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背景
本書所記載的年代由約書亞至撒母耳。自約書亞死後,以色列因領土廣闊,領袖人才稀少,且分散太遠,又無適當合一的團契,各支派又忙著開墾荒地,整理自己的家園;而且他們在進佔時沒有按神的旨意完全肅清敵人, 故此, 這些「眼中的剌、肋上的鞭」,便屢次成為他們的「網羅、機檻」(書23:13),使他們同化於外邦的文化風俗裡(2:3)。士師時代便成為以色列中的黑暗時代, 每當以色列行「自己眼中看為正,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時(4:1),神便興起外邦國家管教他們;當他們認罪悔改求恩時,神便興起「士師」拯救他們。在此書中,這樣循環不息的「犯罪」、「管教」、「認罪」、「拯救」的過程共有七次(一些不是連續性而是同時性的)。這樣持續到撒母耳時代,他們要求「王」及「先知」替它管理及替它出口。撒母耳是處在「士師時代」與「王國時代」之間的環扣。在其先知學校裡,他先記「士師時代」之事跡(士師記),再記「王國時代」開始。
雖書內缺任何士師之名,惟所記之事跡可能發生於基甸任士師期間(約1200— 1150 B. C.),因當時曾有一次大饑荒出現(參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