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但以理書(共12章)

作者:但以理(意為「神是我的審判者(王)」)

日期:536 B. C.

地點:巴比倫(後在波斯)

對像:猶大擄民

目的:指出外邦國度之興衰與神國之建立。

主旨:以色列榮耀的國度

以色列棄絕「神權政治」而要求「王權政治」,神雖容許他們如此,然而他們的王權政治每況愈下,直奔滅亡,在586 B. C.全國滅亡。從那天起,他們活在外邦人統治之下,直到外邦人之日期滿足(參路21:24),神才藉著彌賽亞復回「神權管理」。但以理書專論以色列從外邦日期始,至神權政治復現之過程。

但以理書被稱為「舊約的啟示錄」,是猶太人在殘暴之外邦君王統治下,苦難的時期中,先知但以理寫成的。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的遭遇,無論在王宮中、在火窯中、在獅子坑裡,都顯出即使在被擄期間,神仍未忘記信靠祂之選民。

作者用敘事和異象鼓勵被擄的人民,告訴他們:藉著神所賜並透過但以理的解夢,以及給但以理之異象,使猶太人和外邦人都能確信智慧和能力單屬於它。雖然猶太人在外邦人統治下,外邦人掌權,但外邦國度有巴比倫人、波斯人、希臘人、羅馬人,將在歷史中來了又去,神仍是最後之審判者,也是掌權者,將建立它的國度、權柄到永遠。作者處在被壓迫的環境下,用特殊的文體來寫作,並以象徵和記號來解釋現在和預言將來外邦國之興衰、沒落、及神國之永遠勝利。本書的結構相當明顯:按主題言,前六章是歷史,後六章乃預言。按代名詞言,前六章但以理以第三者身份(他)寫成,後六章卻以第一者身份(我)寫成。按語文言,第2:4至7:28用迦勒底文(即亞蘭文)寫成,其餘均用希伯來文。據考究,凡與國家事有關的均用外國語(亞蘭文)落筆,凡與宗教有關的皆用本國文(希伯來文)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