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丶序言
在新约正典的27卷书中,有21卷是以书信体裁写成,其中13卷都冠上保罗的名字。基督教独树一帜,以书信作为宗教经典。虽然旧约中提及书信的往来,书信甚至是旧约经卷的一部份(如耶29;拉5:5;6~17),但没有以一封书信作为正典书卷。D. E. Hiebert谓,在旧约时期,先知以宣扬的形式向人昭告神的启示;而新约时代,使徒则以书信的形式阐释神的启示。新约书信,是新约时代神传达启示的工具,表示神已改用较个人性的方法传达祂的心意【注1】。
保罗著作的13卷书信,在新约正典中的排列,似乎以最长为首(罗马书),最短殿後(腓利门书)。其他又以致教会书信最长者领先(哥林多前书),之後便是致个人的书信;故此致教会书信有九(罗马书至帖撒罗尼迦後书),致个人书信有四(提摩太前书至腓利门书)。但若以写作时期来看,这13卷书信可分为宣道时期的书信(罗马书至帖撒罗尼迦後书);监狱时期书信(以弗所书至腓利门书);监狱时期後书信(提摩太前书至提多书)。但亦有以主题为分类基准的,如末世论的书信(即教牧书信,这是D. E. Hiebert撰着保罗导论专书所用之法);或以写作日期作分类的,这正是本书所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