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得救是神预先立定的?
<->经文:提后1:9(全段1:9~10)
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
保罗在此处强调在神救恩计划里的主权,这计划非因人堕落后而作的“补救方法”,而是在“万古之先”已设计妥善,与人的行为绝无关系。神拯救大计乃按二大基础而建立:神的旨意和恩典。“旨意”与“恩典”这个名词被一个介系词“按”(kata)约束,表示二者为同一意义;故“和”(kai)便非连接词,可译作“就是”。意说神的旨意就是祂的恩典,因此,可译作“神恩典的旨意”,这是神的心愿。
此处强调神拯救鸿恩方面,“如今”藉着耶稣基督表明出来(提后1:10)至于人如何获得这救恩,保罗于此没有提及,但在别处多有提及(如弗2:8;罗10:10;徒16:31等不赘)。
<-->2.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经文:提后1:12
为这缘故,我也受这些苦难。然而我不以为耻;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或译:他所交托我的),直到那日。
保罗为福音奉派作传道、使徒、师傅(提后1:11),为此,他身在囹圄中(参提后2:9),即将受刑(参提后4~6)。但他却不以这些苦难为念为耻,因知道所信的是谁,并深信他所信的,能保全所交付给他的,直到那日(提后1:12)。
这节经文引出二个困语:一是“我交付他”或“他交付我”(见此节小字);二是所交付的是什么东西,若是救恩,是否就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若不是指救恩,那指什么?
“交付”(paratheken,意“储存”、“存放”)是指神给保罗或保罗给神,学者意见有二:
(1)神要托他的──这是指保罗忠心到底完成神给他的托付,此字在提后1:14及提前6:20皆指人领受托付,期待对方牢牢守着,义无反顾。此见强调保罗殉道在即,他很坦然对神说神必保守他的生命,直至“那日”。(此见即中译的小字,并有D. Guthrie [TNTC]、A. D. Lifin [BKC]、I. H. Marshall、K. S. Wuest、M. R. Vincent、J. H. Bernard、GNB, RSV等赞同);
(2)保罗交给神的──这是指保罗的永远归宿(永生),深信神必能保守之,直到“那日”。此见亦强调保罗殉道在即,他很坦然对神表态,深信神必保守其永生,使之不会失落,直到那日(赞同此见者颇众,如W. Lock [ICC]、J. Moffatt [EGT]、H. Alford、J. F. MacArthur、H. A. Kent、G. Fee、Calvin、W. Barclay等)。
查“交付”这字在原文有“我的”(mon,在后跟着,意指“我的交付”、“我所交付的”),表示是人给神,绝非神给人,如同耶稣在十架上呼叫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与‘交付’同字)你手里。”(路23:46,另参彼前4:19的“交”及帖前5:23的保守)。H. Alford补说在本句里,神是宾词,非主词,是承受交托的对象【注1】,可见第二说似较合理。
“直到那日”是信徒再见主面的日子(参提后4:8),亦即主再来之时(参帖后2:1),在那日,信徒要站在基督台前(罗14:10),接受工作赏赐或感到羞愧(林前3:13;林后5:10),但无论如何,救恩是不会失去的(参彼前1:5)。
<-->3. 信徒是否会失去永生?
<->经文:提后2:12(全段2:11~13)
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们若不认他,他也必不认我们。
“可信的话”是保罗在教牧书信中甚喜用的片语(提前1:15,3:1,4:9;提后2:11;多3:8)。早期教会将一些精辟的真理编织在一起,旨在教导信徒有关主的言行,其渊源可溯自主耶稣的一些重要真理(参太9:13;路19:10)【注2】。在提后2:11~13,保罗运用四对话(以四个“若”字配叙事态〔indicative mood〕,表示事情是真实的,最后一个“若”字中译“纵然”),表示出一些重要真理。首二对是正面的,后二对是消极式的。第一对是生死的对比;第二对是受苦(忍耐)与得荣(作王)的对比;第三对是认与不认的对比;第四对是失信与可信的对比。其中第三对关于认与不认的问题,引起是否信徒会失去永生之争议。
保罗认为,信徒若不承认主耶稣是救主,祂也不能承认信徒是真信的(参太10:33),因为若有“信徒”不承认主,那就表示他原来的“信”是虚假的(如提前4:1;来10:38~39;太7:21),因此主也不会承认他(提后2:12)。但假若他是个失信的人(不是假信,只是失信〔喻生活失败〕),在生活上对主有不忠之处(如提后1:15),主不会因此背乎祂的应许(这应许包括救恩),神的信实不会因信徒的失信而取消,祂必定爱他到底,绝不背乎自己(参腓1:6)。
<-->4. 保罗曾在斗兽场吃苦吗?
<->经文:提后4:17
惟有主站在我旁边,加给我力量,使福音被我尽都传明,叫外邦人都听见;我也从狮子口里被救出来。
保罗提及有一次他从狮子口中被救出来,他是否曾在罗马斗兽场与狮子搏斗?因为没有其他文献(教父的著作在内)记录这事,而且罗马公民也不会被丢进罗马斗兽场中,故不少学者便作一些臆测:有说狮子代表尼禄、或魔鬼、或危险。但狮子不能喻作尼禄,因史载保罗仍在他权下殉道;狮子亦不是象征魔鬼,若然,保罗应直接引用其名。最大可能是,此字乃一个惯用的比喻,代表极危险的困境(参诗22:21;35:17;但6:22);有说是指在旅行布道时的险境(参提后3:11;徒14:19;林后4:8~12;6:4~10;11:23~27),也许是指首次审讯的后果,使保罗还押牢房,等候更进一步的裁决(多人怕遭连累,皆纷纷离开保罗,保罗孤单的心情油然陡增,参提后1:15,4:10、14、16),此可能性较大。适次保罗有预感,其被浇奠的时候接近了(提后4:6)。
<-->5. 保罗快要受刑,此处是否空谈?
<->经文:提后4:18
主必救我脱离诸般的凶恶,也必救我进他的天国。
保罗深信,他的生命在主的手中,主若许可,必能救他脱离所有凶恶(指肉体方面)。这是信心的实在,与信心的顺服扣在一起;信心的顺服使他相信,他生命的主权在神的手中,他不能强行越过神在他生命中的主权与计划,若神要他殉道,他也甘心乐意。此等信心是伟大的,是真诚的。
此外,保罗也深信,他的灵魂必定能在天国里与主同享荣耀,这样的信心使他发出莫大的颂赞。
<-->书目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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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H. Alford, Alford's Greek Testament, III, Guaidian, 1856, 1976, p.374.
【注2】H. A. Kent, The Pastoral Epistles, Moody, 1971, p.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