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背景

  1. 保羅生平歷史重組
    保羅自第一次在羅馬被囚,得釋放後曾去過不少地方,此點甚多初期教父也證實,包括先去馬其頓(提前1:3)、以弗所(提前3:14)、革哩底(多1:5)、尼哥波立(多3:12),也去過西班牙,那是約在主後64 年夏天時,在那裡逗留約二年,便回到希臘及亞西亞,接著探望米利都(4:20)、特羅亞(4:13)、哥林多(4:20)等地。

    當保羅在西班牙時,該撒尼祿將羅馬焚燒作樂,一連燒了六日七夜(A.D.64),羅馬城一半夷為平地,尼祿還在宮中彈琴高歌。從被捕人中有人作證是尼祿縱火的,為了「闢謠」,尼祿散佈流言說是基督徒做的,即宣佈基督教為非法的宗教,並下令逮捕信徒,迫害教會的風潮很快蔓延各省。此時保羅從西班牙回來,在各地探望眾教會時,便遭逮捕,旋即押往羅馬受審。起初聆訊時,不少人為生存不敢承認他(1:15),也沒有人為他申訴(4:16),保羅心知為主殉道的日子將臨(4:6),遂速成「後書」,不久便上刑場。據優西比烏的「歷代志」,那是尼祿在位的第13年,即主後67年10月。

    當保羅書就此書時,他身在羅馬獄中(1:8、16~17,2:9),從這幾句經文可見,他非在使徒行傳二十八章23、30節所述自賃的房子裡,現在不容易接待人,如阿尼色弗幾經辛苦才能與保羅見面(1:16~17);那時他周圍朋友眾多(徒28:17~31;西4:10~14;腓1:13~14),現在只有路加與他同在(4:11);那時他對釋放有望(腓1:25~26,2:24),現在他面對見主面(4:6~8);從這種種處境來推測,保羅定在羅馬被囚二次。

  2. 寫作地點、日期
    據1章17節顯示,阿尼色弗在羅馬幾經辛苦來找保羅,此言也指出了「後書」的寫作地點。至於日期,只能作一合理的推測,保羅約在主後65年秋或66年春,從西班牙回來,探望各地教會後便遭逮捕,經初審後沒有結果,等待下一次的審訊時,那些與保羅有交往的基督教領袖都因懼怕而離棄他(1:15),無人敢為他申辯(4:16)。在此期間,他體會到生命即將結束,遂急欲再見提摩太一面,故「後書」應在主後66年之秋,冬天之前(參4:21,因冬天地中海多停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