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何西阿书背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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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是北国的先知,事奉约五十年之久760-710BC。当时的南国由乌西雅王(790-739BC)直至希西家王(729-686BC);北国则由耶罗波安一世(793-753BC)至其余六王(这些北国六王何西阿只字不提,可能他认为只有南国的大卫王朝才是合法君王)【注1】

家庭方面,神吩咐何西阿娶淫妇为妻(指性情方面),先知之妻,婚后不久不忠于婚约。神以此作为选民背弃与神立约的借喻,要先知宣告选民若不悔改,将会大祸临头。神亦藉先知宣告,神仍以真挚的爱对待他们,虽会“责打”,也必为他们缠裹伤口(喻向他们施恩)(11:4、8)。因有这样的爱,就必有拯救与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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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神吩咐先知娶淫妇为妻,岂不大逆伦常,神的道德观是否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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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何1:2
耶和华初次与何西阿说话,对他说:你去娶淫妇为妻,也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

何西阿蒙神吩咐娶淫妇为妻一事(1:2),引起一个难以解释的神学伦理问题,学者解释有五:

⑴神只是在异象中吩咐何西阿去行,在实际生活里,此事从未发生过。

⑵此事只是个譬喻或寓言,富警世作用,非真正历史(如M. Luther; E. J. Young)。

⑶何西阿之妻是当时的一个庙妓,神要先知如此行,只是带出一个属灵教训,与伦理无关(如H. W. Wolff; J. L. Mays)。

⑷何西阿之妻起初良善,但婚后受外界影响,转向拜假神巴力,她的罪非肉身行径,而是宗教的罪行。

⑸“淫妇”为复数字,在希伯来文学上称作“性格的众数”(plurality of personality)(如创1:1的“神”也是众数字)。这是指先知之妻本为贞洁,但在性情上却有水性扬花的倾向,以至于作出不贞的行为(如L.J.W ood),这是最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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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这些经文是否已应验,在何时?若无,将在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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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何2:16~23
耶和华说:那日你必称呼我伊施(就是我夫的意思),不再称呼我巴力(就是我主的意思);因为我必从我民的口中除掉诸巴力的名号,这名号不再提起。当那日,我必为我的民,与田野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地上的昆虫立约;又必在国中折断弓刀,止息争战,使他们安然躺卧。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为妻,以仁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也以诚实聘你归我,你就必认识我耶和华。

耶和华说:那日我必应允,我必应允天,天必应允地;地必应允五谷、新酒,和油,这些必应允耶斯列民(耶斯列就是神栽种的意思),我必将他种在这地。素不蒙怜悯的,我必怜悯;本非我民的,我必对他说:你是我的民;他必说:你是我的神。

此段经文预告选民复原的日子,他们将称神为“我夫”(ishi,伊施)(2:16),神亦再聘他们为妻(2:19);他们本是不受怜悯的,必再蒙怜悯(2:23);他们不再敬拜巴力诸偶像(2:17),神将在地上设立太平国度(2:18);这是一个繁荣丰盛,喜乐充满人间的时代(2:21~22)。

一些学者却把此段经文“灵解法”,将其中宝贵的应许除去,谓这是一幅人心蒙神改变的属灵景象,在耶稣基督降世后便开始应验,换言之,这段经文已应验在教会时期(如T. Laetsch;唐佑之)。如此释经抹杀了以色列将来的荣耀:如没有争战、安枕无忧,也不再受自然界、动物界威胁等。

另一些学者视本段经文所描述的是末世的情形,如“那日”、“当那日”(2:14,18,21)及“折断弓刀、止息争战”(2:18)等。用这些辞语和其它大小先知书中类同之经段同列,可见是发生在末世之时(如赛2:4;亚9:10),以色列会重回神的怀抱【注2】

附:敬虔犹太人也将何2:19~20此经文,佩戴额上或绣在身上繸子,可见他们日夕盼望此日的来临【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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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这淫妇是否为别人,而非先知的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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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何3:1
耶和华对我说:你再去爱一个淫妇,就是他情人所爱的,好像以色列人,虽然偏向别神,喜爱葡萄饼,耶和华还是爱他们。

先知何西阿之妻与情人私奔,不久就被情人抛弃,沦为奴隶在市场“拍卖”。神预知此后果,吩咐何西阿将她赎回来。以此借喻以色列背弃神的爱,神爱以色列超乎常理。

不少学者(如C. H. Gordon; C. H. Toy; H. L. Ginsburg)视3:1的淫妇是另一个女人,一因“淫妇”(ishah)这字无冠词,二因3:2之价数是当时妇人出嫁的妆奁。但──

⑴有时希伯来名词不用冠词,是为了强调该名词的本质,并加强那名词的重要性【注4】,故不用补字“一个”,而补“那”字。因为“一个”并未指定是那一个,也不会是任何一个,但这里表示指定的【注5】

⑵若这淫妇是别人,那么神用先知之妻离家出走及将她赎回之比喻,便完全没有意义。

⑶再且,这淫妇若是别人,神吩咐先知娶她为妻,岂不“一错再错”。

⑷3:2的价数指妆奁,是后来犹太传统M ishnah 才厘定的,故不足为据。

那价数是当时的奴隶身价。因此,这淫妇应是先知的前妻,蒙先知再娶她为妻,表示神对以色列的爱是何等的不计“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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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先知为何要其妻为他独居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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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何:3:3
我对他说:你当多日为我独居,不可行淫,不可归别人为妻,我向你也必这样。

先知将前妻买赎回来后(3:1~2)便要她多日为他独居。独居是个“道德性的约束”(moral discipline),免得她:

⑴重回旧情夫那里,或另觅新情人。

⑵重回她往日的糜腐生活(用语参赛30:7;耶8:14)。

此处重点是使她悔改,日后先知能与她再续前缘。故此先知要她答应两项要求──不可行淫,不可另嫁别人。先知亦向她承诺自己“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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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以色列如何多日独居,又如何归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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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何3:4~5
以色列人也必多日独居,无君王,无首领,无祭祀,无柱像,无以弗得,无家中的神像。后来以色列人必归回(或作回心转意),寻求他们的神耶和华,和他们的王大卫;在末后的日子,必以敬畏的心归向耶和华,领受他的恩惠。

先知与妻各自“独居多日”成为下文(3:4~5)的一个预表,表征以色列将来被掳,在被掳期间他们学习了不再拜偶像的陋习(3:4)。他们经历神这样的炼净后,便产生三个期待的果效:

⑴他们必从“独居的日子”(喻国亡及被掳),归回故土。

⑵他们必寻求他们的神,如在归回时代重建圣殿。

⑶他们必寻求他们的王大卫。这位王是他们一直敬奉之理想君王,固然时不我予,但他们心目中仍盼望大卫复临他们当中,统治他们。这心愿要在将来“第二大卫”的身上实现。这愿望也是耶利米及以西结两先知所表达的(参耶30:9;结34:23~24,37:24~25),弥迦亦有此愿(参弥5:2)。何西阿在圣灵的默示下,写出那应验的时期是在“末后的日子里”(指大卫的后裔弥赛亚在地上掌国权之时)(参赛11:1~10),人便以敬畏的心归向神,领受他的恩惠(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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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这里是否指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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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何6:2
过两天他必使我们苏醒,第三天他必使我们兴起,我们就在他面前得以存活。

6:1~3是忏悔诗,亦是颂赞诗。接续5:15的心愿,先知向神表示,虽然神撕裂、打伤,也必医治、缠裹(6:1),更会使他的百姓苏醒及复兴,这样选民必在他面前存活(6:2)。这里一连串七个动词,完全是神的动作,神的方法,若不破坏、管教,就没有复原及创新。神的破坏工作似乎很严重,几乎将其百姓置于死地,可是过两天(喻短暂之时),神将“救活”(苏醒之意)所管教的选民,第三天(仍喻短暂之时)便使他们兴起,不会在痛苦中长眠不起,这是神的恩典。

“两天”、“三天”是希伯来文的一种特殊文体,称同语反复法(taulological use),或一个加一个数字法(numerical collocation),如阿摩司的“三番四次”(摩1:3,箴30:15、18、21),王下9:32;摩4:8及赛17:6的“两三个”及以利沙击打“五次六次”,伯5:19喻遭难“六次七次”,箴6:16“六样”“七样”之事。

有不少学者根据古异教传说,人死后三天灵魂才离开躯体,所以三日后若不起来,便认为永远死亡之意。早期教父及改革家亦以此语(第三天兴起、存活),为基督复活的预言(如特土良、马丁路德、加尔文等)。但此种解释只是灵意,没有新约的依据,不足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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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神是否曾与亚当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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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何6:7
他们却如亚当背约,在境内向我行事诡诈。

旧约多处指出以色列民对神背约,但先知在此处说他们的背约如同亚当背约一般。是否指神曾与亚当缔结圣约?学者对此有四种不同的解释:

⑴有说亚当是指“人”之意,指全人类背弃神,意全人类皆堕落在罪恶之中(参诗82:7同字译“世人”,如ICC; KJV )。

⑵有说亚当按字源指“地土”,意以色列人将“约”丢弃,践踏在地上(如M. L. Dahood)。

⑶有说亚当是指地名,称“亚当城”(参书3:16),意以色列背弃神,早在过了约但河进迦南时便开始了(如N.Glueck; R. B. Chisholm; RSV;新国际本)。

⑷有说亚当是指始祖,因他背弃神与人在伊甸园时所立的约,而被赶逐离开。意以色列人犯罪背叛神,如始祖悖逆神(如NIV;和合本)。

最后一说是最合理,创2:15~17表示神确与人立约,只是“约”字未在创2章内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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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为何以色列因伯亚文的牛犊惊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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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何10:5
撒玛利亚的居民,必因伯亚文的牛犊惊恐;崇拜牛犊的民,和喜爱牛犊的祭司,都必因荣耀离开他,为他悲哀。

以色列本已开始欣欣向荣(10:1上),但他们身在福中不知福,逐渐离开神(10:1下)对神不忠,属灵的景况日渐式微(10:2上);神不以有罪为无罪(10:2下),必使他们灭亡。他们没有君王统治他们,乃因不敬畏神之故,有王如同没有王一般(10:3)。他们所受的灾祸,全因他们对王失却效忠(10: 4此节的誓言是指对王登基时的宣誓,非指对外邦王的誓言,如ICC)【注6】,故国家败亡是可预见的。

因此,首都的百姓必因伯亚文的牛犊而惊恐(10:5上)。原来“伯亚文”乃“伯特利”讽刺之名。伯特利字意“神的家”,伯亚文意“罪恶之家”。伯(beth)=家,亚文(aven)=罪恶(evil)。以色列人在伯特利及但两城设立拜牛犊的祭坛,导致全国陷入拜牛犊的迷信生活里(参10:5下),将来神借着亚述国审判以色列时,其中一个主要原因乃是他们以牛犊代替神,故此他们必因伯亚文的牛犊(迷信生活)而惊恐。伯亚文的祭司因看见亚述人带走他们的金牛犊(他们的荣耀)而悲哀,他们并不是悲痛国家的败亡,而是财宝的一去不返,他们的心完全瞎了(参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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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为何在审判宣言中插入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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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何13:14
我必救赎他们脱离阴间,救赎他们脱离死亡;死亡啊,你的灾害在哪里呢;阴间哪,你的毁灭在哪里呢;在我眼前绝无后悔之事。

从13:9始,作者不断的宣布以色列的审判(13:9~13),在下文(13:15~16)亦是审判之言,何以竟在一大段的审判宣言中有(13:14)这节宝贵的话语?保罗亦在林前15:55引用此节来说明基督复活的道理。

原来13:9~1 4是一段审判宣言,在审判中,神却有13:1 4此言,学者对此意见有三:

⑴将13:1 4作一愿望式的宣言,意“我愿救赎他们脱离阴间死亡,只要他们不再成为无智慧之子”。

⑵将之作问句,意“我会救赎他们脱离阴间与死亡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他们不肯悔改,以致救赎他们是不可能的事(如H. Wolff)。

⑶将之作应许的宣告,是个有条件性的假设。意以色列如同产难临到的妇人,若不悔改,终必母子全亡(如C. L. Feinberg)。

三意见中以最后之说较为合理,故13:1 4是审判宣言中那一道有条件性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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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目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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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E. B. Pusey, The Minor Prophets, I, Baker, 1967r, p.19.
【注2】R. B. Chisholm, Interpreting the Minor Prophets, Zondervan, 1990, p.27.
【注3】J. F. MacArthur, The MacArthur Study Bible, Word, 1997, p.1255.
【注4】F. H. W. Gesenius, Hebrew Grammar, O U P, 1910, p.142g.
【注5】唐佑之,何西阿书注释,天道,1984,92页。
【注6】W. R. Harper, "Amos and Hosea," International Critcal Commentary, T & T Clark, 1973, p.345. [I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