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丶保罗的基督徒背景


A. 在大马色路上之前

保罗是位严谨遵守律法的法利赛人(腓3:5~6),对法利赛人而言,遵守律法乃是称义的依归(称义即蒙神悦纳,参罗9:31a;10:3b)。但在追求"律法的义"这经历上,保罗面对重重难题,因为他发现生命中另有一个律左右他不能成事。此点在罗7:1~25有详细的论述。

据大部份学者的意见,保罗在罗7~14章是以基督徒的身分说话,这是没有分歧的。但罗7:7~25却引起不同的见解,归纳有二:(详论参马有藻着《保罗生平概论》)。

  1. 有说罗7:7~25是形容世人(包括信与不信)在罪的权势下痛苦挣扎之情况(如:W. G. Kummel; P. Althaus; G. Born-kamm; R. Schnackenburg)。
  2. 有说罗7:7~25是形容保罗自身的经历。但在细节上却分为两说:有说罗7:7~13是保罗信主前的经验,而罗7:14~25是信主後的经历;有说罗7:7~25全是保罗信主前的经验。

有关第一见解,即罗7:7~25是世人的经历,此说评判不在本书范围内;而第二见解则需评判。

罗7:7~13是保罗信主前的经验,是毫无疑问的,因经文含义非常清楚,罗7:7~13全是用"过去式动词"。而罗7:14~25是争议的中心,赞成本段是保罗信主之後经历的人(如J. D. G. Nunn; Augustine; Calvin; Luther; R. N. Longenecker; A. Nygren; L. Morris; J. I. Packer; Cranfield (ICC); J. Murray (NIC); C. K. Barrect; D. Wenham; 鲍会园;冯荫坤),他们以本段的动词全是"现在式动词"作为中心的辩证,指出保罗(代表信徒)现时的属灵生命状态。而赞成本段是保罗信主之前属灵光景之人(敬虔主义派人士,如A. H. Francke; J. A. Bengel; J. Wesley; M. Lloyd-Jones; W. D. Davies; D. M. Davies; B. C. Wintle; E. Stauffer; Chrysosstom; O. Kuss; R. Gundry; W. Kummel及R. Bultmann等)认为本段不可能指保罗信主之後的经历,理由如下:

  1. 全段的中心思想,不是保罗与罪律的争斗,而是被罪律打倒无法翻身的心境。这正是一个诚实追求律法之义的法利赛人的心声。
  2. 罗 7:14"卖给罪"是个现在式时态,暗示习惯性丶经常性的情况。此情况与罗6:18丶22;8:2的"从罪里释放出来"未能和谐。
  3. 本段的气氛,乃是形容一种情况,是信徒被罪打垮的光景,非与圣灵同在的情况。
  4. 罗6:18"从罪得了释放"丶"作了义的奴仆"似与本段气氛有异。一个已称为"义仆"的人,不应有此"身不由己"常被罪打倒的表现,这表现对未信的人较为适合。而加5:18也说明信徒不在律法之下,不会因律法常喊:"我真是苦啊"。
  5. 再且,罗8:1的"如今"(ara nun)是与上文作一个对比(即本段是保罗信主前的挣扎;罗8:1之後才是信主後得胜的能力)。
  6. 更且,罗7:1的对象是"弟兄们",是保罗特别针对自己同胞的称呼(参徒7:2;13:26丶38;22:1;23:1丶5~6;28:17;腓3:1;来3:12),故此保罗接着称呼他们为"明白律法的人",所以全段的对象是以犹太人为主。保罗以己身为热心追求律法之义的法利赛人之身分及经历,向他们作见证,旨在劝导他们能像他一样,放弃用行为追求律法的义,而单以信心获得义(罗9:30;10:1~3)。故此在论及他过去的背景时,他说"我们原晓得"(过去式),但为了认同对方的属灵挣扎,他采用了所谓"历史现在式时态"(historical liresent),一种活泼的描述法,表示"过去如此,现今也如此"。R. Gundry谓保罗在腓3:3~6亦以此法叙述他以前的法利赛人背景【注8】。保罗是以现今基督徒的身分,看自己的过去而作见证。他说罪律现今仍有力量,向那些在律法下的人"下手"。故他从过去式改用现在式动词【注9】,以显出这个经验是当时犹太读者的经验,如此他们便会接受保罗"得胜之方法了"(即罗7:25)。

再且,从另一角度省思本段的争论;按题材看来,罗7:7~13明显表达了律法的功用(律法惹动罪),而罗7:14~24却指出人的罪性(律法显出罪性)。这罪性在全人类中乃是现实问题,即"我在亚当里"的问题;不管他是不是基督徒,这都是"人在亚当里"的实际经历。正如罗7:21的发现是全人类的发现,罗7:24的呼喊也是人类的呼喊。惟一的解决之道,是在罗7:25里,这正是保罗加插此段的目的,这也是一个"在基督里"之人,才能发现的得胜诀窍。

B. 在大马色路上

保罗捧着大祭司的文书,长途跋涉从耶路撒冷至150哩外的大马色,逮捕躲藏在该城的信徒。但途中突见异象,有大光照着他,有声音向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麽逼迫我"(徒9:4),"你用脚踢刺是难的"(徒26:14),"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徒9:5;26:15)。

这三句"宣言"饱含新约神学的含义:

  1. "你为什麽逼迫我"—保罗逼迫的对象是信徒,但主竟视同逼迫"我",因为对主而言,信徒与祂有同一身体的关系。这个同一身体正是"教会的观念",是教会神学的核心,在保罗书信中多有清楚介绍,因此言深深刻印在保罗的印象里。
  2. "你用脚踢刺是难的"—此言有下列四种不同解释:
    1. "刺"指律法,表示保罗永不能抗拒律法的控诉(如罗7:9,代表人:J. A. Findlay)。
    2. "刺"指基督教,表示保罗不能反对基督教,不能毫无忌惮地逼迫教会(如徒26:14~18的气氛,代表人:C. H. Dodd)。
    3. "刺"指保罗的良心,表示保罗不能违背良心的控告(如听了司提反的辩道後,他受良心的严苛责备,代表人:AT Robertson)。
    4. 全句是当时流行的希腊俗语,意指不能抗拒神明(代表人:R. N. Longenecker,W. G. Kummel, J. Munck)。此说近年来获得最大的支持。
  3. "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耶稣的名声早已传遍巴勒斯坦(参太4:25),耶稣的死更是轰动四处的大新闻。保罗没有理由不知道祂的名字,只是保罗认为耶稣是位偏激的人,如主前4年左右的丢大(参徒5:36)或主後6年的犹大(参徒5:37,按约瑟夫的说法,这位犹大是奋锐党的创始人【注10】,另参徒1:13西门,原是奋锐党徒)。并且司提反事件使他的思想也产生极大的冲击,此外,各地信徒大无畏为耶稣"从容就义"的精神,更使他有不少的省思。在大马色路上,他突见大光,顿觉神明向他显圣,而这位神明就是耶稣。所以保罗在听觉及视觉上立刻感受到神的显现,他惊然俯伏下来,不知所措,惶然问这位"主"("主"这字是保罗书信一个重要钥字)"我当作什麽"(徒22:10)。这正是五旬节圣灵降临之日,那些犹太人对彼得讲道所作的回应(徒2:37),也像在腓立比之监牢内,狱卒向保罗所发的问题(徒16:30)。保罗之後,即在大马色城里,三天"不看不吃不喝",仔细"重整"他的神学思想。这三天是保罗生命中最重要的三天,因他决心放弃一切,将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主,也对逼害教会表示深切的忏悔。如E. F. Harrison言,保罗对主的降服与许多人的改变刚好相反:别人多是由内而外的改变,保罗却是由外而内【注11】。这种重生的经验,保罗自己称之为"未到产期而生的人"(ektromati,意"早产",林前15:8),似乎要以此字表示自己归主的经过有点与众不同。三天後,他便从教会的逼害者摇身变成教会的辩护者,主的军队里多加了一名精兵。

C. 外邦人的使徒

据罗11:13及加2:8所记,保罗被称为"外邦人的使徒"。"使徒"(apostolos,意"差遣")本用在十二使徒身上(可6:30),强调有主的差遣使命。在新约时代也有不少人被称为"使徒",如耶稣之弟雅各(加1:19)丶安多尼古及犹尼亚(罗16:7)丶西拉(帖前2:6;徒17:10)丶巴拿巴及保罗(徒14:4丶14)。保罗归主时,蒙主差派往外邦人中传福音(徒9:15;加1:15~16)。神特别拣选保罗,一方面要叫外邦人蒙恩,一方面也是要藉他激励犹太人,思考接受耶稣为弥赛亚(罗11:13~15)【注12】。保罗极尊重使徒的职分,视使徒的恩赐是新约教会成立的关键(弗2:20),在列出教会职分时,常将使徒置於各恩赐职位之首(林前12:28;弗4:11)。据新约圣经所示,使徒的位份乃是由神拣选丶差遣并见证主的复活(徒1:22;林前9:1)。这是有权柄的位份,非常人所有,故此当使徒去世後,这职分也不用保留(因没有亲睹主复活的人了,且使徒的位份是为建立教会而有的)。

据太10:40所记,"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使徒们有权代表主作宣判(参太10:14;可6:11)。作主使徒极重要的一项工作乃是"传道"(keryx,提前2;7;提後1:11),神也赐与他们能力行各样的神迹奇事,这些异能称为使徒的"记号"(semeia,中译"凭据",林後12:12;另参罗15:18;加3:5)。保罗对自己使徒的"权柄"(exousia,林後10:8;13:10)极为敏锐,他视这权柄与真理的传授(kerygma)有关(加2:11~17)。主是差遣者,是真理的化身,使徒的权柄源自主,使徒的职责也是向主负责。

保罗明白自己身为主的使徒,是神给予世人启示的管道,正如罗16:25~26所言:"惟有神能照我传的福音,和所讲的耶稣基督,并照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坚固你们的心,这奥秘如今显明出来,而且按着永生神的命,藉众先知的书指示万国的民,使他们信服真道"。查"奥秘"一字在保罗笔下已成为"启示"或"福音"的同义词(参弗6:19)【注13】。故此身为主的使徒,不管对自己的同胞或对外邦人,保罗格外竭力劳苦,不以性命为念,务要完成从主所领受的,证明神恩惠的福音(徒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