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羅有力償還阿尼西母的債務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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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門19
我必償還,這是我保羅親筆寫的。我並不用對你說,連你自己也是虧欠於我。

腓利門是歌羅西教會一名頗富有的信徒,他似是保羅帶領歸主的(門19下)。腓利門有家奴名阿尼西母,偷了主人錢財(門18,據教會史記載,奴僕偷竊主人東西是平常的罪行,參多2:10),潛逃羅馬,在神帶領下遇著保羅,亦因此而信了主(門10)。今保羅打發他回去主人那裡,同時為腓利門向主人說情,期待腓利門收回阿尼西母(門17)。並說阿尼西母對他有任何「虧負」(edikesen,意「作錯事」)或「欠」(opheilei,名詞譯「債」,如太6:12)甚麼(門18),保羅願意為他償還(門19)。但究竟保羅有沒有經濟能力為阿尼西母償還,或在此他向腓利門開了張「空頭支票」?

阿尼西母必偷竊主人一大筆錢財,才能逃往羅馬;而保羅身在囚籠中,勢必無經濟力量可代阿尼西母償還他欠主人的財物,不過他極願將來可代還清,故此親筆寫下一張欠單債券(promissorynote)給予腓利門。至於腓利門有沒有向保羅追討那欠單的款項,就不得而知了。

不過保羅曾以織帳棚維生(徒18:3,20:33~35),他必想到被釋放後會作工,務要兌現給腓利門的那份「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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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羅是否強迫腓利門收回阿尼西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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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門21
我寫信給你,深信你必順服,知道你所要行的必過於我所說的。

腓利門書是一封很感人肺腑的信札,文內保羅多次挖盡心思,為阿尼西母向其主人求情。他雖可「放膽吩咐」腓利門收回阿尼西母(門8),但他「不願意這樣行」(門14),寧可憑著愛心求(門9)。整封書信感情洋溢,言詞真摯誠懇,諸如「求」(門9、10)、「不是勉強,乃是甘心」(門14)、「暫時與永遠」的對比(門15)、「非奴僕且高過奴僕」(門16)、「如同收納我」(門17)、「歸在我帳上」(門18)、「我必償還」(門19)。到此言「我必償還」,有學者認為腓利門必定發出會心的微笑【註1】。由此可見,保羅與腓利門的關係高於多人,所以他才表示深信腓利門必順服他的請求,且過於所說的(門21)。

「過於我說的」一言,有學者認為是「還他自由身」【註2】,但這不是保羅的請求(參門16;林前7:20~22),保羅只願腓利門不要因他施壓而服從,故有此深信【註3】

這份自信,不是由高壓手腕所產生,而是基於他認識的腓利門是滿有愛心、信心、善行(門5~6),及在基督裡那股彼此相愛的力量,並在愛裡有誠摯契通的交往,委實異常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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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目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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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M. R. Vincent, "Philemon," ICC, T & T Clark, 1897, 1976, p.190.
【註2】J. B. Lightfoot, Colossians and Philemon, Zondervan, 1971, p.345.
【註3】W. Hendriksen, "Colossians and Philemon," NTC, Baker, 1964, p.224; J. F. MacArthur, MacArthur Study Bible, Word, 1997, p.1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