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序言
啟示錄是神給教會的最後啟示,這啟示將新舊兩約的預言帶到總應驗的時期。再且,新舊兩約的神學主題—國度與救贖—也達至一個成全完滿的境界。神創造人的心意在此獲得滿足,人因犯罪所失落的也在此重新拾回,啟示錄的重要顯然可見。
啟示錄的基本信息清晰易明,如A. F. Johnson所言:「書中信息表面看來隱晦難明,但其基本教義及教義的實用性僅次於福音書」【註1】。然而這書竟引發歷代信徒極大爭辯,主因乃在這書是以一種特別的文學形式寫成,以致學者對此文學的解釋各持己見,形成不同的解釋學派。這種特殊文學稱作「預象文學」(apocalyptic literature),其特徵有六:(1) 多注重象徵及數字;(2) 採用異象作表達法;(3) 散文式非詩意式的敘述;(4) 應許與應驗的相聯;(5) 選民藉彌賽亞在末世之復興;(6) 最後勝利屬神及屬神的人【註2】。對此書特殊的文學手筆,學者各以不同方式解釋書中的內容,主要分為四個學派:
1. 象徵派(Symbolist)——視全書是一幅大圖畫或大戲劇,是有關兩種勢力的鬥爭:神的國與撒但國,教會與逼迫教會的政權;福音與反對福音的力量。但至終的勝利是屬於神及神子民的(這多是無千禧年派的見解)。
2. 過去派(Preterist)——視全書所記發生的事已成「過去」(praeter,除19-22章),是約翰時代之情況。逼迫教會的羅馬政府,至終敗落(這多是新派學者的立場,但亦有保守派學者在內)。
3. 歷史派(Historicist)——視全書所記(除19-22章)皆發生於教會時期(因此在此派裡產生不同的解釋,如某印災是指君士坦丁時代,或是指法國大革命;如蠍子般的蝗蟲是指回教徒,或薩拉森人統治歐洲的情況,或指歌德人,依此類推,釋法「多彩多姿」,甚難統一),而教會在世上災難中蒙主保守,安然度過,直至主再來(這多是災後被提派的解釋,在中古時期甚多改革家如路德及加爾文均採此立場)。
4. 將來派(Futurist)——視全書所記(除1-3章)皆在將來才發生,書中所論述的人物、事件亦皆在末世中出現。然而每一時代,甚至是舊約時代的屬靈原則、教訓、真理也都符合各時代的需要,並且教會(廿四長老)早在天上開始永恆的敬拜(這多是災前被提派的見解)。
以上四學派皆有共同點,都強調啟示錄基本的信息乃是安慰性及鼓舞性,使信徒無論活在什麼時代:今世、末世、使徒時代、國教、中古、改革、宣教、近代、災難各時代,都能靠神的恩典得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