需向埃及政權負責,當政府頒布命令,便交由此等監管收生婆負責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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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神怎能向選民發出搶奪他人財物的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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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出3:22
但各婦女必向他的鄰舍,並居住在他家裡的女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好給你們的兒女穿戴;這樣你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

出12:40記載,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埃及人作苦工共四百三十年,全無薪酬回報,故當他們離開埃及時,神允許他們搶奪埃及人的財物。但神怎可如此發出搶奪他人財物的吩咐?

查「搶奪」一字原文saal 是有「問要」(ask for)的意思【註2】,同字在11:2,12:35譯作「要」。當他們向埃及人「問要」這些作「禮物」或「酬金」時,神感動埃及人使以色列人拿到他們所要的(出12:36),故此在某一角度下看,以色列人便如同「搶奪」了(字根nasal 意「拿走」,代下20:25同字譯「收取」)埃及人的財物了。

此外,埃及人懼怕若他們不肯給以色列人時,將遭到其他的災禍,或者他們自身也會死亡了(出12:33)【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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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為何神要追殺摩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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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出4:24
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華遇見他,想要殺他。

神呼召摩西時,摩西以諸多借口推辭(出4:10),但神後來說服了他(出4:18),於是摩西帶著家人同去埃及(4:20)。在路上,神對他說,祂要使法老的心剛硬,摩西的使命著實困難(4:21)。摩西聽到此話,內心必定產生莫大懼怕,於是委決不下。

但在路上,神想要殺他(4:24)。從神的意願可見,在4:20~23與4:24中間,顯然摩西內心產生一些變化,這個變化與他順從神與選民所立的約有關,也是跟神和亞伯拉罕所訂立的割禮有關。

原來割禮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記號,當人遵照神的吩咐為兒子行割禮時,他不僅把神的祝福帶至全家,也帶到全世界去。

摩西顯然忽略為兒子行割禮的重要性,因為米甸人(摩西之妻的家族)在男子結婚前才行割禮。由於摩西對此不重視,神在他生命中八十年的栽培即將毀於一旦。神要殺死他,要他知道順服神比對付法老還重要。

神要用何法殺死他,經文沒記載,而4:26的「才放過他」的原文是「醫好他」的意思(如C. C. Ryrie;J. J. Davis),表示神可能使摩西大病一場,在病中他頓悟過來,但是他沒有力氣為兒子行割禮,於是西坡拉替他完成兒子的割禮。

西坡拉為兒子行割禮後,把陽皮丟在摩西腳前,此處「摩西」一字原文是「他」(有說是「神」,如R. B. Allen說有「負氣」的語調),對他說:「你真是我的血郎」(4:25)表示「你這樣子才是我的丈夫」(「血郎」在米甸文化裡表示是「丈夫」,因為男子在結婚前才行割禮)。

4:26說,當摩西病好後,西坡拉對他說:「你因割禮,就是血郎」,意說:「因為兒子行割禮這件事,神沒有殺你,我就得回一個丈夫」。

附:4:26與4:27間,西坡拉顯然帶著兒子回娘家去,參出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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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為何以色列人未曾知道神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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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出6:3
我從前向亞伯拉罕、艾薩克、雅各布布,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

神的名字早記在創2:4~15,4:1~9等不贅,何來對摩西說以色列人未曾知道神的名字(出6:3)?解答有以下三點:

⑴是摩西五經後來的編者(editor)放進去的,因在編者後來的時代這名字才得以盛行(如N. L. Geisler)。

⑵神的名字是對摩西以前的時代說,現今是對摩西的時代言,故是「未曾知道」。

⑶是指神名字的全面意義,此處強調神與選民的立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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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神使法老硬心又懲罰他,甚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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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出7~14章

原來使法老硬心是一個過程。起初神借著摩西的手行頭五個災禍,法老都是自己剛硬己心,直至第六個災禍開始,神才剛硬他的心。神剛硬他的心,是因為法老看見五個空前絕後的神跡仍然不信,仍然不肯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所以神才剛硬他的心,使他必受責罰。

在神剛硬一個人的心時,那個人便落在一種神學上稱為「法定裁決性的剛硬」或「審判性的剛硬」judicial hardening,那人必以受罰收場。正如一個父親警告不聽話的孩子,一次又一次,直到第五次,那孩子仍然不理會父親的警告,在第六次又不理時,父親就不再警告他,而動手打他,因為那孩子沒有真正悔改的心,所以父親罰那孩子是絕對公平的。

我們可以作一個圖表來說明:

災禍法老心態 神的作為
第一災自己硬心(7:22)——
自己硬心(8:15)——
自己硬心(8:19)——
自己硬心(8:32)——
自己硬心(9:7)——
——神剛硬法老(9:12)
自己硬心(9:35)——
——神剛硬法老(10:20)
——神剛硬法老(10:27)
——神剛硬法老(11:10,預告性),神剛硬法老(10:27,回顧性)

其實,早在4:21裡,摩西蒙召時,神就已向他發出預告,神會使法老的心剛硬,那是預言,表示摩西的工作非常艱難。因為當神剛硬人心時,那人已有一個極剛硬的心,摩西要向這樣的人傳道是頂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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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神要殺死埃及全地牲畜,何來仍有牲口身上起瘡及遭受冰雹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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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出9:3~6
耶和華的手加在你田間的牲畜上,就是在馬、驢、駱駝、牛群、羊群上,必有重重的瘟疫。耶和華要分別以色列的牲畜和埃及的牲畜,凡屬以色列人的,一樣都不死。耶和華就定了時候,說:明天耶和華必在此地行這事。第二天耶和華就行這事,埃及的牲畜幾乎都死了,只是以色列人的牲畜一個都沒有死。

出9:10
摩西、亞倫取了爐灰,站在法老面前;摩西向天揚起來,就在人身上和牲畜身上,成了起泡的瘡。

出9:19~21
現在你要打發人把你的牲畜,和你田間一切所有的催進來,凡在田間不收回家的,無論是人、是牲畜,冰雹必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必死。法老的臣僕中懼怕耶和華這話的,便叫他的奴僕和牲畜跑進家來。但那不把耶和華這話放在心上的,就將他的奴僕和牲畜留在田裡。

在第五災時,埃及全境牲畜均死去(出9:6),隨後又有牲口出現(出9:19),構成前後矛盾。

據出9:3記,是在田間的牲畜遭瘟疫而暴斃(傳說是古代的「蹄口症」)【註4】,故仍有牲口留存遭受瘡及冰雹之災。此外,希伯來文的「全」字(如出7:19的「所有」,8:16、24的「遍地」)是指「眾多」、「大部份」之意,以上下文的思路決定是「全部」或「大部份」【註5】。故和合本譯者在出9:6加上「幾乎」二字,旁邊放注點,這是正確的補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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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神通殺法老境內長子似太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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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出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的長子,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被擄囚在監裡之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神是審判的神,也是為人伸冤的神。以色列人在埃及地為奴四百三十年(出12:40),其中辛酸不為人道,並有甚多無辜生命被殺害,以色列人的哀聲(包括求神伸冤,如啟6:10)神必有所聞(出3:7)。神對埃及人百般忍耐,但法老下詔殺害以色列男嬰(甚多是長子)的毒計,神不會視若無睹,只是神待埃及人罪惡滿盈時,才施行審判。

神藉摩西的手給予埃及人九大神跡,意圖說服法老容許以色列人離去,只是法老仍硬心不肯(但有些埃及人跟從以色列離開埃及,參出12:38),受審判的責任便落在法老的身上,因他曾下詔殺害以色列的男嬰,神在最後一災(第十災)時,便向埃及長子「略施」審判,為選民伸冤,並藉之彰顯神是獨一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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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二百多萬以色列人怎可一下子過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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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出14:29(全段14:21~29)
以色列人卻在海中走干地,水在他們的左右作了牆垣。

據民1:45~46,出埃及的以色列人數應已超過2,000,000,他們怎可在一日之間(參出14:21~22),或很短的時間內,跨越紅海?

學者對「紅海」的地點仍爭持不下,出13:18記那裡稱「紅海」(原文意「蘆葦的海」)。傳統之見認為即現今的蘇伊士運河,但這段地域不可能是蘇伊士運河的前身,那裡是鋪滿了紅蘆葦,而且是不深的沼澤地帶。而出14:22、27~28等說明「以色列人下海中走干地,水在他們的左右作了牆垣。」「摩西就向海伸仗,到了天一亮,海水仍舊復原,埃及人避水逃跑的時候,耶和華把他們推翻在海中,水就回流,淹沒了車輛和馬兵,那些跟著以色列人下海法老的全軍,連一個也沒剩下。」故不可能發生在今蘇伊士運河之地。再細研,以色列人過紅海之地應在蘇伊士運河較北之地今稱Lake Ballah,此湖因建造蘇伊士運河而告消失。此湖前身最寬處不到15哩(約10~15哩),故2,000,000人若以每小時步行2哩速度,不需一整天的時間便可橫跨此「紅海」【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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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摩西等七十多人看見神,神卻說不可看見祂,這矛盾如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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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出24:9~11
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並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上了山。他們看見以色列的神,他腳下彷佛有平鋪的藍寶石,如同天色明淨。他的手不加害在以色列的尊者身上;他們觀看神;他們又吃又喝。

出33:20
又說: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

約1:18(「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及提前6:16(「(神)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皆說人不可見神,出33:20也如此說;何來摩西等70多人可「看見」、「觀看」神?

學者對此解答有三:

⑴這看見只是給摩西看,非其它人能看見,而此處是例外;至於其它經文說不能看見則是常例(如J. J. Davis)。

⑵他們只看見神的第二位格(耶穌基督在舊約的顯現,如J.C. Laney;Francis Nichol〔安息日會學者〕)

⑶他們在異像中看見神,如以賽亞(6:5)、以西結(1:28)等。此處表示,他們也在異像中看見神是實在存在的(如Keil & Delitzsch; W. C. Kai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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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神說不去卻又去,似是矛盾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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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出33:3
領你到那流奶與蜜之地;我自己不同你們上去,因為你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恐怕我在路上把你們滅絕。

書1:9
我豈沒有吩咐你麼,你當剛強壯膽;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因為你無論往那裡去,耶和華你的神必與你同在。

出33:3是對第一代選民說的,他們是反叛神的一代,故神說不與他們同在(同去),為一種懲戒。而書1:9是神向第二代選民發出,這代的人憑信心跟隨喬舒亞的領導,往應許地去,故神說與他們同在(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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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目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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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N. L. Geisler, When Critics Ask, Victor, 1992, p.63.
【註2】Brown, Driver, Briggs,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AP & A, 1968, p.981.
【註3】G. L. Archer, Encyclopedia of Bible Difficulties, Zondervan, 1982, p.110.
【註4】F. B. Huey, Exodus, Zondervan, 1977, p.47.
【註5】N. L. Geisler 上引書72頁。
【註6】同上書7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