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舊約先知心中有「基督的靈」嗎?

<->

經文:彼前1:11
就是考察在他們心裏基督的靈,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著甚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

舊約先知詳細尋求考察神的救恩過程,有關耶穌基督先受苦難、後得榮耀這次序,他們考察在心中基督的靈給予他們的默示。究竟他們心中有基督的靈嗎?

據彼前1:11下半節記載,是基督之靈「預先證明」(promarturomenon,意「預先見證」)基督先苦後榮的時序。啟示錄22:6記載:「主就是眾先知被感之靈的神」,啟示錄19:10說:「預言的靈乃是為耶穌作見證」(不要「中」、「意」兩字),可見有關彌賽亞降世為人成贖罪祭這個預言過程,在舊約時代,聖靈與道成肉身前顯現的是一起同工的。故此,舊約先知在詳細尋求考察神的救恩偉工時,基督的靈,亦即神的靈,在他們心中開啟他們的心竅,使他們明白箇中的奧祕。

<-->

2. 天使智商過人,為何仍要「詳細察看」救恩的過程?

<->

經文:彼前1:12
他們得了啟示,知道他們所傳講(原文是服事)的一切事,不是為自己,乃是為你們。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

彼得說,論到神的救恩,舊約眾先知已詳細考察耶穌基督受苦並得榮,是在「甚麼」(tina)及「怎樣」(poion)的時候成就(彼前1:11)。其實基督的受苦與得榮早已存在聖經的預言)裡(如賽53;詩22;但7等篇章裡),此處作者指出,舊約先知的關注有兩方面:是時間(tina=when)或(é,中譯「並」)如何(poion=how,指方法成就的方法)。因為他們不明白偉大的彌賽亞如何是受苦的彌賽亞,同時又是榮耀君王的彌賽亞,此點他們困惑不已,這也是基督時代法利賽人(如路17:20~21)及門徒(如路24:45-46)的疑問。於此彼得只是回應耶穌基督在世上的話(參太13:17),因為十架與冠冕這兩件事給猶太人分開了,而教會時代是一個萬古的奧祕,是舊約時代所沒有啟示的奧祕,稱為「天國的奧祕」,故此舊約先知也不明白。

可是天使卻非肉體的世人,並不受人的智商所限,為何他們仍要詳細察看神的救恩過程,儼然不知曉神的救贖偉工如何及在何時成就?原來「詳細察看」(epithumousin parakupsai)這二個動詞只是表達「很強烈的察看」(parakapsai在路24:12及20:5譯作「低頭看」),是指態度方面,非不知情的意思,天使是為世人救恩服役的靈(來1:14),他們明白神的偉大救恩過程,並竭力為世人服務。

<-->

3. 「重生」是否不等於「得救」?

<->

經文:彼前2:1~2
所以,你們既除去一切的惡毒(或譯:陰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毀謗的話,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

有些學者認為,「重生」不等於「得救」,重生只是「重新開始」,是一個決心的表示,「得救」才是得救,而他們所持的經文乃是彼前2:1~2。

贊成重生等於得救的學者,將彼前2:2「以致得救」作如下的解釋:

(1)「以致得救」(新中譯本作「進入救恩」)是指救恩的終局,帶有末世的涵義(eschatologinal significance,如F. W. Beare、陳終道)。此說認為救恩是一個過程(linear process),而不是一個獨立句點(punctilliar point),這與大部份的經文相違,固然救恩是有「將來式」、「終局式」的含義,但此處經文明說這是重生得救了的情況,如初生嬰兒進入新世界裏,非指末世的救贖。

(2)「以致得救」據大眾版本(Textus Receptus,又稱Majority Text)沒有此言【註1】。故全句可停在「因此漸長」,如此解釋可避免各種牽強的見解。

<-->

4. 人的不信是神所預定的嗎?

<->

經文:彼前2:8
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

彼得視耶穌基督對信的人乃為寶貴的房角石,對不信的人卻是絆腳石(彼前2:6~8上),但不信者的絆跌也是預定的(彼前2:8下)。此言確引出一些困惑:難道人的不信是神所預定的嗎?若然,他們的不信是神對他們的不公允了。

查「預定」etethesan 一字原文,從字根tithemi(意「放置」)而來,新約多譯作「安放」(如彼前2:6;太5:15,27:60)、「分派」(如約15:16)、「立定」(如徒13:47;林前3:10)。此處該譯作「注定」為佳,表示不信者是注定跌倒的。C. Bigg謂,注定的不是他們的不信,而是他們的刑罰【註2】。多倫多學者F. W. Beare 正確地指出:預定是指跌倒,不是指不信,正如ethethesan是與proskoptonsin(絆跌)相連,非與「不信」(分詞)相連【註3】。故此。人的不信不是神所預定的,而是人的絆跌是因他的不信而鐵定了。

<-->

5. 人死後還有機會信主嗎?

<->

經文:彼前3:19~20
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彼得說,耶穌在死後、復活前曾去陰間傳道給死去的靈魂聽,好像是給死人機會信主。

查「傳道」(kerusso)原意是「宣告」,所以主耶穌死後曾下陰間,只是宣告祂的救贖大工已經完成,一切有關救贖的預告及應許到此全告應驗。所以耶穌去陰間傳道,並非給陰間的靈有機會信主,祂只是去宣告救贖工作已經完成了。

至於耶穌向誰作這個宣告,彼得說是給在挪亞洪水時代死去的人,這是頂奇怪的,為何耶穌只向挪亞時代的靈宣告救恩已完成?

原來關鍵在彼前3:20的「就是」這字。「就是」是個補字,原文沒有,但因句子語氣不詳,不夠完整,便加補字進去。我們可以把「就是」改為「就如」,是打一個比方(一些舊英文譯本補上as字),全句意說「主耶穌死後曾去陰間,向死去的靈宣告救恩完成,譬如是在挪亞的洪水時代,除了挪亞一家八口以外之全世界給洪水滅亡的人」。可見那次是有史以來最大批一齊被滅亡的人,也是有史以來最大批拒絕神之救贖的人。

<-->

6. 洗禮是否為了應付良心而作?

<->

經文:彼前3:21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彼得謂挪亞時代的洪水是一個「表明」(antitupon,意「樣本」,來9:24同字譯「影像」)。表明一個拯救的過程(彼前3:20「藉著水得救」),正如現今信徒的洗禮一般,表明一個拯救的過程,就是透過(dia,中譯「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拯救了信徒(彼前3:21上)。洗禮的作用「不是」(on,中譯「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像沐浴般),而是(alla,中譯「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表示沒有虧欠神的要求的感覺)。

全句話意說,洗禮的作用不能除去人的罪行,它只是一個「表明」,信徒應服從這種宗教禮儀,遵行者在神面前便沒有「不順服神的心理了」,故此,信徒應遵守一些外表的禮儀,但禮儀只是「表明」一些屬靈真理而已,不要太斤斤計較禮儀的形式。

<-->

7. 為何受苦就表示與罪斷絕?

<->

經文:彼前4:1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

耶穌基督在世上時為信徒受苦,尤其是在十架上之時,祂本可求天父差遣天使來營救祂,但是祂沒有這樣作(太26:53),這樣祂才能成就救贖之工。信徒是蒙拯救的人,是跟從主的人,應以基督的受苦為榜樣,存著不怕人生的艱苦、世途的險惡、政權的壓迫等心志,以此作為兵器,便能抵擋一切。

然而為何信徒在肉身受過苦,便是與罪斷絕了?原來在當時,信徒大受各方面的逼迫,尤其來自政權方面,一些信徒因為認同基督、表態是信徒而受苦,然而他們的受苦卻是信仰的證據,表示他們決心跟從主到底,也是一種決心與罪斷絕來往的表態。

查「斷絕」原文pausto,意「停止」(同字在彼前3:10譯「禁止」;在路8:24作「止住」),並非說受苦有除罪的功效,乃是說信徒肯為主受苦,表示他願意與罪停止交往,使罪的誘惑力量停止作用,在信徒身上被禁止,不能繼續下去。

<-->

8. 人死後是否仍有福音傳給他們?

<->

經文:彼前4:6
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

本節的「死人」是聽過福音的人,但他們是誰,學者意見有三:

(1)他們是歷世歷代的信徒,這些人如何聽了福音,作者沒有明說,他們雖然死了,但是他們的靈總是得救的(如E. G. Selwyn、J. C. Laney)。

(2)他們是彼前3:19「監獄裏的靈」,曾蒙基督死後向他們傳道,使他們的靈魂可以靠神得救(如F. W. Beare、W. Barclay,此說支持人死後仍有福音可聽的理論,著實令人費解)。

(3)他們是彼得時代的信徒,尤其是為主受苦而殉道的人,這些人在肉體上受了「人的審判」(指受逼迫),捨去生命,但是靈魂方面(中譯「靈性」)是得救的(如K. S. Wuest、陳終道)。此說是三說中最妥善的解釋,與彼得寫信勸慰受苦信徒的宗旨吻合,使那些對信徒為主受苦受害而死感到惶恐疑惑的人得著安慰。

<-->

9. 甚麼是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

經文:彼前4:17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

彼得強調,有火煉的試驗來臨不要以為怪(彼前4:12),倒要認為能為主受苦是件有福的事(彼前4:14,其中的「有福」與彼前4:13的「歡喜」是同字根字),卻不要為罪受苦(彼前4:15~16),因為不久的將來,神必審判世界(彼前4:17上),若審判是從神家起首,將來不信者亦難逃神的審判(4:17下)。

彼前4:17全句意謂,神容許世人對信徒逼迫的審判(參彼前4:6),但神將為信徒施行公平式的「回報」──審判那些審判他們的人。神的審判是從神的家起首;若信徒也要受審判,不信者亦將同樣受審判,且在不久的將來(「時候將到」)。他們因不信之故,所受的審判將是甚大的了。

按太13:20~30、47~50麥子與稗子的比喻及撒網的比喻,將來信與不信的將被分開,雖然信者的生命有些僅勉強合格(僅僅得救),他們的結局卻是永遠的福樂,而不信者則「無地可站」了(彼後13:18)。

<-->

10. 在巴比倫有教會嗎?

<->

經文:彼前5:13
在巴比倫與你們同蒙揀選的教會問你們安。我兒子馬可也問你們安。

在結語問安時,作者將在巴比倫教會的問安轉告讀者,然而據記錄顯示,彼得從未到過巴比倫,是否此處出錯?解答有三:

(1)是歷史的巴比倫地,坐落在巴比倫河畔,雖然沒有任何記錄記載彼得曾到訪巴比倫,可是也不等於他沒有到過該地(如B. H. Streeter)。

(2)是在埃及北部近開羅城的一小鎮名巴比倫,原是一個羅馬軍驛站,但有基督徒集居(如Aspatria),可是歷史上找不到證據指出彼得曾到那裏傳福音。

(3)是羅馬城的換名暗語,因據教父遺傳,彼得曾到訪羅馬,且此信寫在羅馬是極有可能的,況且在啟17及18兩章,巴比倫這字亦暗喻羅馬。此外,馬可也向他們問安,表示馬可與彼得在一起。若說這非暗指羅馬,那便要證明馬可也曾去那非羅馬之地了(這是初期教父之見,如帕皮亞、優西比烏〔《教會史》,2:25、3:39、5:8、6:14〕此見解廣獲近代學者接受)。

<-->

書目註明

<->

【註1】參Z. C. Hodges & A. L. Farstad, The GNT According to the MT, Nelson, 82, p.689.
【註2】C. Bigg, "I,ⅡPeter," ICC, T&T. Clark, 1901, p.133.
【註3】F. W. Beare, The First Epistle of Peter, Oxford, 1970, p.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