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書的神學主題
啟示錄的神學主題廣博浩瀚,深邃動人,使人飽嘗神話語的甘甜。其中重要主題有六:
A. 神論
約翰對神有深遠的認識,此認識在書中表露得淋漓盡致。在書中,神是永在的活神(啟1:4;4:9~10;7;2:10:6);是全能者(啟1:8;4:8;11:17;15:3;16:7、14;18:8;19:6、15)。「全能者」(pantokrator)一詞在七十士譯本譯作「萬軍之神」,這字只在啟示錄出現【註7】。祂也是天上的王,永遠坐在祂的寶座上,由寶座上施發號令(啟3:21;4:2;5:1、6;7:15;21:5;22:1)。祂是萬世的王(啟15:3),將來世上的國都要成為神的國(啟11:15)。祂是獨有的聖者(啟15:4),是創造萬物的主宰(啟4:11;10:6;14:7),能給人生命,使人復活(啟11:11)。祂的旨意是義的、是誠的,無人敢不敬畏祂(啟15:3~4),祂要怎樣行,無人能攔阻(啟17:17)。祂是聖潔真實的主(啟6:10),是審判萬人的主(啟6:10;18:8)。這審判的主題充斥在啟示錄中,尤其是6~19章。神是審判的神,表示神是公義的,祂為屬自己的人伸冤(啟6:10),如羅12:19所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因祂不以有罪為無罪,凡頂撞祂的都不能逃脫祂的審判(參出20:11~15)。D. Guthrie說,正因神是全地的王,所以審判的權柄全在祂的手中,因為王權與審判權是分不開的【註8】。所以啟示錄的一大主題乃是論及神公義的忿怒(啟6:16~17)。神大怒的酒,又稱忿怒的杯(啟14:10),傾倒在地上不法的人身上,神忿怒的大酒醡有血流出,馬及馬的嚼環,達至200里(啟14:19~20)。同樣,七碗災統稱神的大怒(啟15:1、7;16:1),這些災禍降臨地上直至主再來時,世人還在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啟19:15),正如來12:29所說,神乃是烈火。
在全本啟示錄中,描繪神最強勁的圖畫乃是神掌管萬事,雖然世上惡勢力甚為囂張,但沒有一個能力可打倒神。神是勝利的君王,這正是啟示錄要介紹給讀者的。
B. 基督論
基督論是啟示錄最重要的神學主題,全書也是環繞著基督論來闡述的。
基督是約翰先前認識的,在基督復活當日,他率先進入墳墓裡,發現裡面是空的(約20:4~10),所以他現今能坦然無懼地說,耶穌基督是從死裡復活,為世上君王的元首(啟1:5)。A. T. Robertson謂撒但曾以這至高的權柄引誘基督,要基督向他下拜,順服他。如今耶穌因順服神,藉著復活,蒙神賜予成為世上君王的元首地位【註9】,所以基督乃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17:14;19:16)。此言原是描寫神,今卻用來描寫基督(參申10:17)。這位基督本是猶大支派大衛的後裔(啟5:5),又是神的兒子(啟2:18),祂名為阿們、誠實、真實(啟3:14),是萬物的創造主(啟3:14)。祂是首先的,末後的,永活的,並手持死亡的權柄(啟1:17~18)。「首先的,末後的」、「永活的」本是描繪神的字詞(賽44:6;48:12;49:18;申32:40),如今用來描寫基督(參啟2:8;22:13)。
為了成就人的救贖,基督像羔羊般將自己獻給神為祭物(啟5:6),因祂所流的血(啟12:11),能使人脫離罪惡,使人成為國民,成為神的祭司(啟1:5~6;5:9~10),將來能在地上執掌王權(啟5:10;另參2:26~27;20:4、6)。
啟示錄的基督論最著名之處,是同時描繪出基督的兩大肖像:基督是獅子,又是羔羊。以獅子比喻人頗為常見,但用羔羊比喻人卻很罕見。羔羊的性情太柔弱,一般而言不會當作人的肖像,但在啟示錄裡,羔羊卻是基督的重要肖像。羔羊(arnion)這字在新約共出現30次,在啟示錄裡卻有29次【註10】。這頭羔羊是被殺過的(啟5:6、9、12),這樣祂便有權能將七印書開啟(啟5:7;6:1),也配受宇宙萬物(連活物、天使、長老在內)的敬拜(啟5:8~14)。羔羊的偉大在於祂是王,故有羔羊的寶座這雅號(啟22:1、3)。那十四萬四千見證人也稱為羔羊的初熟果子(啟14:4)。在啟示錄裡,形容羔羊是「羔羊的忿怒」(啟6:16),這名詞似是相對性的,因羔羊絕少發怒,這不是牠們的天性,故羔羊旳忿怒是描述災難時期的情況,可見那是羔羊忍無可忍之舉。
C. 聖靈論
聖靈是完全的靈,故稱「七靈」,這不代表祂眾多,而是說祂完全(啟1:4;3:1;4:5;5:6)。祂的完全包括能力、智慧、情感,因此啟5:6用七角、七眼表示聖靈的完全。聖靈又稱為神「完全的靈」(即神的七靈;啟3:1;4:5;5:6)、「預言的靈」(啟19:10,和合本譯「預言中的靈意」並不正確)、「眾先知被感之靈」(啟22:6,此節「靈」字是複數,並非指眾多之靈,而是每一個先知皆被同一個靈感動,他們也有他們的聖靈,故用複數;參林前14:32)、「聖靈」(啟1:10;2:7、11、17、29;3:6、13、22;4:2;14:13;21:10;22:17)。
「聖靈」這字在啟示錄裡都與神的寶座一起出現(如啟1:4;4:5;5:6),或與神的名字連在一起(如啟3:1;4:5;5:6),這表示聖靈的神性地位。聖靈可感動人(原文作「在靈裡」),向人說話(如向七教會)或對神的話作出回應(14:13)。在啟5:6提到聖靈的工作是「奉差遣」,曾引起經學家的爭議:究竟是誰奉差遣?是靈或是羔羊?查「奉差遣」的原文有二類抄本支持:一說是apestelmena,那是neuter plural,與「靈」字(neuter plural)配合;另一說是apestalmnoi,那是masc. plural,與「眼」字(masc. pl)配合,兩類抄本皆有其合理之處。而聖靈是奉差遣之靈往普天下去(參亞4:10),比基督奉差遣往普天下去更合理(基督在世時吩咐門徒往普天下去)。
D. 天使論
啟示錄記載天使的活動尤勝其他書卷,因天使是服役的靈,四出奔波,為神工作。
這書卷一開始便提及天使的服事。神為了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的眾僕人,於是祂便差遣天使為祂服務(啟1:1,此節的「使者」原文aggelon是天使,這字之前有冠詞,是特別指定的天使,參啟22:6)。在書中,天使的任務有六: 傳達神旨意,吩咐約翰記錄神的啟示(如啟19:9); 見證神話語的真實(如啟22:6、16); 執行神的吩咐(如啟7;1~2;10:1~2;及七號災、七碗災的執行者); 宣佈末世勢力的傾覆(如啟17:1;18:1~2;19:17); 指示新境界裡的特色(如啟22:1); 參與頌讚神及神的羔羊(如啟4:6~11;5:11~14)。
在天使的等級中,有些稱為「大力天使」(如啟10:1),有些是大有權柄(如啟18:1;20:1),而其中最特別的乃是四活物,他們各有六個翅膀,遍體內外滿佈眼睛,形像分別是獅、牛、人、鷹。他們是特別天使(如 、撒拉弗),但行動迅速(六翅膀),智慧充足(滿佈眼睛),在能力方面是造物界之上(獅、牛、鷹分別是造物界四領域之頂尖,如獸類、畜類、人類、禽類),他們主要的工作乃是敬拜,象徵整個造物界至終也是為敬拜神(參啟4:11)。
除了天使,啟示錄亦透露墮落天使的活動。其首腦名魔鬼,又叫撒但(啟12:9)。在一個異象裡,約翰看見一條大紅龍,七頭十角,頭戴七冠冕,滿有能力與權柄,尾巴拖拉三分之一的星晨。星晨代表天使,是猶太人傳統的思想(參伯38:3;但8:10),這表示三分之一的天使是撒但的跟從者,他們被摔在地上(修辭學喻被懲罰,參猶6;彼後2:4)。這條大紅龍就是古蛇(啟12:9;20:2),古蛇這名字將讀者帶到創世記3章的故事。在啟示錄的記載裡,撒但的作為有些是回顧性,如拖拉三分之一星晨反叛神(啟12:4a);在待產婦人(喻以色列,有說是喻天上的教會)【註11】前,準備吃那生下來的彌賽亞(啟12:4b);有些是末世性的,如在災難時期與米迦勒軍爭戰(啟12:7;有說這是指撒但原來墮落時的情況【註12】,但亦可說是在災難期的靈界爭戰,參但10:13、20;12:1),魔鬼不能得勝,遂氣忿忿將地上攪個天翻地覆(啟12:12)。他又控制敵基督,賜予他能力(啟13:4b)使全地人都要拜他(啟13:4a);至災難期的末了,他使普天下眾王捲入世界最後戰爭,是為哈米吉多頓大戰(啟16:13~16);但遭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擒拿,鎖在無底坑中一千年之久(啟20:1~2)。在千年牢期滿後,他被釋放出來,再四出迷惑列國對神作最後的反叛,結果遭神用天火殲滅(啟20:7~9),他與敵基督並假先知遂被扔在永遠受苦的火湖裡(啟20:10)。
E. 永生論
「永生論」本可放在「末世論」裡一併討論,但啟示錄裡論永生的經文頗多,遂分開討論。
主基督掌握生死大權,祂也是永活的,故此永生之權全在祂手中(啟1:18)。在祂向七教會所發出的書信裡,祂特別給予得勝者不同的應許。這裡所說的得勝非指生活的得勝,而是信仰上,因應許是賞賜,而賞賜是白白的,非按人的生活或工作而賜予。例如向以弗所教會、士每拿教會、撒狄教會的應許是論永生,永生的賜給全無附帶條件。故此七教會領受的應許是因信徒認同基督而來,他們的得勝是因他們擺脫各種困難與壓力而成的。固然他們能堅守主道,不怕吃苦已經證明他們是得勝者,但神這些應許都不是因他們在生活上得勝才賜予,否則,世間信徒沒有幾個能獲得這些應許,這樣一來那給應許者的心意就被粉碎了。
給七教會的這些應許均有其末世性的含義,表示其應驗的時代乃是在末世。此外,每一應許皆與永生有關,卻非額外的賞賜,大部份均在新天地裡得見完滿的應驗。
除了對七教會記有保證永生的應許外,約翰在描寫新天地時也提及一些有關永生的預告,如神永遠與人同住(啟21:3),沒有死亡(啟21:4),生命河、生命樹復現(啟22:1~2),沒有咒詛(啟22:3),人可見神的面(啟22:4)及「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22:5),這一切均是永生境界裡才能出現的。
F. 末世論
在啟示錄裡談末世論似是多餘的,因全書乃是一本末世論總集。但末世論這總題也可規限在數個主要題材上:
1. 主再來
主再來是初期教會一個迫切的盼望,在啟示錄裡,這盼望尤見急切,共出現七次:
啟1:7——此言似是一個慣常的末世論口號,在主耶穌口中皆出現多次(參太24:30;26:64;可13:26;14:62;路21:27)。約翰不用主再來的慣用之字liarousia,反用erchetai,可能是為了配合但7:13之故。主再來是個公開性事件,眾目都要看見祂,「連刺祂的人在內」,但此言著實令人費解,因他們早已離世。原來此句乃引自亞12:10,那是指在主再來時,那刺死主耶穌的以色列國必會目睹主再來,不但他們,連地上萬族也將看見,他們必為主再來哀哭,因在那時甚多不信的人將接受主再來的審判。
啟2:25——對推雅推喇教會那些「其餘的人」(啟2:24),那些不聽從耶洗別教訓的忠心份子,主吩咐他們要持守所有的(指對主真理的認識及對主忠心的態度),直等到主再來。「來」字(原文hexo,意「來到」,強調「來處」,參羅11:26同字譯「出來」;路15:27作「來了」)強調事情的結束,而非在路上還在進行中。
啟3:11——對非拉鐵非教會,主先應許他們在普天下(非地區性)受試煉時得蒙保守,免去(ouk,「離去」)他們的試煉(啟3:10),接著再以「快再來」(erchomai tachu)的應許給予他們更進一步的安慰。這雙重保證確實幫助信徒應付人生的困難。
啟19:11~16——這段經文是全聖經中有關主再來最清楚及最詳細的敘述。主是以得勝的姿態出現(白馬、冠冕、血衣,啟19:11~13),祂的名稱眾多,有「誠信真實」、「神之道」及「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19:16),還有一個除祂自己沒人曉得的名字(啟19:12,參啟2:17;3:12)。祂的審判是公義(啟19:11、13、16;參啟1:5;3:7、14;15:3;16:5、7;19:2;賽11:3),與祂同來有天上眾軍,身穿細麻白衣,表示他們是聖徒(啟19:14;參啟19:8)。祂到來向敵擋祂的人大施審判(啟19:15)。
啟22:7——在書的跋言裡,作者再宣告「主必快來」(erchomai tachu)。他稱他的書是預言(這字在跋言裡出現四次,啟22:7、10、18、19),預言內容的中心就是主再來。
啟22:12——主對七教會(從「賞罰」一字推測)再申述祂必快來(erchomai tachu)。祂來的目的乃為給「賞賜」(misthos,在啟11:18及來11:6同字譯「賞賜」;另參賽40:10;62:11),祂必照各人所行「報應」(aliodounai,可譯作「償還」)他們(「他們」可指啟22:11或22:9)。
書的結束與書的開始均將全書的中心主題清楚地覆述一次,主(啟1:2;22:18)對以上全書所述作證(啟1:1~22:19),並宣告「是的」(nai,在啟1:7同字譯「真實的」),祂必「快來」(erchomai tachu)。對這宣告,約翰的回應是「是的」(nai,和合本沒譯出),願祢快「來」(erchou,第二人稱動詞,如啟22:17,非和合本譯「我願你來」)。
2. 日期近了
「日期近了」一詞在新約多處地方是「主再來」的代名詞(如彼前4:17;來10:25;提前6:15等不贅)。在啟示錄裡,此言的意義也沒有例外:
啟1:3——「日期」(原文kairos)是指質方面,在各樣的「籌備工夫」就緒後,主便回來。但主的再來有多「近了」(eggus),誰也不知道,只知是「必快」的(en tachei,啟1:1)。
啟22:10——書的開始與結束皆強調日期近了(kairos eggus)。開始時,作者宣告凡遵守書上預言的是有福的(啟1:3);結束時,約翰說天使要他不可封上書中的預言。「封上」(slihragises)指將書關閉,但此時天使禁止約翰將這本完成了的預言封了,因此書是為公開公讀的(啟1:3;13:18;17:9;22:7、18),使人能明白神的預言。
3. 天國論
天國論是新約神學最重要的課題之一,至於這天國是什麼性質,啟示錄沒有解釋,顯然讀者都能明白。因為這觀念一直從舊約流傳至新約,而主耶穌及其門徒也多次覆述並闡釋這國度的性質。天國是啟示錄中異常特出的神學主題。在書中,約翰接獲啟示,他知道世上的帝國,無論多麼強大或囂張或敵擋神,至終必被殲滅,他們的國也被神的國「吞滅」,變成神國的一份子。啟示錄清楚顯出這個主題。啟示錄可以稱為「天國在人間的啟示錄」,啟示錄強調「能力神學」(Theology of Power)【註18】,是神的能力征服地上反叛神國度的預告。在不少經文裡,這個主題清晰地勾劃出來;
啟11:15~17——第七位天使號筒一吹響,天上立即有聲音預告說,世上的國成了「我們」(hemon)的主及「其」(autou)基督之國(和合本譯成「我主和主基督」),神要作王直到永遠,廿四長老即俯伏回應說神執掌大權作王了。「作王」一字(ebasileusas)乃開始式過去動詞(ingressiv aorist),表示現今王的時候開始了,但全然作王還要等再臨地上的那一刻。
啟12:5——在婦人生男孩子的異象裡,約翰提到這孩子是將來用鐵杖轄管萬國的(「轄管」lioimainein,意「牧養」,參太2:6)。此言回應詩2:9之預言,在此時是一個預告,主再來後才是天國在人間實現之時(參啟19:15)。
啟12:10——在一個異象裡,約翰看見撒但與其使者被摔倒、打敗,隨即天上有聲音宣告(可能是來自廿四長老之一,因下文有提及「我們的救恩」)
啟19:11~16——這是一幅主再來的圖畫,在基督復臨地上時,有利劍從祂口中發出,擊殺敵擋神的列邦;接著,基督使用鐵杖轄管列國,因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當反對神的帝國殲滅後,主的國度便設立在人間。
啟20:4~6——在這段經學家頗多爭議的經文裡,作者描繪基督在地上作王的情景,如復活是在地上的復活,這一千年作王的時間也是在地上的。基督在地上作王,乃是取代敵基督先前在地上作王,是以此段緊接上文啟19:20~21
一千是真實數字,表示一段真實的年日,那是彌賽亞國度在地上實現之時,也是基督用鐵杖轄管列國、建立太平天國在人間之時(參亞9:10)。信徒能與祂共享此榮耀是個確定的盼望,因為基督在地上與屬祂的人分享王權,是啟示錄一個極大的應許。早在啟1:6裡,約翰已說信徒因基督的代死,脫離罪惡成為國民,現今證明他們正是天國裡的國民。在啟2:25~27,信徒可以分享轄管列國的權柄。在啟3:21,信徒蒙應許得與基督同坐寶座,分享王權,這王權在地上實施出來(啟5:10),因為將來地上的國也溶入基督的國裡(啟11:15~17)。
基督在地上執掌王權是必須的,如G. E. Ladd所言,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公開彰顯祂的國權。在世人眼中,基督的國權是抽象、隱晦、未實現、無人知曉的,至此卻是具體可見的,正如林前15:25所言,如今也是腓2:10~11應驗之時【註24】。
4. 復活與審判論
啟示錄的復活與審判論亦是全書末世論的要題之一。書中多次提及基督是復活的審判官,最早是在序言(啟1:5)及約翰的七金燈台異象裡(啟1:13~15)。災難時期的禍害正是羔羊的審判實施之時(啟6:16~17),只是在永遠國度出現前,還會出現一個特別審判的時間,就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啟20:11~15)。
「復活」這主題,在廿四長老於天上寶座敬拜神的情景裡已暗示他們復活了(無論他們代表任何時代的信徒,4:4)。啟7:14~17提及一群無數從大患難中出來的信徒,這正是一幅復活後在天國裡敬拜神的景象。啟11:11記兩見證人復活,只表示一個特別情況,非說他們代表教會(像災中被提論者,如G. L. Archer; J. O. Bushuell),而一個空前的復活時間乃在主再來之後了。
據啟20:4~6所記,千禧年的基督王國建立前必有一次復活,在這復活前,已有一群坐在寶座上,擁有審判之權。這一群是誰,引起不同的意見,有說:①他們是神及耶穌基督(如R. H. Mounce);②他們是災難期信徒(如J. B. Beckwith);③他們是廿四長老(代表新約信徒,如J. F. Walvoord);④他們是新舊約時代的信徒(如G. E. Ladd; J. S. Deere; H. W. Hoehner)。第四個見解較合理。而在此時能參與這復活是那些因為(dia)給耶穌作見證,並為(dia)神之道被斬的靈魂(即災難時期的殉道者,啟20:4a)和那些沒殉道卻為主忠心到底的人(啟20:4b)。此次復活稱為頭一次,與另一次有所區分(其餘的死人,啟20:5),那是指千年之末稱第二次。能參與第一次復活是有福的,因他們是得永生之人(第二次死在他們身上沒功效),而第二次復活乃在白色寶座大審判之時(啟20:12)。
不少學者視第一次復活為屬靈的(指重生得救),第二次才是肉體復活(如無千禧年派)【註25】;這樣,如H. Alford言,若在同一節經文裡指出二次復活,一次是屬靈的,一次卻指屬肉體的,那麼文字的基本意義便全無價值了【註26】。故此這二次復活皆指肉體復活,是為不同時代信主的人而設的。
最後的審判稱為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啟20:11~15),坐寶座上的是耶穌基督,因神將最後審判世界之權交給了祂(約5:22)。此時有無數人復活,在審判座前等待審判(啟20:12a),這些人乃是歷世歷代不信神的人,包括在千年時期不信神的人。基督在地上雖然公開實施國權,並有無數信徒協助祂,只是人心頑梗至極,在撒但權勢受控時仍剛硬不肯悔改,故他們的審判是公道正直的。此外,因死亡還未廢除(啟20:14),因此在千年時期信主的人會在此時復活,他們受審判的準繩是根據他們生前的行為(參羅2:6~11)及他們與主的關係(羅2:16),亦即按生命冊的記錄(啟20:12b)。保羅曾說:「世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下」(羅3:19),這便是世人遭判、罪惡徹底被清除,使不公義的口也被塞住、神的榮耀得以彰顯之時了【註27】。
5. 新天新地
新天新地其實是天國的最後階段,也是創造神學的最後部份。新天新地本是舊約盼望預言的一部份(參賽65:17;66:22),故此新天新地是項重要的末世神學課題。
人是受造物,被神安排在創造的天地裡,可惜人被罪扭曲了生存的意義,但至終必歸回神,回復先前裡的光景,這是人的改造。天地也將經過改變,回歸尤勝先前的光景。主耶穌曾說萬物要復興(太19:28),保羅同樣說萬物等候脫離敗壞的轄制(羅8:20~21),所以新天地可以說是萬物得救贖的時候。
據啟21:3所記,新天地是救贖論的最後階段,神的帳幕在人間,神與人永遠同住,神人關係恢復正常,這是歷世救贖史的最高峰,也是最後應驗的時期。更是神與人所立的各種聖約達到完滿結束之時,如與亞伯拉罕(創17:7),與摩西(出6:7;申29:13),與大衛(撒下7:24~25),與耶利米(耶31:1、33;另參結36:28;37:23)所立的約,如今神一切的應許至此沒有一點不成就的。
新天地與舊天地各有異同,基本的形質經銷化後轉以新形質、新姿態出現,諸如沒有海(舊地71%是海洋世界,啟21:1);因海洋是生物循環的重要環節,但如今人人皆有永生,海洋的存在價值就消失了。新天地裡沒有悲哀、疾病、疼痛、死亡等人間疾苦(啟21:4;22:1~2);日月之光亦不用存在(啟21:23),神把祂在創造週的第四日所聚集於日月之上的光(創1:14~17)收回,因祂自己親自成為人間的光(參賽60:19~22),祂本來就是世界的光。
新天地的中心是聖城新耶路撒冷,它也稱為羔羊的妻,現今打扮得美艷絕倫(啟21:9~11),聖城的大小體積難以置信,充滿預像文字的詩意象徵意義,居民包括歷代舊約信徒(啟21:12)及歷代新約信徒(啟21:14),城中沒有聖殿,因人人可以直接敬拜神(啟21:22),這一切皆因人可直接親見主基督的面(啟22:4),這正是救贖的最後階段。現今如約翰先前所言:「們必得見他的真體」(約壹3:2),又像約翰更先前所言:「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如今此言的真實性也告結束。
聖經的啟示以新天新地作結,也是天國在人間的美滿結束,新約神學到此也告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