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得救是神預先立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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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提後1:9(全段1:9~10)
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

保羅在此處強調在神救恩計畫裏的主權,這計畫非因人墮落後而作的「補救方法」,而是在「萬古之先」已設計妥善,與人的行為絕無關係。神拯救大計乃按二大基礎而建立:神的旨意和恩典。「旨意」與「恩典」這個名詞被一個介系詞「按」(kata)約束,表示二者為同一意義;故「和」(kai)便非連接詞,可譯作「就是」。意說神的旨意就是祂的恩典,因此,可譯作「神恩典的旨意」,這是神的心願。

此處強調神拯救鴻恩方面,「如今」藉著耶穌基督表明出來(提後1:10)至於人如何獲得這救恩,保羅於此沒有提及,但在別處多有提及(如弗2:8;羅10:10;徒16:31等不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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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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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提後1:12
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或譯:他所交託我的),直到那日。

保羅為福音奉派作傳道、使徒、師傅(提後1:11),為此,他身在囹圄中(參提後2:9),即將受刑(參提後4~6)。但他卻不以這些苦難為念為恥,因知道所信的是誰,並深信他所信的,能保全所交付給他的,直到那日(提後1:12)。

這節經文引出二個困語:一是「我交付他」或「他交付我」(見此節小字);二是所交付的是甚麼東西,若是救恩,是否就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若不是指救恩,那指甚麼?

「交付」(paratheken,意「儲存」、「存放」)是指神給保羅或保羅給神,學者意見有二:

(1)神要託他的──這是指保羅忠心到底完成神給他的託付,此字在提後1:14及提前6:20皆指人領受託付,期待對方牢牢守著,義無反顧。此見強調保羅殉道在即,他很坦然對神說神必保守他的生命,直至「那日」。(此見即中譯的小字,並有D. Guthrie [TNTC]、A. D. Lifin [BKC]、I. H. Marshall、K. S. Wuest、M. R. Vincent、J. H. Bernard、GNB, RSV等贊同);

(2)保羅交給神的──這是指保羅的永遠歸宿(永生),深信神必能保守之,直到「那日」。此見亦強調保羅殉道在即,他很坦然對神表態,深信神必保守其永生,使之不會失落,直到那日(贊同此見者頗眾,如W. Lock [ICC]、J. Moffatt [EGT]、H. Alford、J. F. MacArthur、H. A. Kent、G. Fee、Calvin、W. Barclay等)。

查「交付」這字在原文有「我的」(mon,在後跟著,意指「我的交付」、「我所交付的」),表示是人給神,絕非神給人,如同耶穌在十架上呼叫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與『交付』同字)你手裡。」(路23:46,另參彼前4:19的「交」及帖前5:23的保守)。H. Alford補說在本句裡,神是賓詞,非主詞,是承受交託的對象【註1】,可見第二說似較合理。

「直到那日」是信徒再見主面的日子(參提後4:8),亦即主再來之時(參帖後2:1),在那日,信徒要站在基督台前(羅14:10),接受工作賞賜或感到羞愧(林前3:13;林後5:10),但無論如何,救恩是不會失去的(參彼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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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信徒是否會失去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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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提後2:12(全段2:11~13)
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

「可信的話」是保羅在教牧書信中甚喜用的片語(提前1:15,3:1,4:9;提後2:11;多3:8)。早期教會將一些精闢的真理編織在一起,旨在教導信徒有關主的言行,其淵源可溯自主耶穌的一些重要真理(參太9:13;路19:10)【註2】。在提後2:11~13,保羅運用四對話(以四個「若」字配敘事態〔indicative mood〕,表示事情是真實的,最後一個「若」字中譯「縱然」),表示出一些重要真理。首二對是正面的,後二對是消極式的。第一對是生死的對比;第二對是受苦(忍耐)與得榮(作王)的對比;第三對是認與不認的對比;第四對是失信與可信的對比。其中第三對關於認與不認的問題,引起是否信徒會失去永生之爭議。

保羅認為,信徒若不承認主耶穌是救主,祂也不能承認信徒是真信的(參太10:33),因為若有「信徒」不承認主,那就表示他原來的「信」是虛假的(如提前4:1;來10:38~39;太7:21),因此主也不會承認他(提後2:12)。但假若他是個失信的人(不是假信,只是失信〔喻生活失敗〕),在生活上對主有不忠之處(如提後1:15),主不會因此背乎祂的應許(這應許包括救恩),神的信實不會因信徒的失信而取消,祂必定愛他到底,絕不背乎自己(參腓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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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羅曾在鬥獸場吃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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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提後4:17
惟有主站在我旁邊,加給我力量,使福音被我盡都傳明,叫外邦人都聽見;我也從獅子口裏被救出來。

保羅提及有一次他從獅子口中被救出來,他是否曾在羅馬鬥獸場與獅子搏鬥?因為沒有其他文獻(教父的著作在內)記錄這事,而且羅馬公民也不會被丟進羅馬鬥獸場中,故不少學者便作一些臆測:有說獅子代表尼祿、或魔鬼、或危險。但獅子不能喻作尼祿,因史載保羅仍在他權下殉道;獅子亦不是象徵魔鬼,若然,保羅應直接引用其名。最大可能是,此字乃一個慣用的比喻,代表極危險的困境(參詩22:21;35:17;但6:22);有說是指在旅行佈道時的險境(參提後3:11;徒14:19;林後4:8~12;6:4~10;11:23~27),也許是指首次審訊的後果,使保羅還押牢房,等候更進一步的裁決(多人怕遭連累,皆紛紛離開保羅,保羅孤單的心情油然陡增,參提後1:15,4:10、14、16),此可能性較大。適次保羅有預感,其被澆奠的時候接近了(提後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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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羅快要受刑,此處是否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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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提後4:18
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凶惡,也必救我進他的天國。

保羅深信,他的生命在主的手中,主若許可,必能救他脫離所有凶惡(指肉體方面)。這是信心的實在,與信心的順服扣在一起;信心的順服使他相信,他生命的主權在神的手中,他不能強行越過神在他生命中的主權與計畫,若神要他殉道,他也甘心樂意。此等信心是偉大的,是真誠的。

此外,保羅也深信,他的靈魂必定能在天國裡與主同享榮耀,這樣的信心使他發出莫大的頌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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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目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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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H. Alford, Alford's Greek Testament, III, Guaidian, 1856, 1976, p.374.
【註2】H. A. Kent, The Pastoral Epistles, Moody, 1971, p.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