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如何比天使微小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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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來2:6
但有人在經上某處證明說: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

為了要證實人子必會管轄將來的世界,作者引用詩篇第八篇的話,一篇彌賽亞詩篇,內中記述神造人的尊榮,並應許人管理世界。這應許(來2:8)與現實有一個距離,但在基督身上,人的尊榮失而復得了。按詩篇8:5言,人雖有神的眷顧,但還是比天使微小一點;人雖有神榮耀尊貴的應許,萬物也應服在他腳下,今日卻事與願違,萬物亦未歸降人。這是人的難,在此種情況下有兩個難結:一是人如何比天使微小一點,二是萬物仍沒一點服在他腳下,那怎麼辦?

人的難題在基督身上找到了答案,因祂降世為人,便承擔了屬人的羞辱與失敗;因祂的得勝,人便尋回所失落的尊榮;故此人的難處便在基督身上獲得了完善的解決。耶穌甘願背負人的罪,受了代死的苦,所以神將尊貴榮耀賜與祂,世人因祂的救恩可以尋回失落的尊貴與榮耀。

為了解釋此失而復得的過程,作者先釋明人的失敗,再述人子的得勝:

(1)人如何比天使微小一點──「天使」一詞在希伯來文(詩8:5)是elohim,此字意「神」(創1:1),或「天使」(詩97:7),或「人」(詩82:6);確定之意義需視上下文的涵義。七十士譯本將詩篇8:5譯作「天使」,希伯來書之作者視為合理之翻譯,故引自證實其立論【註1】。此外,猶太人的他爾根、古猶太經學家、敘利亞譯本、拉丁通俗本等亦譯成「天使」【註2】,可見古代聖徒對此點的意見頗一致。「微小一點」( ,可指空間、時間或程度的任何一面範疇)在此處有二個意義,一指人在肉身物體及地理環境方面較天使微小,人不及靈體來得多能多才,但此意似不能成立。另一是指時間方面言(如賽57:17)【註3】,指今日人無該有的尊榮,以致比天使微小,但溯因於人犯罪而喪失了治理萬物之權柄(創3:17~19),導致今日天災橫禍,動植物皆不易為人效力。人雖以昌明的科技竭力叫地服在腳下,始終不能成功,因人類始祖亞當犯罪之故(參羅8:19~22)。此情況將持續下去,直至彌賽亞再來,在地上建立太平盛世國度時才會恢復。舊約學者D. R. Glenn謂,詩篇第八篇有濃厚之彌賽亞預言成分,故希伯來書作者引用七十士譯本,將詩篇第八篇的彌賽亞預言用在基督身上【註4】

(2)基督如何比天使微小一點──為了要成就救恩,基督便要降世為人,成為真人就是人子,名叫耶穌(此名強調祂的人性)。基督既成了人,就有人的軟弱,但只是暫時的(如「人如何比天使微小一點」的辯證),約三十多年之久,為了代替人負起因罪而來的刑罰,嘗了死味,使人能進入榮耀裡去【註5】

詩篇第八篇本是頌讚人的尊榮,而希伯來書作者仿照猶太人士的Midrash式釋經法,視該詩篇具有雙意,一指人類,二指基督。起初所指是第一亞當(代表人類),其失落之尊榮在末世的末後的亞當身上復得(即基督),這正是基督降世之目的了【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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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這麼多「安息」各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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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來4:1~11
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他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原文是你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正如神所說:「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其實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論到第七日,有一處說:「到第七日,神就歇了他一切的工。」又有一處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所以過了多年,就在大衛的書上,又限定一日,如以上所引的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安息,後來神就不再題別的日子了。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樣。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

和合本在本段共有十個「安息」之字,其意義不同,是作者用身體的安息來比喻屬靈的安息。「安息」一字的分布及意義如下:

(1)「他安息」(來4:1)──是指與神和好的安息;本意是進入神應許選民的安息地(應許地),作者借喻以進入一個「安息地」,比喻屬靈的安息。

(2)「那安息」(來4:3上)──與「他安息」(來4:11)意義相同。

(3)「我的安息」(來4:3下)──與「他安息」(來4:11)意義相同。

(4)「歇了他一切的工」(來4:4)──本節雖沒有「安息」一字,但意指神創世的工作已完成,如創世記2:3說:「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這是指工作完成的安息。

(5)「我的安息」(來4:5)──與4:3下的「我的安息」(來4:3下)意義相同。

(6)「進安息」(來4:6)──與「他安息」(來:4~1)音義相同,是以物質比喻屬靈的意義。

(7)「享安息」(來4:8)──與「他安息(來4:1)」意義相同,是以應許地(安息地)比喻在神面的屬靈安息。

(8)「安息日的安息」(來4:9)──「安息日的安息」原文sabbatismos,為是作者自創的字彙,有譯作「安息日類的安息」(sabbath kind of rest)是「最好的安息」之意(如歌中之歌,詩中的詩)。要引領人到安息日的最高境界,即在神面屬靈的安息。

(9)「進入安息」(來4:10)──與「他安息」(來4:1)意義相同,指屬靈的安息,本節的「那」與下半節的「神」是相對的,是指耶穌基督,而非指基督徒,祂「歇了自己的工作」,表示祂的救贖工作完成【註9】,因為「那」字是單數字,是指一個人,即主耶穌基督【註10】

(10)「那安息」(來4:11)──與「他安息」(來4:1)意義相同,是作者鼓勵未信的讀者(猶太教徒),既已這麼接近「安息地」(正如古代選民接近迦南地),就應更進一步跨進去(因他們已聽福音多次,參來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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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節與上文似不太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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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來4:12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此節表面看來與上文脫節,其實這乃是因上文引出來的警告(啟語字「因為」,中漏譯)。作者謂讀者若已接近安息,而不多行一步獲取之,那不但太可惜了,更會遭受神的審判(如古代選民,在應許地的邊緣退回曠野漂流)。

說到審判,作者以神的道作為審判的準則,在三方面描述神的道: 活潑的(有生命的), 有功效的(能產生效果), 能辨明人心最隱祕的心思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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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耶穌是否不欲上十架為罪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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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來5:7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

耶穌基督是一位好祭司,好祭司常為其百姓代求。這位好祭司有一次在地上大聲哀哭,流淚禱告(可能在客西馬尼園裡,福音書沒記載,此資料可能由門徒口傳下來),懇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主,就因祂的虔誠,禱告蒙了應允。

「那能救他免死的主」是指神,但是耶穌基督確實在十架死去,何來此禱告蒙了應允?又為何耶穌似乎不欲上十架呢?祂是為十架而降生於世上的,為何仍要作此禱告?

對此困語,學者的解釋有三:

(1)耶穌基督那次禱告是求神免去祂在十架的死,因為死是與神隔絕,耶穌連與神隔絕片刻也不欲有(如J. Calvin、J. Owen、T. Zahn、Z. Hodges 等)。但這樣的解釋似乎抹煞甚多主耶穌願意順服死的經文,如腓2:8。

(2)這禱告是指耶穌基督求神免祂死在客西馬尼園裏(如T. Hewitt、J. Moffatt、J. McGee、陳終道等)。但這樣解釋亦不吻合主為人而死的決心。

(3)查「免死」(ek thanaton)一詞可譯作「從死亡中出來」之意,故此處表示耶穌基督的禱告,是指祂求神使祂能從死裏復活,因為只有神才有這復活的大能(參徒2:27;詩16:10;如K. S.Wuest、H. A. Kent、F. Delitzsch、B. F. Westcott、G. L. Archer 等)。

最後一說似乎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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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段所指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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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來6:4~8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本段是聖經中著名的難解經文,有相當多的神學爭論,不少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學者引出這段經文來作為他們的支持。解釋這段經文主要的關鍵乃是找出這段經文的對象,是已經相信主的人、或是還沒有信的人。

若果他們是信徒,那就會產生一次得救非永遠得救的可能性,除非你把經文當作警告的話。但來6:6的「若是」是原文沒有的,翻譯的人一定贊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當看到有這個「一次得救非永遠得救的可能性」,就把「若是」放進去,連點也不加在旁邊,以為這樣就解決困難了。

可是和合本來6:4~6,一共有六個動詞(來6:5下「覺悟」是補字,原文沒有,應是五個分詞〔形動詞〕),完全是同一類型,都是講「已經」的經歷(蒙光照、嘗天恩、有分聖靈、嘗善道,覺悟來世權能、離棄道理、「道理」原文也沒有),這些都是他們已有的經歷。而這樣子的人離棄了真道,不管他們曾經蒙多大的光照,嘗過多大的天恩,聖經雖曾感動過他們,但因為他們仍然離棄,那就沒辦法可以得救了。所以本段應該不是對信徒講的,乃是對聽過福音、明白真道,拒絕真理的猶太人講的。希伯來書的作者看見很多自己的同胞,他們已經有了以上之經歷,並指出他們既然在信徒群體當中,應早已明白誰是救贖主,甚麼是救贖之道,現在他們心懷二意,拒絕這唯一的救主,那就再沒有救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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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何謂「近乎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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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來6:9
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

在上文(來6:4~8),作者嚴重警告未信的讀者,冀望他們既已接近救恩的邊緣,切勿功虧一簣,失落救恩。接著轉向已信的讀者,警戒他們勿作不結果子的人;應藉著認識更深的真理,進入更豐富的恩典內。

作者介紹讀者為親愛的弟兄們──明指已信的人,不然不會用此詞彙稱喚對方, 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這些」是指上文未信者的情況, 你們的行為「近乎得救」──「近乎得救」(echomena soterias)原文意「有」及「得救」,即「擁有得救」之義,可譯成「屬乎得救」,中譯「近乎得救」是個錯誤的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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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麥基洗德如何無父無母,無生之始,無命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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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來7:3
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

麥基洗德的身世背景異常特殊,他「無父無母,無生之始,無命之終」等數言,是指他的身世沒有記錄父母的名字,或指他所屬之家族生死存亡全無記錄可供稽查,而非說他從石頭蹦出來或從外星而來。「無族譜」意謂麥基洗德成為祭司,是不需族譜證明他有此資格。因猶太人極注重祭司的家譜證件,連祭司父母之名均需記載,以佐證其擁有祭司資格【註11】。在這方面,他便與耶穌基督成祭司的資格相同,誠如來7:16說:「他成為祭司,並不是照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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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若律法「一無所成」,神為何還要頒佈律法給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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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來7:19
(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

律法是神心意的所在,神頒佈給世人,因其有獨特之目的,是要顯出人有肉體的軟弱,不能全守神的律法。故來7:18說,先前的條例(指律法),因軟弱之故(「軟弱」指「無能」,是指使人完全的無能),於是就被廢掉了。在此律法是「一無所成」的(原文eteleiosen,從字根「完全」變出),這不是指價值方面言,而是指使人獲得完全(喻得救)方面言;在這角度下看,律法卻又達到其頒佈之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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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甚麼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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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來8:5
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神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作者謂利未人在地上的供奉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形狀」(hupodeigmati,意「在下面」、「展示」;在希伯來書4:11譯「樣子」,希伯來書9:23作「樣式」,約翰福音13:15作「榜樣」),表示「副本」或「樣本」之意;「影像」(skia,意「影子」)指真像的投影,二字合併表示地上的供奉原是按著天上的「藍圖」、「樣本」而進行,是天上真像的投影。「天上事」(「事」是補字)是代表神的心意,在祂裡面有個獻祭的「腹稿」,在古時藉著利未制度先稍窺其樣子,後來在基督作祭司職任內,便具體地顯明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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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至聖所內本沒有金香爐的,此處是否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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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來9:4~5
有金香爐(爐:或譯壇)有包金的約櫃,櫃裏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櫃上面有榮耀基路伯的影罩著施恩(施恩:原文作蔽罪)座。這幾件我現在不能一一細說。

按出記30:6及王上6:22言,金香爐是放在聖所而非至聖所內,故與希伯來書作者所言不能吻合,解說有:

(1)失察說──作者一時失察,將物件放錯地方,是無心之失,情有可原(如Jerome、J. Moffatt、M. R. Vincent)。

(2)爐鏟說──將「金香爐」一字改為「爐鏟」,由希伯來書作者透露,此小物件原來放在此處(如拉丁通俗本、H. Alford)。

(3)新啟示說──這是另一座香爐,是神特別啟示給希伯來書作者所知曉,故又稱為「第三爐說」(如M. Luther)。

(4)搬遷說──金香爐原放在聖所內,在贖罪日才搬至至聖所內用(如F. F. Bruce)。

(5)不必計較說──在十架日,聖殿內幔裂開,從此「內外」不分(如陳終道)。

(6)「一視同仁說」──在贖罪日,大祭司將聖所內金香爐的香灰用鏟子帶入至聖所內,代表將百姓的祈禱呈獻給神(利16:12~13),故此簡稱金香爐在至聖所內(如H. A. Kent、P. E. Heughes、J. C. Laney、B. F. Westcott、T. Hewitt等),依猶太人傳統說法,凡在至聖所內出現的物件,也可說是置在至聖所內【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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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天上的本物為何要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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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來9:23
照著天上樣式做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

據利16:16言,會幕常需潔淨,乃因罪人常靠近之,故此「照著天上樣式作的物件」可指會幕,但何以天上的本物仍需潔淨?解說有:

(1)天上之物給撒但弄成不潔,因為他稱為「天空之子」,故此需潔淨(如G. A. Lang)。此說顯然指想出天上的「防衛工夫」錯漏百出!

(2)是預備工夫,因將來罪人要進入天上的聖所去(如M. R. Vincent、F.Delitzsch、L. Morris、M. Dods)。

(3)「潔淨」解作「奉獻」,基督之死將天上物件行了一個奉獻禮,如今人可以開始接近之(如C. Spicq、J. Owen)。

(4)「天上的本物」指信徒,他們如今有更美的祭物(即基督)潔淨了,便成為聖潔的子民(如M. Luther、Montefiore)。

(5)天上的潔淨是象徵式的潔淨,是因基督之故,而成為全然成聖;地上的潔淨是真實的潔淨,凡藉著更美祭物潔淨了的人,皆是全然成聖的人(如F. F. Bruce、B. F.Westcott、S. J. Kistem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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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節是否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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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來10: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本段(來10:26~29)是希伯來書裏五段警告經文中最嚴厲的一段,作者在上文(來10:23~25)早已勸勉信徒不要搖動及不可停止聚會,接著他警誡讀者不可明知故犯,使贖罪的祭也沒有了。

本節的「我們」是一個講員(作者)認同聽眾(讀者)的需要而發出的(如來2:1),是警誡讀者中那些曾清楚接觸福音的人,在全書多處引述龐大的福音證據下,若仍然拒絕救恩,就只有等候審判了(來10:27,如舊約的掃羅、新約的猶大)。

鑑此,作者遂以摩西律法中死刑之律為誡(來10:28;參申17:2~6),指出得知真道後仍怙惡不信的絕大嚴峻性,若仍拒絕救恩,那便是視基督代罪而死的工作為無物,這種人的刑罰是永死的(來10:29~31)。S. D. Toussaint謂作者引用律法之死刑為警告的基礎,絕對不會是向信徒發出的【註13】,C. L. Pfeiffer亦正確地指出,作者在此處所描繪的人物不可能是信徒,因為他不會用永死之刑恐嚇信徒切勿放棄信仰【註14】,故本段不是以信徒為對象,不然就有「仍會」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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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摩西如何為基督受凌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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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來11:26
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

摩西輕看埃及財物有一個主因,就是他想望要得其他的賞賜,這賞賜不單叫全民族脫苦海入迦南,且包括得享永生【註15】,所以他能恆心忍耐,看為基督受的凌辱勝過大富大貴。但是摩西如何可將自己的「捨棄」視作為基督受凌辱,此言著實令人費解,學者意見有:

(1)當舊約信徒受苦時,基督也在當時與他們一同受苦(參詩89:51;賽63:9,如B. F. Westcott、F. F. Bruce、G. L. Archer、L. Morris)。

(2)摩西所受的苦與基督所受的一致(此說過份誇張摩西的苦楚)。

(3)摩西本著對彌賽亞之受苦的認識,視自己的苦與祂的無異(如H. A. Kent)。

(4)摩西所見之荊蕀焚燒異象,其實是基督道成肉身前的顯現,故他便視以後的經歷如同基督受苦一般(如T. Hewitt)。

(5)摩西放棄大好前途,全是為愛神的緣故,為神受苦與為基督受苦在神學意義上相同,但為了使讀者較易接近基督,作者將「神」字改作「基督」,旨在教引導讀者,偉大如摩西也為基督輕看世界,他們也可以照樣行之(如M. D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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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舊約的信徒是否在耶穌死後才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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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來11:40
因為神給我們豫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

來11:39~40是全段(來11:1~38)的總結,作者引述不少舊約信心英雄人物,指出他們皆得了「美好的證據」(原文marturethentes,是動詞,意「完成了見證」;「美好」是補字,中譯本將之作名詞譯出),只是他們仍未得著所應許的(來11:39,指耶穌的救贖恩典),故此他們仍未完全(來11:40)。表示他們仍在等待中,直至耶穌基督的救贖工作完成了,他們便完全了,但在時間上便略遜於新約時代的信徒,不是說他們沒有得救,只是說基督代死的功效還未「發給」、「賜予」他們,而「我們」(新約信徒)反先得了此殊恩(是時代上的優先,而非資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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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本段經文何解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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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來12:22~24
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裏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

錫安山是新約的表徵(參加4:24~25),於此作者將錫安山與西乃山(代表舊約)作一對比,總結是錫安山遠勝西乃山。在錫安山(也比喻天堂)有甚多美好的現象,共八點:

(1)是永生神的城邑。城邑代表永久性居所,會幕代表暫時性的地點。

(2)是天上的耶路撒冷(象徵神的居所)。

(3)是千萬天使的地方。

(4)是信徒「共聚的總會」(panegurei……ekkesia,由「全部」、「聚集」及「教會」三字組成,原意是指「節期的集會」,festal gathering,參賽66:10),這些信徒已有名錄在天(參路10:20),他們又稱為長子(指產業承繼人,參羅8:17、29)。

(5)是神施審判之處。

(6)是義人靈魂的歸宿。

(7)是新約中保耶穌的居所。

(8)是天上的施恩座(「所灑的血」是施恩座),此血是赦罪之血,而非亞伯所流的血,一直呼求報仇雪恨(參創4:10)。

此八點分別描述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終點,是值得鄭重思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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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甚麼是「出到營外,就了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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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來13:13
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

在利未制度下的贖罪日,大祭司將祭物的血帶入聖所內作贖罪禮(祭物稱贖罪祭),而祭物本身則帶到營外完全焚燒,肉則不可吃掉(參利16:27),這是贖罪日獻贖祭時的特殊步驟,與其他贖罪祭獻法不同。

同樣,耶穌也在耶路撒冷城外受苦(此是借喻,不能苛求耶穌之死與舊約獻此祭時的細節完全吻合;因為耶穌在城外流血〔約19:17〕,而舊約祭物則在帳幕內被殺)【註16】。這樣,作者便向讀者呼籲:「我們出到營外,就了他去」,「營」是官方猶太教(official Judaism)的代名詞【註17】,「出到營外」便成為基督教向猶太教徒的勸喻,要他們離開猶太教而就近基督教。

作者用「我們」字表示認同讀者的需要,非說他自己沒有基督,而是他將自己擺在讀者的需要裏,鼓勵他們忍受凌辱,因基督也受猶太教的凌辱;要他們一同向「祂」直奔,因為凡認同基督的絕不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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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目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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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D. Glen, "Psalm 8and Hebrews 2: A Case Study in Biblical Hermeneutics and Biblical Theology", Walvoord: A Tribute, ed D. K. Campbell, Moody, p.41.
【註2】如LXX、NASB、NEB、JB、RSV、GNB、MCB等。
【註3】F. Delitzsch,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Psalms, I, Eerdmans, 1871, p.69.
【註4】G. F. Hawthorne, "Hebrews", New Laynan's Bible Commentary, Zondewan, 1979, p.158.
【註5】D. A. Hagaer, "Hebrews", Good News Commentary, Harper & Row, 1983, pp.24-25.
【註6】P. Ellingworth & E. A. Nida, A Translator's Handbook on the Letter to the Hebrews, UBS,1983, p.40.
【註9】如G. L. Archer,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Baker, 1951, p.32; L. Morris, "Hebrews," Bible Study Commentary, Zondervan, 1983, pp.45-46.
【註10】H. Alford, "Hebrews," Alford's Greek Testament, Ⅳ, Guardian, 1976, p.1480; H. A. Hoyt, Christ, God's Final Word to man, BMH, 1974, pp.26-27.
【註11】J. F. MacArthur, "Hebrews," MacArthur NT Commentary, Moody, 1983, p.133.
【註12】S. J. Kistemaker, "Neb," NTC, Baker, 1984, p.238; J. V. McGee, "Hebrews, II", Thru the Bible, 1983, p.31.
【註13】S. D. Toussaint, "The Eschatalogical of the Warning Passages in the Book of Hebrews," Grace Theological Journal, V.3, #1, Spring, 1982, p.27.
【註14】C. L. Pfeiffer,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Moody, 1962, p.87.
【註15】H. A. Kent,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Baker, 1974, p.240.
【註16】H. A. Kent, p.285.
【註17】D. Guthrie, "Hebrews," New TNTC, IVP, 1978, p.274; F. F. Bruce, "Hebrews," NIC, Erdmans, 1972, p.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