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新約正典二十七本書卷中,有二十一卷是以書信的體裁寫成,而這二十一卷書信中的十三卷則為保羅所著。以書信作為宗教經典,是基督教之獨樹一幟。雖然舊約也有提及書信的往來,甚至書信也為舊約經卷的一部份(如耶29章;拉5:6~17),但卻沒有以一封書信為舊約之正典書卷。在舊約時期,多以先知宣揚的形式向人昭告神的啟示;而新約時代,使徒則以書信形式傳達及闡釋神的啟示。
以書信為工具,表示神以個人性的方法傳達他的心意。書信充滿感情,且對話生動懇切,彷彿與摯友話家常一般的親切自然,所以會打動人心。且保羅和其他作者的書信內容,與生活的需要及其背景偶發事件密不可分。這些書信有完整的教義,屬靈的透視,原是為了實際的需要及應用而推敲。書信充分流露了使徒們的真情,藉著這些書信,基督的福音快速地進入世人之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