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国约兰登基,是在南国约兰的第二年,或约沙法的第十八年?
<->经文:王下1:17
亚哈谢果然死了,正如耶和华藉伊莱贾所说的话;因他没有儿子,他兄弟约兰接续他作王,正在犹大王约沙法的儿子约兰第二年。
王下3:1
犹大王约沙法十八年,亚哈的儿子约兰在撒玛利亚登基,作了以色列王十二年。
这两段经文不协调之处可用下图表达:
北国 | 南国 | 经文 |
---|---|---|
约兰作王 | 即约兰(同名)第二年 | 王下1:17 |
约兰作王 | 即约沙法第十八年 | 王下3:1 |
南国约沙法是约兰之父,当南国约沙法与北国亚哈作战时,他早已立子约兰为摄政王,共管国家,那年是853BC(后来亚哈战死,约沙法也几乎阵亡,却仍多作王五年,直至848BC),这是南国约兰第二年(便是851-850BC),亦即是约沙法的第十八年;这亦表示约沙法在869至868BC便开始作王,所以北国约兰登基的年代是南国约沙法(父)的第18年,也是子约兰的第二年【注1】。
附:犹大国共有六次父子同作王的时代,分析如下【注2】:
⑴亚撒与约沙法(约沙法在872BC与父王共管,共3至4年)
⑵约沙法(848BC卒)与约兰(约兰在853BC开始)
⑶亚玛谢(767BC卒)与乌西雅(乌西雅在790BC开始)
⑷乌西雅(739BC卒)与约坦(约坦在751BC开始)
⑸约坦(736-735BC卒)与亚哈斯(亚哈斯于743BC开始)
⑹亚哈斯(725BC卒)与希西家(希西家在728BC开始)
参下图:
父 | 子 | 子作王年 | 经文 |
---|---|---|---|
亚撒 | 约沙法 | 872BC | 王上22:42 |
约沙法 | 约兰 | 853BC | 王下8:16 |
亚玛谢 | 乌西雅 | 790BC | 王下14:21 |
乌西雅 | 约坦 | 751BC | 王下15:32 |
约坦 | 亚哈斯 | 743BC | 王下16:1 |
亚哈斯 | 希西家 | 728BC | 王下18:1 |
2. 四十二童子戏笑以利沙,竟招致杀身之灾,神太残忍了?
<->经文:王下2:23~24
以利沙从那里上伯特利去;正上去的时候,有些童子从城里出来,戏笑他,说:秃头的上去罢,秃头的上去罢。他回头看见,就奉耶和华的名咒诅他们。于是有两个母熊从林中出来,撕裂他们中间四十二个童子。
童子侮辱以利沙,戏谑他是秃子,如果是恶作剧之行径,为何招惹杀身之祸?
查“童子”一字(qetanaim naarim),非指天真活泼的三尺小童,此字在创22:12指可论婚娶的艾萨克;创37:2指十七岁的青年约瑟;王上20:14~15指亚哈王的232个“少年军”。
故此,“童子”指生命成熟的青少年,按他们此处的行径可意作、“恶少年”、“极败坏的青少年”,所以要为自己的行为付上责任。T. Constable 谓他们是年轻的巴力先知,联群结党,公开聚集反对以利沙【注3】。
此外,骂人秃头在古近东文化里,是一种很严重的侮辱
(参赛3:17~24),他们对以利沙说:“秃头的上去吧”,是取笑以利沙“跟你的师父去死吧”。因为以利沙的老师以利亚被神用旋风取去,故“上去吧”一语便如同“去死吧”。
以利沙在伯特利为神工作,伯特利是先知学校之一,此处有群恶少年大大侮辱神的先知,否定神人的权柄,亦公开性的反对神;此风一长,神的圣洁与公义便在先知学校的中心地荡然无存,因而特别严惩这42个青少年。启导本于本处称“撕裂”并非杀害,只是“伤害”,似是误解此次事件的严重性。查“撕裂”原文baqa,意“裂开”,王上8:12,15:16同字译“剖开”(孕妇)。W. C. Kaiser 指出,以色列亡国,全是嬉笑神的仆人之故(参代下36:16)【注4】。
<-->3. 以利沙吩咐砍树,是否违反律法?
<->经文:王下3:17~19
因为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虽不见风,不见雨,这谷必满了水,使你们和牲畜有水喝。在耶和华眼中这还算为小事;他也必将摩押人交在你们手中。你们必攻破一切坚城美邑,砍伐各种佳树,塞住一切水泉,用石头糟蹋一切美田。
申20:19
你若许久围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举斧子砍坏树木,因为你可以吃那树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间的树木岂是人,叫你糟蹋么。
摩押王背叛以色列,以色列王约兰联同犹大王约沙法并以东合攻摩押(王下3:1~8)。军队走了七日路还没有水喝,苦不堪言,想必丧命郊野(王下3:9~10)。约沙法建议求问先知以利沙,看神旨如何(王下3:11~13)。先知预言他们必有水喝(王下13:17、20),并将获得大胜。预言中,先知说他们必砍伐各种佳树(王下3:19),此点表面看来与律法(申20:19)有所抵触,解释有三:
⑴原来律法只是禁止在攻打敌人时,不可砍伐果树,但不是果树的则可砍伐(申20:20)。不砍果树是为进城入住可用,以免绝粮,不砍是为攻城用。
⑵申20:19~20只是介绍攻城战略,不是律法的一部份。
⑶申20:19之律只用在迦南地,因是以色列人征服居住之地,而在进攻摩押地时,此律便不受限制(如N. L. Geisler)。
<-->4. 为何摩押王献长子为燔祭,使以色列人遭受神的大怒?
<->经文:王下3:27
便将那应当接续他作王的长子,在城上献为燔祭。以色列人遭遇耶和华的大怒(或作招人痛恨),于是三王离开摩押王,各回本国去了。
三王连手合攻摩押(王上3:9),过程中,先知以利沙预言他们将大获全胜(王上3:18,24~36)。摩押王见难以敌对,便孤注一掷,在城上献长子为燔祭(王上3:27上)。
此事本与以色列人无关,却使以色列遭受神的烈怒(3:27中),结果三王便离开摩押王,各自班师回国(3:27下)。摩押国之神名为基抹(Chemosh,王上11:7),是火神,摩押人兵败如山倒时,遂不惜将长子献给基抹,作为燔祭。初期译经者不知何故,将字的原文译成“大怒”,并补上“耶和华”的名,结果使语意混乱。
查“大怒”的原文qesep,有数意:
⑴忿怒。
⑵痛恨(首二意在和合本,参本节小字)。
⑶恐惧。此处以第三意为正确。
换言之,因摩押人此举,引起以色列极大恐惧(将“遭遇”译成“便有”there was,或“引起”)。他们惧怕基抹神因此为摩押报复,遂“鸣金收兵”而返(以色列人对神太没信心了)【注5】。译成“遭遇耶和华的大怒”是错译,引起更大的困惑。
<-->5. 亚哈谢登基是在约兰登基的第十二年或十一年?
<->经文:王下8:25
以色列王亚哈的儿子约兰十二年,犹大王约兰的儿子亚哈谢登基。
王下9:29
亚哈谢登基,作犹大王的时候,是在亚哈的儿子约兰第十一年。
王下8:25记载当以色列王约兰在位第十二年时,犹大王亚哈谢登基;旋即在王下9:29却说他在约兰作王的第十一年登基,两者之间何者是错的,何解?
列王纪上、下记录君王在位的时间经常有差异,主因是他们(以色列与犹大)计算年代的方法时有不同,时又相同;但究竟何时相同、何时不同,便产生许多的困惑。为此芝加哥大学教授E.R. Thiele作了精细研究,将南北两国君王在何时用何法逐一解开,于1951AD 出版了独到之解释名The Mysterious Numbers of the Hebrew Kings(《希伯来君王年代之谜》,是他的博士论文);1977AD 又出版一简易的修订版,名A Chrondogy of the Hebrew Kings(《希伯来君王年代鉴》),从此列王纪上、下君王登基年的表面矛盾遂刃而解。
据E.R. Thiele 的考究,希伯来君王年代计算方法“混乱”之因有三:
⑴有君王用登基年法(一登基便开始计),有君王用非登基年法(到新年开始才计登基年)。
⑵有数字君王用一种计算法,接续的君王却改用另法,再接续的君王又回复到从前的计算法。
⑶南北两国君王有同时使用相同的计算年代法,也有时不相同。
就此,王下8:25所说亚玛谢在第十二年登基,如果用非登基年计,他是在第十一年登基(王下9:29)。故这是两个不同的记录制度,而非记录上的错误。
<-->6. 亚哈谢登基时是二十二岁或四十二岁?
<->经文:王下8:26
他登基的时候,年二十二岁,在耶路撒冷作王一年;他母亲名叫亚他利雅,是以色列王暗利的孙女。
代下22:2
亚哈谢登基的时候年四十二岁(王下8:26作二十二岁),在耶路撒冷作王一年;他母亲名叫亚他利雅,是暗利的孙女。
据王下记载,亚哈谢登基时二十二岁,二十二的原文是二十加二。代下却记载是四十二岁,四十二的原文是四十加二。希伯来文没有数目的字(数字是阿拉伯人发明的),他们用字母表达,希伯来文的二十是kaph,四十是mem。Kaph的形状与mem 的形状极为相似,文士抄写时极易混淆弄错。据王下8:17,亚哈谢之父年三十二岁登基,作王八年便殡位,即是他在四十岁时去世,传位儿子亚哈谢,那时亚哈谢不可能是四十二岁(据代下22:2),否则儿子年岁大过父亲,说不通的。若儿子亚哈谢是二十二岁,倒是可能。故此王下8:26的记录是正确的,而代下22:2是文士不小心抄写时出错了。
<-->7. 日影往后退十步,将使宇宙律大乱,神如何为之?
<->经文:王下20:11
先知以赛亚求告耶和华,耶和华就使亚哈斯的日晷向前进的日影,往后退了十度。
希西家患上必死之疾,但因国家羸弱,需要他匡扶,故他向神祈求恩,神应许使他多活十五年(王下20:1~6)。那时亚述国正兴盛(王下20章的故事发生在亚述王西拿基立攻击耶路撒冷之前)【注6】,对犹大野心勃勃,欲并吞犹大于自己版图内。神给希西家一个外证,将日影在“亚哈斯日晷”往后移十度。但这只是一个地区性、局部性的神迹,限于犹大国地区,而非世界性或宇宙性。至于神如何执行,那就不必理会,因为这是神迹嘛!
<-->8. 约西亚死在战场,怎可说是平安的死?
<->经文:王下22:20
我必使你平平安安的归到坟墓,到你列祖那里;我要降与这地的一切灾祸,你也不至亲眼看见。他们就回复王去了。
王下23:29~30
约西亚年间,埃及王法老尼哥上到伯拉河,攻击亚述王;约西亚王去抵挡他;埃及王遇见约西亚在米吉多,就杀了他。他的臣仆,用车将他的尸首从米吉多送到耶路撒冷,葬在他自己的坟墓里。国民膏约西亚的儿子约哈斯,接续他父亲作王。
约西亚时代,有人在圣殿的废墟中找到律法书,交给约西亚王,他立刻宣召“悔改求恩祷告大会”。在筹备期间,神透过女先知户勒大等传话,说约西亚终必“平平安安归到坟墓去”(王下22:20),那时约西亚二十六岁(王下22:1、3),然而在他三十九岁时,战死在迦基米施,是被埃及王尼哥杀死的(王下23:29~30)。这样怎可说是“平平安安的到坟墓去”?
原来“平平安安的去坟墓”是犹太人的一句俚语,表示临终时与神在一个团契密交的光景中,不管是在战场上、在病床上,正如一个对比:“恶人像翻腾的大海,必不得平安”(参赛58:20、21)【注7】。
<-->9. 约西亚在伯拉河攻击亚述王,与历史不符?
<->经文:王下23:29
约西亚年间,埃及王法老尼哥上到伯拉河,攻击亚述王;约西亚王去抵挡他;埃及王遇见约西亚在米吉多,就杀了他。
巴比伦Nabopolasser王(尼布甲尼撒之父)在位时兴盛,势力庞大,于614BC击败亚述,612BC灭尼尼微,610BC灭亚兰。亚述王Asshuruballit 逃亡时,向埃及法老尼哥求救。609BC,亚述残余部队于伯拉河畔的迦基米施与巴比伦交战,两军对抗,埃及前来帮助亚述,因他亦欲防止巴比伦乘机入侵埃及,此事有史可鉴,和合本的“攻击”是错译,应译成“帮助”。约西亚为讨好巴比伦,竟前往抵挡埃及(“抵挡他”的“他”字是指法老尼哥),目的是想助巴比伦一臂,怎知反惹杀身之祸【注8】。
<-->10. 西底家不可能比侄儿更年轻?
<->经文:王下23:30
他的臣仆,用车将他的尸首从米吉多送到耶路撒冷,葬在他自己的坟墓里。国民膏约西亚的儿子约哈斯,接续他父亲作王。
王下23:34
法老尼哥立约西亚的儿子伊莱贾敬接续他父亲约西亚作王,给他改名叫约雅敬,郄将约哈斯带到埃及,他就死在那里。
王下24:17
巴比伦王立约雅斤的叔叔玛探雅代替他作王,给玛探雅改名叫西底家。
代上3:15
约西亚的长子是约哈难,次子是约雅敬,三子是西底家,四子是沙龙。
据王下23:30,34;24:17所记,犹大国三个君王名字如下:
据代上3:15记,犹大众君王名字如下:
约西亚死后,陆续登基的犹大君王名字与年岁分别如下:
四子约哈斯(沙龙)登基年二十三(王下23:33;代下36:2),次子约雅敬登基年二十五(王下23:36;代下36:5),孙子(约雅敬之子)约雅斤登基年十八(王下24:8),三子西底家登基年二十一(王下24:18;耶52:1)(长子约哈难可能于米吉多战役中与父约西亚同时阵亡,王下23:30)
西底家登基时,约西亚已去世了三个月(约哈斯)和十一年(约雅敬)及三个月(约雅斤),即十一年半后,故三子西底家不可能在二十一岁登基(他虽是第三子,但第四子约哈斯先登基,十一年半年后才轮到西底家),解答有三:
⑴这位西底家是约雅敬之子(非约西亚之子,代上3:16),是不同人(但这便与多数“叔父”dods这字出现相违,参代上3:15~16,虽然符合了代下36:10小字原文ahiv 作“兄”,可是却与代上3:15~16的家谱不相符。此外,若这西底家是约雅敬之子,亦与历史不符,如巴比伦历代志)。
⑵西底家确是约雅斤之叔父,但登基年在二十一岁是不可能的,“二十一”是文士抄写之误,因此便使叔父比侄儿更年轻。若将“二十一”改为“三十一”年,那便使这二人的年纪接近,可能性较大(犹大国末代诸王的登基年代常有误抄,如十八岁作八岁,显然文士于此较为不小心,故此西底家于二十一岁登基改为三十一岁,问题便解决了;而代下36:10的小字,原文作“兄”也是误抄)(但此解释要改变太多原文)。
⑶西底家登基时(二十一岁),那约哈斯应是三十四岁(若他没死在埃及),约雅敬应是三十六岁多(西底家与约雅敬相差十五岁),约雅斤应是十八岁(那时他被掳走),那就表示约雅斤之父约雅敬在十八岁左右生下约雅斤,这并非不可能,故此叔父西底家与侄儿约雅斤年岁相差不大,西底家是约雅斤的小叔父。
下图表朿助明白当时各君王的情形:
11. 约雅斤几岁登基,十八岁或八岁?
<->经文:王下24:8
约雅斤登基的时候,年十八岁;在耶路撒冷作王三个月;他母亲名叫尼护施他,是耶路撒冷人以利拿单的女儿。
代下36:9
约雅斤登基的时候年八岁(王下24:8作十八岁),在耶路撒冷作王三个月零十天;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
约雅斤的登基年有说是他十八岁(王下24:8)时,另说是八岁(代下36:9),引起不同的争议,孰是孰非?很明显的,他不可能在八岁登基,理由如下:
⑴他只作王三个月(王下24:8)便被巴比伦掳去了(王下24:10~15)。他作王那三个月都是“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王下24:9),这是指成年人的罪行,非指八岁小童的行为。
⑵王下24:15说这位少主也有后妃,表示他已是成年人。
⑶王下25:27的年代只符合在十八岁作王的约雅斤,而非八岁。
⑷七十士译本在代下36:9将“十八岁”误译成“八岁”。
故结论:“八”岁是文士手笔之误。
<-->书目注明
<->
【注1】G. L. Archer, Encyclopedia of Bible Difficulties, Zondervan, 1982, p.204.
【注2】同上书页。
【注3】T. Constable, "ⅡKings," BKC, Victor, 1985, p.541.
【注4】W. C. Kaiser, Hard Sayings of the Old Testament, IVP, 1988, p.126.
【注5】John Gray, I & II Kings, Westminster, 1964, pp.484, 491.
【注6】J. N. Oswalt, "Isaiah," NICOT, I, Eerdmans, 1986, pp.673-678.
【注7】J. C. Whitcomb, From Solomon to Exile, Baker, 1971, p.138.
【注8】E. H. Merrill, Kingdom of Priests, Baker, 1987, p.446; John Bright, A Histoy of Israel, SCM, 1972, p.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