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属血气、属灵、属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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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林前2:14,3:1
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在基督里为婴孩的”。

在此二节经文里,保罗将世人分成三类:

(1)属血气的人──指不信神的人,他们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

(2)属灵的人──指信神的人,他有圣灵内住心中,故有此名称(参罗8:9)。此等人能看透神圣灵的事,明白属灵的事(林前2:14),惟有他们才能看透万事(林前2:15),故他们是信神者中的“成熟人”。“看透”(anakrinei)乃法律词汇,意“检验”、“检查”、“查察”,

表示信徒有圣灵内住,可明了各事的真相。“属灵人”一词在本段里(林前2:14~3:1)有二个用意,一是与“属血气人”作对比,那是信与不信之比较;二是与“属肉体者”作对比,那是“成熟的信”与“肤浅的信”之比较。

(3)属肉体的人──这是指信神的人中属灵生命较肤浅的人,故保罗在此处称他们“为婴孩的”(林前3:1)。可是此名称“属肉体的人”有时是指不信的人(如罗6:19,7:5、14,8:3),有时是指信者在属灵上幼稚之意。所以保罗说不能以“属灵人”称呼他们(林前3:1上),只有把他们当作属肉体的(林前3:1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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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圣经也有“炼狱”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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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林前3:13~15
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它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

不少教会(如天主教会)依据本段经文,坚持主张圣经也有“炼狱”的教训(“炼狱”的“炼”即林前3:13、15的“火”puros字)。但在本段经文里,保罗只强调信徒的工作有“得赏赐”(金银宝石)及“受亏损”(草木禾)之分(林前3:12、14~15),其内容与救恩无关(林前3:15)。因为救恩是神的恩典,与工作无关,至于那些工作受亏损的信徒,虽然经历火一般的试炼,却不损害其得救的结局(林前3:15)。其实经历火的试炼,金银玉石的工作也不能“免疫”(林前3:13),只是他们的结局不是被烧毁。

至于炼狱方面的教义,那是没有圣经为依归的“旁门左道”。天主教的教义中有此说,乃是天主教中古时代神学家亚奎那(T. Aquinas)首创,并先后在天主教的Florence(A. D. 1439)及Trent(A. D. 1545)教会大会里审定为官方性的基要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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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会是神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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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林前3:17(全段3:16~17)
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神的殿是圣的,这殿就是你们。

保罗说信徒的生命是神的殿、圣灵的居所(林前3:16),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毁坏他。

在此处,保罗所指的“你们”是复数字,而“殿”是单数字,表示“你们”非指人(信徒),而是指教会【注1】,如林后6:16言“我们是永生神的殿”,也正如林前首4章皆以“教会”内的纷争、混乱为主题。故此在林前3:16~17经文里,保罗严重警告那些破坏教会的人,他们不服圣灵的引导,结党分争、分裂教会,故此神必毁坏他们,因为他们将不道德、假教义、偶像物等“搬入”教会里,使教会的生命腐化。此等人不是真信徒,反是抵挡教会的人,神必毁坏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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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万有全是信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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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林前3:21(全段3:18~23)
所以无论谁,都不可拿人夸口,因为万有全是你们的。

保罗认为,人若在世上自以为是(自以为有智慧),反对神智(拒绝神的救恩,参林前1:21),倒不如变成愚拙者(指接受救恩),这才是真有智慧的人(林前3:18)。因为神衡量世上智愚的标准与人间不同(林前3:19上),如伯5:13及诗94:11所言(林前3:19下~20),故此“不可拿人夸口”(不应以人为夸耀)(林前3:21上),“因为万有全是信徒的”(林前3:21下)。

“万有”(panta,应译“一切”)是指“人和事”,“人”指教会的领袖,“事”指高举他们的事。换言之,信徒的生命是丰盛的,不必高举他人【注2】。教会的领袖及他们所做的,信徒都有分,因为大家全属基督,基督又属神(林前3:23),所以无论是保罗、亚波罗、矶法、世界、生死,全是属信徒的,即信徒皆有分,故此不必拿人或什么来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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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为何要把人交给撒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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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林前5:5(全段5:1~5)
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

在哥林多教会中,有人与继母犯了乱伦的罪,保罗劝谕他们要把这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身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

查“将他交给撒但”与“将他赶出去”是同义词,亦即“驱逐出教会”【注3】。这是教会执行纪律的行动,这人被赶逐后,便丧失在教会中的权利(圣餐或经济上的支援)。此人因犯罪之故而导致身体败坏,包括患病或肉体死亡(参林前11:30)。但教会此举不是置他于死地,而是让他经历痛苦而回转,进而更认识神(参伯2:5);这纪律希望挽回他,如同把旧酵除净,使成新团(林前5:7)。这人被赶后,充其量是肉体死亡,但撒但不能夺去他的灵魂,他仍是可以得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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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什么是主吩咐的?什么不是主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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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林前7:10、12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

在林前7:10前,保罗并没有区分他的劝言与主的吩咐,为何在劝谕嫁娶这事时,保罗突然指出这是主的吩咐(林前7:10~11),可是接着又说“不是主说的”(林前7:12),真令人费解!

原来保罗对自己拥有“使徒的权柄”极其敏锐,故他视自己对教会的教导如同传讲神的道(参帖前2:13),他觉得自己的教导有圣灵支援为后盾(林前7:40),故此他能说“这不是我的吩咐,乃是主吩咐的”(林前7:10)。那虽是人的意见,但他认为也是主的意见,他能如此说,是因为在有关离婚与再婚的事上,他感觉这样的劝导是符合主留下来的教训(林前7:10~11与可10:2~12相符)【注4】

但对其余人的劝导,即有关信徒不要离弃不信的妻子,保罗所谓的“不是主说的”,表示他的劝谕不是主直接的教导,只是按自己的领受而发出,不过他亦深信这是圣灵的感动才发出的(林前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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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面对不信主的配偶,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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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林前7:14
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

哥林多教会信徒因配偶信仰不同,而产生不少问题。保罗却说,若有此一情况,夫妻不可离异求去,反而信的一方可使不信的一方成圣洁,此言使现代读者坠入百里雾中。

很明显地,夫妻间不信的一方,不可能因与信的一方结合而能自然地成圣,于是学者对林前7:14的看法有三:

(1)机会问题──“成了圣洁”是指神在这家庭里的工作,神藉着信的一方感染不信的,使他有可能因此而信主,便“成了圣洁”(如G. Fee)。

(2)福泽问题──“成了圣洁”是指神的福泽恩典因着信的一方赐与全家(如C. K. Barrett、L. Morris)。

(3)性生活问题──“成了圣洁”是指夫妻间的性生活方面。那不信的丈夫,习染了哥林多城荒淫的婚姻观念,今与信主的妻子结合,他便进入信徒纯正的婚姻观,持守婚姻的贞洁,是为圣洁之意(如张永信)。

三种见解中,以第一说较合理,因“成了圣洁”是完成式被动词,指被感化之意,指生活与信仰方面。林前7:14下半节亦是难解经文之一,解释有二:

(1)“不然”是指上文的解说(无论哪一个)都不会影响儿女,因他们是圣洁的(指信主的人)。

(2)“不然”是指7:13的“不离弃”的行为,若离弃了对方(即“不然”),就使儿女“不圣洁”了,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指不离弃)。

第二解说似合上下文之意义,较为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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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要守住蒙召时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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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林前7:20、24(全段7:18~24)
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守住这身分……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分。

在上文,保罗已劝告哥林多信徒,无论在已受割礼(指犹太人)或未受割礼(指外邦人)的情况下蒙召(指得救)(林前7:18),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守神的诫命(林前7:19),故在得救时是什么身分(犹太人或外邦人),仍要守住那身分(林前7:20)。换言之,“得救”不会改变人的皮肤、血统、种族。保罗以此为例指出,得救不会改变人肉身在世上的生命;结婚之后如果一方信主,不应因信主这事而闹离婚,否则,“结婚”便成“罪人”了【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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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守童身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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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林前7:26、29(参全段7:25~31)
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

在本段里(林前7:25~31),保罗论“守童身”,表示因“现今艰难”,不如“守素安常”(einai,是be动词,即英文as is,意“这样子”)来得好(林前7:26)。换言之,保罗基于“现今艰难”而赞成守童身。不过他说,虽然现今艰难,有妻不可离弃,没妻不用求(林前7:27),结婚也不是犯罪(林前7:28),只是“时候减少了”,随即用五个“要像”支持宁守童身的劝告。

究竟“现今的艰难”与“时候减少”意义何在?促使保罗提出“守童身”的建议?

“现今的艰难”是指当时哥林多教会的信徒活在一个邪恶、淫乱、受逼迫的世代里,如同主再来的前夕(参“艰难”一字与路21:23描述主再来前的大“灾难”是同字)。有关现今是主再来的时候,保罗在其书信里多次提及,如帖前4:13~14他深信,主的复活是进入主再来的时候,如已站在门槛前(参林前10:11)【注6】。在这情况下,保罗劝谕人守童身,表示主再来的日子越来越近(参罗13:11~14)。到那时,有的如没有,世界的事将要过去(林前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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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保罗为何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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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林前9:27(全段9:23~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保罗一生以传福音为重(林前9:23),故多以此鞭策

自己。随即以哥林多人惯见的运动竞技为喻(如Isthmian Games),如赛跑、角力、斗拳,都抱持誓要“得着奖赏”的态度,而传福音者则能得到不能坏的冠冕(指因传福音而得的荣耀,存到永远)(林前9:25)。

于是,保罗“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原来保罗以自己为比赛的对手,务要成功地传福音,免得(中译“恐怕”)在这传福音的竞赛上,自己“被弃绝”(adokimos,意“被取消资格”,参提后3:8;多1:16,同字译“废弃”),无缘问津奖赏。这种“免得”、“恐怕”的心情在正常心态下看是积极的,使自己凡事更小心谨慎,竭尽所能地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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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什么是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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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林前10:2(全段10:1~4)
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

保罗劝勉哥林多信徒(林前10:1的“弟兄们”)要明白他们所有的经历及所归属的对象,于是借用以色列人祖先的经历。在摩西的带领下,以色列人经历出埃及、过红海,在云柱、火柱的引导下,往应许之地前进,他们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入摩西”。

“受洗”原有“认同”、“归属”、“联合”之意义,表示以色列人在云里、海里的经历,是与一位拯救者联合起来,认同拯救者的带领,归属这位拯救者(林前10:2)。他们的经历与今日神的子民般,吃一样的灵食,饮一样的灵水,跟随一样的灵磐石。灵食、灵水、灵磐石分别喻为基督,祂是信徒的吗哪、活水、磐石。

保罗意说,哥林多信徒的经历与古时出埃及时代的以色列一样(信神的那一群),他们均全然认同摩西,而哥林多信徒则完全认同基督,便不可作违反真理的事,如那些倒在旷野的以色列人(不信神的那一群),他们的下场正是现代信徒(哥林多时代)的鉴戒(林前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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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女人讲道为何要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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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林前11:5(全段11:3~6)
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为何不蒙头便如剃了头?

在述及教会事奉时,妇女该蒙头行事,否则便如“剃了头般”。“剃了头般”有三个意义:

(1)剃了头发便如妓女般,有哥林多城市的背景。

(2)剃了头发如奴隶般(如A. T. Robertson)。

(3)剃了头发如男人般(如张永信)。

“剃发”、“剪发”(keirasthai、exurasthai,字根相同)是同义词,表示妇女在带领聚会时(祷告、讲道),若不蒙头或带有服权柄的记号(林前11:10的记号是指蒙头),如男人般,为一种未表示服从“男人是女人的头”的服饰(林前11:3),那便是羞辱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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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女人为何要佩戴服权柄的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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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林前11:10
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

女人为何为天使之故,要在头上佩戴服权柄的记号,此事使得学者困惑异常,见解纷纭,主要有五:

(1)有说在敬拜中,天使对不蒙头的女性产生性欲(如创6:1~4),故女子当蒙头(首见于教父特土良的著作中)。

(2)有说天使是“使者”(如启1:20,2~3章),是从别处教会来访哥林多教会的,聚会中看见教会的妇女无此服权柄的记号,会生误会(如A. Padgett,为部份早期教父之见)。

(3)有说天使在崇拜时,不敢见神的脸(如赛6:2),同样的,妇女在敬拜时也该蒙头,不然天使亦震惊不已(如A. T. Robertson)。

(4)有说天使是护守天使,有维持世界秩序之权,同样的,妇女在教会中也应佩戴服权柄之记号,以免教会聚会时产生混乱(如张永信)。

(5)有说天使(自己的天使)是服役的灵(既然服役便需顺服),故此妇女要与天使看齐,乐意运用自由表示顺服,佩戴服权柄之记号(此处是指蒙头),作为顺服神的表现。

最后一说是众说中比较合理,及合经文上下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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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何谓饮于一位圣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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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林前12:13
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

何谓饮于一位圣灵?

保罗说明,信徒都从一位圣灵受洗归入基督(加23:27),成了一个身体(弗3:6)。饮于一位圣灵,但何谓“饮于一位圣灵”?

原来“饮于”一字(epotisthemen)意“浸淫”、“浸透”、“浸汲”,喻“充满”,指信徒是被圣灵施洗,是充满圣灵的一群,而“从一位圣灵受洗”与“饮于一位圣灵”为平行句,连于“成了一个身体”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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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那完全的”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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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林前13:10(全段13:9~12)
等那完全的来到,这有限的必归于无有了。

在本段里(林前13:9~12),保罗将“今”、“将”作一对比,可以下图表达:

现在,如今v.9、12到那时v.10、12
所知有限v.9、12全知道(主)v.12
有限归无v.10完全到来v.10
如孩子时候v.11成了人v.11
对镜子看v.12面对面v.12
模糊不清v.12主知道我v.12

在上文保罗谓,有知识却缺爱,则果效有限(林前13:2),连先知讲道之能、说方言之能、知识的丰富都必终归无有(林前13:8)。因为人现今所知的有限,尤是对神的知识,正如两个比喻,一是仿佛小孩,一是仿佛对镜子看,所知的皆是片面的、“部份的”(“有限”,为merous原文的意义)【注7】、模糊不清的,直到“那时”来到,即“那完全的来到”,便会全知道,如同主全知道我一样。由此可见,“那完全的”是有关对主完全的知识,就此,“那完全的”(teleion)便有三个主要的见解:

(1)有说“那完全的”是指一个境界,指末世之时(如张永信)。

(2)有说“那完全的”是指时候,即主再来之时,到那时,一切建立教会的恩赐也终归无有(如G. Fee)。

(3)有说“那完全的”是指有关神完全的启示,在保罗的时代仍未全然向人揭晓(保罗不知何时揭晓,却知道总有一天,尤其在末世之时)。这启示是全部的、全备的(参各1:25,译teleion为“全备的”)、无缺的,靠之,人可完全认识主,因此这“完全的”亦可暗指“神启示的正典”,因人可靠神给世人全部的启示而“真知道”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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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何谓用方言、灵、悟性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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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林前14:14~15
我若用方言祷告,是我的灵祷告,但我的悟性没有果效。这却怎么样呢?我要用灵祷告,也要用悟性祷告;我要用灵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

保罗不排斥说方言,他自己亦有这方面的恩赐(林前14:18),在祷告时,用方言祷告,是他的灵在极大激动下,不能控制地说出自己不明白的声音来,但是“他的悟性没有果效”(林前14:14),这怎样才是对呢(新译本、和合本译“这却是怎样呢”)?随即自问自答,我两样都作:我用灵祷告(即用方言祷告,是自己不明白的语言),我也用悟性祷告(用自己明白的语言)。

由此,用方言祷告及用灵祷告是同一意义,但因没有人在场作翻译,这样的作法只适合个人敬拜,不适合于集体敬拜。然而用悟性祷告,则私人或集体都不拘,因人人皆可明白祷告的内容(歌唱的原则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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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妇女在会中真要闭口不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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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林前14:34(全段14:26~27)
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因为不准她们说话。她们总要顺服,正如律法所说的。

在上文,保罗不许人在聚会中说方言,除非有翻译方言者在场(林前14:26~27),否则就在会中闭口不言(林前14:28)。连先知有时也要闭口不言(林前14:30),凡事要遵循一些准则去行。

结束了一连串似乎是对弟兄们的教导后(林前14:26~33),保罗转向妇女们说话,要妇女在会中闭口不言,这“闭口不言”不可能是指“讲道”,那会与林前11:5矛盾。也不可能是指“喧哗之言”(这是琐碎的问题,难道保罗还要监管此事,若然,其他的事又为何不监管,给予禁令?),故是指“讲方言”。

此节经文要从一个大结构来看,此段前提是论方言与讲道(林前14:1~25)。因为在哥林多教会的敬拜中,有类似混乱的情况出现,讲方言的混乱(林前14:26~28)及先知讲道的混乱(林前14:29~33)(其他的混乱,参林前11:5、13,11:20~22)。在此又有一个新混乱产生,就是妇女在会中被灵感动,欲说起方言来(约珥预言,在末世时使女仆人要说预言,参珥2:28~29;徒2:17~18),显然她们不按照讲话的次序,一有感动即起来说话。保罗于此劝阻她们如此行,凡事要顺服,如律法(指整体旧约)的精义。保罗没有说明她们向谁顺服,在上文里,保罗曾说“先知的灵原是顺服先知的”(林前14:32),此所指的顺服,即要顺服说话的次序,不可随便发言,随口讲方言【注8】

至于有些妇女听不懂先知的讲道,保罗劝告她们回家询问丈夫(此处四个假设: 、妇女是已婚的, 、丈夫是信主的, 、丈夫也来聚会的, 、丈夫明白真理),因为在会中求解,会破坏敬拜的气氛(林前14:35)。

林前14:36似是对上文(林前14:26~35)的一个小结,在此保罗向教会说(两个问题皆期待“否”的回答),意译:“你们不要妄自尊大擅自作主,不服从神的命令(林前14:37),以为神的道是从你而出,故不肯听我的劝告;神的道不是单给你们的,也是给众教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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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为死人受洗为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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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林前15:29
不然,那些为死人受洗的,将来怎样呢?若死人总不复活,因何为他们受洗呢?

在辩论及证明复活的真实时,保罗提及有人为死人受洗,此言曾引起莫大的疑惑,解说有四:

(1)“为死人受洗”是指活人代替死人洗礼,因死者不在,生者欲他能得永生,遂以死者的名义代受洗(此见解有如马喀比二书12:40,为死人代求,冀望死人可离阴间往天堂去。此解释多见于早期第二、三世纪的异端团体中)。

(2)“为死人受洗”一词的“为”字(huper)有“在上面”的意义,谓有些人在死者坟墓之上行洗礼,以正确地表征洗礼如同经历死亡及复活得着新生。

(3)“为死人受洗”指有信徒死去,但仍未受洗礼,故他们活着的亲友便代他们受洗,以保证将来可以在末世与他们相见(如ICC、张永信、M. T. Brauch)。

(4)“为死人受洗”的“为”带有“因为”之意,活着的人因欲与死去的信徒相见,便激发他们信主,进而接受洗礼,这样在复活时必定能相遇(启导本有此取向)。

综观上述,最后一说似较合理,因为huper这字有时亦带有“为此而作”、“有感而作’或“因此而进行”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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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保罗何时与野兽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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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林前15:32上
我若当日像寻常人,在以弗所同野兽战斗,那于我有什么益处呢?

保罗与野兽战斗只是一个喻意用法,不能用字面意义来解释,原因有四:

(1)保罗是罗马公民,罗马公民可豁免与野兽搏斗之刑罚,因那是审讯非罗马公民的“酷刑”之一。

(2)若保罗曾与野兽战斗,一般而言皆无法生还,他怎能仍活着告诉别人这些事?

(3)据林前16:19记载,保罗提及反对他的人甚多,显然这些人欲置保罗于死地而后快,大概指徒19:30~31那次事件。

(4)不少圣经学家皆指出“同野兽战斗”是当时流行的俚语,表示遭遇生命危险的场面【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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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哪些人是可诅可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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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林前16:22
若有人不爱主,这人可诅可咒。主必要来!

据“可诅可咒”(anathema)是句极严厉的毒誓,用在信徒身上似乎不太合适,但在林前12:3亦出现此词,那是对反对耶稣、没有圣灵者所说的话,亦因犹太人认为被挂在木头上的人为可咒诅的(参申21:23),故此,本节乃是指那些不信的人。

保罗意说,若有人对主毫无亲近之“爱”(phileo),他便与救恩绝缘,这人是被咒诅的,接着便有“主必要来”一语,那是主带审判回来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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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目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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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M. T. Brauch, Hard Sayings of Paul, IVP, 1989, p.94.
【注2】J. F. MacArthur, "I Corinthians," MacArthur NT Commentary, Moody, 1984, p.92.
【注3】R. Earle, "I & II Timothy,"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XI Zondervan, 1978, p.356.
【注4】M. T. Brauch, p.117.
【注5】G. Fee, "I Corinthians,"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nas, 1987, p.321.
【注6】M. T. Brauch, p.127
【注7】F. Rienecker & C Rogers, Linguistic Key to the GNT, Zondervan, 1980, p.432.
【注8】M. T. Brauch, pp.169~171.
【注9】G. Fee, p.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