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主在地上的時候,已有「聖經」的存在,名為「摩西與先知書」或「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詩篇」。這《聖經》之上冊,稱為「舊約」。舊約以一套律法的義為標準,啟示了神的聖潔,是律法之約、行為之約,人須嚴格地遵行這標準並持守。
新約的內容,則以全然公義的神子耶穌來啟示神自己。而聖子賜福凡接受這啟示的人,使他得稱為義,成為神的兒女(約1:12),是信心之約、恩典之約、應許之約(來8:6~13)。
A.新舊約之關係
新約是聖經的後半部,與舊約的主題遙遙相應,彼此一貫,同是彰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舊約隱藏基督,新約顯露基督;舊約應許基督,新約應驗基督;舊約期待基督,新約釋明基督;舊約是新約的影兒,新約是舊約的實體。新約和舊約的關係,有四個顯著的特徵:
B.新約的範疇
新約的範疇可以分為四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