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多書的神學思想


A. 書的背景

雖然提多是保羅的摯友,但他從未出現在使徒行傳中,他的名字被提及最多次的是在哥林多後書(共9次,新約共有13次)。他本是外邦人(加2:3),故鄉在安提阿,可能是保羅早期的屬靈果子(多1:4)。A. E. Humphrey猜測提多是保羅與巴拿巴早期在安提阿所結的果子(徒11:25~26)【註23】。一次保羅前往耶路撒冷,為自己在外邦人中的工作提出辯護時,他攜同提多前往,以他為「活見證」(加2:1~5)。在保羅旅行佈道時,他曾打發提多前往哥林多收集捐項之事(林後8:6、10),提多也是哥林多後書的攜信人(林後8:16~24)。此後直至教牧書信裡提多才再次「露面」。

保羅首次從羅馬監牢釋放出來後,按計畫到訪各地。他重回革哩底,提多已在那裡工作,聖經沒有透露保羅在那地逗留多久,因他後來繼續行程,提多則留下來照顧革哩底教會的事工(多1:5)。保羅接著去到亞該亞、馬其頓(大概是哥林多),在那裡遇著西納與亞波羅,這二人正準備去革哩底,保羅遂寫了提多書託他們帶去(多3:13)。此信函的寫作年代不易稽查,照保羅首次羅馬監牢釋放後的行程推算,提多書與提摩太前書似相隔不久,可能是同年的末期,即主後63年末,或是翌年的春天(64AD)。無論是主後63年末或64年初,那時必接近或已是冬天,因保羅打算在尼哥波立過冬(多3:12)。

B. 神學主題

提多書是保羅教牧書信中最「正式」(formal)的一卷,書中除一些「教牧箴言」外,也包含極豐富的「濃縮基要神學」,主題有三:

1. 神的道

在提多書裡,保羅甚強調神的道在教牧事工中的重要。他尊稱神的道為「我們救主神的道」(多2:10;「道」字原文作didaskalian,可譯作「神的教訓」或「有關神的教訓」),神的「道理」(logos,多2:5),「純正的道理」(hugiainouse didaskalia,在提前1:10同字譯「正道」,多2:1),「真道」(aletheian,多1:14),「真道」(pistei,「真」字是補字,多1:13),「純正的教訓」(didaskalia te hugiainouse,多1:9b),「真實的道理」(pistou logou,多1:9a),「共信之道」(koinen pistin,多1:4),「救主的命令」(epitagen tou soteros,多1:3),「道」(logon,多1:3),「敬虔真理的知識」(aletheias…kata eusebeian,多1:1,參提前6:3)等,這些名詞皆顯出保羅對神的道,有清楚的認識與活潑的應用。

2. 救恩之道

提多書開始是一段有關救恩論的精彩撮要(多1:1~3),保羅說他所論的是根據(kata,中譯「憑」)他對神有關選民的「真理」(pistin,中譯「信心」)與「敬虔真理的知識」而來(多1:1)。這個「知識」(epignosin,意「全面的知識」或「經驗的知識」)是建立在(epi)一個盼望之上,這盼望就是永不說謊言的神從萬古之先所應許的永生(多1:2)。這永生之道到了「日期」(kairois)藉著「傳揚」的工夫(kerugmati,意「傳揚」、「傳播」、「傳道」,意指福音的內涵,非傳道的事工;「的工夫」是補字)【註24】「顯明」(ephanerosen)出來了(多1:3a),而這個「傳揚」(ho)也由救主之命「交託」(episteuthen)了他(多1:3b)。在此,保羅介紹神逐步地將永生之道帶進人間,又藉著傳揚將這道播散出去。

多2:11~14也是一段有關救恩論的著名經文,在此保羅將神的恩典以「濃縮核心」的形式表達出來。他說神救人的恩典已顯明出來(「顯明」epephane,是過去動詞,指一次肯定的行動,此字與多2:13的「顯現」是同字,從這字的時態可見這是指神的恩典在歷史上的彰顯,這恩典又是豐富、廣闊的,包括「眾人」即全人類,多2:11),故此神的恩是世界性的。此外,神的救恩是有教育功能的。多2:12的「教訓」(paideuousa,意「兒童教育」)有消極和積極兩方面:消極方面是教導人除去罪行(多2:12),諸如除去不敬虔的心與世俗的情慾;積極方面是教導今世(minaioni,現今時代)的人向善,怎樣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地度日(多2:12),等候「那」(ten)有福的盼望(「有福」makarian是形容詞,「盼望」elpida是名詞,和合本譯「盼望的福」,將「福」變成名詞,「盼望」作形容詞),這是指救恩在現今時代之彰顯。這有福的盼望,就是至大的神和主基督的顯現(多2:13)。原文「神的顯現」和主基督的顯現是同一件事,因為「並」(kai)字,串連兩個名詞(盼望、顯現),而這兩名詞只有一指定冠詞,故「並」(kai)可譯作「就是」;和合本的第二個「等候」是補字,故此信徒所等候「有福的盼望」就是神(即基督)的榮耀「顯現」(epiphaneian)。而「至大的神」和「救主基督耶穌」這兩個名詞又是共用一個定冠詞,故此「和」即等於「就是」,表示神的顯現,就是耶穌基督的顯現【註25】

這位基督為人捨了自己,好叫(hina)祂能救贖(lutrosetai)人脫離(apo)一切罪惡,又潔淨(katharise)人「特作」(periousion,直譯「在上」,喻「豐富」、「特殊」,參出19:5;詩135:4;彼前2:9)祂的子民,熱心行善(多2:14)。

多2:11~14精闢詮釋基督的救恩之後,保羅接著在多3:4~7裡強調這救恩的可愛。他用七個形容詞描述信徒先前的罪行,如 無知, 悖逆, 受迷惑, 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 在惡毒與嫉妒裡「生活」(diagontes,此字是動詞,和合本譯「常存惡毒嫉妒的心」), 是可恨的, 彼此相恨(多3:3)。但「當」(hote)神救主向人所施的恩慈和慈愛向人「顯明」(epephane,參多2:11)時,祂便「救了」(esosen,過去時態,一次足夠)信徒,非因人的義行,全出自神的憐憫,藉著(dia)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而為之(多3:4)。

「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二詞被「和」連接著,卻只受一個「和」(dia)指示,故此「和」字可譯成「就是」,表示這二句是相同意思。「洗」字(loutrou)非如一些人士將之解作信徒的洗禮【註26】,這不但與甚多經文有違(如加5:6;羅2:28~29;太15:1~20);也因loutrou一字與洗禮的baptizo有別(它的意思只是指一個猶太人的「洗濯」禮)。作者以此作比喻或象徵,意謂神的拯救就是「聖靈的更新」,亦即「重生的洗」,洗淨人的罪(參約3:5有同樣的表達)。另外,loutrou這字只在另一處出現,也是象徵之意,毫無「水」的成份在內(參弗5:26)。「重生」(paliggenesia由palin「再」及ginomai「生,變成」二字組合)這字只在太19:28出現,那是指「萬物的復興」,萬物歸回原狀,在此處則比喻神的拯救使人歸回神造人的原狀,這復歸原狀即神的拯救,全是聖靈的工作,稱為聖靈的「更新」(anakainoseos,由字根kainos意「簇新」及ana「再」組成;羅12:2是此字惟一在別處出現的經文,那裡指「心意的更新」),「更新」這字似是保羅所創【註27】,強調聖靈在信徒生命中的工作是簇新的。K. S. Wuest謂「重生」與「更新」這兩字,分別指出聖靈在信徒身上使他們稱義與成聖的工作【註28】

這位聖靈是神藉著(dia)耶穌基督的工作厚厚地「澆灌」(execheen,參珥2:28;徒2:17、33;亞12:10)在信徒身上(多3:6),遂產生三個後果: 信徒得以「稱義」(dikaiothentes,法庭詞彙,指罪債已消除); 成為「後嗣」(kleronomoi,意「產業的繼承人」),身分已定,產業的擁有在望; 永生在望(在原文裡「後嗣」在「永生」之前),這是信徒寶貴的產業。由此處可見,三一神在信徒的救恩事上各有參與,顯出救恩的奇妙與珍貴。

3. 教牧之道

提多書雖是教牧短簡,但勸誡精妙絕倫,言簡意賅,即一切務要合乎純正的道理(2:1)。對提多的教牧要義,保羅的勸言可分四點:

  1. 有關自己的生活

    保羅勸勉提多凡事要顯出善行的「榜樣」(tupon,參提前4:12),主要在兩方面顯出(多2:7):①在「教訓」(didaskalia,意「道理」,喻「真道」,參提前4:16)上要「正直」(adiaphthorian,意「無雜質」、「純淨」)、「端莊」(semnotetai,意「嚴肅」)及「純全」(aphthorian,和合本的版本缺此字)。這表示提多在運用真理時態度要大公無私、公正嚴明及不攙雜假師傅的道理在內;②在言語上要「純全」(hugie,參多2:1)及無可指責(akatagnoston,意「無批評」),使反對者無隙可尋,無法找到把柄。

  2. 有關長老的設立

    保羅吩咐提多在各城「設立」(katasteseis,徒6:3同字譯「選出」)長老(多1:5)。至於長老如何設立,保羅並未提及,可能是用會眾制的方式選出來(參徒14:23;林後8:19)【註29】。長老的條件可分四類:①普通條件——無可指責;②家庭背景——須是一婦之夫,兒女也是信徒,他們的行為也無可責之處(多1:6);③個人生活——不任性,不暴躁,不酗酒,不打人,不貪婪,樂待他人,好善,莊重,公平,聖潔,自持(多1:7~8);④真理方面——「堅守」(antechomenon)那真實的道理,這道理是照(kata)「那教訓」(ten didachen)而作準的(多1:9a)。此句表示,作長老的條件之一,乃是他能堅守使徒傳授下來的教訓(如徒2:42),而非說他要堅守自己所教的(如和合本的譯文,H. A. Kent, J. H. Bernard, K. S. Wuest的見解)。這表示長老是使徒真理的保護人(custodian),靠此,他能「勸化」(para kalein)爭辯的,也能「駁倒」(elegchein)他們(多1:9b)。

  3. 有關對眾人的牧養

    提多牧養的革哩底教會裡人口複雜,故此保羅勸他要設立長老來協助。在牧養各類人時,保羅的勸誡可分三種對象:①對老年人(多2:2~3);②對少年人(多2:4~6,分已婚少婦及未婚少年);③對僕人(多2:9)。對這些人,保羅勸提多運用各等權柄將他自己的勸言向他們「講明」(lalei)、勸誡(parakalei)、責備(elegche,即多1:9的「駁倒」),勿給人「輕看」(periphroneito,直譯「在周圍思想」,喻「輕視」,參提前4:12)。

  4. 有關對教外之人的態度

    對教會之外,人人當順服在上掌權的(多3:1a,歷史家謂革哩底人對政權是最反叛的)【註30】。信徒更當常常預備行各樣善事(多3:1b),對其他人勿毀謗,勿爭競,務要和平處事,向人「大顯」(endeiknumenous)溫柔(多3:2)。從「和平」和「溫柔」兩字的運用,可見信徒不能以報復行動對付不義的行為。接著,保羅以二個理由解釋: 因為信徒以前也是極其敗壞的,故對人要多有忍耐與原宥(多3:3); 因為信徒現今是「新造的人」,故需以新生活樣式對待他人(多3:4~7)。

    此外,對「分門結黨的人」(hairetikon,從字根「選擇」而出,意說「分門結黨者」是以自己的選擇為重,不管別人之見,參彼後2:1同字譯「異端」;多3:10),務要遠避那引起紛爭的根因,如無知的辯論,家譜的空談,律法的紛爭,這些都是虛妄無益的。若經警戒後仍無效果,便要棄絕他們(多3:10b),因他們已背道而為,又明知故犯,是「自我定罪的」(autokatakritos,和合本譯「自己明知不是,還是去作」;多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