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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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涉及的困語眾多,較其他書卷為甚,以致下面的解答長短不均,請讀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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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七教會是否代表教會的七個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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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問題,學者意見分三:

歷史法(historical)

指在約翰時期,這七個教會的真實歷史背景,別無他意(多為歷史派解經家的立場)。

預表法(typological)

以七教會預表教會的七時期,如以弗所教會代表使徒時期,士每拿教會預表逼迫時期,如此類推至教會結束(多為古典時代論的立場)。

歷史預表法(historical-typological)

以七教會預表教會的七個時期,但在每時期內又有七教會的特徵,而那代表該時期之教會特徵較其他教會的特徵更為顯著。因這七教會的特徵,也是歷世歷代教會的特色,故主耶穌以她們成為普世教會的總代表,如下圖(多為現代福音派的立場)。

其中以第三法的解釋最中肯,支持理由有數:

(1)保羅亦曾寫信給七教會,讀者也代表普世及歷代信徒。

(2)新約另四位「非保羅書信」的作者亦有七書信(如來、雅、彼前後、約翰壹貳書),這些讀者亦代表普世及歷代信徒。

(3)所以,啟示錄裡七教會所受的稱讚、責備、勸告及應許,也是給普世歷代教會的,七教會屬靈的狀況不只在教會某時代發生,而是經常重複出現的情況,故可代表整個教會時代的屬靈情形,亦是基督在兩臨間的信徒特徵。

(4)啟示錄是預言書(啟1:3,22:18),內容是有關全人類的命運:亦即教會時期、災難時期、國度時期、新天地時期。

(5)七教會是約翰牧養之教會,其各自之特徵亦吻合不同時期的教會特徵(不同時代總有時代特徵,教會在不同時代裡,有該時代的特徵),而「七」也是完全的象徵。

(6)這七教會的特徵發生於每一時代,從教會歷史的角度來看,每一教會的特徵皆頗符合那個時代的教會特徵(從垂直觀看),只是那教會的特徵在個特定的時代內更為顯著(從橫切面看)。故此綜合「垂直」與「橫切」兩種角度的解釋是較為完整及周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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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得勝者」究竟是指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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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2~3章記載主給教會的七書信,即七篇講道,每篇均有固定之格式:自稱、稱讚、責備、勸告、應許等五大點,而在最後一點「應許」部份,主耶穌總提及向「得勝者」發言,然而「得勝者」是誰?對此問題,學者意見有二:

(1)得勝者,是指生活上得勝,即指得勝的信徒,他們的獎賞是超凡的、與眾不同的(這是一般教會傳統之見,但此見與「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有所牴觸,因為那些賞賜皆與永生有關,參下文解釋)。

(2)得勝者,是指重生得救的信徒,是指信仰上沒有妥協或失敗的人,約壹5:4~5說:「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註1】

查「得勝的」是約翰慣用的字彙,此詞在啟示錄共出現十六次,其中有八次是帶應許的(七書信七次,啟21:7是第八次)。這字彙在啟示錄的用途是指信仰上的得勝,非生活上(固然生活的得勝亦重要)的得勝,因教會中真假信徒俱在,惟有真信徒才會得勝,不得勝者會受刑罰:如取去燈臺(啟2:5)、被劍攻擊(啟2:16)、臥病在床(啟2:22上)、受大患難(啟2:22下)、被吐出來(啟3:16),信心更茁壯。這樣,「得勝的」成為一個挑戰,是鼓勵的勸告,使信徒更堅忍地持守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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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尼哥拉黨是甚麼黨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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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2:6、15
然而你還有一件可取的事,就是你恨惡尼哥拉一黨人的行為,這也是我所恨惡的。你那裏也有人照樣服從了尼哥拉一黨人的教訓。

尼哥拉一黨(「尼哥拉」nikolaiton 字意「管轄人民」),非指教會中弄權派人士妄自尊大,導致教會分裂;而是指生活放蕩、信仰混亂的人(巴蘭的教訓就是尼哥拉的教訓),這些人是拜偶像、行邪淫的外邦信徒,約翰在此處以古喻今。故有人說,尼哥拉(希臘字)的教訓就是巴蘭(希伯來字)教訓的希臘副本,因這「尼哥拉」及「巴蘭」二字同義(「管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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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甚麼是「生命樹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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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2:7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

「生命樹的果子」這借喻源自創世記2:9,那是神在樂園中特別為亞當、夏娃種植的(創造的)。「神的園子」是猶太文化詞彙,喻天堂(參路23:43;林後12:4),生命樹的果子便喻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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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甚麼是「生命的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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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2:10
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裏,叫你們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十日。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

「生命的冠冕」是賜給那些至死忠心的人,也就是至死不丟棄信仰的人。「冠冕」(stephans,勝利者之冠)是指獎賞,是一件事完結、終局後才領受的。對擁有真誠信心的人來說(忠心的人),他們的終局是在永世裏得見主面,故此,生命的冠冕是喻永生,也就是下文(啟2:11)所喻的不受「第二次死」(永死)的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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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甚麼是「巴蘭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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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2:14
然而,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因為在你那裏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

巴蘭的故事在舊約民數記22~25章有詳盡的記載,這位為利的先知被摩押王巴勒禮聘前來咒詛神的選民以色列人,怎知神使他的咒詛變成祝福的話;於是巴蘭便引誘選民與摩押女子行淫亂的事,又拜摩押的假神(參民25:2,31:16;啟2:14下)。如今在別迦摩教會中,有假先知出來引誘信徒行巴蘭的罪行,一邊拜偶像犯姦淫,一邊在教會裏敬拜神,這是大大的褻瀆神的,也毀破信徒分別為聖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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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甚麼是「隱藏的嗎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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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2:17上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

嗎哪是一種神奇食物,是以色列人在出埃及不久後發怨言,神從天降下給他們的食物(參出16:14~15)。後來他們將一罐嗎哪收藏起來,放在約櫃內,隨著他們到處漂流,至終藏在至聖所內的約櫃裏,此為隱藏的嗎哪。如今對得勝的人,主耶穌應許給他們隱藏的嗎哪,但隱藏的嗎哪到底代表甚麼?

學者對此有二個解釋:

(1)有說隱藏的嗎哪代表主耶穌自己,祂是生命之糧,從天而下(約6:48~51),祂給予信靠祂的人屬靈的食物【註2】

(2)據猶太遺傳,隱藏的嗎哪是一個代名詞,代表天國筵席裏的盛餚,有份吃者,表示在天國裏有份,因此這名詞也喻永生(參巴錄啟示錄29:8;西布林神諭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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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甚麼是「寫上新名的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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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2:17下
並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著新名;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能認識。

對此詞,學者意見有五:

(1)有說白石是祭司胸牌裏的烏陵、土明其中之一(參出28:15、30;利8:8;民27:21;申33:8),靠之便可明白神的旨意,如今神將此白石賜給得勝者,並寫上他的名字,使他可以直接明白神的心意,不用透過人間中保。

(2)有說白石是極貴重的寶石,代表神給予信靠祂者的永生。

(3)有說白石是羅馬競技場中得勝者的獎品,是一項甚高的殊榮(如J. F. MacArthur)。

(4)有說白石是古代法庭法官宣判所用的物品,表示犯人無罪釋放(黑石等於還押牢房,等候刑期)。

(5)有說白石是進入一種極其高貴盛筵的憑藉(如憑票入座),代表進天國筵席的資格,天國筵席也喻永生,新名表示攜石者現今擁有的新特權(參賽62:2)【註3】

在以上眾說中,最後一說似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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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甚麼是「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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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2:28
我又要把晨星賜給他。

對推雅推喇教會的得勝者,主應許給他們權柄制服列國,那是與主共同作王的權柄,表示在天國裏面有份,此外又蒙賜晨星。

「晨星」究竟代表甚麼?解答有三:

(1)晨星是明亮之星,黑夜盡了,首星出現是為晨星,此處喻得勝的光輝。

(2)晨星代表基督自己,因為祂亦以此名稱呼喚自己(參啟22:16;彼後1:19,贊成此說者如P. E. Hughes、J. F. MacArther)。

(3)晨星是古帝王權的象徵,故也喻「王權」之意,此處經文喻得勝者可與基督一同作王(如J. F. Walvoord)。

在上述三解說中,第三意見似最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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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是否不得勝的便失落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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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3:5
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

約翰說得勝者是穿白衣的人,表示是真信的人。這些人永不從生命冊上除去他們的名字,表示他們的救恩是確定的,不會失落的。「必不除去」非警告之言暗示永生會丟失;反而是應許之言,保證之語,是確得永生的誓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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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甚麼是「大衛的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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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3:7
你要寫信給非拉鐵非教會的使者,說:那聖潔、真實、拿著大衛的鑰匙,開了就沒有人能關,關了就沒有人能開的,說。

「鑰匙」象徵權柄,象徵開關門的權柄;「大衛」這字在新約多處地方是彌賽亞的代號(如「大衛之子」是彌賽亞的代名詞,「大衛的國度」也是彌賽亞國的別名)。於此,「大衛的鑰匙」便象徵進入彌賽亞國的權柄,此權在主耶穌的手中,惟有祂才能讓人進入彌賽亞國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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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甚麼是「在神殿中作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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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3:12
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從那裏出去。我又要將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這城就是從天上、從我神那裏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並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

「柱」是代表穩固、永久、不可動搖,古代異教廟宇的柱子皆刻上他們的神像,以供信徒敬奉,是以柱子代表尊榮。如今神視得勝者,為神殿的柱子,並寫上三個名字(神的名、新耶路撒冷的名、基督的名),指被完全擁有、地位穩固、成為新天新地的居民。P. E. Hughes 謂這三名字分別指神的擁有權、天上的公民權、永遠的救贖權【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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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廿四長老代表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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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4:4
寶座的周圍又有二十四個座位;其上坐著二十四位長老,身穿白衣,頭上戴著金冠冕。

廿四長老代表何人,學者意見有四:

(1)他們代表天使(如L. Morris、G. E. Ladd、R. H. Mounce、張永信等災後被提派人士的主張)。但他們身著白衣,頭戴冠冕(stephanos,「得勝之冠」),唱救恩歌(參啟5:9),並與其他的天使在一起(參啟5:11),似與此見解不合。再者,聖經從未說天使可坐上寶座,故此見解不為其他人贊同。

(2)舊約信徒(如G. R. Beaseley-Murray),謂「廿四」是舊約祭司的代表數字(參代上24:7~18),此處代表舊約信徒。但舊約信徒要在災難期過後才復活,非在此時復活(參賽26:19~21;但12:1~2、13)。

(3)舊新兩約信徒(如W. Barclay、P. E. Hughes、W. Hendriksen、黃彼得),謂舊約有十二支派,新約有十二門徒。但一則舊約信徒在此時還未復活,二則在十二支派成立前、亦有信神的人,故此說亦不適合。

(4)新約信徒(如H. Alford、J. F. Walvoord、D. Chilton、J. F. MacArther),謂「廿四」只是象徵數字,代表祭司的職任,新約信徒全是祭司,以「廿四」為代表更貼切。

第四說較為可取,原因有五:

(1)他們是坐在寶座上的,有與主共同作王的權柄,這是本書一貫給新約信徒的應許,非給予天使的(參啟1:6,2:26,3:21)。

(2)他們身穿白衣,即救恩義袍(參啟3:5、18,6:11,7:13,19:14)。

(3)他們頭戴冠冕,是得勝生命之冠,而天使是不死也不復活(啟2:10,3:11)。

(4)他們唱救恩歌(啟5:8~10)。

(5)他們名稱「長老」,是指人,而非天使(啟5: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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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四活物究竟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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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4:6~8
寶座前好像一個玻璃海,如同水晶。寶座中和寶座周圍有四個活物,前後遍體都滿了眼睛。第一個活物像獅子,第二個像牛犢,第三個臉面像人,第四個像飛鷹。四活物各有六個翅膀,遍體內外都滿了眼睛。他們晝夜不住的說:聖哉!聖哉!聖哉!主神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

他們是特別的天使(如基路伯、撒拉弗也是),樣貌帶屬王的氣質(如獅子,百獸之王,牛:畜類之王,鷹:飛禽之王,人:萬物之王)。或宇宙內最高貴的美德:獅子代表威武的力量,牛代表服事的勤勞,鷹代表迅速與敏銳,人代表智慧與悟性。「四」是代表普世性的意義,他們在哪一方皆可敬拜神、服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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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手拿弓卻無箭的騎士代表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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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6:2
我就觀看,見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拿著弓,並有冠冕賜給他。他便出來,勝了又要勝。

白馬騎士代表誰,學者意見有三:

(1)代表神的使者

預告神將懲罰邪惡勢力(即羅馬政權)──這是歷史應驗派,即災後被提派的見解。

(2)代表基督

到處宣傳和平福音,亦即福音廣傳──多是無千禧年派的見解,但每印被揭開,地上即發生災難,故此說甚難成立。

(3)代表敵基督

手中有弓無箭,表示他以軍事家姿態出現,到處講和平,與人簽訂盟約,異常成功(勝完又勝),但他其實是假和平使者。第一印揭開,敵基督者即現身世界舞臺,因那攔阻他出場的力量已挪去(帖後2:6~8),他隨即與以色列簽訂盟約(但9:24;啟17:7~13),以和平使者的身分促使列國講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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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一錢買一升麥或三升大麥,並不可糟蹋油和酒,代表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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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6:6
我聽見在四活物中似乎有聲音說:一錢銀子買一升麥子,一錢銀子買三升大麥;油和酒不可糟蹋。

第三印揭示末世災難時的經濟情況。騎士手拿天平(象徵商業家),活物宣佈這時糧食短缺,百物騰貴,一日工資(一銀錢)只可買一日口糧,即一升麥子(1升相當於1品脫半,有說相當於1夸脫)。本來一銀錢可買8至12升,如今只能買1升小麥或3升較廉價的大麥,大麥是貧苦家庭之主要糧食)。油和酒這些日用品一點也不可浪費──這是戰爭前後通貨膨脹、幣值大跌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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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十四萬四千見證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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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7:4~8
我聽見以色列人各支派中受印的數目有十四萬四千。猶大支派中受印的有一萬二千;流便支派中有一萬二千;迦得支派中有一萬二千;亞設支派中有一萬二千;拿弗他利支派中有一萬二千;瑪拿西支派中有一萬二千;西緬支派中有一萬二千;利未支派中有一萬二千;以薩迦支派中有一萬二千;西布倫支派中有一萬二千;約瑟支派中有一萬二千;便雅憫支派中受印的有一萬二千。

十四萬四千見證人是誰,主要解釋有二:

(1)象徵法解釋

代表約翰時代的信徒(如災後被提派),或歷世歷代信徒(如無千禧年派)。此解釋甚難與啟4:4的廿四長老協調,因廿四長老已在天上,這群人仍在地上。再且,此見解未能完善解釋為何要用以色列人來象徵外邦信徒,也未能解釋以色列人全家得救的民族意義。此外,設若他們代表歷世代的信徒,啟7:9~17所介紹的另一群信徒似是多此一舉。

(2)字義法解釋

代表猶太信徒,他們蒙神特選作災難時期的福音使者,在此時期為主作見證。此說認為144000是12×12×1000的總值,12及1000均是完全的數字,它們的總和是多重完全的象徵,故此144000代表完全的立方及重複的完全,也代表以色列人中完全篤信羔羊的人,他們如今蒙召成為此時代的福音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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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十四萬四千人中為何沒有但及以法蓮二支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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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7:4~8的名單沒有但及以法蓮兩支派在內,反而有約瑟及瑪拿西兩支派,何解?答說有三:

(1)以法蓮支派附屬在約瑟支派內,因他們都是約瑟的兒子。

(2)但支派是十二支派中首先拜偶像的(士18:30~31),以法蓮也不例外(何4:17)。以色列人在北之但地及南之伯特利,設立拜牛犢的祭壇(參王上12:29),使選民陷入崇偶的惡習裡,這兩支派後來便歸附在拿弗他利支派內(此是猶太傳統之見解,其他意見,如文士抄錯、敵基督者屬但支派、文士遺忘了等,但是對全段意義皆無有力的佐證,均不足成立)。

(3)但支派最大的罪是引誘神的選民,他們本應歸神為祭司國度及作聖潔子民,卻陷於拜偶像的光景裡。以法蓮支派則是引導九支派離開耶路撒冷,開宗立國於撒瑪利亞,導致國家分裂。所以拜偶像及不合一這兩大罪狀,使他們失去成為末世見證人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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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這個有無底坑鑰匙的「星」是指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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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9:1
第五位天使吹號,我就看見一個星從天落到地上,有無底坑的鑰匙賜給他。

第五號筒吹響,有星從天而降,有無底坑(陰間)的權柄賜給他。「星」可代表天使(參伯38:7),但此處的「星」是誰,有兩個基本解釋:

(1)他是撒但。他本來稱為「明亮之星」(賽14:12),今蒙賜權柄開啟無底坑(如J. F. Walvoord、H. M. Morris、J. F. MacArther、張永信)。

(2)他是第五位天使,因開啟陰間之權在他手上(參啟20:1~2,贊成者如J. D. Pentecost、G. E. Ladd、J. B. Smith、蘇穎智、梁作榮、鄧英善)。

第二說似較合理,因神不會將囚禁鬼魔的無底坑鑰匙交給魔鬼;再者,此處也是他在千禧年國時將來被囚之地。如今這位天使釋放無底坑的囚鬼,讓他們代執神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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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這些蝗蟲是真的蝗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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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9:3~11
有蝗蟲從煙中出來,飛到地上;有能力賜給牠們,好像地上蠍子的能力一樣,並且吩咐牠們說,不可傷害地上的草和各樣青物,並一切樹木,惟獨要傷害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但不許蝗蟲害死他們,只叫他們受痛苦五個月。這痛苦就像蠍子螫人的痛苦一樣。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決不得死;願意死,死卻遠避他們。蝗蟲的形狀,好像豫備出戰的馬一樣,頭上戴的好像金冠冕,臉面好像男人的臉面,頭髮像女人的頭髮,牙齒像獅子的牙齒。胸前有甲,好像鐵甲。牠們翅膀的聲音,好像許多車馬奔跑上陣的聲音。有尾巴像蠍子,尾巴上的毒鉤能傷人五個月。有無底坑的使者作牠們的王,按著希伯來話,名叫亞巴頓,布利尼,名叫亞玻倫。

那位手拿無底坑鑰匙的天使開啟了無底坑後,突然一大群蝗蟲從陰府冒上地面,牠們非普通昆蟲而是靈界之物,代表鬼魔,牠們的工作是代替執行神在世人身上所施行的審判,特徵有四:

(1)有蠍子的能力,能致人於死地(異於普通蝗蟲)。

(2)可接受命令,故牠們是靈界異物。

(3)牠們不能傷害植物,只准傷害沒有神印記的人(代表不信的人)。

(4)牠們不能弄死受害者,只准使人受害五個月(蝗蟲壽命,喻「畢生之久」);在這些日子,受苦的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蝗蟲形狀甚異,共有八個特徵:

(1)像出戰的馬(義大利語,叫蝗蟲為「像馬的蟲」)

(2)頭戴金冠(喻「逢戰必勝」)

(3)臉像男人(滿有智慧)

(4)髮像女人(喻「引誘力強」)

(5)齒像獅牙(喻「凶殘」)

(6)胸前有甲(堅強難敗)

(7)翅膀聲大(聲勢洶湧)

(8)尾有毒鉤(毒辣與致命)

這些特徵表示蝗蟲之災,非自然界能辦得到,也表示肉體之軀的世人難以抗拒,箴言30:27謂蝗蟲沒有首領,但此處的蝗蟲是靈界之物,首領名亞巴頓,意「毀滅」,牠們的使命是毀滅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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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二萬萬馬軍是否指人類的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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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9:16
馬軍有二萬萬;他們的數目我聽見了。

四天使解禁後(啟9:14,四天使可能代表四國聯盟),共二萬萬的馬軍擁上戰場。據估計,約翰時代世界人口共二萬萬五千萬。「二萬萬」是一萬萬的雙倍,即無數之意(參詩68:17;但7:10)及象徵威力萬鈞之勢。

馬軍非真的軍隊,與蝗蟲般(啟9:3~10),是靈界鬼魔進入人間,可能進入從東方而來的軍隊裡(伯拉大河在以色列之東),使他們滿有殺人能力,被害者無數。不少學者將啟16:12的「從日出之地所來的眾王」與本節經文的「二萬萬軍隊」串在一起,謂指中國的軍力(如Hal Lindsey),但這是穿鑿附會的解釋。

有人據啟14:20的「600哩」(即現代的200哩)作計算,若二萬萬數字是實數而非象徵數字,巴勒斯坦境內沒這麼大的地方可以容納這麼多的馬軍、馬匹,因每匹馬之間只容許5呎距離,是不可能作戰的【註5】

馬軍像蝗蟲般成為代替神執行審判的工具。他們是邪靈,進入人間的軍隊中,使人失常般瘋狂地打仗,也不知為何而戰,因他們均中了邪靈之毒。有甚多冥頑不靈之徒,不肯悔改,繼續進行鬼魔崇拜及非法與不道德的行為(參提前4:1~3;提後3:1~9)。可見,世人已病入膏肓,無藥可救至此境,神傾盆而下的忿怒是公義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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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為何小書卷在口中甜如蜜,在腹中卻發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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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10:9~10
我就走到天使那裏,對他說:請你把小書卷給我。他對我說:你拿著吃盡了,便叫你肚子發苦,然而在你口中要甜如蜜。我從天使手中把小書卷接過來,吃盡了,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吃了以後,肚子覺得發苦了。

天使囑咐約翰拿書卷吃掉,預告書卷先甜後苦。甜表示對信的人來說,神的計畫是信實可靠的(參詩19:10,119:103;耶15:16),苦表示有多人受苦,這是對不信的人而言。(甜苦這兩端的感覺亦可代表福音是榮耀和甜蜜的,宣揚福音的背後常帶有痛苦與受逼迫的經歷,如保羅、約翰),約翰吃後果真如天使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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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量度與不量度究竟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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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11:1~2
有一根葦子賜給我,當作量度的杖;且有話說:起來!將神的殿和祭壇,並在殿中禮拜的人都量一量。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

量度地方在聖經有二意:(1)為審判而量度(參王下21:13;撒下8:2;賽28:17,34:11;哀2:8;摩7:7~9、17);(2)為重建(祝福)而量度(參亞1:16,2:1~5;啟21:15)。此處量度之地是神的殿和祭壇所在地,及其中作禮拜的人,即聖殿的以色列人院及在其中的選民,這動作象徵以色列人將蒙神保守之意。

聖殿的外院,即外邦人院,是不量之地,因外邦人將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即三年半)。

主耶穌曾預言說,聖城要被外邦人踐踏,直至外邦人的日期滿了(路21:24)。故此,這四十二個月便是外邦人日期滿了之前的三年半,亦即俗稱災難時期的後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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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四十二個月與1260日究有何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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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11:2~3
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著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四十二個月與1260日是二個不同的數字,解釋方面產生二個學派,有字義法及象徵法:

(1)字義法:視42個月(即三年半)為七年災難時期的後半期,亦即敵基督(海獸)大大肆虐之時(參啟13:5)。這時在他的暴政下,聖殿遭蹂躪、踐踏(啟11:2),至終神以主基督復臨的榮光消滅他(參帖後2:8)。1260日(即三年半)是指災難時期的前半期,這是兩證人為神工作之時日,在七年災難時之中結束(不可置在後半期,因為還有七碗災及其他事件要發生)。約翰故意用二個不同的表達法來區分這二段時期,42個月指後一半,1260日指前一半,這是他的設計,為避免讀者混淆(這多是災前被提派的解釋)。

(2)象徵法(多為災後被提派):則將四十二個月相等於一千二百六十日,同時象徵全部教會時期。此時兩證人被殺被提,故為教會被提以及教會時期的結束。若然,教會全部被提,教會也全部行神蹟,並為主殉道,這是說不通的。再且,啟示錄11:3的「其餘的信徒」又不能被提,實不知何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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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這兩見證人到底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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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11:3~13
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著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臺,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若有人想要害他們,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燒滅仇敵。凡想要害他們的都必這樣被殺。這二人有權柄,在他們傳道的日子叫天閉塞不下雨;又有權柄叫水變為血,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那從無底坑裏上來的獸必與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他們的屍首就倒在大城裏的街上;這城按著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及,就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從各民、各族、各方、各國中,有人觀看他們的屍首三天半,又不許把屍首放在墳墓裏。住在地上的人就為他們歡喜快樂,互相餽送禮物,因這兩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過了這三天半,有生氣從神那裏進入他們裏面,他們就站起來;看見他們的人甚是害怕。兩位先知聽見有大聲音從天上來,對他們說:上到這裏來。他們就駕著雲上了天,他們的仇敵也看見了。正在那時候,地大震動,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因地震而死的有七千人;其餘的都恐懼,歸榮耀給天上的神。

這兩見證人是誰,學者意見有二:

(1)象徵法:他們代表歷世歷代的信徒(即代表教會,這多是無千禧年派,如W. Hendriksen,及災後被提派,如G. E. Ladd、張永信、陳國安等)。但因這兩證人能行神蹟,且後來為主殉道,故顯然不能代表所有信徒,否則教會便全然殉道,在地上消失了。再且,若他們代表教會,那後來的七碗災便與先前的七印災、七號災變成重疊的災禍。此外,兩見證人被殺,便成為哈米吉多頓大戰的象徵,這也是絕無依據的。

(2)字義法:他們是兩個蒙神特別使用的人,如以利亞兩師徒、主耶穌及施洗約翰般(此多是災前被提派的意見)。至於他們究竟是誰,也不用更進一步作無憑的臆測(如說他們是摩西與以利亞的復現,或其他的人物)【註6】

這兩人以先知的身分出現(身穿毛衣,參啟11:3),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約翰引用亞4:3、11~14的話形容他們(啟11:4)。撒迦利亞書的兩證人是撒迦利亞和哈該(或指所羅巴伯和耶書亞),他們的工作皆與聖殿重建有關,在此,這兩見證人的工作和使命也與聖殿、聖城、聖民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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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這段經文的五位主角分別代表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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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12:1~17
天上現出大異象來:有一個婦人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懷了孕,在生產的艱難中疼痛呼叫。天上又現出異象來:有一條大紅龍,七頭十角;七頭上戴著七個冠冕。牠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龍就站在那將要生產的婦人面前,等她生產之後,要吞吃她的孩子。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是牧)萬國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裏去了。婦人就逃到曠野,在那裏有神給她預備的地方,使她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天上就有了爭戰。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與龍爭戰,龍也同牠的使者去爭戰,並沒有得勝,天上再沒有牠們的地方。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牠被摔在地上,牠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我聽見在天上有大聲音說:我神的救恩、能力、國度,並他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因為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弟兄勝過牠,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所以,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們都快樂吧!只是地與海有禍了!因為魔鬼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就氣忿忿地下到你們那裏去了。龍見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婦人。於是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賜給婦人,叫她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躲避那蛇;她在那裏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蛇就在婦人身後,從口中吐出水來,像河一樣,要將婦人沖去。地卻幫助婦人,開口吞了從龍口吐出來的水(原文是河)。龍向婦人發怒,去與她其餘的兒女爭戰,這兒女就是那守神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那時龍就站在海邊的沙上。

(1)啟12:1~2第一位主角:懷孕的婦人

神殿開啟,異象出現,有奇異裝飾的孕婦在產子過程中發出痛苦的呼叫,這婦人是誰,經學家意見有三:

a. 她是耶穌之母馬利亞(如啟12:5所言,這多是天主教的主張)。但馬利亞不可能有這麼大的榮耀與權柄,再且這婦人在災難時期復出現(啟12:6、13~17),故不可能是馬利亞。

b. 她是教會的象徵(這多是無千禧年派及災後被提派的主見)。但基督「生」教會,卻不是從教會而「生」。

c. 她是以色列國的象徵,其外表像約瑟在夢中所見的(參創37:9~11)。日月象徵她本來的榮耀與權柄,十二星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自568B. C. 後,以色列常處在患難之中,在萬難中將彌賽亞帶到世上來。

(2)啟12:3~4第二位主角:大紅龍

大紅龍是撒但魔鬼(參啟12:9)。

(3)啟12:5~6第三位主角:男孩子

男孩子是彌賽亞、主耶穌基督,祂是從婦人(以色列)而來(參羅1:3,9:4~5)。

(4)啟12:7~12第四位主角:米迦勒

米迦勒是天使長之一,他特別照顧選民的國命。

(5)啟12:13~17第五位主角:其餘的兒女

承接上文,婦人受逼迫,卻有神的保守(啟12:13~16),魔鬼遂轉向其餘的兒女爭戰。「其餘的兒女」有說是教會(如災後被提派,因此派認為米迦勒與撒但之戰發生於基督在世之時),另有說他們是災難時期的猶太信徒(此說接續上下文的思路,應是指末世的情況)。可見撒但不只在歷史上逼害以色列國,在末世時也逼害以色列的餘民(remnant,稱「剩下的兒女」,亦即在災難時期相信神及其彌賽亞的餘民)。因「其餘的兒女」稱為「她其餘的兒女」,故必與選民國有關,而非與教會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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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海中獸及陸地獸分別代表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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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13:1~18
我又看見一個獸從海中上來,有十角七頭,在十角上戴著十個冠冕,七頭上有褻瀆的名號。我所看見的獸,形狀像豹,腳像熊的腳,口像獅子的口。那龍將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權柄都給了牠。我看見獸的七頭中,有一個似乎受了死傷,那死傷卻醫好了。全地的人都希奇跟從那獸,又拜那龍──因為牠將自己的權柄給了獸,也拜獸,說:誰能比這獸,誰能與牠交戰呢?又賜給牠說誇大褻瀆話的口,又有權柄賜給牠,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獸就開口向神說褻瀆的話,褻瀆神的名。並他的帳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又任憑牠與聖徒爭戰,並且得勝;也把權柄賜給牠,制伏各族、各民、各方、各國。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牠。凡有耳的,就應當聽!擄掠人的,必被擄掠;用刀殺人的,必被刀殺。聖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我又看見另有一個獸從地中上來,有兩角如同羊羔,說話好像龍。牠在頭一個獸面前,施行頭一個獸所有的權柄。並且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死傷醫好的頭一個獸。又行大奇事,甚至在人面前,叫火從天降在地上。牠因賜給牠權柄在獸面前能行奇事,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說:要給那受刀傷還活著的獸作個像。又有權柄賜給牠,叫獸像有生氣,並且能說話,又叫所有不拜獸像的人都被殺害。牠又叫眾人,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除了那受印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做買賣。在這裏有智慧:凡有聰明的,可以算計獸的數目;因為這是人的數目,它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

啟十三章介紹兩獸出現,一是海獸,一是地獸。海與地是相對名詞,在舊約文學中,「海」多代表外邦地,「地」則多指巴勒斯坦地。

海獸與地獸是撒但在地上的得力助手,海獸指敵基督者,地獸是假先知(參啟16:13)他們與撒但聯手抵擋神及屬神的人,所以他們俗稱「撒但的三位三體」。

無千禧年派學者將海獸解釋作敵基督者的政治力量,而非一個人;地獸則是他的宗教力量或教會內的虛假分子;而啟14:8的巴比倫,則是牠的不道德力量。但他們又將七頭中一頭受死傷的(啟13:3)解作尼祿在A. D. 68年的自殺,後來的「復活」,即「尼祿復活傳說」(Nero Redivivus),或指豆米仙恢復尼祿逼害教會的行徑(如P. E. Hughes),這些無憑的解釋,不足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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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海獸的七頭十角十冠分別代表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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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13:1
我又看見一個獸從海中上來,有十角七頭,在十角上戴著十個冠冕,七頭上有褻瀆的名號。

海獸七頭十角十冠,身體像豹,腳像熊,口像獅子,並從龍手中獲得全部的能力;這獸分明是但以理書7:3~7所預言的獸,集歷代凶惡帝國的戾極,是空前絕後最龐大的敵基督大帝國。

七頭與十角分別代表同一隻獸的兩大身分,是以用「七」及「十」區分之。「七頭」上各有褻瀆神的名字,表示每頭都反對神,但究竟「七頭」代表什麼,學者意見有三:

(1)它們代表完全的能力,因「七」乃完全數字。此說似難與啟示錄13:3和諧,因完全的能力變成不完全了。

(2)它們代表七位推行「該撒崇拜」的該撒,即朱理流(Julius)、奧古士督(Augustus)、革老丟(Claudius)、尼祿(Nero)、維斯帕先(Vespasian)、提多(Titus)、豆米仙(Domitian)。但這獸是末世之獸,故此說不能成立。

(3)它們代表由歷史至末世抵擋神國的外邦國。以色列是信神之國家,在歷史上,凡抵擋以色列國的皆是抵擋神的。從有史以來直至末世,共有七大帝國,明顯地抵擋以色列國,她們分別是埃及、亞述、巴比倫、波斯、希臘、羅馬,而在末世有「末世的羅馬帝國」(俗稱「復興的羅馬帝國」)。

十角與十冠代表什麼,學者意見歸納有三:

(1)它們代表完全的王國。

(2)它們代表羅馬轄管的十大省分(即義大利、西班牙、高盧、英倫、德國、亞該亞、亞西亞、敘利亞、埃及及非洲)。

(3)它們代表末世羅馬帝國的成員。

最後一說最為合理,理由如下:

(1)獸的身體具有豹、熊、獅的形狀,與但以理書7:7、24的第四獸相同,那是指羅馬獸。但羅馬帝國在A. D. 396年分為東西兩方,帝國雖分裂,卻未覆亡,故他們的後代國度若聯合起來,可稱為「復興的羅馬帝國」,亦即敵基督國。

(2)獸的十角與但7:7、20、24的十角獸相同,這十角相等於十王(但7:24),也是啟13:1的十冠冕。

(3)十角=十冠冕=十王=十趾(但2:42、44)=列王在位之時。

(4)正如七頭代表七個反叛神的國度時期,十角十冠代表最後反叛神國度的十王在位的時期。

(5)這末世「復興的羅馬帝國」從撒但領受大權,故此它便能作出超凡反叛神的事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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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甚麼是似乎受了死傷,死傷卻醫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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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13:3
我看見獸的七頭中,有一個似乎受了死傷,那死傷卻醫好了。全地的人都希奇跟從那獸。

海獸的七頭中有一頭似乎被殺,卻被醫好,這是指七國度的最後國度──羅馬帝國──似乎死了,但卻復活過來。因為羅馬帝國只在A. D. 396年分裂成東西兩邊,並沒有覆亡;在末世之時,此帝國又再出現(復活),稱「復興的羅馬帝國」。另有說這是真正的復活,因「似乎受了死傷」與5:6之羔羊「像是被殺過」的原文是一樣的,故在此,魔鬼使那不知何故而死的敵基督者復活過來,以致全地的人都跟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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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666」是指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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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13:18
在這裏有智慧:凡有聰明的,可以算計獸的數目;因為這是人的數目,它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

為了控制世人,海獸推行經濟封鎖之法,人人在手上或額上都要印上獸的名字或獸的數目,否則不能作買賣,獸之數目是「666」。

紋印在手上或額上是古羅馬甚流行的習俗,凡奴僕、戰俘、囚犯皆多紋印於身體上,以示歸屬某主人、某地區、某牢房等。傳說多利買王Ptolemy Philadelphia在猶太奴隸身上紋上IVY(長春藤)為記號,以示他們是多利買的擁有物。

海獸之名是數目字,即X ,有智者可算出來數值是多少,因每字母都代表人的數字。希臘言語的字母皆用作代表數字,X=600, =60, =6,共666。而「6」這數字按猶太人傳統,乃代表「人」之意義(從人在創造週的第六日被造而來;另有古卷將X 寫成hexakosioi hexekonta hex,分別意表600、60、6)。

「666」這數字意義何在,曾引起不少經學家推測,他們

視不同人物的名字字母數值是666,如Caesar Nero(該撒尼祿,這字要用希伯來字母湊成)、豆米仙(這字要用全名)、Lucifer+hell(撒但+地獄)、Devil+Dragon(魔鬼+龍)、People+Sin(大罪人)、教皇(冠冕的拉丁文)、馬丁路德、Computer(電腦)、VISA(信用卡)、Mark-of-Beast(獸的印)、LBJ(Lyndon B. Johnson,前美國總統詹森)、希特勒(Hitler)、New York(紐約)等。亦有說666是指「不足、不足、更不足」,這些臆測只是趣聞,不足置信。

在科技的發展下,「666」可能是一套購物的「身分證」登記系統,像現代的「信用卡」。不管將來如何,「666」這數字系統是敵基督者控制世界經濟命脈之法,使全地都伏在他的掌握之下。

但可能的是,「666」只代表一個訊號,因為「六」字表不完全、失敗,如獸的數目是666,那就表示獸所做的一切是失敗、又失敗、再失敗的──因為啟示錄是一本象徵的書,而非一本謎語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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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這十四萬四千人是否與7:4~8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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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14:1
我又觀看,見羔羊站在錫安山,同他又有十四萬四千人,都有他的名和他父的名寫在額上。

這裏所提及的十四萬四千見證人顯然與啟7:4~8的是相同的一群人。在啟7:4~8,約翰描述他們在災難時期的傳道工夫,而啟7:9~17,是論他們工作的果效。如今在啟14:1~5,約翰論他們在錫安山與羔羊在一起,表示主耶穌已復臨地上(預寫法),這十四萬四千見證人現在與主在其國度裡共掌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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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哪裡可以有這麼多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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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14:20
那酒醡踹在城外,就有血從酒醡裏流出來,高到馬的嚼環,遠有六百里。

這位從祭壇中出來,有權柄管火的天使,其任務顯然是為審判而來(祭壇與火喻審判),他懇求手執鐮刀的天使執行其任務。

祭壇管火天使吩咐手執鐮刀的天使,將刀扔在神忿怒的大酒中,有血流出,漲溢成河,高至馬嚼環(約4呎),遠至600哩,喻審判劇烈的程度(參耶51:33)。

這審判在耶路撒冷城外發生,延伸直至「600哩」(原文1600stadion,每一stadion約607呎,1600stadion即180至200哩),即全巴勒斯坦的長度,表示整個聖地皆受審判,此審判即哈米吉多頓大戰(無千禧年派與災後被提派則將1600作40×40×10的數值,指完全或極大之意,非指整個巴勒斯坦地,如張永信)。

從另一角度看,神審判以色列地,是因聖地遭外邦人踐踏,故也是審判外邦人;神審判外邦人,亦是因為預備以色列人進入神國之故(參賽6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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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東方的眾王」是否指亞洲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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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16:12
第六位天使把碗倒在伯拉大河上,河水就乾了,要給那從日出之地所來的眾王預備道路。

「日出之地」乃指東方,所來的眾王指東方眾王,是指以色列之東的外邦合眾國,亦有說是亞洲眾國,以中國領首(如Hal Lindsey)。但較合適的是指中東眾國(如伊朗、伊拉克及其聯邦或其支持者),一因聖經裏的方向位置、東南西北皆從以色列的角度看;二因亞洲眾國在聖經末世預言裏沒有清晰的啟示;三因此處的預言與但11:40~45所說的相當吻合,故此,啟16:12的預言不應指亞洲國家,不過亞洲國家在末世戰事上必有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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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這大城是指哪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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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16:19
那大城裂為三段,列國的城也都倒塌了;神也想起巴比倫大城來,要把那盛自己烈怒的酒杯遞給他。

如同最後印災及最後號災般(參啟8:5,11:19),第七碗災由閃電、雷轟及地震引介出來,只是這地震是空前絕後的(這地震也是主再來的預兆,參哈2:6~7),使「那大城」分裂為三段,連帶其他與那大城有關的城市也倒塌。

「那大城」有說是耶路撒冷(如啟11:8,21:10),但本段是說外邦反叛神的權力受審判,故大城應指巴比倫(喻外邦國的聯合力量,亦即敵基督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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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騎在朱紅獸上的大淫婦是指誰?獸又代表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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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17:1~6
拿著七碗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前來對我說:你到這裏來,我將坐在眾水上的大淫婦所要受的刑罰指給你看。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亂的酒。我被聖靈感動,天使帶我到曠野去,我就看見一個女人騎在朱紅色的獸上;那獸有七頭十角,遍體有褻瀆的名號。那女人穿著紫色和朱紅色的衣服,用金子、寶石、珍珠為妝飾;手拿金杯,杯中盛滿了可憎之物,就是她淫亂的污穢。在她額上有名寫著說:奧秘哉!大巴比倫,作世上的淫婦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我又看見那女人喝醉了聖徒的血和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我看見她,就大大的希奇。

啟17章主要論巴比倫的本性與歷史(包括預言史),18章論巴比倫徹底地沈淪。

巴比倫是敵基督國的代號,它的傾倒在啟14:8早有預告,在啟16:19也有宣佈,如今在啟17~18章內更詳細的解釋為何神要毀滅這城。

在這兩章內,將古代巴比倫及約翰時代的羅馬在邪淫、奢靡、對信徒的逼害、對神的褻瀆及漠視神的存在等方面,有詳細的描述,故巴比倫的傾倒是罪有應得的。天使在此所用之法是「以古喻今」,更是「以古喻末世」,是文學上一種「借喻」的筆法(如以所多瑪、蛾摩拉喻耶路撒冷,參賽1:10)。

啟十七章分二段,前段(啟17:1~6)強調巴比倫的宗教情況,後段(啟17:7~18)則預告它的政治結局。

約翰在四方面形容這大淫婦巴比倫:

(1)巴比倫是大有勢力的政權(啟17:1上)

她坐在「眾水之上」,古巴比倫確坐落在伯拉大河的支流及運河之上(另參耶51:13);此處眾水指全世之人(啟17:15),表示巴比倫以某些權力控制世界。約翰用古巴比倫比喻在末世復興的羅馬帝國,因此這兩地的地理描述詞語皆用得上。古巴比倫可作末世復興的羅馬帝國的比喻主因有三:

a. 啟17:3是對敵基督國的描述,非歷史的巴比倫(參啟13章)。

b. 啟17:9的七座山指羅馬城,此城被七山包圍,史家亦稱羅馬為「七山之城」,故此末世的敵基督國便是古羅馬帝國的延伸。

c.彼前15:13亦以巴比倫喻羅馬(約翰的門生波利甲,波利甲的門徒愛任紐、教父特土良等皆以巴比倫喻羅馬,約翰亦然),同樣巴比倫亦可喻末世的復興的羅馬帝國。

(2)巴比倫是屬靈大淫婦(啟17:1下~2)

「淫婦」指宗教上的邪淫,如離棄神、拜偶像等,非指道德上的行為(參鴻3:4;賽23:16~18)。巴比倫的淫行是世界性的,地上有勢力的國家也隨它一般(啟17:2的「醉」字表示全世界都在巴比倫影響下,失去了辨別真假的能力)。

(3)巴比倫是騎海獸的女人(啟17:3~4)

這女人的紫紅衣著顏色與大紅龍相同,表示她與獸是同黨,她騎在海獸身上(七頭十角,遍體褻瀆名號,參啟13:1),衣服華麗,全身珠光寶氣,引誘力極強;手拿金杯,盛滿淫亂之物,表示在敵基督國的宗教實力尤勝其政治權力。

(4)巴比倫是世上的淫母(啟17:5~6)

這女人名為世上的淫母,身戴各種引人犯罪的工具,帶領世人拜偶像、離棄真神,又盡力逼害信徒,極力阻擋福音在地上廣傳。本來她的審判早已明告(啟14:8),今她又喝醉了聖徒的血,使約翰稀奇得很(啟17:6下)。

結論:巴比倫是末世復興的羅馬帝國的代號,也是末世敵基督國的代名詞,非如一些學者將之指作歷世歷代殘害信徒的政治勢力(如無千禧年派的W. Hendicksen或災後被提派的張永信)。這國度裡有兩股勢力互相傾軋,首先是宗教力量(大淫婦)克服另一股力量(「騎在獸上」),即政治力量被掣肘著(參啟17:12的「十王」字)。

在歷史上,古羅馬帝國先是政治勢力強過宗教勢力,至君士坦丁在位後,因他在異象裡看見十架徽號,而使他戰爭大勝,此後他將基督教定為國教,於是宗教勢力逐漸強大。至中古時期,宗教勢力的象徵「教皇」比國王更有權力,教皇稱為「太陽」,國王只稱為「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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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這「先前有」、「如今沒有」、「以後再有」的獸是指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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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17:8
你所看見的獸,先前有,如今沒有,將要從無底坑裏上來,又要歸於沈淪。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見先前有、如今沒有、以後再有的獸,就必希奇。

天使向約翰解釋女人與獸的來歷與結局,凡歸附他們的列國,看見他們的沈淪皆大大驚奇,因為想不到一直以來他們所堅信的強大帝國竟然崩潰,自己也與這帝國同遭殃。

獸的來歷以三個不同的階段出現:

(1)「先前有」:這是指抵擋神的本質及精神而言,獸在先前歷史上先後以抵擋神之選民國以色列的大帝國出現,它們分別依次是埃及、亞述、巴比倫、波斯、希臘、羅馬(羅馬或可不算,因約翰在異象中看見其滅亡)。

(2)「如今沒有」:此言明顯地不是指獸在歷史上具體的表現,而是指敵基督國還沒有出現的階段。羅馬是約翰在異象中看見其「滅亡」,故此「如今沒有」是指「七頭中一個受了死傷」的情況(參啟13:3上)。敵基督國先前以抵擋神的大帝國出現,直至羅馬帝國時,此國在A. D. 396年分裂,如「七頭中一個受了死傷」,故等於「如今沒有時期」。

(3)「以後再有」:是敵基督國出現的時期(即啟13:3下),它是從無底坑上來的,滿有魔鬼的權柄(參啟13:2、4),但結局是沈淪。

補註:

(1)敵基督國的形象雖會改變,但其本質卻不會改變,它是過去的、現在的、將來的。換言之,它有前身、現身及未來的身。這敵基督國有其奢華的一面,亦有邪惡、誘惑、淫亂的另一面,並有政治勢力的面貌,可說是有百態腐敗面孔的反叛神國。

(2)無千禧年派及災後被提派,多將「先前有,如今沒有,將來有」一詞解作敵基督的名稱,說是他仿效基督的「昔在、今在、永在」的特性而言。歷史學派卻將「先前有」解作「從奧古士督至尼祿」,「如今沒有」指尼祿王後羅馬政權動盪不安的三王時期(即Galba、Otto、Vitillus),「以後再有」作「Vespasian」解(如Anchor Bible、D. Chil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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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七頭、七王及第八位王所指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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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17:9~11
智慧的心在此可以思想。那七頭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經傾倒了,一位還在,一位還沒有來到;他來的時候,必須暫時存留。那先前有如今沒有的獸,就是第八位;他也和那七位同列,並且歸於沈淪。

天使勸諭約翰要有智慧的心,才不致誤解獸的真相(啟17:9上)。獸的七頭與七座山有關,七座山又代表七個國度(「七位王」),其中五個已倒,一個還在,一個將臨,那將臨的來到後,存留為時不久(啟17:9下~10)。

啟17:9的「七座山」肯定是指羅馬,因古歷史家皆稱羅馬為「七山之城」(巴比倫是平原城)。它又指七位王,五已倒,一還在,一未來,至於這七位王指誰,學者意見分四:

(1)有說他們是指羅馬的首七位該撒(參啟1~3:1之海獸的七頭,如H. H. Hobbs、W. Barclay、蘇穎智等)。

(2)有說他們是指世上七種國制,如君王制(kings)、議會制(counsels)、獨權制(dictators)、十法委制(decemvirs)、軍政制(military tribunes)、該撒制(Caesars)、復興帝制(revised imperialism)(支持者如C. L. Feinberg、F. C. Ottomann; A. Froese)。

(3)有說他們代表羅馬所有的君王,至於「五已倒,一還在,一未來」只是指歷史的十階段,七階段已成過去,三階段還未來,不必按數理之法找認同(如G. Beaseley-Murray、張永信)。

(4)有說「山」象徵統治的能力(參創49:2;賽2:2;耶51:25;但2:35),故「七座山」代表七個統治世界的帝國,他們是歷世代意欲統一天下及敵視神之子民的帝國,五個已過去(即埃及、亞述、巴比倫、波斯、希臘),一還在(即羅馬),一未來(即復興的羅馬帝國)(如支持者J. A. Seiss、H. Alford)

忽然天使介紹這末世獸的第八位,他「是從七王出來的」(ek ton hepta esti,和合本譯「也和那七位同列」似不恰當),表示這位第八王是從先前的七國度出來,尤其是從第七個國度出來,但他的結局是沈淪的(啟17:11)。

啟17:11的「獸」是末世獸,此獸是敵基督國的最後形態,當他出現時,控制他的便是「第八位」,此人與七王同列,也是帝王。末世獸即復興的羅馬帝國(參但7:23),當十王在位時便成立(參但7:24),在這末世獸中會長出一角來(參但7:8),他將一統天下,領導十王,是為敵基督,即本節的第八位。

啟17:8~11的預言可以下表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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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十角獸又與獸共奪王位太混亂了,如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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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17:12~14
你所看見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們還沒有得國,但他們一時之間要和獸同得權柄,與王一樣。他們同心合意將自己的能力、權柄給那獸。他們與羔羊爭戰,羔羊必勝過他們,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同著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也必得勝。

十角指十王在位的時候(參但2:44,7:24),但他們還未組成國家(「還沒有得國」)。表示這隻末世獸的國度是由十王組成的一個大同盟國,亦即將來的復興的羅馬帝國。這十王聯邦國內將有內鬨,他們與「獸」(今指第八位,即敵基督者)爭奪誰是首領的地位(啟17:12),結果均屈服在敵基督者(獸)的權力下(啟17:13)。

旋即他們同心合意地與羔羊爭戰(戰況記在啟19章),但羔羊必勝過他們(啟19:14)。他們實在太自不量力了,怎可與萬王之王相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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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為何十角獸與獸均恨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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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17:16
你所看見的那十角與獸必恨這淫婦,使她冷落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將她燒盡。

淫婦是末世敵基督國度藉著宗教勢力控制世界的一股力量,她的象徵是普世性及跨時代性的(「坐在眾水之上」指全世界)。在起初時,她一直得勢(參上文的「坐在」、「騎在」、「喝醉」,啟17:1、2、3、6),但後來在其同盟國裡竟然出人意表地起了內部鬥爭,敵基督者的政治勢力壓倒了她。自然這一切所發生的,自有神命令的旨意,誰也攔阻不了神的定規(啟17:15~17)。

淫婦是管轄眾王的大城(啟17:18),但如往昔巴比倫及羅馬一樣,淫婦所象徵的邪惡勢力終必瓦解。除非神不干預,一旦神發怒時,神的審判必臨到反對祂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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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這「一千年」是「象徵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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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20:1~6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裏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鍊子。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牠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裏,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牠。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啟20章是歷代神學家爭辯異常熾烈的戰場,至今仍未罷休,爭論的內容涉及究竟啟20:4~6的「一千年」是否按字面意義作解釋,爭議的範圍廣闊,涉及釋經學及歷史神學。質言之,「千禧年」是「天國在地上」或「天國在人心」這兩大觀念的爭辯。

查「天國在地上」的實現本是舊新兩約的盼望,也是猶太人很強烈的信念(參但2、7、12章;賽2、35、65章;亞1、9章;太6章的主禱文;太24~25的橄欖山論談等)。

學者BeasleyMurray謂:舊約的天國觀並無啟示年限,只是天國屬地的意味甚濃,尤與聖地有關。屬地的國度在「第二大衛」統治下將變成永遠的國度,正符合賽65:17~25的永遠國度與彌賽亞國同在一起的描述,及林前15:24~28與啟11:15的啟示。雖然舊約對天國在地上的年限全無提示,但在兩約間及新約時代的文獻裡卻有不少臆測,如將天國變成40年的時限,或60年,或70年,或365年,或400年,或600年,或1000年,或2000年,或4000年,或365000年(千年如一日,一日如千年)。

不管算法的根據如何,它們共同指出一件事實,即是天國在地上實現的論調,在當代猶太選民心中是一個極根深柢固的信念。

I. T. Beckwith 亦謂:初期猶太人有「天國在地上」的觀念,這天國由彌賽亞管治,亦稱彌賽亞國;後來猶太人將這彌賽亞國度的盼望置於永遠國度內,使前者成為後者的一部份【註7】

R. H. Mounce補說,最初的教父如游斯丁、帕皮亞、愛任紐等皆承認及等待彌賽亞國在地上實現,可惜有些異教徒將彌賽亞國變成放縱情慾之時或物質奇變之時,如一粒葡萄可產二十五桶美酒,一粒麥子可做成逾萬斤的麵粉(如巴錄二書29:5~6)。以致後來的教父如奧利根、優西比烏、奧古士丁、耶柔米等均譴責他們,及加以貶抑天國在地上的觀念,結果產生了天國在人心的論調。這論調雄霸了整個中古時期,至改革後期過後,天國在地上的觀念始再被人重視【註8】

由是觀之,由舊約至新約,天國在地上出現是一項鐵一般的真理,只是在舊約時代,天國在地上的時限沒有明確的啟示,直至新約之末,才透過約翰宣佈出來,這是啟示漸進的真理(如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在書信的啟示裏才有明顯的啟示,另外如聖靈的內住及其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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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頭一次復活」是指甚麼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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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20:5
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

約翰稱在千禧年國開始時的復活為第一次復活(表示還有另一次,即在千禧年國之末),能在此時復活的是有福者,因此復活是進入千禧年國裡,承受國度權能的榮耀時間。

無千禧年派謂第一次復活是指信徒重生得救,第二次復活才是身體復活【註9】,但約翰一直以「復活」字(xoe,啟20:5)形容肉體的復活(如啟2:8,13:14;另參太9:18),如基督的復活般,非指重生。

H. Alford 謂在同一段經文內,若頭一個「復活」字是指屬靈的復活,第二個也應指同一類的意義;若在同一段經文裡,前後兩個相同的字有兩種不同的意義,那麼語言的基本意義便完全失去了【註10】

A. F. Johnson亦指出,「復活」(anastasis,啟20:6)一字在新約超越四十次的用法中,除路加福音2:34(此處中譯「興起」)外,其餘全是指身體復活,非屬靈復活。再且,這裡也證明在聖經中是有不同復活時間的【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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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歌革與瑪各之戰是甚麼戰爭?與以西結書38~39章是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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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20:8
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原文是角)的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

在一千年指定之時完結日,撒但被釋放出來,然而時間沒有改變他的個性,他亦知日暮途窮,今更變本加厲,四處迷惑列國,進行顛覆神國的軍事活動。

這場戰爭撒但勢在必得,所以全力出擊,迷惑全地,全地反叛神的人紛紛響應,向基督之國都聖城進攻。這些受迷惑者是千禧年國裡的罪人,他們在基督及千萬信徒作王的治權下還沒有顯出真誠悔改的態度,所謂「時間不能讓人改變,惟有悔改才能改變人」。他們在此時反叛的心態如一個火藥庫,等待火星來引爆。在千禧年時,他們不敢發作,但在千禧年之末,撒但被釋放出來,他們受撒但攪擾,立即向神的政權發難。這是神向千禧年國裡的人所作的一種試驗,在那國度裡,人表面仍敬拜主,但相習成風,未必人人出於真誠(參賽65:20,66:1~4),如今神審判他們,他們也無話可說。

受迷惑的列國稱為「歌革、瑪各」,他們從四面八方前來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蒙愛的城」乃指耶路撒冷,這是千禧年國的宗教中心,也是基督治理世界的總部。在此祂接受聖徒的敬奉,因此「聖徒的營」便可指聖徒聚集之處,主要是耶路撒冷,或是他們的宗教活動中心(參賽2:3),也有在別的也方。

但如主再來時的情景般,基督的軍隊不需爭戰便大獲全勝,因為神降下天火,燒滅他們,如祂以前消滅所多瑪、蛾摩拉般(創19:24;另參彼後3:7),祂果真是烈火(來12:29)。

補註:

結38~39章也預言一場歌革與瑪各的末世戰爭,但此戰與啟20:7~10的同名戰爭絕不相似,至少在四方面,如下圖:

以西結書三十八、九章啟示錄二十章
從北方而來從四方列國歌革為首領撒但為首領
旨在搶奪財貨旨在攻擊聖徒
「歌」、「瑪」軍亡後有七年撿械之時「歌」、「瑪」軍亡後即有白色寶座審判之時
發生在千禧年前發生在千禧年後

「歌革」(指首領)及「瑪各」(指地方)兩詞在後來猶太人的預言文獻裡,常用作代表惡勢力或地上反叛神諸國的代表詞(參猶太傳統典籍Ber. 7b, 10a, 13a; Shab. 118a; Pes. 118a; Meg. 11a; San. 17a, 94a, 97b; Abodah Z. 3b; Ed.2:10等),甚至猶太傳統記亞述王西拿基立蒙神指引,扮演歌革與瑪各的角色,向選民進攻,但又受神插手攔阻,故未能成功【註12】

猶太人的他爾根,常用歌革或瑪各的字詞代入舊約一些抵擋神國的勢力,如民數記24:7的「亞甲」作歌革;阿摩司書7:1的「蝗蟲」也譯作「歌革」;申命記32:14的「敵人」、「恨我的人」分別譯成「歌革」及「瑪各」;詩篇2:1~2的「外邦」、「萬民」作「歌革」,「君王」、「臣宰」作「瑪各」,這正表示「歌革」成為一個象徵人物,供後人借用作喻【註13】

約翰只是借用歷史中信徒熟悉的名稱,代表千年國後之最後大戰敵對神的人。以西結書的歌革、瑪各攻打以色列,被神殲滅,這次末世戰爭的敵人也是攻打以色列,也是為神所滅。所以啟示錄20:8述及的歌革及瑪各,不是說他們東山再起,而是作者「以史喻將」的手法。

但無千禧年派視歌革、瑪各之戰為教會大受逼迫之喻,迷惑列國即教會受大患難,非指國際性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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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本段經文可否按字面意思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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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21:10~22
我被聖靈感動,天使就帶我到一座高大的山,將那由神那裏、從天而降的聖城耶路撒冷指示我。城中有神的榮耀;城的光輝如同極貴的寶石,好像碧玉,明如水晶。有高大的牆,有十二個門,門上有十二位天使,門上又寫著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東邊有三門,北邊有三門,南邊有三門,西邊有三門。城牆有十二根基,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對我說話的,拿著金葦子當尺,要量那城和城門城牆。城是四方的,長寬一樣。天使用葦子量那城,共有四千里,長、寬高都是一樣;又量了城牆,按著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牆是碧玉造的;城是精金的,如同明淨的玻璃。城牆的根基是用各樣寶石修飾的:第一根基是碧玉;第二是藍寶石;第三是綠瑪瑙;第四是綠寶石;第五是紅瑪瑙;第六是紅寶石;第七是黃璧璽;第八是水蒼玉;第九是紅璧璽;第十是翡翠;第十一是紫瑪瑙;第十二是紫晶。十二個門是十二顆珍珠。每門是一顆珍珠。城內的街道是精金,好像明透的玻璃。我未見城內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為城的殿。

不少學者視本段為千禧年國的複述法,因文內提及列國列王、城外不潔淨的人及醫病的情景等(啟21:24~27,22:3)【註14】;亦有學者將之靈意化,喻教會【註15】。但按上文下理的文學風格言,本段仍是永遠國度的描述(如啟21:1~8)。

約翰以城市的圖象形容永遠國度的風貌,因城市是群眾集居之處,用之象徵神的子民群體是適合的;也因為城市常象徵政權所在,所以聖城的美麗便象徵神在天國裡完善的統治權。

聖城的華麗冠古絕今,約翰窮盡一切可用的意象,細心描述其絢麗壯觀;他還將文字象徵與字意揉合在一起,試圖以文字的基本意義表達出一幀極其美麗的圖畫;又用數字表徵將來聖城的完美、牢固、壯大(世上哪有大如城門的珍珠,哪有光滑如精金的街道,走在其上豈不寸步難移,隨時滑跌)。故此,本段經文需透過文字的基本意義去領悟其背後所表達的象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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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是否此時仍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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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22:2
在河這邊與那邊有生命樹,結十二樣(或譯:回)果子,每月都結果子;樹上的葉子乃為醫治萬民。

啟22:1~5曾被稱為「伊甸園重造」,因城中的美善,是以伊甸園的佈景表達出來的。

在城市街道中流貫一道生命河(啟22:1),河水明亮晶瑩,流自神和羔羊的寶座。此河與舊約數處預言在千禧年國裡的生命河相配(參結47:1~12;珥3:18;亞14:8)。生命河水代表永生生活的情景是豐盛的,而且心靈充滿了喜樂(參詩46:4)。

生命河兩邊長有生命樹(啟22:2),「樹」字是單數,非說一樹橫跨河的兩岸,而是單數字作集體性的用法(collective use),代表河兩旁排列成行的樹【註16】,這些生命樹有兩個特徵:

(1)每月都能結十二回果子(十二回,非中譯十二種),果子不絕,表示神的供應異常豐富,使人生命得著滿足。

(2)樹葉可醫治萬民,非說此時人仍會生病,「醫治」(therapeian,意「保健」、「維修」,樹葉提醒生命的維持全是神的恩典)乃是為保持健康身體之作用,這是一個象徵性的提醒(如聖餐也是一種象徵作用,非建立救贖的工作,而是紀念主已成就的救贖),因這時咒詛也已消除,一切病症已絕跡,樹葉提醒百病不生,咒詛全除。

H. M. Morris謂此字在太24:45及路12:42均譯作「管理」,表示樹葉乃是為服務、事奉而有,是為天國子民的保健而預備的【註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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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為何不可封上此書?啟10:4說要封上,豈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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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22:10
他又對我說:不可封了這書上的預言,因為日期近了。表示書中的話要公諸於世,今救贖偉工已成,救贖奧秘已揭露,不用再封閉之,主再來的日子亦近了。

而啟10:4有吩咐的話向約翰發出,說要封閉神的啟示記錄,兩者之間似前後不一,令人產生誤會。原來啟10:4所論重點乃是,神的話語需要封起來,一因鐵證如山,證據足夠,不用多記下了。二因這是只給約翰的啟示,是神的奧祕,讓他自己深信不疑,忠耿事主。三因「不再有時日」的原意是「不再耽延」(參此節小字),意說神隨即施行審判,沒時間記錄下來,故此「不要寫」即代表時間太急、太短之意。四因既然神已給予世人充分機會悔改,人還是剛硬不悔,再多的警告也是徒然的,故不必記下來了。

啟22:10卻說「不可封閉」,是一因要在各處公開誦讀;二因「日期近了」,務使聽眾多儆醒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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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此言是否表示這時仍有待得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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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22:11
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

天使用一句箴言指出,雖世態炎涼,惟信徒忠心作主工便可。這箴言訓示關乎四點,前兩點涉及惡人,後兩點有關信徒:

(1)不義仍不義:待人不公。

(2)污穢仍污穢:對神不潔。

(3)為義仍為義:待人有義行。

(4)為聖仍為聖:對神的成聖。

天使的話是以將來的情況勉勵約翰時代的讀者,這兩對不同生命的人、今生的行為便決定來生的歸宿。當主再來之日,人便沒有改變的可能,信徒也不應因惡人得逞而忿忿不平,因惡人自有該得的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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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是否此言支持救恩可以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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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22:19
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啟22:19所言不能成為「一次得救,非永遠得救」之論據,而是與「若」字所產生的警告,作一平衡。意說:若有人如此行,那就證明他是不信者,永生便與他絕緣了。

此外,神從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表示神不容許他們獲得樹上果子或進入城內,故他們是從未得救的人,而不是「起初得救,如今失落」的意義。

最後,約翰運用申命記4:2的警告,乃是保障神話語的權威,非關注文士抄寫時的準確。

不少古代偉大的書卷末了結束前,常加上「若有人將書上字句有所加減,一生必受苦毒咒詛」等警告字句(如Letters of Aristeas, Epistles of Irenaeus),以示該書內容的重要性【註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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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目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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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J. F. MacArthur, "Revelation", MacArthur NT Commentary, Moody, 1999, pp.64- 65.
【註2】J. F. MacAnthur, p.91.
【註3】W. Barcly, "Revelation", DSBS, Westminster, 1976, p.97.
【註4】P. E. Hughes, Book of Revelation, Eerdmans, 1990, pp.62-63.
【註5】H. M. Morris, The Revelation Record, Tyndale, 1983, p.41.
【註6】J. F. MacArthur, p.300.
【註7】I. T. Beckwith, The Apocalypse of St. John, Macmillon, 1919, p.735.
【註8】"R. H. Mornce, "Revelation," NIC, Eerdmans, 1980, p.358.
【註9】黃彼得,認識得勝的基督,聖道神學院,1995, p.67.; P. E. Hughes, p.214;W. Hendriksen, More than Conquerers, Broadman, 1939, p.246.
【註10】H. Alford, The GNT, Guardian, 1958, p.732.
【註11】A. F. Johnson, "Revelation," EB C, Zondervan, 1981, p.584.
【註12】R. H. Mounce, p.362; L. Morris, "Revelation," TNTC, Eerdmans, 1980, p.239; G. B. Caird, "Revelation", BNTC, A&C Blark, 1977, p.256.
【註13】J. M. Ford, "Revelation", Anchor Bible, Doubleday, 75, p.357.
【註14】Darby; A. C. Gaebelein; F. C. Jennings; W. Kelly; J. A. Seiss; W. C. Scott; T. Zahn; Beasley-Murray.
【註15】Adam Clarke, 和無千禧年派者的立場。
【註16】如H. B. Swete, The Apocalypse of St John, Macmiltan, 1906, p.299.
【註17】H. M. Morris, Defending the Faith, Master Rooks, 1999, p.81.
【註18】G. R. Beasley-Murray, "Revelation," New Century Bible Commentary, Eerdmans, 1983, p.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