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摩太面對何樣的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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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提前1:3~4(全段1:3~7)
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也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發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

保羅勸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牧養教會,因教會正受一些異教者所攪擾,這些人雖然不多(提前1:3的「幾個人」,提前1:19的「有人」,其中有提前1:20的許乃米及亞歷山大),卻可毀壞全條船(喻教會),因此保羅特別囑咐提摩太要改正他們。保羅用了三句話描述這些傳異教者的特徵及他們的教理:

(1)他們是說荒渺無憑話語的人(提前1:3上)──「荒渺無憑的語語(muthoi,意「神怪故事」、「神話傳說」),此字可指諾斯底派的「胡言」,或是猶太派的「亂語」。從多1:14的提示,可見這些異教者大多有猶太背景。再且,從他們「想作律法師」(提前1:7)此言,可見他們是具有濃厚猶太教色彩的人,因此「荒渺無憑的話語」便透露了他們的本相。

(2)他們認為家譜蘊藏屬靈真理(提前1:3下)──不少猶太人堅信他們的家譜蘊藏宇宙間的屬靈真理,若要發掘其內的真理寶藏,必須運用寓言法(allegorization)。結果他們便日以繼夜、廢寢忘食、不停不休(「無窮」)的推敲家譜,冀圖從中找到屬靈寶藏。

(3)他們是無知的教法師(提前1:7)──這些人意圖將律法與基督的真理合併,卻越講越糊塗,越論越不清(他們應參閱希伯來書的信息)。保羅直截了當地宣告:「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提前1:15),得救不是靠遵守律法及受割禮而來。

對這些人的所作所為,保羅給予四方面的評語:

(1)他們是傳「異教」(heterodidaskalein,意「不同教導」)的人,與「正道」(提後1:10,didaskalia)有別(參提後4:6,6:3)。

(2)他們所持守的「荒渺無憑的話語」與「無窮的家譜」只產生「辯論」(zeteseis,意「追求」,參徒15:2;提後6:4,同字譯「問難」),不能成就神以信為基礎所定的安排(提後1:4中譯「不發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

(3)他們偏離律法的核心(律法的核心就是愛,是從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而來),反講虛浮的話(mataiologian,意「空洞之言」,多1:10同字譯「虛空話」)。

(4)他們不明白自己的「講」、「論」(提後1:7),「講」是指普通的傳達,「論」(diabebaiountai,意「堅持相信」,中譯「論定」,在多3:8譯「切切實實的講明」)是個強烈字詞,是結論的定案。

由此可見,這些持守異教的人在教會中的影響必定甚大,保羅嚴謹地囑咐提摩太,禁止他們在教會裡有任何活動(提前1:3),並將其中的不良份子趕離教會(提前1:20),使教會能固守純正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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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何謂交給撒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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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提前1:20(全段1:19~20)
其中有許米乃和亞力山大;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

提摩太面對教會傳異教者的攪擾(提前1:3),他們在真道上如同船被破壞了一般(提前1:19),其中有二人名許米乃和亞力山大,兩被提名的可能是異教的領袖(還有一人名腓理徒,參提後2:17)。許米乃在提摩太後書2:17再次提及,顯然此人在提摩太前後兩書信間仍未「就範」,在提摩太後書裡說及他與「同謀」公然反對主復活的事。另一人亞力山大(與提後4:14的同名字人無關,因亞力山大是通用之名,因此保羅用「銅匠」一詞以示區分)則背景不詳。

因他們二人在教會破壞工作,保羅將他們「交給撒但」(參林前5:5、13)。此舉在古教會中,是趕離教會之意,趕離教會是新約時代教會處罰信徒偏離正道的作法,「交給撒但」如同交付教會之外在撒但掌握的世界裡(參約壹5:19;林後4:4),使受逐者受「教訓」(paideuthosin,意「受教育」或「接受紀律」,中譯「責罰」),便不再謗瀆了(喻冒犯神或反對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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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羅為何禁止女人講道,豈不與林前11章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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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提前2:12(全段2:8~14)
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

在全段經文裡(提前2:8~14),保羅謹慎地列出男女在教會中當有的地位與扮演的角色。

提前2:8的「所以」(onn,中漏譯)將上文有關在崇拜時如何帶領公禱的討論,連接下文(提前2:8~15)。保羅說他願男人在崇拜時,隨處(在任何舉行崇拜的地方)帶領禱告(提前2:8),這些禱告的領導人必須有聖潔的生活(「聖潔的手」),無忿恨政權(當時的情況)或別人的心及無疑惑(參中譯小字)。此外,保羅亦願女人有各項莊重、端正的服飾與生活表現(提前2:9~10),和在崇拜期間需「沈靜學道,一味順服」(提前2:11)。

「沈靜」(hesuchia,在徒22:2及帖後3:12同字皆譯「安靜」)──此字非指不許說話(若要禱告或講道,哪能沈靜),而是指不要高談闊論,或喧嘩嘈雜。若保羅意指絕對一言不發,他可用sigao 字(此字在路18:39譯「不作聲」)【註1】,那更清楚了當。保羅更一步說他不許女人「教導」(提前12:12上,dielaskein,中錯譯「講道」),因為「教導」是新約時代男人的專職(如拉比般)。初期教會的教師專職是由男人擔代(徒13:1),亦因教導是牧養工作之一(弗4:11),保羅在其書信中常將教導的職工歸給監督長老(提前3:2,5:17;多1:9)。在教牧書信內特別強調教導的重要性,並以此對抗異端的傳播,及將神的真理一絲不苟的傳遞下去【註2】

鑑此,保羅補說:「也不許她轄管男人」(提前2:12下),即是指不許女人行使監督的功能(參提前3:1;國際本)。「轄管」(authentein,意「自理」)一字在新約僅此處出現,但在經外文獻中卻用在「賊魁」、「盜首」、「暴君」、「土王」等人身上【註3】。故此處表示教會的牧養與治理是落在男人的領導上。就此,保羅給予二個原因:創造的次序是先男後女(提前2:13), 墮落的次序是先女後男(提前2:14)。這非說女人在道德意念上、聰睿智慧上或屬靈領悟上低於男人,而是說在神的安排方面,神要男人治理教會,女人則以「一味順服,沈靜學道」的表現作為好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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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女人如何在生產上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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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提前2:15(全段2:12~15)
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

在上文(提前2:11~14),保羅用使徒的權柄定下治理教會領袖的角色,是由男人作主(提前2:12),但此舉卻非貶低女人的地位。女人雖先墮落(提前2:14),卻不等於她失落一切;若她在信心、愛心、聖潔信守上有美好的見證,她必能在生產上得救。

學者們對「在生產上得救」此言大感困惑,提供解釋理論眾多,主要有:

(1)生產拯救靈魂說──此說認為女人在生產的事上促使靈魂得救(全世界的母親都是得救的人),甚至假若她難產而死,靈魂也會自動到天堂(這是天主教的立場,Moffat, Moule,但此說太荒謬,不值引證駁斥)。

(2)生產過程蒙保守說──此說認為女人在生產的痛苦過程中有特別的保守,必順利生下嬰兒,沒有生命危險(如H. A. Ironside、J. H. Bernard、E. K. Simpson 等、啟導本,但此說與現實不符,甚多敬畏神的婦女在產兒事上死去)。

(3)誕生耶穌救主說──此說認為「生產」這字是單數,指上文的夏娃;而「女人」是眾數,泛指教會其他的婦女,因生產是指夏娃,而耶穌是從她而來(參創3:15)(如Elliott、A. Clark、W. Lock [ICC]、H. A. Kent,此說有點穿鑿附會,保羅若有此意,他是在與讀者玩猜謎遊戲)。

(4)在家天職說──此說認為女人雖然不能在教會擔任牧養及治理的聖職,這非說她們地位低下,而是女人的天職是「在家」(指在家中料理家務,以「生產」【意「生養兒女」,參提前5:14同字】及治理家務為重,這是修辭學上稱換名【synedoche】之意義)【註4】。表示女人若能在治家彰顯信心、愛心、聖潔、自守,她地位是崇高的;這樣的生活見證因教養敬虔的下一代(在生產上)而「挽回」(「得救」)由夏娃而來「失敗」的「名譽」(如J.N. D. Kelly、H. Ridderbos、D. Moo、J. Carl Laney、BKC、MacArthur)。

最後一說是最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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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這裡是指女執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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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提前3:11
女執事(原文是女人)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

在上文,保羅清楚列出作監督的資格與條件(提前3:1~7),接著討論執事的(提前3:8~10),再提到作女執事的要求(提前3:11)。但「女執事」(原文gunaikas,意「女人」)是否指女執事,或提前3:8男執事的妻子,或別人,學者意見分二:

(1)有說這是指提前3:8之男執事的妻子(如啟導本、國際本)。謂執事的工作涉及男女需要,如有妻子在旁協助,必使工作更順利及免卻尷尬(若有此情況,女執事豈不更合宜?支持此說的有J.Carl Laney、BKC、GNB、NIV、NEB等)。

(2)有說這是另一類教會工人,是為女執事。在新約時代,甚多這類事奉的人(如非比)。再且,提前3:11的首字hosautos(意「照樣」,中譯「也是如此」)表示作者現今討論一項新一類的事奉工人。因執事一字diakonos 可指男性或女性執事(羅16:1的女執事是用「姊妹」一字作區分),作者為了要說明女執事的資格,他便用「女人」一字作代表。且若此處指執事之妻,為何保羅沒說監督之妻的資格?(贊成此見的學者頗多,如H. A. Kent、A. T. Robertson、J. H. Bernard、J. B. Lightfoot、R. L. Saucy、G. Fee、MacArthur 等)。

這類女執事的條件不亞於男執事,彼此有四項條件皆相同。而執事之妻的品格也可包括在下節內,故此保羅特別再提到男執事當有「家中見證」(提前3:12),才能承擔這份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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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假先知的荒謬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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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提前4:3(全段4:1~5)
他們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或譯:又叫人戒葷),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

在提前1:3~7,保羅提及以弗所教會遭受一些假師傅的影響,在本段裡(提前4:1~5),作者再提及這些假師傅的一些荒謬教理,在4:3裡說他們「禁止嫁娶」及「禁戒食物」。這二條戒令是新約時代諾斯底派的教義,諾斯底派接受宇宙二元論,認為物質是邪惡的,只有精神或靈魂部份才是聖潔的,他們又不贊成嫁娶,堅信獨身主義,這是諾斯底禁慾派人士的立場(參西2:16~23)。此外,他們也持守一些食物律,禁戒某些食物,認為某些食物才是聖潔、合用的。但保羅說所有食物都是神所造的,凡明白真道的人皆可坦然地存感恩的心而領受(提前4:3上~4)。

婚姻是神聖的,是神設立的(創1:28),食物也是神賜給的(創1:29,9:3),兩者皆為人的益處而預備。前者是為人口的生長,後者是為生命的延續,這都是神的旨意為人而設立,是聖潔無瑕的(提前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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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難道提摩太還未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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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提前4:16(全段4:11~16)
你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

保羅給予提摩太一連串的鼓勵與勸勉,先是他公開的事奉方面(提前4:11~13),再是私人長進方面(提前4:14~16),其中的焦點在提摩太自身的謹慎,在此保羅提醒他要謹慎自己的屬靈生命,再要謹慎自己的教訓;「人」在先,「理」在後。傳道人的失敗,主要是生命方面,生命不合神的心意,知識也付諸流水。

可是保羅說,若提摩太在這些事上恆心去行時,便能救自己及聽他教訓的人,究竟提摩太如何能救自己及其聽眾?有學者認為,提摩太如此行便能救自己,是使自己不致墮入邪靈和鬼魔的道理裡(參提前4:1,如K. S. Wuest);亦有說他如此行便能救自己脫離事奉的困難(如H. A. Ironside);或是有把握至終能達到救恩的終點(如G. Fee);或是說得救是個過程,如信主後仍在被拯救中(如國際本)。

以上解釋似沒有太大根據,原來「救」這字非指屬靈的拯救,那是只有神才能作的。此處的「救」是指證明自己是蒙恩得救的人,這樣的見證必使聽眾大大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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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基督徒可喝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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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提前5:23
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

保羅剛對提摩太說完:「不可在別人的罪上有份,要保守自己聖潔」(提前5:22),旋即對他說:「可稍微用點酒」(提前5:23),他的忠告似乎有過。

原來在古世界裡,水多攙雜太多雜質,故此古人多以酒代水。再且(眾所周知)酒確有醫療效能,在醫學鼻祖Hipporrates 之《Ancient Medicine》(古醫書)一書中,詳述酒的醫療功能,此點不少古人認同,猶太人的他勒目也有專論酒對胃病大有助益【註5】

聖經一貫譴責醉酒、酗酒(參箴20:1,23:31),卻沒有禁止有節制地喝酒(提前3:3、8)。再且,聖經更認為酒是神給人的禮物(詩104:15),是喜樂場合不可缺少的飲料(申7:13;傳9:7~10;摩9:13~14;珥3:18)。所以酒是古代平常飲品,酒代水是經常的。另古社會的水質不佳,常導致生病,因此為醫療緣故,「稍微」用酒是許可的,現代人不可以此作為聖經「准許」喝酒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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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目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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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A.D. Litifin, "I Timothy," BKC, Victor, 1983, p.735.
【註2】D. Moo, "I Timothy 2:11~15", Trinity Theological Journal, 1980, pp.65~66.
【註3】J. H. Bernard, The Pastoral Epistles, Baker, 1899, 1980, p.48; BAG, (CUP, 1953, 1979), p.121.
【註4】Moo p.72. 同感。
【註5】Gordon Fee, "1and 2Timothy, Titus," GNC, Harper & Row, 1984, p.94; J. N. D. Kelly, A Commentary on the Pastoral Epistles, Harper & Row, 1964, p.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