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何撒但也在天使群中侍立?

<->

经文:伯1:6
有一天,神的众子来侍立在耶和华面前,撒但也来在其中。

伯2:1
又有一天,神的众子来侍立在耶和华面前,撒但也来在其中。

“神的众子”是天使群体的代名词(参诗82:6),他们都是事奉神的灵界被造物,故此他们在神面前侍立等候差遣,但是撒但也来在其中,真是令人费解,因为撒但顾名思义是敌挡神的,绝不会在神面前侍立、等候差遣。

原来经文只是提及撒但也走到神面前向神进言,并非是侍立天使的一份子,而他前来是要在神的面前控告约伯,谓约伯敬畏神是因神祝福他之故。此外,亚3:1记述撒但在神面前控告人;另启12:10同样记载撒但昼夜不住地控告信徒;这显示当撒但控告信徒时,可自由地到神的面前进言,J. F. MacArthur 谓他像犹大般被安插在其它门徒之中【注1】。神容许他如此行,藉此试验信徒对神的心意。

<-->

2. 什么是“以皮代皮”?

<->

经文:伯2:4
撒但回答耶和华说:人以皮代皮,情愿舍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

在第一次神与撒但的对话中,神重申他对约伯正确的评估(伯2:3),撒但却以一句俗语反驳神:“人以皮代皮,情愿舍弃一切所有的保存生命”(2:4)。

“以皮代皮”的两个“皮”字分别代表不同的意义。第一个“皮”字指兽皮,第二个“皮”字指人皮。“以皮代皮”意说用兽皮(喻生意买卖或物质拥有)代替人命。全句是说“人可以放弃拥有的物质,以保存生命。”撒但的控告是,约伯虽丧失物业,但生命还在,这些灾祸对他只是“皮外之伤”,绝无作用【注2】。 (撒但对神说)且伸手伤害他的身体,他便会放弃 的(2:5)。这是撒但向神所发的挑战。

<-->

3. 谁能咒诅日夜及惹动鳄鱼?

<->

经文:伯3:8
愿那咒诅日子且能惹动鳄鱼的,咒诅那夜。

伯3:8的“鳄鱼”,原文Leviathan,是近东诸国神话中的七头怪海兽,有吞吃日月天体之能。传说当巫师作法时,这怪兽便被吵醒(即本节的“惹动”字)【注3】。约伯如今,甚至愿这些法师前来咒诅其生日(“怀男胎那夜”3:3)。

<-->

4. 这灵是邪灵或圣灵?

<->

经文:伯4:15~17
有灵从我面前经过,我身上的毫毛直立。那灵停住,我却不能辨其形状;有影像在我眼前;我在静默中,听见有声音,说:必死的人岂能比神公义么。人岂能比造他的主洁净么。

以利法曾在众人熟睡之际得见异象,使他“莫名恐惧”、“百骨打战”、“毫毛直立”(伯4:14~15)。他看见有“灵”(ruah)出现,并向他说话。

从灵说话的内容,可以鉴定这灵不是圣灵,原因有三:

⑴圣灵不会将人与神作比较(伯4:17)。

⑵圣灵不会恶评天使为愚昧,因天使中有善天使(4:18)。

⑶圣灵不会恶评人的卑微(虽然是真的)(4:19~21)。

圣灵怎可说神轻看天使及世人,并藐视世人之死是“无智慧”的(伯4:21),故此,不少学者视这灵为邪灵【注4】

<-->

5.“拉哈伯”是什么?谁扶助“拉哈伯”?

<->

经文:伯9:13
神必不收回他的怒气;扶助拉哈伯的,屈身在他以下。

约伯在此处向神表示无奈的放弃,他的表现似失去了常性。他谓神必不向他收回怒气,连“拉哈伯”大海怪及其助手也屈服在他的怒气之下,这样谁还敢反驳神(伯9:13~14)。

伯9:13的“拉哈伯”(rahab)是“巴比伦创世记”神话中的大海怪,名Tiamat(这Tiamat 在伯7:12又名Leviathan,和合本译“大鱼”)。它与其助手皆被M arduk 神击败,并囚禁于幽冥中。此节意说,神的怒气使大如“拉哈伯”那么厉害的怪兽亦被收服。

此外,“拉哈伯”字意“骄傲”,表示神是阻挡骄傲的人,抬举谦卑顺服的人。

<-->

6. 这位听讼者是否指基督?

<->

经文:伯9:33
我们中间没有听讼的人,可以向我们两造按手。

伯9:33的“听讼人”(mokiah,法庭词汇,意“中保”、“调停官”、“和解者”,同字在伯13:3译“理论”,伯13:15作“辩明”)不可解作预表基督。在古代近东诸国的神话里,每人皆有一神为他的“听讼人”,在天神聚会时为他作各样的申辩,使那人生活舒适愉快【注5】。此处意说,约伯没有中保为他与神对簿公堂,判是非曲直,真是含冤莫白。

伯9:33下段的“两造按手”,表示古代听讼人(法官)在两诉讼人身上按手,以示他们两人皆要顺服他的裁决【注6】

<-->

7. 这里是否指约伯相信复活?

<->

经文:伯14:14
人若死了,岂能再活呢。我只要在我一切争战的日子,等我被释放(或作改变)的时候来到。

在哀叹人死不能复生之际,约伯突然“异想天开”,求神在他“争战日子”(指“在生时的劳苦日子”,参伯7:2,因“争战”字saba,可指“劳役”)过后,把他释放出来,到那时,约伯必响应神的呼唤,神也将欣赏自己手所做的(伯14:13~15)。

伯14:14的“释放”(helifati,意“改变”、“复新”,在伯14:7同字译“发芽”)是个军事词汇,指新力军来到,替换老弱残兵。暗示约伯期待死后身体有改变,是个复原的改变,到那时,约伯便高兴地响应神的呼唤。

约伯相信在他的人生结束后(“争战的日子”),他会被释放出来,如同战俘被释放,这样他便会回答神的呼唤,叫神欣赏自己手所造的(伯14:15)。伯14:14~15全句的气氛似乎不是指重病复苏(resusitation)(如J. E. Hartley),而是暗示一个死后的生命(resurriction)(如J. F. MacArthur)。

<-->

8. 谁是约伯天上的见证、地上的中保?

<->

经文:伯16:19
现今,在天有我的见证,在上有我的中保。

伯16:19的“现今”,原文后面有“看哪”(hinneh,中文漏译),引出下文的重要性。“见证”(edi)与“中保”(sahedi)为平行句的同义词(参创31:47),即法庭中的“辩护律师”。此字可译作“传话师”(如创42:23)、“法庭翻译官”(如伯33:23)、“代言人”(如赛43:27,此节和合本译“师傅”)。

但这中保是谁,学者臆测有三:

⑴他是神的第二位格,即道成肉身前的基督【注7】

⑵他是神,指神的“信实”、“公义”【注8】

⑶他是将来会出现的“见证人”、“申辩者”,如伯16:21所说那类人【注9】

第三解说较合理。因为约伯一直控诉神不理会他,故此神不会是他的中保,他在地上也没有中保(参伯9:33)。但他仍然深信总有一天,在人间会有“中保”、“见证人”出现,为他辩护,那时他的案件会水落石出,沉冤大白。

<-->

9. 这里的救赎主是谁?全段是否指复活?

<->

经文:伯19:25~27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我自己要见他,亲眼要看他,并不像外人;我的心肠在我里面消灭了!

伯19:25的“救赎主”(goel,意“至近亲属”)在旧约里有数个用途:

⑴这位亲属有为已死亲人赎回产业(如利25:25,得2:20,3:9)、偿还旧账(如利25:23~24、39~55)、报血仇(如民35:19;申19:6~12,25:5~19;撒下14:11;王上16:11),或生子立后的义务(书2:3~6;撒下14:11)。

⑵亦有为近亲作诉讼案件之“辩护人”的责任(诗119:154;耶50:34;哀3:58~59;箴23:11)。

⑶这字也是神的一个名称(出6:6,15:13;诗74:2,77:15;赛41:14,44:24,49:7~9、26)。

故在此处,“救赎主”一词似有“中保”、“见证者”(参伯16:19)、“听讼人”(参伯9:33)等意义。

然而这位“救赎主”是谁,学者意见分二:

⑴他是神的第二位格,即道成肉身的弥赛亚(如J. F. MacArthur)。

⑵他是神,是约伯一直以来埋怨、控告、诉苦的对象(此解说似较合理)。

全句意说,约伯相信神是永活的可成为他的“救赎主”(公证人),即便在约伯死后,仍能替他辩护,使他的冤情昭雪。

伯19:25的“末了”(aharon)一词,虽有时是指世界之末,但约伯在此处似指他死后的时日,或整件事情的结束,非指末世之时。

伯19:25的“站在地上”,意“站在尘土之上”,喻约伯在尘土上刮疮之苦,神将会替他伸冤;他不用在尘堆中苦捱,他可站立起来,一洗前垢。

至于伯19:26的“肉体之外”,是指死后或活着的境况,学者意见有三:

⑴约伯死而复活,得见神为他伸冤(这多是古教父之见,如罗马的革利免、奥利根、耶柔米)。

⑵约伯从坟墓里的灵魂得见神为他伸冤(这多是犹太拉比传统之见,参禧年书23:30~31)【注10】

⑶约伯在死前,神就为他伸冤(这多是近代学者之见)【注11】。此见将“肉体之外”解作“从肉体的角度看”(from the flesh,如伯19:27),而“皮肉灭绝”的“灭绝”(naqaf,意“撕下”,同字在赛17:6,24:13译为树木被“打剩”,在赛10:34作“砍伐”树木,即树皮被撕下来),是指约伯的毒疮使他皮肉糜烂。全句约伯期待身体复元,冤情昭雪。

<-->

10. “水族”及“阴魂”是指什么?

<->

经文:伯26:5
在大水和水族以下的阴魂战兢。

伯26:5的“阴魂”(rephaim )一字有两个意思:

⑴指住迦南地的巨人(参申2:10~11、20~21;撒下21:16~19;代上20:4、6、8),又称利乏音人(参申3:11;书12:14,13:12)。

⑵指死去的人(参赛14:9;诗88:10;箴2:18,9:18,21:16)。

这是腓尼基及迦南人称死人的名字。后者意义较配合伯26:5~6的主旨【注12】。阴魂住在阴间(sheol),此地在地下深处(伯11:8)、在大水之下(伯26:5),幽暗异常(伯17:13),阴间之魂不能再返人世(伯7:9),因灭亡(abaddon,亚巴顿,参启9:11)是他们的归宿。

伯26:5的“水族”(shokenehem ,意“居住者”,inhabitants)非指海产,而是指与阴魂在一起的其它阴间亡魂,因(“阴魂”rephaim )常用来指“死人中的贵族”(elite among the dead)【注13】。全句可译作“阴魂和其它居住者,均战兢在大水之下”。

<-->

11. “拉哈伯”及快蛇是指什么?

<->

经文:伯26:12~13
他以能力搅动(或作平静)大海,他藉知识打伤拉哈伯;藉他的灵使天有妆饰;他的手刺杀快蛇。

伯26:12下段的“拉哈伯”(Rahab),是众恶的总代表(参伯9:13)。伯26:13的“快蛇”(nahash),是大海中的“主角”、“主人”,它可能是“拉哈伯”的别名,也可能是大海中的海怪,名为Leviathan(赛27:1,中译“鳄鱼”参伯3:8;伯9:13)。全段清楚地显示,神掌管万物,一切灵界或物质地界的恶尽被他歼灭,平安将显在人间。

<-->

12. 什么是“口便亲手”?

<->

经文:伯31:27
心就暗暗被引诱,口便亲手。

伯31:26~27描绘一些外邦人对星宿的崇拜。“口便亲手”一词,是指外邦人以吻偶像表达崇拜的热爱(参王上19,18,何13:2)。因太阳月亮远在天空,未能与它们亲嘴,崇拜者遂先吻己手,然后向这些天体抛以“飞吻”。

<-->

13. 何以有天使作传话,人便得赎?

<->

经文:伯33:23~24
一千天使中,若有一个作传话的,与神同在,指示人所当行的事;神就给他开恩,说:救赎他免得下坑;我已经得了赎价。

伯33:23指出,以利户认为神千万天使中有一位能作“传话的”(m elis,此字可作“中保”或“翻译”;在此处“中保”之意较合文理)。此言暗中反驳以利法谓无天使可助约伯(伯5:1),也不同意约伯谓天下没有中保可以助他(伯9:33)。对一个不知悔悟的人,天使成为“灭命的”(伯33:22);对肯悔悟者,天使中有一个为他作中保,向神传话,亦代神传话,教训人所当行的事。

这是个怎样的“中保”?学者们意见各异:

⑴他是一个有智能的友人(此说将天使作“使者”之意)。

⑵他是伯16:19的“见证”、“中保”。

⑶他是“耶和华的使者”,是基督道成肉身前的形像,这位“中保”是一位特别的天使,能为受苦者成了“赎价”(kofer,意“挽回的代价”,伯32:24),故第三说似最合理。

<-->

14. 这是否指地球被造的时刻?

<->

经文:伯38:5~7
你若晓得就说,是谁定地的尺度;是谁把准绳拉在其上。地的根基安置在何处。地的角石是谁安放的。那时晨星一同歌唱,神的众子也都欢呼。

伯38:7的“晨星”与“神的众子”为平行句子,是同义词,而“神的众子”在伯1:6,2:1是指天使,因此“晨星”也是“天使”的代名词。此时乃神创造地球时,天使赞美歌颂神创造的伟大。可见在地球被造前,天使已被造成了。

<-->

15. 鸵鸟岂有慈爱的翎毛和羽毛?

<->

经文:伯39:13
鸵鸟的翅膀欢然搧展,岂是显慈爱的翎毛和羽毛么。

伯39:13的“慈爱”(hesidah 一字指“鹳鸟”)【注14】(和合本译者可能误将hesidah作hesed用。hesed意“慈爱”),“翎毛”(everah)意“翅膀”、“翼”,如赛40:31;申32:11。此处意说鸵鸟展翅欲翱翔,却不能将身躯带离地面,如同鹳鸟那样【注15】

<-->

16. 本段的河马真是河马,或是恐龙?

<->

经文:伯40:15~24
你且观看河马;我造你也造他;他吃草与牛一样。他的气力在腰间,能力在肚腹的筋上。他摇动尾巴如香柏树;他大腿的筋互相联络。他的骨头好像铜管;他的肢体彷佛铁棍。他在神所造的物中为首;创造他的给他刀剑。诸山给他出食物,也是百兽游玩之处。他伏在莲叶之下,卧在芦苇隐密处,和水洼子里。莲叶的阴凉遮蔽他,溪旁的柳树环绕他。河水泛滥,他不发战,就是约但河的水涨到他口边,也是安然。在他防备的时候,谁能捉拿他,谁能牢笼他穿他的鼻子呢。

伯40:15的“河马”(behemoth)究竟是指何样动物,学者意见众多,有说:

⑴它是神话中的怪兽,而但40:15说它是神创造的。它的生活样式(如吃喝、休息)也像一头动物。伯38:39~39:30中的动物是真正的动物,此动物的原文在其它经文(如珥1:20)也是指真实动物(如M. H. Pope,J. C. L. Gibson,G. Fohrer)。

⑵它是古时的巨象(如R .L. Harris,T. Aquinas)。

⑶它是绝种的无角犀牛(如B. Northrup)。

⑷它是鳄鱼(如NEB,RSV,NIV )。

⑸它是洪荒时代的恐龙(如H. M. Morris)(伯40:15记载神要约伯观看,故此说似不能成立)。

⑹它是巨大的水牛(如BCoureyer,J. E. Hartley)。

⑺它是河马(如R. B. Zuck,G. L. Archer,F. I. Anderson,BDB)。

“河马”(Behem oth)这字可作单数或复数用,本意“牛群”,但也代表其它动物(畜类)(参伯35:11;珥1:20;2:22;诗8:7;49:12;73:22;中译“走兽”、“畜类”),它亦指河马(埃及人称河马是水中的牛)【注16】。赛30:6说它是南方的“牲畜”(南方指埃及),显然埃及通晓此兽。一只成长的河马可重8000磅,埃及法老王喜狩猎河马,他们视猎获河马如战胜恶势力,也藉此树立执掌王位的大权。在埃及的史册及碑画中,有法老在蒲草船中用倒钩鱼叉(参伯41:7)插入河马的巨口中。埃及神话中的诸神可化身为河马,倾覆“敌神”的船只【注17】

伯40:17的“摇动”(yahepos)意“坚硬起来”,全句可译成“它坚硬其尾如香柏树枝”【注18】

伯40:18形容河马骨头像铜铁般刚硬,颇合古埃及人的神话,他们称“铁”为“河马的神”【注19】

<-->

17. 这是鳄鱼或是古代其它怪物?

<->

经文:伯41:1
你能用鱼 钓上鳄鱼么。能用绳子压下他的舌头么。

伯41:1的“鳄鱼”(Leviathan)究竟是怎样的动物,学者意见分歧(参上文对河马的批注),有说:它是迦南神话中的七头大水怪(参伯3:8),伯41:33及诗104:26皆说它是被造物。

⑴它是大鲸鱼。

⑵它是海豚。

⑶它是洪荒两栖恐龙。

⑷它是大鳄鱼。

神话中的怪物多以真实动物作“蓝本”,然后在描述时再加上甚多怪诞的夸词。此处,这条“鳄鱼”不是神话中的怪兽,也非鲸鱼、海豚之类(不合内容的描述),更非早已绝迹的恐龙(约伯也许没有此兽的观念),而是可长达12呎的大鳄鱼。此鳄鱼(Leviathan)与河马(Behemoth)有甚多相似之处,它们都是:

捕猎鳄鱼亦是埃及法老王的特别嗜好,他们常以鳄鱼喻恶势力,猎获大鳄鱼表示克服恶势力。故此,在古埃及神话中,甚多故事是以鳄鱼为题,其中一大鳄鱼名Lotan,力大无比,极其凶恶,巴力神几经辛苦才战胜它。不少埃及古画描述河马背负鳄鱼在河里往来,这两头动物分别称为“大食兽”(Eaters)及“吃食兽”(Devourers)。在该撒利亚之北有古城名“鳄城”(Crocodilopolis),有河名“鳄河”(Crocodilion)【注20】

伯41:18的“眼睛好像早晨的光线”,颇像埃及的洞穴壁画,谓鳄鱼眼睛像早晨的红光,故“鳄鱼之眼”成为“曙光”代名词。

伯41:28的“心”可译作“胸部”,鳄鱼胸甲极其坚硬;“下磨石”比上磨石更重,作为压碎麦禾等用。

全段目的是神反问约伯,是否他在管理海陆空时(尤是当时认为两大最凶猛的动物)不公平?若是,则在约伯的事上也会表现不公了。若约伯认为神在处理他的创造物上不公,那么约伯定然比神更有智慧。

神在此处指出,神确实有无穷的智慧与能力,且能公正的管理世事,包括约伯的遭遇。

<-->

书目注明

<->

【注1】J. F. MacArthur, The MacArthur's Study Bible, Word, 1997, p.697.
【注2】同上书699页。
【注3】J. E. Hartley, "Job,"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ans, 1988, p.94.
【注4】如H .M. Morris, The Remarkable Record of Job, Baker, 1988, p.66.
【注5】M. Pope, "Job," Anchor Bible, Doublday, 1965, pp.74-75.
【注6】E. Dhorme, A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Job, Nelson, 1984, p.144.
【注7】如N. Geisler, Christ: The Theme of the Bible, Moody, 1968, p.95.
【注8】如M. H. Pope, p.118; R. B. Zuck, "Job," Every man's Bible Commentary, Moody, 82, p.78; A. B. Davidson, "Job," CBSC, CUP, 1884, p.124.
【注9】如J. E. Hartley, p.264; E. Dhorme, p.239; F. I. Anderson,"Job," TOTC, IVP, 1977, p.182.
【注10】如R. Zuck, "Job," BKC, I, Victor, 1985, p.741; "The Certainty of Seeing God: A Brief Exporition of Job 19:23-29," Sitting With Job, Baker, 1992, p.280.
【注11】如J. E. Hartley, p.296; J. C. Laney, Answers to Tough Questions, Kregel, 97, p.105.
【注12】如R. Schnell, "Rephaim," IDB, III, Abingdon, 1962, p.35.
【注13】R. Zuck, "Job," EBC, p.117.
【注14】BDB, Ap & A, 1978, p.339.
【注15】D. Garland, "Job," A Study Guide, Zondervan, 1971, p.96.
【注16】BDB, p.97.
【注17】J. E. Hartley, p.524.
【注18】R. Zuck, "Job," BKC, p.772.
【注19】J. E. Hartley, p.523.
【注20】J. E. Hartley, p.521; M. Pope, p.278; E. Dhorme, p.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