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監獄書信的歷史背景


A. 寫作地點與日期

據徒28:30~31所記,保羅被囚在羅馬為期二年之久,時約主後61~63年【註1】。雖然保羅亦曾在該撒利亞被囚二年(徒24:27),但從①腓4:22的「該撒家裡的人」;②1:13的「御營全軍和其餘的人」;③逃奴阿尼西母逃走的方向;④保羅沒有提及在該撒利亞居住傳福音者的腓利(保羅曾住他家,徒21:8)這四項理由,可見該撒利亞並不是合理的寫作地點。而西4:7及弗6:21皆提及推基古是兩書的攜信人,歌羅西人阿尼西母(西4:9)是腓利門書的攜信人;推基古與阿尼西母是同時出發的攜信人,故此這數卷書信無疑是同時的手筆。因此絕大部份學者皆以羅馬為寫作地點(這也是早期教父之見,如屈梭多模、耶柔米、提阿多諾),日期約在主後61~63或60~62年間。

B. 各書的先後次序

四卷監獄書信雖在同時期、同地點寫成,但決定它們被寫就的先後次序並非易事。按書內的氣氛而言,腓立比書透露保羅已坐牢一段頗長的時間(腓1:13),且他似乎期待在不久的將來可以被釋放(腓1:19、26;2:24;門22亦透露保羅想去探望腓利門),到訪的友人也相繼離去(腓2:20~30)。在歌羅西及腓利門書末所提及的人,幾乎都未出現在腓立比書內,這似乎支持腓立比書是四書之末的看法。

細觀歌羅西書的內容,保羅似乎可察覺受到某種異端攪擾而義憤填膺;反之,以弗所書則呈現較寧靜的心境。腓利門書結束時所提及的人名,與歌羅西書的人相若,可見這二卷書應是同時完成。腓利門書可能是有人將歌羅西書送達歌羅西教會而順帶寫成,因阿尼西母(西4:9)本是歌羅西人腓利門的逃奴(參西4:17與門2提及亞基布,表示他們同是歌羅西人),今蒙保羅勸勉歸回主人家中,故此歌羅西書及腓利門書必是同時一併寫成的。若上述臆測能夠成立,四書的完成次序為歌羅西書、腓利門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