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罗有力偿还阿尼西母的债务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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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门19
我必偿还,这是我保罗亲笔写的。我并不用对你说,连你自己也是亏欠于我。

腓利门是歌罗西教会一名颇富有的信徒,他似是保罗带领归主的(门19下)。腓利门有家奴名阿尼西母,偷了主人钱财(门18,据教会史记载,奴仆偷窃主人东西是平常的罪行,参多2:10),潜逃罗马,在神带领下遇着保罗,亦因此而信了主(门10)。今保罗打发他回去主人那里,同时为腓利门向主人说情,期待腓利门收回阿尼西母(门17)。并说阿尼西母对他有任何“亏负”(edikesen,意“作错事”)或“欠”(opheilei,名词译“债”,如太6:12)什么(门18),保罗愿意为他偿还(门19)。但究竟保罗有没有经济能力为阿尼西母偿还,或在此他向腓利门开了张“空头支票”?

阿尼西母必偷窃主人一大笔钱财,才能逃往罗马;而保罗身在囚笼中,势必无经济力量可代阿尼西母偿还他欠主人的财物,不过他极愿将来可代还清,故此亲笔写下一张欠单债券(promissorynote)给予腓利门。至于腓利门有没有向保罗追讨那欠单的款项,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保罗曾以织帐棚维生(徒18:3,20:33~35),他必想到被释放后会作工,务要兑现给腓利门的那份“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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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罗是否强迫腓利门收回阿尼西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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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门21
我写信给你,深信你必顺服,知道你所要行的必过于我所说的。

腓利门书是一封很感人肺腑的信札,文内保罗多次挖尽心思,为阿尼西母向其主人求情。他虽可“放胆吩咐”腓利门收回阿尼西母(门8),但他“不愿意这样行”(门14),宁可凭着爱心求(门9)。整封书信感情洋溢,言词真挚诚恳,诸如“求”(门9、10)、“不是勉强,乃是甘心”(门14)、“暂时与永远”的对比(门15)、“非奴仆且高过奴仆”(门16)、“如同收纳我”(门17)、“归在我帐上”(门18)、“我必偿还”(门19)。到此言“我必偿还”,有学者认为腓利门必定发出会心的微笑【注1】。由此可见,保罗与腓利门的关系高于多人,所以他才表示深信腓利门必顺服他的请求,且过于所说的(门21)。

“过于我说的”一言,有学者认为是“还他自由身”【注2】,但这不是保罗的请求(参门16;林前7:20~22),保罗只愿腓利门不要因他施压而服从,故有此深信【注3】

这份自信,不是由高压手腕所产生,而是基于他认识的腓利门是满有爱心、信心、善行(门5~6),及在基督里那股彼此相爱的力量,并在爱里有诚挚契通的交往,委实异常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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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目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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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M. R. Vincent, "Philemon," ICC, T & T Clark, 1897, 1976, p.190.
【注2】J. B. Lightfoot, Colossians and Philemon, Zondervan, 1971, p.345.
【注3】W. Hendriksen, "Colossians and Philemon," NTC, Baker, 1964, p.224; J. F. MacArthur, MacArthur Study Bible, Word, 1997, p.1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