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背景

  1. 保罗生平历史重组
    保罗自第一次在罗马被囚,得释放后曾去过不少地方,此点甚多初期教父也证实,包括先去马其顿(提前1:3)、以弗所(提前3:14)、革哩底(多1:5)、尼哥波立(多3:12),也去过西班牙,那是约在主后64 年夏天时,在那里逗留约二年,便回到希腊及亚西亚,接着探望米利都(4:20)、特罗亚(4:13)、哥林多(4:20)等地。

    当保罗在西班牙时,该撒尼禄将罗马焚烧作乐,一连烧了六日七夜(A.D.64),罗马城一半夷为平地,尼禄还在宫中弹琴高歌。从被捕人中有人作证是尼禄纵火的,为了“辟谣”,尼禄散布流言说是基督徒做的,即宣布基督教为非法的宗教,并下令逮捕信徒,迫害教会的风潮很快蔓延各省。此时保罗从西班牙回来,在各地探望众教会时,便遭逮捕,旋即押往罗马受审。起初聆讯时,不少人为生存不敢承认他(1:15),也没有人为他申诉(4:16),保罗心知为主殉道的日子将临(4:6),遂速成“后书”,不久便上刑场。据优西比乌的“历代志”,那是尼禄在位的第13年,即主后67年10月。

    当保罗书就此书时,他身在罗马狱中(1:8、16~17,2:9),从这几句经文可见,他非在使徒行传二十八章23、30节所述自赁的房子里,现在不容易接待人,如阿尼色弗几经辛苦才能与保罗见面(1:16~17);那时他周围朋友众多(徒28:17~31;西4:10~14;腓1:13~14),现在只有路加与他同在(4:11);那时他对释放有望(腓1:25~26,2:24),现在他面对见主面(4:6~8);从这种种处境来推测,保罗定在罗马被囚二次。

  2. 写作地点、日期
    据1章17节显示,阿尼色弗在罗马几经辛苦来找保罗,此言也指出了“后书”的写作地点。至于日期,只能作一合理的推测,保罗约在主后65年秋或66年春,从西班牙回来,探望各地教会后便遭逮捕,经初审后没有结果,等待下一次的审讯时,那些与保罗有交往的基督教领袖都因惧怕而离弃他(1:15),无人敢为他申辩(4:16)。在此期间,他体会到生命即将结束,遂急欲再见提摩太一面,故“后书”应在主后66年之秋,冬天之前(参4:21,因冬天地中海多停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