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背景

约翰(意“神的恩典”),又名半尼其(意“雷子”),本书作者与四福音书中约翰福音的作者是同一人。作者虽未在信首署名,但早期教会和绝大多数圣经学者都认为本书为使徒约翰所写。他父亲是西庇太,母亲是撒罗米,他是耶稣的表兄弟,撒罗米是耶稣母亲马利亚的亲妹妹。约翰家境小康,雇有工人(可1:20),他母亲且资助过耶稣的布道工作(可15:40~41)。约翰认得大祭司(约18:15),他和哥哥使徒雅各很可能都没有进入犹太人训练拉比(教师)的学校读书(徒4:13),但在家中一定有很好的宗教教养。

约翰自使徒行传8 章后,便不在使徒行传中出现,在加拉太书2章9节中曾被保罗称为耶路撒冷柱石之一。据教会史记载,约翰一直住在耶路撒冷,至耶稣之母马利亚逝世后才搬往以弗所,在那里住了很久。教父耶柔米谓约翰自耶稣上十架后,共活了68年(故约翰约在主后100年离世)。教会史又记约翰在晚年时一直住在以弗所,牧养该教区一带的教会,以那地为基地,四处传道。他为十二使徒中最后一人,以长老的身分写此信给他所牧养之众教会(故此他不用提及自己之名)。教会传说他在以弗所谢世。

由书中可见,约翰一书的读者似是以外邦信徒为主,因书中除3 章12 节之外再无用过一句旧约。读者亦似信道颇久(2:7、18、20、21、24、27,3:11),而作者也对他们相当认识。他多次称对方为“小子”,故此读者很可能是作者牧养的会众。从历史与时地看,约翰是时在以弗所牧养教会,但他所负责的可能是整个教区的众教会(或启示录的七教会)。

约翰著书时的外在环境是平静的,因书内未提对受苦信徒安慰之言语(与彼得前书不同),也没提耶路撒冷被毁的事迹。因尼禄王迫害止于主后67年,耶路撒冷被毁于主后70年,而豆米仙大逼害则在主后81~96年间,所以本书著成的时日,必定在主后70年之后与主后81年之前。那时信徒对主的爱似乎失去那真挚的热切表现(3:18),言行不一致,例如:

  1. 说是与神相交,却在黑暗里行(1:6)。
  2. 自以为认识神,却不遵守主的命令(2:4)。
  3. 在口头上说爱弟兄,但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3:17)。
  4. 共信徒贪爱世界的心似加强了(2:15~16)。

再加上在教会中假师傅开始活跃起来(2:18),他们不接受耶稣的神性,也不接受神的道成肉身(4:1~3)(即历史上的幻影说)(2:22~23,5:5~6)。这异端为“诺斯底主义”之一类。

诺斯底主义实质上为一种“宗教哲学”,基本思想有两主流:

  1. 以智慧为首:以知识代替信心为得救之条件,他们抬举智慧,视它为一切“救赎”的能力,远超“信”的重要,有了“智慧”便可解脱世上一切的桎梏,因此他们高举“智慧”,轻视“福音”,以为福音太单纯,如世上的小学(参歌罗西书)。
  2. 以物质为恶:此为他们的“宇宙二元观”,他们认为凡物质皆恶,故此反对基督的“道成肉身论”,认为基督在世的生活为一幻影(称为“幻影说”),或认为神的灵在基督的浸礼时降临在他身上,但在十架时离开他。约翰在这些内、外环境背景之下写下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