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屬血氣、屬靈、屬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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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2:14,3:1
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

「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裡為嬰孩的」。

在此二節經文裡,保羅將世人分成三類:

(1)屬血氣的人──指不信神的人,他們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

(2)屬靈的人──指信神的人,他有聖靈內住心中,故有此名稱(參羅8:9)。此等人能看透神聖靈的事,明白屬靈的事(林前2:14),惟有他們才能看透萬事(林前2:15),故他們是信神者中的「成熟人」。「看透」(anakrinei)乃法律詞彙,意「檢驗」、「檢查」、「查察」,

表示信徒有聖靈內住,可明瞭各事的真相。「屬靈人」一詞在本段裡(林前2:14~3:1)有二個用意,一是與「屬血氣人」作對比,那是信與不信之比較;二是與「屬肉體者」作對比,那是「成熟的信」與「膚淺的信」之比較。

(3)屬肉體的人──這是指信神的人中屬靈生命較膚淺的人,故保羅在此處稱他們「為嬰孩的」(林前3:1)。可是此名稱「屬肉體的人」有時是指不信的人(如羅6:19,7:5、14,8:3),有時是指信者在屬靈上幼稚之意。所以保羅說不能以「屬靈人」稱呼他們(林前3:1上),只有把他們當作屬肉體的(林前3:1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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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聖經也有「煉獄」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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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3:13~15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不少教會(如天主教會)依據本段經文,堅持主張聖經也有「煉獄」的教訓(「煉獄」的「煉」即林前3:13、15的「火」puros字)。但在本段經文裡,保羅只強調信徒的工作有「得賞賜」(金銀寶石)及「受虧損」(草木禾)之分(林前3:12、14~15),其內容與救恩無關(林前3:15)。因為救恩是神的恩典,與工作無關,至於那些工作受虧損的信徒,雖然經歷火一般的試煉,卻不損害其得救的結局(林前3:15)。其實經歷火的試煉,金銀玉石的工作也不能「免疫」(林前3:13),只是他們的結局不是被燒毀。

至於煉獄方面的教義,那是沒有聖經為依歸的「旁門左道」。天主教的教義中有此說,乃是天主教中古時代神學家亞奎那(T. Aquinas)首創,並先後在天主教的Florence(A. D. 1439)及Trent(A. D. 1545)教會大會裡審定為官方性的基要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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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會是神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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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3:17(全段3:16~17)
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

保羅說信徒的生命是神的殿、聖靈的居所(林前3:16),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毀壞他。

在此處,保羅所指的「你們」是複數字,而「殿」是單數字,表示「你們」非指人(信徒),而是指教會【註1】,如林後6:16言「我們是永生神的殿」,也正如林前首4章皆以「教會」內的紛爭、混亂為主題。故此在林前3:16~17經文裡,保羅嚴重警告那些破壞教會的人,他們不服聖靈的引導,結黨分爭、分裂教會,故此神必毀壞他們,因為他們將不道德、假教義、偶像物等「搬入」教會裡,使教會的生命腐化。此等人不是真信徒,反是抵擋教會的人,神必毀壞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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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萬有全是信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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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3:21(全段3:18~23)
所以無論誰,都不可拿人誇口,因為萬有全是你們的。

保羅認為,人若在世上自以為是(自以為有智慧),反對神智(拒絕神的救恩,參林前1:21),倒不如變成愚拙者(指接受救恩),這才是真有智慧的人(林前3:18)。因為神衡量世上智愚的標準與人間不同(林前3:19上),如伯5:13及詩94:11所言(林前3:19下~20),故此「不可拿人誇口」(不應以人為誇耀)(林前3:21上),「因為萬有全是信徒的」(林前3:21下)。

「萬有」(panta,應譯「一切」)是指「人和事」,「人」指教會的領袖,「事」指高舉他們的事。換言之,信徒的生命是豐盛的,不必高舉他人【註2】。教會的領袖及他們所做的,信徒都有分,因為大家全屬基督,基督又屬神(林前3:23),所以無論是保羅、亞波羅、磯法、世界、生死,全是屬信徒的,即信徒皆有分,故此不必拿人或什麼來誇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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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為何要把人交給撒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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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5:5(全段5:1~5)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在哥林多教會中,有人與繼母犯了亂倫的罪,保羅勸諭他們要把這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身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

查「將他交給撒但」與「將他趕出去」是同義詞,亦即「驅逐出教會」【註3】。這是教會執行紀律的行動,這人被趕逐後,便喪失在教會中的權利(聖餐或經濟上的支援)。此人因犯罪之故而導致身體敗壞,包括患病或肉體死亡(參林前11:30)。但教會此舉不是置他於死地,而是讓他經歷痛苦而回轉,進而更認識神(參伯2:5);這紀律希望挽回他,如同把舊酵除淨,使成新團(林前5:7)。這人被趕後,充其量是肉體死亡,但撒但不能奪去他的靈魂,他仍是可以得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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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什麼是主吩咐的?什麼不是主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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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7:10、12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在林前7:10前,保羅並沒有區分他的勸言與主的吩咐,為何在勸諭嫁娶這事時,保羅突然指出這是主的吩咐(林前7:10~11),可是接著又說「不是主說的」(林前7:12),真令人費解!

原來保羅對自己擁有「使徒的權柄」極其敏銳,故他視自己對教會的教導如同傳講神的道(參帖前2:13),他覺得自己的教導有聖靈支援為後盾(林前7:40),故此他能說「這不是我的吩咐,乃是主吩咐的」(林前7:10)。那雖是人的意見,但他認為也是主的意見,他能如此說,是因為在有關離婚與再婚的事上,他感覺這樣的勸導是符合主留下來的教訓(林前7:10~11與可10:2~12相符)【註4】

但對其餘人的勸導,即有關信徒不要離棄不信的妻子,保羅所謂的「不是主說的」,表示他的勸諭不是主直接的教導,只是按自己的領受而發出,不過他亦深信這是聖靈的感動才發出的(林前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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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面對不信主的配偶,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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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7: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哥林多教會信徒因配偶信仰不同,而產生不少問題。保羅卻說,若有此一情況,夫妻不可離異求去,反而信的一方可使不信的一方成聖潔,此言使現代讀者墜入百里霧中。

很明顯地,夫妻間不信的一方,不可能因與信的一方結合而能自然地成聖,於是學者對林前7:14的看法有三:

(1)機會問題──「成了聖潔」是指神在這家庭裡的工作,神藉著信的一方感染不信的,使他有可能因此而信主,便「成了聖潔」(如G. Fee)。

(2)福澤問題──「成了聖潔」是指神的福澤恩典因著信的一方賜與全家(如C. K. Barrett、L. Morris)。

(3)性生活問題──「成了聖潔」是指夫妻間的性生活方面。那不信的丈夫,習染了哥林多城荒淫的婚姻觀念,今與信主的妻子結合,他便進入信徒純正的婚姻觀,持守婚姻的貞潔,是為聖潔之意(如張永信)。

三種見解中,以第一說較合理,因「成了聖潔」是完成式被動詞,指被感化之意,指生活與信仰方面。林前7:14下半節亦是難解經文之一,解釋有二:

(1)「不然」是指上文的解說(無論哪一個)都不會影響兒女,因他們是聖潔的(指信主的人)。

(2)「不然」是指7:13的「不離棄」的行為,若離棄了對方(即「不然」),就使兒女「不聖潔」了,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指不離棄)。

第二解說似合上下文之意義,較為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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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要守住蒙召時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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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7:20、24(全段7:18~24)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

在上文,保羅已勸告哥林多信徒,無論在已受割禮(指猶太人)或未受割禮(指外邦人)的情況下蒙召(指得救)(林前7:18),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守神的誡命(林前7:19),故在得救時是什麼身分(猶太人或外邦人),仍要守住那身分(林前7:20)。換言之,「得救」不會改變人的皮膚、血統、種族。保羅以此為例指出,得救不會改變人肉身在世上的生命;結婚之後如果一方信主,不應因信主這事而鬧離婚,否則,「結婚」便成「罪人」了【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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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守童身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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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7:26、29(參全段7:25~31)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在本段裡(林前7:25~31),保羅論「守童身」,表示因「現今艱難」,不如「守素安常」(einai,是be動詞,即英文as is,意「這樣子」)來得好(林前7:26)。換言之,保羅基於「現今艱難」而贊成守童身。不過他說,雖然現今艱難,有妻不可離棄,沒妻不用求(林前7:27),結婚也不是犯罪(林前7:28),只是「時候減少了」,隨即用五個「要像」支持寧守童身的勸告。

究竟「現今的艱難」與「時候減少」意義何在?促使保羅提出「守童身」的建議?

「現今的艱難」是指當時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活在一個邪惡、淫亂、受逼迫的世代裡,如同主再來的前夕(參「艱難」一字與路21:23描述主再來前的大「災難」是同字)。有關現今是主再來的時候,保羅在其書信裡多次提及,如帖前4:13~14他深信,主的復活是進入主再來的時候,如已站在門檻前(參林前10:11)【註6】。在這情況下,保羅勸諭人守童身,表示主再來的日子越來越近(參羅13:11~14)。到那時,有的如沒有,世界的事將要過去(林前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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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保羅為何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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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9:27(全段9:23~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保羅一生以傳福音為重(林前9:23),故多以此鞭策

自己。隨即以哥林多人慣見的運動競技為喻(如Isthmian Games),如賽跑、角力、鬥拳,都抱持誓要「得著獎賞」的態度,而傳福音者則能得到不能壞的冠冕(指因傳福音而得的榮耀,存到永遠)(林前9:25)。

於是,保羅「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原來保羅以自己為比賽的對手,務要成功地傳福音,免得(中譯「恐怕」)在這傳福音的競賽上,自己「被棄絕」(adokimos,意「被取消資格」,參提後3:8;多1:16,同字譯「廢棄」),無緣問津獎賞。這種「免得」、「恐怕」的心情在正常心態下看是積極的,使自己凡事更小心謹慎,竭盡所能地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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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什麼是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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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10:2(全段10:1~4)
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

保羅勸勉哥林多信徒(林前10:1的「弟兄們」)要明白他們所有的經歷及所歸屬的對象,於是借用以色列人祖先的經歷。在摩西的帶領下,以色列人經歷出埃及、過紅海,在雲柱、火柱的引導下,往應許之地前進,他們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入摩西」。

「受洗」原有「認同」、「歸屬」、「聯合」之意義,表示以色列人在雲裡、海裡的經歷,是與一位拯救者聯合起來,認同拯救者的帶領,歸屬這位拯救者(林前10:2)。他們的經歷與今日神的子民般,吃一樣的靈食,飲一樣的靈水,跟隨一樣的靈磐石。靈食、靈水、靈磐石分別喻為基督,祂是信徒的嗎哪、活水、磐石。

保羅意說,哥林多信徒的經歷與古時出埃及時代的以色列一樣(信神的那一群),他們均全然認同摩西,而哥林多信徒則完全認同基督,便不可作違反真理的事,如那些倒在曠野的以色列人(不信神的那一群),他們的下場正是現代信徒(哥林多時代)的鑑戒(林前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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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女人講道為何要蒙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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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11:5(全段11:3~6)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為何不蒙頭便如剃了頭?

在述及教會事奉時,婦女該蒙頭行事,否則便如「剃了頭般」。「剃了頭般」有三個意義:

(1)剃了頭髮便如妓女般,有哥林多城市的背景。

(2)剃了頭髮如奴隸般(如A. T. Robertson)。

(3)剃了頭髮如男人般(如張永信)。

「剃髮」、「剪髮」(keirasthai、exurasthai,字根相同)是同義詞,表示婦女在帶領聚會時(禱告、講道),若不蒙頭或帶有服權柄的記號(林前11:10的記號是指蒙頭),如男人般,為一種未表示服從「男人是女人的頭」的服飾(林前11:3),那便是羞辱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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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女人為何要佩戴服權柄的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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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11:10
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女人為何為天使之故,要在頭上佩戴服權柄的記號,此事使得學者困惑異常,見解紛紜,主要有五:

(1)有說在敬拜中,天使對不蒙頭的女性產生性慾(如創6:1~4),故女子當蒙頭(首見於教父特土良的著作中)。

(2)有說天使是「使者」(如啟1:20,2~3章),是從別處教會來訪哥林多教會的,聚會中看見教會的婦女無此服權柄的記號,會生誤會(如A. Padgett,為部份早期教父之見)。

(3)有說天使在崇拜時,不敢見神的臉(如賽6:2),同樣的,婦女在敬拜時也該蒙頭,不然天使亦震驚不已(如A. T. Robertson)。

(4)有說天使是護守天使,有維持世界秩序之權,同樣的,婦女在教會中也應佩戴服權柄之記號,以免教會聚會時產生混亂(如張永信)。

(5)有說天使(自己的天使)是服役的靈(既然服役便需順服),故此婦女要與天使看齊,樂意運用自由表示順服,佩戴服權柄之記號(此處是指蒙頭),作為順服神的表現。

最後一說是眾說中比較合理,及合經文上下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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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何謂飲於一位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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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12:13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何謂飲於一位聖靈?

保羅說明,信徒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歸入基督(加23:27),成了一個身體(弗3:6)。飲於一位聖靈,但何謂「飲於一位聖靈」?

原來「飲於」一字(epotisthemen)意「浸淫」、「浸透」、「浸汲」,喻「充滿」,指信徒是被聖靈施洗,是充滿聖靈的一群,而「從一位聖靈受洗」與「飲於一位聖靈」為平行句,連於「成了一個身體」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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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那完全的」是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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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13:10(全段13:9~12)
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

在本段裡(林前13:9~12),保羅將「今」、「將」作一對比,可以下圖表達:

現在,如今v.9、12到那時v.10、12
所知有限v.9、12全知道(主)v.12
有限歸無v.10完全到來v.10
如孩子時候v.11成了人v.11
對鏡子看v.12面對面v.12
模糊不清v.12主知道我v.12

在上文保羅謂,有知識卻缺愛,則果效有限(林前13:2),連先知講道之能、說方言之能、知識的豐富都必終歸無有(林前13:8)。因為人現今所知的有限,尤是對神的知識,正如兩個比喻,一是彷彿小孩,一是彷彿對鏡子看,所知的皆是片面的、「部份的」(「有限」,為merous原文的意義)【註7】、模糊不清的,直到「那時」來到,即「那完全的來到」,便會全知道,如同主全知道我一樣。由此可見,「那完全的」是有關對主完全的知識,就此,「那完全的」(teleion)便有三個主要的見解:

(1)有說「那完全的」是指一個境界,指末世之時(如張永信)。

(2)有說「那完全的」是指時候,即主再來之時,到那時,一切建立教會的恩賜也終歸無有(如G. Fee)。

(3)有說「那完全的」是指有關神完全的啟示,在保羅的時代仍未全然向人揭曉(保羅不知何時揭曉,卻知道總有一天,尤其在末世之時)。這啟示是全部的、全備的(參各1:25,譯teleion為「全備的」)、無缺的,靠之,人可完全認識主,因此這「完全的」亦可暗指「神啟示的正典」,因人可靠神給世人全部的啟示而「真知道」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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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何謂用方言、靈、悟性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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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14:14~15
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禱告,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這卻怎麼樣呢?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

保羅不排斥說方言,他自己亦有這方面的恩賜(林前14:18),在禱告時,用方言禱告,是他的靈在極大激動下,不能控制地說出自己不明白的聲音來,但是「他的悟性沒有果效」(林前14:14),這怎樣才是對呢(新譯本、和合本譯「這卻是怎樣呢」)?隨即自問自答,我兩樣都作:我用靈禱告(即用方言禱告,是自己不明白的語言),我也用悟性禱告(用自己明白的語言)。

由此,用方言禱告及用靈禱告是同一意義,但因沒有人在場作翻譯,這樣的作法只適合個人敬拜,不適合於集體敬拜。然而用悟性禱告,則私人或集體都不拘,因人人皆可明白禱告的內容(歌唱的原則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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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婦女在會中真要閉口不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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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14:34(全段14:26~27)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在上文,保羅不許人在聚會中說方言,除非有翻譯方言者在場(林前14:26~27),否則就在會中閉口不言(林前14:28)。連先知有時也要閉口不言(林前14:30),凡事要遵循一些準則去行。

結束了一連串似乎是對弟兄們的教導後(林前14:26~33),保羅轉向婦女們說話,要婦女在會中閉口不言,這「閉口不言」不可能是指「講道」,那會與林前11:5矛盾。也不可能是指「喧嘩之言」(這是瑣碎的問題,難道保羅還要監管此事,若然,其他的事又為何不監管,給予禁令?),故是指「講方言」。

此節經文要從一個大結構來看,此段前提是論方言與講道(林前14:1~25)。因為在哥林多教會的敬拜中,有類似混亂的情況出現,講方言的混亂(林前14:26~28)及先知講道的混亂(林前14:29~33)(其他的混亂,參林前11:5、13,11:20~22)。在此又有一個新混亂產生,就是婦女在會中被靈感動,欲說起方言來(約珥預言,在末世時使女僕人要說預言,參珥2:28~29;徒2:17~18),顯然她們不按照講話的次序,一有感動即起來說話。保羅於此勸阻她們如此行,凡事要順服,如律法(指整體舊約)的精義。保羅沒有說明她們向誰順服,在上文裡,保羅曾說「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林前14:32),此所指的順服,即要順服說話的次序,不可隨便發言,隨口講方言【註8】

至於有些婦女聽不懂先知的講道,保羅勸告她們回家詢問丈夫(此處四個假設: 、婦女是已婚的, 、丈夫是信主的, 、丈夫也來聚會的, 、丈夫明白真理),因為在會中求解,會破壞敬拜的氣氛(林前14:35)。

林前14:36似是對上文(林前14:26~35)的一個小結,在此保羅向教會說(兩個問題皆期待「否」的回答),意譯:「你們不要妄自尊大擅自作主,不服從神的命令(林前14:37),以為神的道是從你而出,故不肯聽我的勸告;神的道不是單給你們的,也是給眾教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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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為死人受洗為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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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15:29
不然,那些為死人受洗的,將來怎樣呢?若死人總不復活,因何為他們受洗呢?

在辯論及證明復活的真實時,保羅提及有人為死人受洗,此言曾引起莫大的疑惑,解說有四:

(1)「為死人受洗」是指活人代替死人洗禮,因死者不在,生者欲他能得永生,遂以死者的名義代受洗(此見解有如馬喀比二書12:40,為死人代求,冀望死人可離陰間往天堂去。此解釋多見於早期第二、三世紀的異端團體中)。

(2)「為死人受洗」一詞的「為」字(huper)有「在上面」的意義,謂有些人在死者墳墓之上行洗禮,以正確地表徵洗禮如同經歷死亡及復活得著新生。

(3)「為死人受洗」指有信徒死去,但仍未受洗禮,故他們活著的親友便代他們受洗,以保證將來可以在末世與他們相見(如ICC、張永信、M. T. Brauch)。

(4)「為死人受洗」的「為」帶有「因為」之意,活著的人因欲與死去的信徒相見,便激發他們信主,進而接受洗禮,這樣在復活時必定能相遇(啟導本有此取向)。

綜觀上述,最後一說似較合理,因為huper這字有時亦帶有「為此而作」、「有感而作』或「因此而進行」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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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保羅何時與野獸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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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15:32上
我若當日像尋常人,在以弗所同野獸戰鬥,那於我有什麼益處呢?

保羅與野獸戰鬥只是一個喻意用法,不能用字面意義來解釋,原因有四:

(1)保羅是羅馬公民,羅馬公民可豁免與野獸搏鬥之刑罰,因那是審訊非羅馬公民的「酷刑」之一。

(2)若保羅曾與野獸戰鬥,一般而言皆無法生還,他怎能仍活著告訴別人這些事?

(3)據林前16:19記載,保羅提及反對他的人甚多,顯然這些人欲置保羅於死地而後快,大概指徒19:30~31那次事件。

(4)不少聖經學家皆指出「同野獸戰鬥」是當時流行的俚語,表示遭遇生命危險的場面【註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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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哪些人是可詛可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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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16:22
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主必要來!

據「可詛可咒」(anathema)是句極嚴厲的毒誓,用在信徒身上似乎不太合適,但在林前12:3亦出現此詞,那是對反對耶穌、沒有聖靈者所說的話,亦因猶太人認為被掛在木頭上的人為可咒詛的(參申21:23),故此,本節乃是指那些不信的人。

保羅意說,若有人對主毫無親近之「愛」(phileo),他便與救恩絕緣,這人是被咒詛的,接著便有「主必要來」一語,那是主帶審判回來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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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目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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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M. T. Brauch, Hard Sayings of Paul, IVP, 1989, p.94.
【註2】J. F. MacArthur, "I Corinthians," MacArthur NT Commentary, Moody, 1984, p.92.
【註3】R. Earle, "I & II Timothy,"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XI Zondervan, 1978, p.356.
【註4】M. T. Brauch, p.117.
【註5】G. Fee, "I Corinthians,"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nas, 1987, p.321.
【註6】M. T. Brauch, p.127
【註7】F. Rienecker & C Rogers, Linguistic Key to the GNT, Zondervan, 1980, p.432.
【註8】M. T. Brauch, pp.169~171.
【註9】G. Fee, p.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