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彼得前書的神學思想


A. 書的背景

彼得前書被譽為充滿「活潑盼望的書卷」,在書中作者強調信徒在混亂與痛苦的世代中,仍有活潑的盼望;信徒若持守此盼望,便能應付各種人生的苦難了。

據徒12:18記,彼得被天使帶領離開監牢,先回到馬可家,便不知去向。此後有一次他出現在安提阿,因不與外邦人相交之事,曾遭保羅譴責(加2:11~21)。此外林前1:12;9:5兩處,透露彼得的行蹤,表示彼得可能曾去過哥林多並在各地旅行佈道。

據教會傳統推論,彼得在保羅第一次於羅馬被囚釋放後,才來到羅馬(因此保羅的監牢書信裡沒提及彼得)。學者推測,當保羅在各處(包括西班牙)旅行佈道時,彼得便在羅馬城工作,馬可與西拉也在羅馬協助彼得【註5】。在此時,他獲悉亞細亞五省猶太信徒(彼前1:1「分散」diasporas一字的用法【註6】)廣受逼迫的消息(彼前1:6;3:16~17;4:12~16),這些逼迫稱為「百般的試煉」(poikilois peirasmois,1:6)、「火煉的試驗」(purosei……peirasmon,彼前4:12)。因為他們是基督徒(彼前4:14~15),也因他們不與社會同流合污(彼前4:4、5),又可能是他們當中被誣蔑不服從政府(彼前2:13~17)。這些皆使彼得異常掛念,故寫就此書安慰、勸勉與鼓勵他們。

這亞細亞五省地區,可能是保羅停留以弗所時將福音傳至的地方(徒19:10),這五省教區皆有福音傳遍,主要是由信徒的熱心,也由神特派的工人開始的。E. G. Selwyn臆測說保羅本想前往庇推尼,聖靈卻禁止他(徒16:7),是因彼得來到這五省一帶工作【註7】。此臆測雖似有理,卻未能證實。無論如何,彼得一定與這些教會有所接觸。

從彼前5:13可知,作者撰寫此書的地方乃在巴比倫,至於這巴比倫是指何處,學者們的意見有三:

1. 是指在埃及地的巴比倫——據此說,在埃及開羅(Cairo)附近有一地方名巴比倫。這是一個埃及的軍方駐防城,此處有不少猶太人集居。埃及教會有傳統說,馬可曾在此處為主工作,故彼得的書信是寫於此地。但彼得曾去此地全無歷史證據。

2. 是指在巴比倫地的巴比倫——據此說,巴比倫這地名該按字意解釋,況且在全書裡作者全沒用過隱喻文字,可見彼前5:13的巴比倫是座落在米所波大米平原的巴比倫。而且在歷史中這巴比倫著實有甚多猶太人僑居在此(此說得頗多學者支持,如加爾文,Bengel,deWette,Lange,Keil,Barnes,Theissen,Moorehead等)。但彼得曾在此地建立教會,或此地早有教會亦缺歷史考據,而且此說似是在宗教改革後由加爾文推行(但馬丁路德卻贊成第三說),不是古聖徒的意見。

3. 是指在義大利的羅馬——據此說,巴比倫只是一個隱喻性的象徵名字(如啟17~18也用巴比倫喻羅馬帝國),這是文學上的換名或代名(metonym);如以利亞代表施洗約翰(可9:11~13),耶路撒冷代名天堂(加4:26),所多瑪、埃及代名耶路撒冷(啟11:8)【註8】。此說有敘利亞教會傳統的支持,另有一些教父認同,如亞歷山大的革利免、帕皮亞。如馬可也被喻為彼得的兒子(彼前5:13b),更重要是作者有西拉及馬可在一起(彼前5:12、13),而西拉與馬可同往古巴比倫地的可能性似乎不大。教會傳說西拉後來成為哥林多教會的監督(記在PS.-Dorotheres)【註9】。這位西拉也可能是彼得前書的代筆人,由彼得口述,他執筆,因書中的文學詞藻異常優美,比較不像是漁夫背景的人士所寫(徒15:32,如馬可福音亦是彼得口述,馬可執筆而成的福音書)。此時教會進入政府開始收緊宗教政策之時,故彼得故意用巴比倫代名羅馬是小心之舉。

教會傳說彼得在尼祿逼害下為主殉道,尼祿歿於主後68年,若彼前4:16所指是尼祿開始逼迫基督徒之事,時間為主後64年末期。但從彼前3:16;4:3~4;5:10等經文所揭示,信徒被毀謗、辱罵、惡待等是平常的,故不必特指主後64年之後。德國神學家T. Zahn謂在尼祿大肆逼害教會前,當時世人多視基督徒為「大罪人,他們的滅亡對國家及社會是有益的」【註10】。亦因當時人士對基督徒有此「惡感」,故尼祿焚燒羅馬作樂後,便「順理成章」地嫁禍於基督徒身上,以他們為代罪羔羊,此事羅馬史家Seutonius及Tacitus皆可證實【註11】。故彼得前書該寫在尼祿焚城之前,約在64年的夏天【註12】,或在63年末至64年春【註13】

B. 神學主題

彼得前書是給五省教會傳閱的書信(encyclical),目的乃在勸勉及鼓勵信徒在火煉試驗時站立得住(彼前4:12;5:12)。全書雖只有105節,但作者懇切之心盡在字裡行間。

據書中內容透露,作者有五個明顯的神學主題:

1. 神論

彼得對神的認識異常清晰,他稱神為主(彼前1:25;3:12)、父神(彼前1:2~3)、「永生的神」(zontos theou,1:23,如Vulgate, F. J. A. Hort, L. Morris;和合本將「永生」作「道」的形容詞,譯「活潑的道」)、是信實的創造主(彼前4:19),祂大有能力(彼前1:5;5:6、11),滿有恩慈(彼前5:10),能賜百般恩賜給人(彼前4:10),凡所思的盡是真恩(彼前5:12),但最重要的是使人重生(彼前1:3)。

此外神也是施審判的神(彼前1:17;4:5),人人都要向祂交帳,而神的家不但沒有例外,反是審判之「首」(proton,彼前4:17)。既然神也「不放過」自己的子民,那些不信從福音的人更無地自容了(彼前4:18;參箴11:31)。

E. G. Selwyn謂「神的審判以自己家為首」是個舊約先知的觀念(參摩3:2;耶7:8;亞13:7~9;結9:6),這也是耶穌所強調的(如兇惡園戶之喻)。初期教會視信徒所經歷的苦難是神特許的,為的是鍛鍊他們對神的信心,他們視這些為彌賽亞國度建立前的「陣痛」(如Jub. 23:11-25; Ass. Mos. 10:3-6; Apoc. Bar. 27; 2Esdr. 5:1-12; 6:18-24; 9:1-9等)【註14】

彼得承受這傳統而宣告,審判是從神的家起首,然而神的子民既要經歷審判,那些不信者的「結局」(telos,4:17)就更難受了。

再且,信徒經歷苦難也有神的旨意在其中(彼前3:17;4:19)。神的旨意是要信徒行善,但在行善時受苦,便當明白這也有神的旨意在其中(彼前3:17)。無論如何,彼得勸告讀者,一切要順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彼前4:2)。從讀者的受苦背景看來,要順從神的旨意的確不容易,但如彼得所言,神是顧念人各種需要的,只管順服祂便可(彼前5:7)。

作者在書中四次強調神的「預知」或「預定」,如彼前1:2的「先見」(prognosin,由「前」「先」及「知識」二字組成,參徒2:23);彼前1:11的「預先證明」(promarturomeno,亦可意「公開證明」);彼前1:20的「預先」(proegnosmenou,與「先見」是同字,參彼後3:17);彼前2:8的「預定」(etethesan,意「指派」、「指定」;參提前2:7及提後1:11同字譯「奉派」;徒13:47作「立」)。這數個字詞表示一切自有神的掌管與立意,信徒不必猜疑神的作為。

2. 基督論

基督論可說是彼得前書中最傑出的神學思想,他稱神為主(彼前1:25;3:12),也稱基督是主(彼前1:3、13;3:15)。舊約中稱神為主的經文(詩34:8),在彼得筆下卻成為稱基督為主的宣稱(彼前2:3)【註15】。這位主是靈魂的「牧人監督」(彼前2:25),原文「牧人」(poimena)與「監督」(episkopon)兩字中有一個連接詞(kai)串聯起來,卻只有一個冠詞指向「牧人」,表示牧人就是監督,是同一個人、同一種工作,也是牧長(archiopimenos,彼前5:4)。

基督是牧人,也是羔羊(彼前1:19),祂自己沒有罪(彼前2:21),卻為不義的人承擔罪的刑罰(彼前3:18),使人因祂的鞭傷得了醫治(彼前2:24)。但基督的死不是祂生命的結束,神叫祂從死裡復活過來(彼前1:21)。基督為世人代罪是神在創世前預先知道的(彼前1:20),表示基督上十架是神在人犯罪前的旨意,非神在人犯罪後「亡羊補牢」之法。信徒因信此事(彼前1:21)便「蒙重生」(彼前1:23,anagegennemenoi,此字在新約與彼前1:3共出現二次)。

對於基督的救贖及基督的得榮耀,舊約先知都能明白,只是不知道這些事「什麼時候」(tina,意「指定之時」,即英文的when)及「怎樣的時候」(poion kairon,意「處境時候」,即英文的what kind of time)應驗(彼前1:10~11)。彼得沒有回答這問題,顯然他知道讀者都明白了。他卻指出先知所寫的不單為他們的世代,也為其他的世代(彼前1:12a)。換言之,基督的事工有二:即受苦帶來救贖,及救贖後帶來的榮耀。若讀者身在苦境中,他們該知道下一步就是榮耀的時間了【註16】。在此處,彼得補上一句,關於基督的救恩,連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epithumousinparakupsai,意「強烈感情」及「仔細看」,彼前1:12b,路24:12;約20:5同字譯「低頭看」)。連天使也大感興趣查看基督救恩的究竟,可見基督的救贖實在奧祕無窮!

基督是神揀選的寶貴房角石(彼前2:6,參賽28:16),在信者看來是寶貴的,但在不信者看來卻是塊無用途的棄石(彼前2:7)。這塊棄石又成了不信者的絆腳石,他們是「預定」的(彼前2:8,etethesan,字意「放置」,過去被動式動詞,應譯「注定」),表示不信者的結局是注定的。這不是說預定他們不信,只說因他們不信,他們注定跌倒,如C. Bigg言,因為他們不信,神定下他們必跌倒的結果。他們的不信不是神定的,但他們的刑罰(跌倒)卻是【註17】

彼得特別強調基督受苦的神學,他列出基督受苦次數之多,按全書篇幅的比例是書信之冠(如彼前1:11;2:21;3:18;4:1、13;5:1等)。如彼前1:11所言,基督的受苦,是祂的靈預先在舊約先知裡啟示出來了。祂的受苦也為信徒留下「榜樣」(hupogrammon,意「在下抄寫」,如孩童臨摹的字帖),使信徒在苦難日子裡仍能忍受得住(彼前2:21)。接著,作者在書中展示他對基督受苦的神學意義(彼前2:22~25)。他引用三段舊約的教訓,將基督受苦的硃紅線紡織起來: 賽53:9(及出12:5)的逾越節羔羊是無瑕疵的,如基督的「沒有犯罪,沒有詭詐」(彼前2:22); 賽53:7~9的羔羊態度正是基督受苦時的態度(彼前2:23); 賽53:5~6、11~12的義代替不義,因祂的鞭傷使世人得醫治(彼前2:24~25)。E. G. Selwyn謂全段又像三個舊約代罪的肖像,描繪基督的代罪功效:逾越節的羔羊(出12章)、受苦的僕人(賽53章)、代罪的羔羊(利16章)【註18】,這真是一幅極美麗又高貴的畫像!

作者接著說基督的受苦是「為罪而受」(有古卷「受苦」作「受死」如aleph, A, C,見和合本小字,意「為罪受死」),非說祂有罪,而是代替罪人所要承擔因罪刑而來的苦,為的是引人到神面前(彼前3:18a)。祂的受苦是一次的(hapax),非像舊約是「年年的」(參來9:28),由此可見基督受苦的完整性及功效性(all-sufficiency)。跟著作者指出,「按」(men,「在一方面」)肉身生命而言,基督是「曾被治死的」(theanatotheis,過去被動分詞),但(de,可意「另一方面」)祂「被靈復活過來」(彼前3:18b,zooporetheis,過去被動分詞,「靈」字可指人的靈,如4:6〔D. Guthrie〕,也可指聖靈,如羅8:11〔C. C. Ryrie〕,在此處指人的靈不及指聖靈那樣有意義,因「被復活過來」乃過去被動時態;再且,下文3:19的「藉這靈」〔en ho〕似支持後者的解釋)。

彼前3:19~20是全新約中最難解的經文之一,作者謂基督「也」(kai)「藉這靈」(en ho)去傳道給那些住在監獄的靈(複數字)聽(彼前3:19),這些靈就是在挪亞洪水時代神容忍等待之時,不信從之人的靈(彼前3:20a,在此加「之靈」為補字,全句較易明白),信者(入方舟)只有八人(彼前3:20b)。至於基督何時藉著這靈去傳道給那些死去的靈聽(信與不信),學者意見分三:

  1. 基督死後復活前,曾去傳道給被囚在監獄的墮落天使(如G. E. Ladd; Bo Reicke; I. H. Marshall; W. J. Dalton; E. G. Selwyn; K. S. Wuest)。

  2. 基督在未道成肉身前曾傳道給挪亞時代的人聽,現今那些人的靈均在監獄裡(信與不信;如Augustine; Aquinas; Calvin; Bede; R. M. Raymer; A. M. Hunter; D. Guthrie)。

  3. 基督在死後復活前(即彼前3:18b)曾去陰間傳道(如Bigg,參徒2:27)。

    若基督在死後復活前下到陰間去傳道,是否表示不信之靈有機會悔改?但聖經明說人死後有審判(來9:27),所以「傳道」不是給死去之靈的另一次悔改機會,因「傳道」一字的基本意義是「宣告」(參啟5:2;徒15:21;羅2:21;加5:21);基督在復活前下至陰間,是宣告救贖偉工已告完成,並非給予再次機會。但為何彼得只提及挪亞時代的靈,而不提及其他的靈?那是因為作者認為挪亞時代的洪水是洗禮的「表明」(antitupon,意「前表」,彼前3:21a),洗禮表明基督從死裡復活而完成的救贖(如彼前1:3說「藉著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

3. 聖靈論

聖靈論在彼得前書雖不是彼得所強調的,然而也沒有忽略。書中聖靈直接稱聖靈(彼前1:12),又稱基督的靈(彼前1:11;參羅8:9)、神榮耀的靈(彼前4:14)。聖靈是從天上差來的,為了傳福音給世人(彼前1:12),使信徒成為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彼前1:2)。因此,聖靈便常住在信徒心裡(彼前4:14)。

在論及基督為世人受死的工作時,作者提及基督在肉體方面是死了,但祂卻被聖靈復活過來(彼前3:18)。C. C. Ryrie謂「聖靈」這字可作「靠著」、「功能性」(instrumental)之意義【註19】,表示耶穌能活過來全是聖靈的工作之故(參羅8:11)。

此外,耶穌在死後復活前,也藉著聖靈去陰間監獄裡傳福音給眾靈聽(彼前3:19,「也藉著」en ho kai的原文可作「地方性用途」即「在聖靈裡」,也可作「功能性用法」,後者可能性較大),這也是聖靈的工作之一。但聖靈不會把耶穌撇在陰間(參徒2:27),而是將耶穌帶至陰間後,待後者宣告完畢,便使祂復活過來了。

4. 末世論

在彼得前書中,作者也重視主再來所要發生的事。在多次論及主再來時,他都不用parousia一字,反用apokalypsis(意「顯現」,彼前1:7、13;4:13)。他用此字描寫末世(eschaton)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5),但寫到基督在末世「顯現」時,作者卻用phanerothentos一字(彼前1:20)。故apokalupsis與phanerothentos乃同義詞(如彼前5:4的顯現是phanerothentos),前者強調從隱藏至揭露之意義,後者卻強調威榮顯現的情景,兩者重點雖不同,但表達之意卻相同。此外,「末世」這字在彼前1:5與1:20的比較下卻產生兩個不同的時刻:前者似指主再來時,後者則指主第一次降生時。然而這二個不同時刻都用「末世」一字來表示,可見末世有開始之時,亦有結束之時;也是指彌賽亞降世至彌賽亞復臨(包括復臨後要做的事)這段時間。

主再來這事實是因為耶穌已復活,離開世界,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表示基督今開始其彌賽亞式的統管萬有,連眾天使及有權柄、能力的(指天使等級)都服從了祂(彼前3:22)。此言與弗1:22的神學相同,主繼續管理萬有,直至將所有仇敵都放在祂的腳下(林後15:25)。

彼得是個實用神學家,在他談及主再來時,他總是將這主題作為勸告讀者的基礎,如 彼前1:5,主再來要完成的救恩是信徒忍受現今苦難的力量; 彼前1:7,主再來是信徒將來信心得獎賞之時; 彼前1:13,主再來是信徒生命謹慎自守,專心盼望的提醒; 彼前4:13,主再來是信徒受苦的耐力,因能與基督一同受苦,將來便大有獎賞的喜樂; 彼前5:4,主再來也是信徒得榮耀冠冕之時,那是指得勝的冠冕。彼得對能得享主再來的榮耀具備充足的信心(彼前5:1),亦本著此意勸告讀者中與他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甘心樂意「牧養」(poimanate,參路17:7同字譯「放羊」)及「照管」(episkopountes)信徒(彼前5:2),不要「轄制」(katakurieuontes,參太20:25同字譯「為主治理」)他們,反要作信徒的「榜樣」(tupoi,彼前5:3)。

在彼前4:7,彼得提及萬物的「結局」(telos)「近了」(eggiken)。萬物的結局也是萬物復興之時(參徒3:21),即主再來之時(徒3:20)。但這「近了」究竟在何時出現,彼得沒有言及,他只勸告讀者要儆醒、謹慎,如耶穌及保羅提醒的(可14:38;帖前5:6)。但那日子似乎越來越近了(羅13:12),只是並非立刻來到(帖後2:2)。在這「近了」成為「來到」之前,彼得說「最要緊的(pro panton,意「在眾事之前」,參雅5:12)乃彼此相愛,因「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4:8)。「許多的罪」是指被愛者的罪,非施愛者的罪(參雅5:20)【註20】

彼得沒有忘記神是審判的神,耶穌也是審判的主,當「時候到了」(kairos arxasthai,意「時候開始」),神的審判也開始,而且是從神的家起首(彼前4:17)。彼得意說,教會正在受逼迫中(彼前1:6~7),這逼迫也有神的旨意在內(彼前3:17a),既然教會接受苦難,信者在萬難中仍轉向神,「僅僅得救」(「僅僅」molis,非指「僅有」,而是「帶困難」、「頗吃力」、「幾經辛苦」之意,參徒14:18說保羅在路司得「甚難」molis〔和合本譯「僅僅」〕攔住眾人)【註21】,那麼不信者所受的苦將更嚴重(彼前3:17b~18)。彼得所指,不信者難以忍受的苦是將來的審判,即末日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