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符類福音獨特強調的神學主題
符類福音不但有許多共通的神學主題,它們各自又有其獨特的神學主題,這些各自的主題可能與共通的主題重疊,只是更加強調。但它們亦有一些自己獨有的神學主題,因此將這些主題分開討論,以免混淆。根據研究,馬太福音與別的福音書的共通資料計有58%(獨立的有42%);馬可福音的共通資料有93%(獨特資料有7%);路加福音的共通資料是41%(獨特資料是59%),若與約翰福音比較,則共通資料是8%,92%為獨有的【註98】。
A. 馬太福音獨特強調的主題
1. 童貞女生子
在四福音中,馬太福音及路加福音強調的是,耶穌經童貞女生出來的過程,但兩者的記載有點差別;馬太福音強調耶穌經童貞女誕生乃是應驗舊約的預言,而路加福音強調童貞女本身對成為耶穌之母的預言有信心肯順服。
在記載耶穌是從童貞女馬利亞生出時,馬太表達的重點有三:
太1:18上、25
1:18上的「還沒有迎娶」及1:25的「沒有和他同房」這兩句話,先後強調耶穌獨特的出生方法。根據猶太律法,「沒有迎娶」表示二人沒有同住在一起的經歷;「迎娶」(sunelthein)意「一起來到」。沒有「同房」(sunerchomai)意「走在一起」,在蒲草文獻裡,此字多指婚約的執行【註99】,此言更明顯表露耶穌的降生不是以常人的途徑「面世」的。
太1:18下、20
1:18下的「聖靈懷孕」及1:20的「從聖靈來的」,分別強調聖靈在耶穌降生之事上的參與。
太1:23
1:23的「童女」(parthenos)一字乃引自七十士譯本的翻譯,七十士譯本將賽7:14的「童女」(almah)譯成parthenos。雖然almah可以指已婚或未婚的少女,但馬太在聖靈引導下,選用七十士譯本的翻譯,表明耶穌乃從童貞女生出來。
2. 博士尋新生王
太2:1~12這一段是馬太獨有的記載,這項記載其實充滿甚多神學意義。馬太從眾多有關耶穌的資料中揀選了這段,旨在引證他撰寫此書的一個目的:耶穌確實是生下來作王的(太2:2)。在東方博士來尋找耶穌的時候,正是希律王暴斂苛政、手段狠毒、殘忍不仁之時。他曾因小事故,先後殺害了外母、髮妻及三個親生兒子,手段血腥殘忍,故遠近的猶太及外邦人都等候一位君王來取代他。
「博士」(magoi)原為波斯字,指祭司階級人士,特為國君解釋異夢,預卜未來。這些人有祖傳下來的經典,對彌賽亞來臨的先兆可能早有涉獵(參民24:14;詩68:29~31;72:10~11;賽42:1~4;49:22~23;51:11;60:10~12等不贅)。他們是信神的人,對猶太人的盼望不只是有所聞,還分享他們的期待。一日他們蒙天星的啟示與帶領,遂不辭勞苦來探查究竟。
希律得知博士來到之目的,異常震驚,他深知自己的王位是用手段詭計獲取的,因此有預感王位可能不能長保;在博士面前,他偽裝虔誠,假意要去敬拜新生的王(太2:8)。但博士自有神的領導,順利朝拜聖嬰,並獻上禮物。黃金是皇宮之物,乳香是聖殿之品,沒藥為殯葬之需。他們的禮品,有意無意分別指向彌賽亞的身分及工作(參詩72:15;賽60:6;詩45:8)【註100】,而耶穌一生正應驗了這三重身分——祂是君王、祭司,是受苦的僕人。
3. 磐石、教會、天國之鑰
太16:18~19記載一段異常重要的故事,這段故事有重要神學要義,重點在「磐石、教會、天國之鑰」彼此之間的關係。
耶穌在這一段經文內對彼得的宣告,是新約神學眾多主要難題之一。解釋如下:
磐石
「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此處的「磐石」所指為何,是經學家頗多爭議之處。主要解說有五種:
按此論,耶穌要將教會建立在神或基督的權能上,因為神在舊約往往稱為「磐石」(參申32:4、15、31、37;撒下22:3、32、47;詩18:2、31;78:35;89:26;95:1等不贅),新約亦稱基督為「磐石」(參羅9:33;林前10:4;彼前2:6)。此說代表人是奧古斯丁;Luther;J. V. McGee;A. C. Gaebelim;J. F. Walwoord;G. C. Morgan;G. A. E. Knight。
按此論,磐石乃是指彼得對耶穌有堅定及清楚的認識,而主對他如此宣告,也等於宣佈教會可以建立起來了。此說代表人有耶柔米;加爾文;R. M. Mounce;R. V. P. Tasker;F. F. Bruce;S. D. Toussaint;R. C. H. Lenski;A. H. McNile;W. C. Allen;F. J. A. Hort;J. B. Lightfoot;B. Weiss;J. A. Robinson等。
按此論,耶穌認為只有彼得獨具慧眼,清楚認識耶穌的身分,因此將教會首領之權賜與彼得,連赦罪的權柄也連帶給了他,這權柄便世襲地相沿下去。此說是天主教的見解。
按此論,耶穌以教會為靈宮,自己為此宮的房角石,信徒為活石,而彼得卻是首塊,因為他是頭一個確認耶穌是彌賽亞的人(參林前3:10~17;加2:9;弗2:20;彼前2:6~7;啟21:4等)。此說代表人有H. Alford;E. W. Rice;T. Zahn等。
按此論,「彼得」(Petros)是陽性字,「磐石」(petra)是陰性字,但這不構成問題,因為耶穌乃是用亞蘭文講說此言(如巴約拿是亞蘭文),而亞蘭文的「彼得」一字(kepha)與「磐石」(kepha)均是同性字。馬太寫作時,為了保存此語句的雙關音,即使採用兩個不對稱的陽性及陰性字,亦無不可,因為「彼得」乃是陽性字,不能將之變成陰性字(敘利亞譯本〔亞蘭文〕在此節全無問題)【註101】。而彼得領受此宣言時,是站在眾使徒的代表地位上接受的;耶穌不能向每一個門徒逐一宣佈,亦無此需要。若「磐石」只指彼得一人,那麼約21:16、17是否也只要求彼得一人執行,還是以他代表其他門徒?另外,在太28:19~10只向一小撮人說話,他們是否代表日後的信徒?參太16:19向一人發出的權柄,在太18:18同等的權柄乃是向多人發出的,那就表示彼得之權只是代表性的意義,眾門徒也承受這權柄,作為教會的基石,而耶穌是教會的建造者(參林前3:10)。此說代表人有Cullmann;R. H. Gundry;H. N. Ridderbos;A. Plummer;D. A. Carson;R. L. Saucy;J. F. MacArthur;J. A. Broadus;R. T. France;W. Barclay等。
為了使門徒深信不疑「門徒即教會」,能承擔一份神聖的任務,耶穌向門徒保證「陰間的權柄」即死亡,不能勝過它。此處的「它」原文是autes,為陰性,「教會」一字也是陰性,意即死亡之權不能勝過教會,因為教會的建造者乃是一位復活的主。
教會
在上文「教會與天國」的討論裡指出,教會是一群在新時代裡選召出來的人,耶穌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此言有二個重點:
「我要建造」(oikodomeso)是由「房屋」及「建造」二字組成,是一個將來式動詞,這表示「教會」這件事還未建造,是在建造計畫的藍圖中。根據保羅所領受的啟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而基督是教會的頭,聖靈則內住教會當中,教會的根基是「使徒與先知」(新約時代的人物),所以教會是一個嶄新的團契,是先前沒有的。這個新團契是耶穌以祂復活的權能建造的(參太16:21立即談論復活,表示教會在復活後才有),故此教會是新約時代的「特產」,是與耶穌的復活與聖靈的職事息息相關的。
此語表示教會是彌賽亞的心意所在,是彌賽亞在心意時代的中保恩約團契(Mediatorial Covernant Community),如H. N. Ridderbos所言,彌賽亞沒有彌賽亞團契是一件不能接受的事【註102】。此外,「我的教會」一詞也表示教會與基督有密切的關係,教會是基督降生後才有的團體,稱為「基督身體」。再且,此言亦指出「教會」的主權是在耶穌的手中,表示祂有權差遣教會、保守教會,讓教會達成被造的目的。這一切乃是透過教會將彌賽亞的使命延伸下去,直至耶穌在祂父的國裡,和門徒共享彌賽亞的筵席來到之日(參太26:29)。
此外,太18:15~20亦是符類福音中,另一處只有馬太提及教會的經文,全段談及教會裁決二人爭論之權,亦即「釋放」與「捆綁」之權。在此處,「釋放」與「捆綁」是用在屬世的裁決方面,而太16:19乃是指屬靈方面的意義。接著,馬太便簡略地說明教會的基本定義,那是兩、三人奉耶穌之名聚會,耶穌便與他們同在(太18:19~20)。耶穌的同在,自五旬節後,便以聖靈內住信徒心中的方式與他們同在,直至世界的末了。天國之鑰
「鑰」在猶太人文化裡是權柄及職責的代號,如他們稱他們的律法師有「知識之鑰」(路11:52),只可惜他們將天國之門關了,叫人不能進入(太23:13)。但在新約時代,彼得卻是極力將天國之門開給猶太人(徒2章)及外邦人(徒10章)。因此,「鑰匙」乃是一種「職責之權」,非「擁有之權」。接著,耶穌宣告有天國之鑰的人可以享有「捆綁」或「釋放」的權利,而他們實施此權利時,天上也承認。「捆綁」及「釋放」是猶太拉比經常放在口中的詞彙,尤其在公會裡裁決某項事件時,便以「捆綁」作為「不許、禁戒、定罪」等的意思;而「釋放」則代表「赦免、無罪」【註103】。總之,「天國之鑰」一言指出,天國門徒的責任是一個屬靈的責任(如約20:23);將天國之門向世人開啟(如徒2:14~36向猶太人;8:20~23;10:1~48向外邦人)。
B. 馬可福音獨特強調的主題
馬可福音的資料,絕大多數在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都有提及,至於是誰先選用該資料,至今仍然爭論不休。不過若以各書著成的日期作依據,也許部份的困難可以獲得解決。 根據新約學者B. F. Westcott的研究,符類福音所使用的資料及它們彼此之間的關係可以列表如下【註104】:福音書卷 | 共通事件 | 獨有事件 |
---|---|---|
馬太福音 | 58 | 42 |
馬可福音 | 93 | 7 |
路加福音 | 41 | 59 |
約翰福音 | 8 | 92 |
由此可見,馬可福音獨有的資料不是太多,新約學者E. F. Harrison說,若將馬可福音最後的結語(可16:9~20)除去,馬可福音便只有30節經文是它獨有的資料【註105】。雖然只有這30節經文,馬可福音仍然有它獨特強調的神學主題,茲提四大點:
1. 耶穌的人性
幾乎所有學者都贊同,馬可福音的一項特點是,他很強調耶穌的人性。A. M. Hunter提到:在述說耶穌的人性方面,四福音中沒有一卷能比得上馬可福音的【註106】,也只有他記載耶穌傳道前的職業是木匠(可6:3),這表示耶穌長大的過程與他人無異。在馬可的筆下,耶穌對人間的疾苦大有慈心(可1:41;6:34;8:2),祂為世人受各類身體上的缺陷或世人的硬心而嘆息(可7:34;8:12),也詫異他們的不信(可6:6)。耶穌像人一般也有疲倦(可4:38)、飢餓(可6:31;8:2;11:12)、憂愁(可3:5;14:33~34)、惱怒(可3:5)的時候,凡是人的特性,在這福音書裡皆表露無遺。這位耶穌在馬可的描繪下,是滿有慈心憐憫,人見人愛的主,而主的教訓也人人喜歡(可12:37)。神學家R. Martin表示,耶穌的人性也在數件事上顯明出來:
2. 耶穌受苦
很明顯地,馬可福音獨特的神學重點,乃是馬可極強調耶穌的代死,這是耶穌降生的目的。祂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可2:17),正如全書的鑰節所云:「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45),也因此馬可被稱為「第一個十架神學家」【註108】。按篇幅言,馬可福音有三分之一是 述「受難週」的事件(可11~16章)。除此之外,也有甚多地方強調耶穌受害、代死這主題,如馬可記載耶穌預告祂的代死(可8:31;9:31;10:33~34、45)與耶穌捨命是為作多人的贖價。
3. 信心的神學
固然四福音多論及信心的重要,但在馬可福音裡,信心確實是一項獨特的主題。從正面看,耶穌多次稱讚世人對祂的信心(可5:36;11:22);從負面看,耶穌亦多次責備世人對祂的不信(可4:40;6:6;9:19)。耶穌認為,信心可以「釋放」神的能力(可5:34;10:52)。耶穌因為「信心」使人的罪得以赦免(可2:5)。而可9:23可以說是全書有關「信心」的最佳詮釋:「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及可5:36:「不要怕,只要信」。 神學家R. D. Martin列出三段主要經文,指出馬可在其福音書內,極強調信心的重要【註109】:
可5:22~43
在這兩段故事—「血漏婦人及睚魯之女」中,作者強調信心是二人蒙醫治的關鍵:血漏婦人存信心摸耶穌衣裳而蒙醫治(可5:27~28、34);睚魯本身的信心使他的女兒蒙醫治(可5:23、30、40、42)。
可9:14~29
在這故事內,耶穌責備一個不信的世代(可9:19a),而耶穌一語:「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裡來吧」(可9:19下),是四福音中最能夠表露耶穌顧念世人需要的感情。這忍耐正反映神在舊約時代對以色列人相同的感情(賽46:4)。
可11:12~14、20~24
在咒詛無花果樹這件事上,彼得對耶穌說,樹已經枯萎(可11:21),耶穌卻回答:「你們當信服神」(可11:22),接著又給他們一個用信心禱告的功課(可11:23~24)。耶穌的回答及更進一步的宣告,表面看來似乎與無花果樹受咒詛沒有多大關連,原來耶穌所行的乃是基於相信神的能力。至於那無花果樹受咒詛的意義,耶穌沒有作任何解釋,但耶穌顯然是像舊約先知般,以象徵行動帶出一個警號、一個審判的訊號(參可13:2;詩90:6;珥1:12;何9:16)。M. Lane表示,11:14的咒詛也是下文12:9的預告【註110】。耶穌以無花果樹象徵以色列國,而這個國家只有葉子沒有果實,其用途可想而知(參路13:6~9的教訓)。這咒詛事件列在潔淨聖殿之前後,可見馬可是在強調耶穌擁有審判之權。
4. 馬可福音的「尾巴」
馬可福音的「尾巴」(可16:9~20)是新約版本一個頗令人頭痛的問題,雖然大部份的抄本皆有此段,但較古的抄本(如A,B)則以16:8作結。抄本神學家J. W. Burgon力證,這最後12節經文是馬可福音的一部份【註111】。若馬可福音的原著停在16:8,那麼還有三個問題難以作答:
由此可見可16:9~20應該是馬可福音的原著,只是在抄本的流傳中失落了,後來被教會找到,便附在後面 【註112】。
這12節經文在內容上可以分為兩段:
可16:9~14
耶穌的復活是驚世駭俗的,但門徒對此事仍然「不信」(不信在此段已經出現四次)。之前耶穌早已多次預告此事,及至「事成」之後,他們卻沒有膽量相信,這實在是難以接受的,所以耶穌的責備異常凌厲(可16:14)。
可16:15~20
門徒接受「大使命」(可16:15~16)這件事,四福音各自以不同的形式表達出來;但最令經學家困惑的,是可16:17~18兩節。此處論及「信的人」有神蹟奇事隨著他們,譬如趕鬼、說新方言、毒物毒酒也不侵害、按手治病等,在耶穌升天後便一一實現(可16:9~20)。
至於信的人是誰,經學家有兩種主張—
「信的人」有大量神蹟奇事隨著他們,這些神蹟在耶穌時代及使徒時代常發生在信的人身上,如耶穌門徒得到醫病趕鬼,行各樣奇事的大能(參可6:13;路10:17、19);使徒時代的信徒也能行(參徒3;28:3~6)。但有時他們也不能行(如可9:28),而且有些神蹟在耶穌時代並沒有出現(如說方言、喝毒酒不受害),在使徒時代也只出現少數幾次(如徒2:3;10:46;19:6;林前12:28),據教會史記載,這情況至主後100~140年仍然存在【註113】。愛任紐說,在他那個時代也看到此類的神蹟 【註114】,以後便逐漸消失了。
「神蹟」是一種記號,也是一種證件,是神的僕人在某時代、地點所需要的福音證據(林後12:12),使他的工作容易被人接納。在福音傳遍之地,這類神蹟比較少見;但在福音還未「深入民間」之處,神往往讓這些使徒時代的神蹟復現,為要堅定傳福音使者,也使他們的工作容易被接納。不過「信心」若靠「眼見證據」而產生,那種信心不會長久(參約20:29,否則耶穌也不會如此說)。A. Plummer說,將來在彌賽亞國裡,也就是神的知識遍滿地面之時,這些神蹟奇事將不復見(賽11:8~9;35:9;65:25;結34:25;伯5:22~23;何2:18)【註115】。
C. 路加福音獨特強調的神學主題
路加的神學思想實在是博大精深,因此有人稱他為新約三大神學家之一(其他二位是保羅與約翰);其福音書共有59%的獨有事件,這些事件顯出路加福音獨特的神學重點。可以分為四方面:
1. 歷史中的神學
路加無疑是一位嚴謹的史學家,大部份學者皆認同。但歷史所採用的內容,是為了要表達某項神學重點,如G. E. Ladd所言,因為神的國藉著耶穌基督進入歷史,這段歷史便產生神學意義,使新約歷史學家可以從一個新的角度看歷史事件【註116】。所以基督教的信仰不是憑空虛構的,而是建立在可靠的歷史事實上,此點在路加福音的序言上有詳細的詮釋。
路1:1~4不單是最優美的文學片段,路加的文采也媲美希臘文學黃金時代的古典作品,不亞於Heroditus, Thucydises, Polybius, Dioscorsdes, Hypocrats等人的名著。此外,這段經文也是新約歷史神學中最優美的一段。在這4節中,原文只有一句話,中文聖經甚難譯出原意,文字次序亦不能依序翻譯出來。作者清楚地顯示出他是一流的歷史神學家,這段序言有四點值得留意:
路加聲明其寫作資源的可靠性
路加提及他的福音書資源的廣面性,主要是為建立自己著作的可靠性,這些資源是根據多人所作的書,而這些人的根據又是目擊者或是工作的見證人,這些人也傳給「我們」。「我們」是指路加在使徒行傳所記的佈道同工。當時路加與保羅一起,陪伴保羅在該撒利亞有兩年時間(參徒21:8、16;24:27),因此大有機會前往耶路撒冷收集有關耶穌生平的資料【註117】。路加極力向提阿非羅保證,他所寫的福音書是按多人「確信」(peplerophoremenon,複數過去式動詞,中譯「成就」)的真實事件(pragmaton,中譯「的事」)作根據的。一個歷史學家不能憑空杜撰事件,因為事件是已經發生的事,亦有見證人為佐證,而路加的資料全是見證人的「手筆」(diegesim,意「故事」、「敘事」,中譯「書」),故可信度甚高。
路加強調其資源的準確性
路加運用四個字,在四方面透露他的福音書是極其準確的:
「這些事」(pasin,意「全部的事,所有的事」)表示路加的查研,選用資料是周詳的,沒有遺漏的。
路1:3的「從起頭」(anothen,徒26:5同字譯「從起初」)此字與路1:2的「從起初」(arches)一字不同,arches指事情最初的發生,如生命的開始,而anothen則指資料選擇的優先安排,如由中學或大學時代開始,表示路加是以某一時期開始,此處是指從施洗約翰的時代【註118】開始。換言之,路加的歷史性是以耶穌降生時代作起始的。
「詳細考查」(parekolouthekoti此字是由「在旁」及「膠貼」二字組合,意思是「在旁緊貼在一起」)即「緊緊跟隨」,在可16:7譯為「隨著」;在提後3:10譯為「服從」,在這裡的含義是暗指路加的文章乃經過慎思明辨而成。
「定意」(akribos意思是「準確地」,中譯「定意」似乎不能表達原意)是個副詞,形容「詳細考查」這動詞,而非如中譯形容「寫給你」的「寫」字【註119】,這表示路加所寫的是準確無疑的,沒有錯誤或訛傳的成分在內。從這四個字的用途得知,路加福音是異常準確的歷史文件。
路加說明其福音書的次序性
路加說這福音書是他按次序(kathepses,意思是「循序」,「依序」,在徒11:4;18:23譯「挨次」)而寫;這「次序」一字有說是指按時間的次序(如Godet),有說是指「系統性的編排」(如A. Plummer)。照路加福音的內容看,不少部份非按時間次序撰著,反而顯出作者的心意乃是照一個題材性的主題來編妥他的資料。這個主題乃是路加福音著成之目的,全部福音書的神學主題都潛藏在「次序」這字上。路加指出其福音書的目的性
路加向提阿非羅指出,他撰寫其福音書的目的,旨在使他「知道」(複數名詞,意「知識加上知識」)他所「學」之「道」是「確實的」。
「學」(katechethes過去被動式,可譯「受教」,英文catecherism意「教義」即由此字變化而出)在徒18:25同字譯「教訓」;加6:6作「受教」。
「道」(logon)雖然是指路1:2的「pragmaton這件事」,但意義卻遠超歷史事實。因為「道」是指歷史背後的屬靈意義,與「福音、真道、道理」成為同義詞。
而「確實」(asphaleian)這字有不同意義,但總不離「真實、可靠」的含義(如徒2:36;25:26譯「確實」;徒5:23作「妥當」;徒21:34;22:30作「實情」;帖前5:3作「穩妥」;彼後1:19為「更確」)。
路加在這4節序言中,苦心孤詣地指出,他的福音書是經過詳細考究,稽查真偽事件而撰作成的,旨在使提阿非羅在所學的真道上,更加確信自己所知道乃是真實無偽的。
2. 耶穌的降生與童年
在耶穌的降生與童年事蹟上,路加掌握了甚多惟他獨有的資料,可能是路加親訪耶穌之母而獲得的。據A. T. Robertson的考究,路加在該撒利亞陪伴保羅時,可能到耶路撒冷訪問馬利亞而得悉耶穌降生的前後事蹟。那時馬利亞應該仍然活著,因為路加福音有關馬利亞的故事,似乎是一個「女性的口吻」,不像一位歷史學家查考古書而來【註120】。路加詳細記載耶穌降生與童年的事蹟,他藉這些事件指出背後的神學意義。這些事件可以分三組:
有關耶穌降生前的事件
有關耶穌降生前的事件,路加給我們幾件其他福音書沒有記載的資料。
施洗約翰之父撒迦利亞蒙迦百列報喜訊:他將得子約翰,這位兒子在五方面蒙神眷顧:
施洗約翰的工作甚像舊約時代祭司與先知的職分—「如撒母耳般」滴酒不沾唇(參利10:4;撒下1:11),受聖靈完全支配(參弗5:18)。他的工作是先知的樣式,使人回轉;但又像祭司般,使人尋求公義(參瑪2:4~7);也如神的使者般,為神預備道路(瑪3:1);亦如以利亞般,使家庭和睦平安,回歸真神(瑪4:5~6)。
迦百列的喜訊其實充滿豐富的神學意義,其中甚多與舊約的恩約有關,茲從三方面分析之:
在天使口中,耶穌基督被稱為數個名字:
(b)耶穌的工作
天使向馬利亞宣佈耶穌將要承受神與大衛所立之約的應許。撒下7:16的三個鑰字:「位」、「家」、「國」在此處重申,表示大衛之約還未應驗,今藉著耶穌的降生,此約便進入應驗階段。天使確實宣佈,大衛的國因為耶穌的降生可以應驗。可是歷史的發展,使耶穌未能應驗此約,故大衛之約要等到耶穌復臨地上時才能應驗。
耶穌工作的能力是聖靈的能力(太3:11;12:28),這個能力是無人能夠抵擋的。如今這能力「要臨到」(epeleusetai,徒1:8譯「降臨」)馬利亞身上。這能力亦稱為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祂(episkiasei,此字由「在上」及「帳幕」二字組成,意「遮蓋」,如路9:34;徒5:15作「照在」);賽32:15的七十士譯本作「澆灌」,那裡預言神必用聖靈臨到彌賽亞的時代,如今正是彌賽亞時代的開始。
在馬利亞探視以利沙伯的時候,以利沙伯受聖靈充滿,大呼馬利亞為「我主的母」。「我主」一詞根據詩110:1~2為彌賽亞的稱號,這稱號在路加福音裡遍處皆是(如路1:76;2:11;7:13、19;10:1、39、41;11:39;12:42;13:15;17:5;18:6;19:8、31、34;20:42、44;26:21;24:3、34),可見以利沙伯也常期待彌賽亞來臨,在國家中建立彌賽亞國。如今得見親屬馬利亞成為彌賽亞之母(路1:43),難怪她歡喜異常,這歡喜使她的胎「彌賽亞的先鋒」也「跳躍」起來(路1:41)。
接續以利沙伯的頌讚,馬利亞也發出她的讚頌。馬利亞頌是一篇內含豐富神學重點的詩頌,與舊約哈拿的禱詞(撒上2:1~10)先後輝映,內中的神學重點有三:
(a)頌讚神是救主(路1:47),這心思是向耶利米的約作出的回應。
(b)神使在上「掌權」的「失位」(「掌權」dunastes意思是「君主」、「有權勢者」,英文的dynasty從此字而生);「失位」(kathaireo,在路12:18譯為「拆了」;路23:53;徒13:29作「取下來」;徒13:19為「滅了」;徒19:27是「消滅」)。照馬利亞的背景,這是指當時猶太人期待神藉著彌賽亞將選民的仇敵殺敗,建立神國,這是回應神給選民的大衛之約(賽9:6~7;彌5:2~5)。
(c)神如此行,是為了要應驗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路1:55)。這樣在馬利亞頌裡,神與選民所立的三大聖約,全在選民的期待應驗中。
撒迦利亞也像兩位有福之婦(以利沙伯及馬利亞)向神發出頌讚,他在聖靈充滿的情況下,如舊約先知般發出預言式的頌讚。他的頌讚亦充滿豐富的神學意義,可分三點:
(a)神透過大衛家興起拯救的角(路1:68~71),這拯救非純粹屬靈的(路1:77~79),也是政治性的,如脫離仇敵(路1:71),從仇敵手中救出來(路1:74)。所以這拯救便回應神與大衛及耶利米所立的約。
(b)神要透過兩個孩子,他自己的及馬利亞的,施行救贖。他自己的孩子要稱為「至高者的先知」(路1:76),此詞在拉比文獻裡(如T. Levi8:15)亦形容神膏立的彌賽亞王【註121】;馬利亞的孩子則稱為「拯救的角」(路1:69)及「主」(路1:76),將神的百姓從仇敵手中拯救出來,並把他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去(路1:24、79)。
(c)這一切是為了應驗神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列祖」所立之約的緣故(路1:72~73)。撒迦利亞如馬利亞般,對神的約有清晰的知識及領悟,故此他的頌詞委實充滿舊約神學的基礎。
有關耶穌降生時的情形(路2:8~14)
天使對牧羊人的宣佈亦遍滿神學重點:
(1)耶穌降生是關乎「萬民的」(panti to lao,路2:10),在路3:21;7:29;19:48;20:6、45;21:38;24:19譯「眾百姓」;在8:47作「眾人」;在9:43;18:43譯「許多人」。此字有時是指以色列人(如路1:10),有時卻指全世界的人(如路2:31),在此處應該有「全世界性」的含義,故可譯作「萬民」。但Marshall卻認為是單指以色列人【註122】,這是回應亞伯拉罕之約。神要透過亞伯拉罕當中的一名後裔,使萬民蒙恩(參創12:3)。
(2)耶穌的誕生定要在「大衛城」(路2:11上),這是回應大衛之約,耶穌是大衛的後裔(參耶23:5;賽11:1),生在大衛城(參彌5:2),完成大衛之約。
(3)耶穌的降生是為要成為救主(路2:11),這是回應耶利米之約,將神赦罪的恩惠帶給世人。
(4)耶穌的降生為要成為神的彌賽亞(路2:11)。
有關耶穌降生後的事件
路加獨記載耶穌降生後一週及四十日的情形,在這兩段紀錄上,路加有意無意地寫出數個耶穌的「降生神學」。
(1)第八日的情況
耶穌降生八天後,父母照律法的規定給耶穌行割禮,割禮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外證,所以耶穌藉此便與割禮之民完全認同。此外這個孩子確是神差遣而來,拯救世人的彌賽亞,正如耶利米之約所預告的。(2)第四十日的情況
按利12:1~8的吩咐,婦人產子40日便需要獻潔淨禮(路2:22、24)。猶太傳統記載,此舉是在婦女院(Nicanor Gate)進行的【註123】。此處耶穌亦按著出13:2、12、15所記載,奉獻給神。但是此處沒有提及耶穌父母用金錢作贖回頭生的贖金,故不少學者認為,此舉表示耶穌如撒母耳般(撒上1:11、22、28)被奉獻給神,終生為神工作【註124】。由此可見,耶穌一家是誠心守律法的選民,他們如此行,表示他們樂意將自己置在律法的約束與祝福之下。
在耶穌奉獻禮時,有位素常盼望以色列安慰者來臨的西面,在聖靈的「臨在」(路2:25)、「啟示」(路2:26)、「感動」(路2:27)下,發出極為寶貴並充斥神學重點的預言(路2:27~35)。
西面除了是位「公義」(dikaios,路2:25)、「虔誠」(eulabes,指對律法上要求的謹守)的人,他又是個盼望以色列的安慰來臨的人。猶太人盼望彌賽亞早日來臨,因為彌賽亞能救贖他們,建立神國。故此彌賽亞能給予他們莫大的安慰,於是「以色列的安慰」一詞,便成了「彌賽亞時代」的代名詞【註125】。
在聖靈的默示下,西面乍見嬰孩耶穌即發出感人肺腑的信念(路2:29),及充斥神學意義的預言,可以分為四點:
(c)亞拿的見證(路2:36~38)
亞拿也是敬虔事奉神的人(路2:37),在此時見證耶穌的奉獻禮,可見她必然聽到西面的頌讚與預言,後來她便將「孩子的事對一切盼望耶路撒冷得贖的人」作證(路2:38)。「得救贖」(lutrosin)不限於屬靈上的,也包括國政上的【註126】。這是猶太人素常所盼望的,希望藉著彌賽亞帶給全國救贖,脫離外敵,也脫離罪惡的權勢(參賽52:7、9)。
3. 救恩神學
路加福音一項獨特的神學主題,乃是他極為強調神的救恩【註127】。關於此點,法國神學家H. Conzelmann有甚精闢的研究,他稱之為Heilsgeschilhte,意思是「救恩史」。他說馬太福音的神學中心為「應許與應驗」,馬可福音為「宣告的詮釋」,而路加福音則是「救恩史的發揮」【註128】。這與E. E. Ellis所說的一致,他說路加福音的神學中心,乃是環繞在彌賽亞的職分與使命上【註129】,亦即「救恩」是路加福音一個極為顯著的神學思想。在他筆下,他記耶穌共有七次上耶路撒冷,為人受苦成就救恩的預言(路5:35;9:22、43~45;12:50;13:32~33;17:25;18:31);他亦常用「必須」一字指出救恩是神的心意(如路9:22;13:33;17:25;24:26、44)【註130】,乃出自神的憐憫(路1:78)。
「拯救」(sozo),「救恩」(soteria),「救主」(soter)三字在路加福音出現的頻率勝過其他符類福音,而「拯救」一字在路加福音也包括「醫治、趕鬼、脫險、赦罪」等含義(如路1:77;26:9;8:36、48、50;17:19;18:42;23:35、37、39);而「你的信救了你」一言,在書中出現頗多(如路7:50;8:48;17:19;18:42)。有關拯救的主題遍佈多處,主要有以下幾段:
耶穌降生前後的敘事
從天使賜名「耶穌」(路1:31)至耶穌父母在耶穌第8日定名為耶穌(路2:21),至馬利亞呼喊神為救主(路1:47),撒迦利亞頌的重點(路1:68、69、71、74、77),誕生時夜天使的宣佈(路2:11),西面的預言(路2:30),亞拿的見證(路2:38)中,「救恩、救主、拯救」都是路加強調的重點。
施洗約翰的見證
路加透過施洗約翰的信息強調神的救恩(路3:4),因此他的洗禮也稱為「悔改的洗禮」,能使罪得赦免(路3:3)。約翰的洗禮與救恩的關係異常密切,他所做的,正如賽40:3~5的預告,那是救恩降臨人間的預言;5節雖沒有「救恩」這字,但可以蘊含在「耶和華的榮耀」一語中。
耶穌的言行
(1)拿撒勒會堂事件
耶穌開始傳道時,在拿撒勒會堂裡展讀賽61:1~2a之言,並宣佈:「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路4:16~21),表示舊約所期待、盼望的彌賽亞救贖時代,如今開始應驗了,而耶穌也故意沒有將這段經文(賽61:2b)讀完,表示耶穌降臨的工作之一,乃是為了救贖選民。
(2)對癱子、法利賽人、西門、格拉森鬼附者等人
此外,路加多記述耶穌有赦罪的權柄(即賜救贖)。祂對癱子說:「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如路5:20、24);對法利賽人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2);對西門說(有關用自己頭髮擦乾耶穌之腳的女人):「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路7:47、48、50);對格拉森被鬼附者,路加特別記載他將自己「得救經過」告訴他人(路8:36);對血漏婦人,祂強調信心使她得救(路8:48);對尋找永生的少年官事件,祂讓門徒知道財主得救是甚難的(路18:26);又對撒該說:「今天救恩到你家了」(路19:9)。
(3)橄欖山論談
在橄欖山上的論談,耶穌宣佈祂回來時,乃是選民「得贖的日子」(路21:28),最後的吩咐也是將悔改赦罪之道傳至萬邦。
(4)最後晚餐
最後一項教訓救恩的行動,乃在最後晚餐那夜,耶穌在其中也宣佈祂的死是為了贖命(路22:14~20)。
(5)全書鑰節
除了眾多故事外,路加也記錄甚多他獨有、論及耶穌的比喻或宣告,指出「救恩」確是他著書主旨之一,如失羊的比喻(路15:7),失錢的比喻(路15:10),浪子的比喻(路15:21、32)等。
而全書的中心鑰節是19:10,正回應舊約以西結書34:16、22的預言(失喪的我必尋找……我必拯救),拯救與永生及進天國是同義詞【註131】。在此也強調主耶穌降生之目的乃是拯救世人,這的確將救恩神學帶至一個高潮,亦結束耶穌旅行佈道的職事;下一步是祂進入耶路撒冷,開始「受難週」的事蹟。耶穌確實是罪人的朋友(路7:34)。
4. 世人的福音
路加福音甚強調福音是全地人的需要,這可能因為路加是新約作者中惟一的外邦人,故有此「普世胸懷」的重點。他也在各方面指出,這福音確實是世人的福音:家譜神學
路加記耶穌的家譜時,把祂與人類始祖亞當連接起來(路3:23~38)。此點與馬太福音之耶穌家譜的性質截然不同,因為路加是強調耶穌福音的普世性,而馬太則強調耶穌之來臨乃是應驗神與選民所立之約,尤其要作以色列人的王。
聖誕夜
「聖誕夜」那天晚上,天使向牧羊人宣佈,耶穌降生這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路2:10),而耶穌帶給世人的平安亦是普世性的(路2:10~14;西面的預言中也有同感,路2:32~33)。
施洗約翰
路加記載施洗約翰的傳道時,引用賽40:3~5,此點符類福音也都有提及,但惟有路加提及「凡有血氣的,都要見神的救恩」(路3:6)。
耶穌的生平
在耶穌生平軼事中,路加對「福音普世性」異常敏銳,經常提及外邦人蒙恩的信息,甚至超過針對選民的信息,如乃縵事件(路4:27),百夫長事件(路7:9);耶穌也預言將來在天國裡,不少外邦人會同享天國的筵席(路13:29)。在醫治十個大痲瘋病人的事件中,路加強調只有一個「外族人」(路17:18)回來感謝耶穌,也只有這個人獲得更進一步的「得救」(路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