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难道智慧也是虚空?
<->经文:传1:17~18
我又专心察明智慧、狂妄,和愚昧;乃知这也是捕风。因为多有智慧,就多有愁烦;加增知识的,就加增忧伤。
作者在传1:16~18对人生,作一惊人的结论,他说他曾专心察明智慧、狂妄和愚昧。“智”、“狂”、“愚”代表从思维领域观察整个人生的过程,结论是人生只是捕风捉影(传1:17),无意义可寻。因为多有智慧便多有愁烦,多明白世事的无常、无奈、突变,只是徒增人生更多愁苦。此外知识多了,学问渊博了,也只不过增多对人生的认识,至终却发现人生是劳苦愁烦,转眼成空,因而悲从心来,忧忡不已(传1:18)。
<-->2. 人本来是否永远不死的?
<->经文:传3:11
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生(原文作永远)安置在世人心里。然而神从始至终的作为,人不能参透。
神“创造”(asah 与无中生有的创造bara 是同义词)万物,按时(指“定时”)成为“美好”(yapeh 意“美丽”、“合时”),即神的创造是合时佳美、尽善尽美的。
至于人方面,神将“永远”(halam ,意“永恒”,中译“永远”。此字曾被译成“世界”、“安全感”、“无知”、“永恒”等。按字根言,此字指“隐蔽的事”,若配上时间,可解作“永恒”。圣经中“永远”一字源于此)“安置”(nathan,意思是“赐给”)于人心中,“没有它”(中译“然而”,原文m ibbeli'esher 即w ithoutit,指“没有永远”),人就不能“参透”(mez'a,意即“找出”)神自始至终的作为。
作者认为,神创造人之时,赋予人最大的礼物就是人有追寻“永远”的心愿。神将这动机赐予人,让人可以藉此寻找神、认识神、与神相交。这是传道书作者在第二段劝世论中所表达的观点,叫人运用自己的天赋去认识神,过有意义的人生。
<-->3. 不信者死后能否自动上天堂?
<->经文:传3:21
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
作者由此觉得人生是虚空的,因为人兽遭遇相同(非如一些人解说“人”是指善良的人,“兽”是指奸恶的人),都是同归死亡。恶人与善人一生的恶行善行,似乎在死后一笔勾销(假设在生时没有报应),故人生是虚空的(传3:19~20)。有谁知道人的灵是升天,兽的“魂”(与“灵”同字,中译“魂”正确的)是下地?连死后的去向也不知晓,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在此作者不是不知,只是一般而论,人兽永远的归宿有所不同,他没有将信与不信者的永远归宿作迥异的区分。)神既将追寻“永远”的本性放在人心里,故人的灵必上升,兽却没有“永远”,必然下地,故如许公遂所说:“人在尊贵中如不醒悟,就如死亡的畜类般”(参诗49:20)【注1】。
<-->4. 两种人生观互相矛盾,何解?
<->经文:传2:18~19
我恨恶一切的劳碌,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的劳碌,因为我得来的必留给我以后的人。那人是智慧,是愚昧,谁能知道;他竟要管理我劳碌所得的,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用智慧所得的,这也是虚空。
传5:18~19
我所见为善为美的,就是人在神赐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劳碌得来的好处,因为这是他的分。神赐人赀财丰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分,在他劳碌中喜乐;这乃是神的恩赐。
由于死亡结束一切,所以作者恨恶生命(传2:17),恨恶劳碌。在传2:18~19,一个人汲汲营营所得来的,死后必归于别人(传2:18)。“那人”(有说“那人”是指罗波安,参王上11:41~12:24),无论是智慧,还是愚昧,都能管理经营他“劳碌所得”的,他用智慧赢得的成就,必让“后者”坐享其成;他一生劳碌,转眼却成泡影(传2:19)。
但另一方面,作者看到人生“为善为美”(tok esheryafeh,意“善即美”,可译作“美善”,如诗歌“神的路最美善”),乃是:
⑴享受神所给予的生命(“神所赐一生的日子”),即有健
康的身体及生命气息,可享受劳碌的成果(传:18)。
⑵享受神赐与人的赀财,这是神的“恩赐”(matath,意即“礼物”)。
神给人赀财及三方面的能力:能以吃用(有胃口与生命),能取自己的份(收取自己所应得的,多取便是偷窃),能(和合本没有译出)在自己劳碌中喜乐(并非不劳而获,而是自食其力,传5:19)。
这两种人生观(传2:18~19及传5:18~19)表面看来似是矛盾,其实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看人生。前者(传2:18~19)认为人生忙碌所得却被死亡夺去,因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这种人生是灰暗虚空的。后者(传5:18~19)是从神的恩典来看一生的忙碌,忙碌的果效全是神恩临到,故可以尽情享受。这两者一是从神恩中看一生果效,一是从死亡看人生如何结束,两者间并没有矛盾。
<-->5. 为何死亡胜过生命?与传9:4互相矛盾,何解?
<->经文:传7:1
名誉强如美好的膏油;人死的日子,胜过人生的日子。
传9:4
与一切活人相连的,那人还有指望;因为活着的狗,比死了的狮子更强。(传9:4)
美名强如美好膏油(膏油在热带的中东地方尤其贵重【注2】),因膏油只留香一时,美名却留传一世,故此有美名的死是胜过没美名的活(传7:1)。但是传9:4却说活着的狗比死了的狮子更强,那是表示生命的确胜于死亡,因为生命确实是无价宝。这便与传7:1矛盾了。
原来传9:4所用的“狮子”是比作上文传9:3的“恶人”(以死对死,传9:3的死是恶人,传9:4的死是狮子)。下文(传9:5)的首字“因为”(和合本没译出)指出,活人(恶人还活着的时候)既知道有死亡,就不致太过狂妄放肆,而放慢犯罪的步伐,由此可见死具有一种吓阻力,是神的佳作,警惕世人不要轻率犯罪。
<-->6. 这种劝告大逆伦常,何解?
<->经文:传7:16~17
不要行义过份;也不要过于自逞智慧;何必自取败亡呢。不要行恶过份;也不要为人愚昧;何必不到期而死呢。
作者曾经见过义人行义遭灭亡,恶人行恶却长寿,这使他劝告人行事要保持中庸之道(传7:15)。
这劝言分三部份:
⑴行义(传7:16):作者劝告我们不要过份行义。表面看来,这种讲法大有问题。其实他是劝人不要自义,不要表扬自己比别人好(“行”字可用“显”字代之,即“不要显义过份”之意)【注3】,即不要轻看别人,自逞智慧,或自显威风,因为最终只会自取灭亡。而且,行义须有智慧,切勿鲁莽行动。例如替凶猛的野兽疗伤,而不顾自身安危,这样只会自陷险境,实在愚昧。
⑵行恶(传7:17):此节单从字面上看亦大有问题,可是作者并无意劝人作奸犯科。从上节“不要行义过份”,有人或许会错误地联想:是否可以“行恶过份”呢?作者立即纠正这思想,他说“不要行恶过份”。“过份”可译作“加增”,所以传7:16、17变成“不要加增自义……不要加增恶行”。作者在此处承认,凡亚当子孙都会作恶,所以奉劝世人不要作愚昧人,免得受神审判,死于非命(如以利的二子及晚年的扫罗)。
再者,本段经文用平行式语法,可译成:
“不要加增自义,也不要自逞智慧,何必自取灭亡?不要增加恶行,也不要为人愚昧,何必未到期而死?”加增罪恶,作反对神的人(愚昧),便遭神审判,死于非命。
⑶义与恶(传7:18):行义(“这个”)与不行恶(“那个”)都需要智慧去“持守”及“不要松手”。因为对神的敬畏,就在这两方面表现出来;换句话说,敬畏神的人都要行义而不行恶。
<-->7. 此段经文似大男人主义?
<->经文:传7:27~28
传道者说:看哪,一千男子中,我找到一个正直人;但众女子中,没有找到一个;我将这事一一比较,要寻求其理,我心仍要寻找,却未曾找到。
传7:26是作者个人的结论,他可能因宠爱外邦女子而堕落,故发出怨言。然而,对女人的评价,不可一概而论,更不可侮辱了圣经中有才德、有机智、有大勇、有信心的妇人【注4】。
作者继续说,蒙神喜悦的人,必会躲避此等女人;但沈溺罪恶的人,则被“缠住”(esurim ,是复数字,意“很多困锁”,此字常译作“监禁”)了【注5】。
正直的人非常难寻,作者第二件要寻找的是正直的人。他将这事“一一”('ahath le'ahath,英文是one to one,即“一个一个、逐件”,意指“细心谨慎”)“比较”、“寻求”(lim zo')其“理”(heshbeonr,意即“总计”,是会计学词汇”),却找不到。就是在一千男子中(一千是希伯来文的夸饰词,代表“很多”之意)【注6】,亦只能找到一个“正直人”(中文译本加上“正直人”是正确的,甚多学者将这位“千人中的一人”解作基督,如谢友王、桑安柱、许公遂),但在女子中却一个也找不到。
由于有了这个假设,故他说凡女人皆是网罗。他褒扬男性,虽说正直之男子极其难寻,但仍可寻见。
<-->8. 义人与恶人是否毫无分别?
<->经文:传9:1~2
我将这一切事放在心上,详细考究,就知道义人和智慧人,并他们的作为,都在神手中;或是爱,或是恨,都在他们的前面,人不能知道。凡临到众人的事,都是一样;义人和恶人,都遭遇一样的事;好人、洁净人和不洁净人,献祭的与不献祭的,也是一样;好人如何,罪人也如何;起誓的如何,怕起誓的也如何。
作者再次专心(“放在心上”)地“详细考究”(welabur,意“解释”)有关(esher,中文译本译作“就知道”,但译作“有关”较为适合)义人和智慧人的“作为”(ebareyhem ,意“他们的作为”,指人在日光下的工作。按上文看,作者要指出义人及智者虚空的人生都在神的手中。)
作者发现人间的爱恨或真或假,是很难知道的(传9:1)。本节论及作者观察到两件事情:
⑴义人与智者的作为都在神手中,暗示若没有神掌管、带领、施恩,他们也不能成为义人、智人。
⑵义人与智者不知道,也无法控制自己的爱恨,爱与恨是他们情感表达的一部份。同样,若没有神的手牵引,人的爱与恨就变得难解难分了。
从上文已看到义人与智者的人生尽在神手中,作者进一步指出众人的遭遇“尽相同”(miqreh'ehad,意“同一件发生的事”)。他将“众人”分为五类(传9:2):
⑴义人与恶人(义人是敬畏神的人,参箴10:3~30)。
⑵洁净与不洁净的人(作者用“好”字来形容洁净,是指灵性道德上的洁净,而非宗教礼仪上的洁净,与“义人”意义相同)。
⑶献祭与不献祭的人(献祭者敬拜神,不献祭者悖逆神)。
⑷好人与罪人。
⑸起誓与不起誓的人(起誓是对神感恩、立志的表示)。这等人在日光之下同遭祸患——死亡(传9:3上)。
此外,“世人”(专指不信的人)的心充满了“恶”,在世时“心里狂妄”,胡作非为,最终仍要死亡(传9:3下)。
<-->9. 鸟类可传播新闻吗?
<->经文:传10:20
你不可咒诅君王,也不可心怀此念;在你卧房也不可咒诅富户;因为空中的鸟,必传扬这声音;有翅膀的,也必述说这事。
作者鉴于人对政权之不满而提出一些忠告:“不可咒诅君王,连起咒念也不可”。在卧房(即隐密之处)也不可咒诅“富户”(ashir,代表有财有势的国家政要,参传10:6),因为在密室内的咒诅亦会传扬出去(如成语“隔墙有耳”)。“飞鸟传声”(即凡有翅膀的必传扬述说)为夸饰语(固然飞鸟不能说话),以示严禁在暗处咒诅在上掌权者(传10:20)。犹太人亦有俚语:“言语如飞鸟,一径飞走,无人能捕回”【注7】。
<-->10. 为何要将粮食撒在水面上?
<->经文:传11:1
当将你的粮食撒在水面,因为日久必能得着。
本节是全书最难解的,D. Kidner干脆说他不懂【注8】,其它圣经学者的解释分别略述如下:
⑴“水”代表群众,将粮食撒在水面,等于把粮食分给众人,故本节强调分享【注9】。
⑵这节经文该从属灵眼光着手,劝人努力传扬福音【注10】。
⑶指商人投资需有其法;“粮食”代表贸易,“水面”代表船运(参王上9:26,10:22;诗107:23)。下一节(传11:2)的“七”、“八”实指七、八种商贸之法【注11】。
⑷论及对神完全的信靠、委托,甚至投靠(“撒在水面”)【注12】。
⑸教导善有善报之原则(与下一节的比喻有相同意思)。这是传统拉比的主张(如B en Sirach),亦配合当时盛行的一些劝人行善的箴言【注13】,如:“善事若投入河中,河水干涸时,善事便显露出来。”——埃及箴言【注14】。“当将善事如面包扔在水中,日后必有善报”——阿拉伯谚语【注15】。
这节经文其实是指凡耕种的人皆知道将“粮种”(原文指收割后能入口的食物,可译作“粮种”,参传11:6的“你的种”)撒在水面上(指灌溉了的田地,参赛32:20),日后就必得着收成【注16】。乃是以种稻比喻丰盛的人生在乎有智慧地安排生活及努力奋斗【注17】。
<-->11. 此节是否劝人在世上尽情享乐?
<->经文:传11:9
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时当快乐;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欢畅,行你心所愿行的,看你眼所爱看的,却要知道,为这一切的事,神必审问你。
作者在最后结语时,劝告青年人勿太注重肉体上的享受,疏忽神的审判。
“少年人”(bahur,字根“选择”)在“幼年时”(beyaleduthek,意即“孩子时”字根意“黎明”,下文同字译作“一生的开端”)当快乐。在“幼年的日子”(behurothey字根意“选择”与上半句“幼年时”不同字,此处该译作“青年时”。可见作者从这少年人的孩童期延至青少年期)可以使心“欢畅”,可以“行你心所愿行的”及“看你眼所爱看的”。换言之,作者奉劝少年人行心所愿的事情,看眼所看为美的事物(传11:9下)。
所罗门赞同青年人行事随心所欲,似乎是鼓励青年人放纵行为,所以他立即加上一句“却要知道,为这一切的事,神必审问你”(“审问你”原文为二字,含意是“带你进入审判内”,传11:9下)。作者说明青年人可以尽情享乐,但要知道,神必会审判一切。人若仍能快乐地面对神的审判,他在青年时代的快乐就是真正的快乐了。
这是一个既实际又平衡的基督徒生活观,神造大地让人享受,又赐人诸多恩典,问题是信徒在“享受世界”时切勿“贪恋世界”,否则便落入撒但的陷阱里。
<-->12. 此段隐喻文字何所指?
<->经文:传12:2~7
不要等到日头、光明、月亮、星宿,变为黑暗,雨后云彩反回,看守房屋的发颤,有力的屈身,推磨的稀少就止息,从窗户往外看的都昏暗,街门关闭,推磨的响声微小,雀鸟一叫,人就起来,唱歌的女子,也都衰微。人怕高处,路上有惊慌,杏树开花,蚱蜢成为重担,人所愿的也都废掉,因为人归他永远的家,吊丧的在街上往来。银炼折断,金罐破裂,瓶子在泉旁损坏,水轮在井口破烂,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神。
作者以三个“不要等到”劝告读者当早日记念(azeka,意“回想”、“悔悟”)一生的过犯,进而更亲近神。
第一个“不要等到”论及少年时期(传12:1),第二个“不要等到”包括整个老年时期(传12:2~7)。作者在此描述老人风烛残年的凄凉景象,叫青年人好好珍惜光阴。这段经文寓意丰富,文辞秀丽,言简意赅,是智慧文学的一个特征,现将一些经文列举如下,以作参考。
经节 | 经文 | 解释 |
---|---|---|
12:2上 | 日头、光明、月亮、星宿,变为黑暗(“日”与“光”为同义字) | 日、月、星皆能发光,象征生命活力充沛之时;“变为黑暗”代表生命衰老之时。犹太拉比(Sabbath,15上)将日、月、星形容为人面部的五官:日作眉或面色,月作鼻或腮,星作眼睛或颚。亦有人将三光分别比作人之灵、魂或理性及五官;【注18】更有人将日、月、星喻作人之童年、青年及成年。【注19】 |
12:2下 | 雨后云彩反回 | 非雨过天晴,而是雨后仍然乌云密布;喻指青春飞逝,不再回头,或喻作人年老多病。 |
12:3上 | 看守房屋的发颤 | “看守房屋的”是指大户人家任用来看门的壮丁;这里喻老人的手颤抖不定。 |
12:3上 | 有力的屈身 | “有力的”是指大户人家的壮仆;这里喻老人双脚无力,或腰背曲软。 |
12:3下 | 推磨的稀少就止息 | “推磨的”为阴性字,指婢女,喻牙齿嚼磨食物;“稀少”指老人牙齿脱落,故无法咀嚼食物。 |
12:3下 | 窗户往外看的都昏暗 街门关闭 | “窗户”是阴性字,指大户人家的女士凭栏眺望;今喻作老人眼睛昏花,视线模糊。 比喻一双耳朵【注20】,亦有喻作嘴唇;老年人因牙齿脱落,故进食时必须紧闭两唇,用牙肉咀嚼,以致声音微小【注21】。 |
12:4上 | 推磨的响声微小 | 磨坊工作声音微小,喻作老人胃口不佳,或老人牙齿脱落,以致食欲不振。 |
12:4下 | 雀鸟一叫,人就起来 | 喻老人睡眠时容易惊醒,故不能酣睡,喻作别人的声音不易听得明白,但清晨雀鸟的叫声却声声入耳。 |
12:4下 | 唱歌的女子,也都衰微 | “唱歌的女子”是大户人家在宴会时聘来献艺助兴的;今喻作老人的声调嘶哑,说话低沈无力。 |
12:5上 | 再者(gam ,中译本没有译出)人怕高处 | 老人因气力不继,在攀山登阁时力不从心,易失平衡而滑倒。 |
12:5上 | 路上有惊慌 | 老人因体力衰退,以致弱不禁风,在户外走动,处处都会遇到危险。 |
12:5中 | 杏树开花 | 杏花比其它植物较早开花,花带红,熟透呈白(与中国的红杏不同),这里比喻白发苍苍的老年人。 |
12:5中 | 蚱蜢成为重担 | 蚱蜢状似盘骨下之双腿,今喻老人走路不便【注22】;此句亦喻作老人气力不继,或患上风湿病【注23】,连体积细小的昆虫,也成为他们的重担(夸饰语)。亦有学者将蚱蜢比喻食物,因老人胃口减少,份量如蚱蜢般小的食物也不易消化【注24】。 |
12:5下 | 人所愿的也都废掉 | “人所愿的”(haebiyonah,意即“欲望”。七十士译本将此字译作caperberry,甚多译本也赞成这个译法。Caperberry 有振作食欲之用,它的另一用途为春药,用来激发性欲。此字在这里可包括各种欲望)【注25】,是指老人的欲望(也包括性欲);这里喻作老人意志消沈,失去任何对人生的欲望。 |
12:5下 | 因为人归他永远的家,吊丧的在街上往来 | 老人在永远之家的归程上,遇到“职业吊丧者”应聘而至,准备为他办理丧事。 |
第三个“不要等到”(传12:6)(中译本没有译出),是作者第三次劝告读者们早日记念造他们的主。
经节 | 经文 | 解释 |
---|---|---|
12:6上 | 银炼折断 | 大户人家内有贵重物品,如用银炼悬挂之金灯;“银炼”今喻作神经系统,意即老人的神经系统受损,即所谓“中风”,成为半身不遂。亦有人将银炼比喻脊椎骨【注26】。 |
12:6上 | 金罐破裂 | 大户人家的客厅内金罐高挂,即灯台顶上之金油罐(参撒4:2);今喻作头颅“破裂”(wetharuz,意即“压碎”)。 |
12:6下 | 瓶子在泉旁损坏 | 亦有将之喻作“膀胱”失调,喻心脏损坏,血泉停止,即心脏病突发;亦有将“瓶子”(阳性字)喻作男性的排泄器官。 |
12:6下 | 水轮在井口破烂 | 水轮是井口的抽水器;水轮喻作心脏,井比喻五脏六腑,故此处说心、肺、肠、胃、肝、胆、胰、脾等皆破烂(注意本节所用之“破”字,原文的前缀为同一字母)。 |
传12:7为总结。上文所提及的生理系统在无法医治时,全部活动都要停止,接着便要办理后事了。人到此时,肉体与灵魂便告分开,肉体归回尘土,灵魂归向神那里。
<-->书目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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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许公遂著,传道书讲义,宣道,1974,54页。
【注2】谢友王著,从虚空到充满,种子,1980,212页。
【注3】L. Goldberg, "Ecclesiastes," Bible Study Commentary, Zondervan, 1983, p.97.
【注4】D. Kidner, A Time to Mourn and a Time to Dance, IVP, 1976, p.72.
【注5】L. Harris; G. Archer; B. Waltke, TWOT, I, Moody, 1980, p.61.
【注6】W. C. Kaiser, "Eccl," E BC, Moody, 1979, p.87.
【注7】R. B. Y. Scott, "Eccl," A B, Doubleday, 1981, p.252.
【注8】D. Kidner, p.97.
【注9】许公遂,110-111页.
【注10】谢友王,252页.
【注11】D. Hubbard; L. Goldberg; R. Gordis; R. B. Y. Scott; W. C. Kaiser; F. Delitzsch.
【注12】M A Eaton, "Eccl," TO TC, IVP, 1983, p.140.
【注13】H. C. Leupold, p.255. Exp of Eccl, B, 1972. R. Wardlaw , Expostion of Eccl, Kregel, 1982, p.359.
【注14】R. B. Y. Scott, p.252.
【注15】C. D. Ginsburg, The Song ofsongs & Choleth, K TA V, 1970, p.447.
【注16】C. Bridges, An Exposition of Proverbs, A P& A, n.d., p.263.
【注17】与J. F. MacArthur, MacArthur's Study Bible, Word, 1997, p.937表同感。
【注18】Keil & Delitzsch, O TC, II, A PA, n.d., p.404.
【注19】G. A. Barton, "Eccl," IC C, T& T Clark, 1971, p.187.
【注20】L. Goldberg, p.134.
【注21】W. C. Kaiser, p.120.
【注22】W. C. Kaiser, p.121; D. Kidner, p.103.
【注23】L. Goldberg, p.135.
【注24】许公遂117页。
【注25】H. C. Leupold, p.282-283; J. C. Laney, p.119.
【注26】W. C. Kaiser, p.121; L. Goldberg, p.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