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背景

保羅寫完哥林多前書後,不久便爆發「以弗所戲園事件」(徒19:23~41),他迫不得已縮短在那裡的工作,離開住了三年的以弗所,往特羅亞去(2:12),在那裡有短暫的事奉,後又赴馬其頓省去(徒20:1)。此時,提多由哥林多前來,報告教會情況,得知教會不少問題已獲解決,心中釋然(7:6~7),但亦得悉教會仍受假師傅的影響,一些人對保羅的使徒權柄有所質疑,並對他本預告前來哥林多之計劃後又不來之事大表不滿,甚至對他事奉心志質疑。於是保羅續寫「後書」,力釋自己的事奉權柄及立場。完成後交由提多帶回,並委派其他二位兄弟陪同提多前往,並協助完成收集捐獻的事,時約主後56 年的秋天。此後保羅由馬其頓的腓立比到訪哥林多,住上三個月(徒20:3),在哥林多寫羅馬書(羅15:22~29,16:1、23),羅馬書寧靜的氣氛表明了哥林多教會的困難已完善解決。

哥林多後書著成的目的:

  1. 稱讚他們責罰教會中犯姦淫亂倫的人(5:1;2:6~11)。
  2. 解釋自己的計劃為何改變(1:15~22)。
  3. 回答教會對他使徒權柄的質疑(10~12章)。
  4. 鼓勵教會捐獻,賑濟耶路撒冷的貧苦信徒(8~9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