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大能:残障尊师
──吴尼克的故事
我们对生命有无怨言? 是否满意於自己的容貌及身材,家庭 或社会背景? 受逆境冲击时,我们有能力应付,不至於顾影自怜或萌生短见吗? 希望大家来思索尼克的生命,在他身上看见信仰福音真理的力量;在巨大的“不幸”中乐观积极,化苦难为祝福。
吴尼克(Nick Vujicic),1982年12月4日,出生在澳洲Brisbane一位牧师家庭。那天,全家本来快乐地在期待这个头生的孩子,可是他一出生,却让他们顿时陷入愁云惨雾之中。因为出世的竟然是个没有四肢的怪胎。不但牧师夫妇悲痛失望,不知所措,全体会友也都为他们万分伤心。为何上帝让这苦难临到祂仆人家中?这孩子以后将如何生活?起初牧师夫妇还以为这孩子活不长久;但身体检查的结果,除无四肢外,一切正常健康。后来牧师夫妇渐渐地接受了这个事实,照常地爱护他,教养他。当时,澳洲的法律还不允许残障儿童入学与正常儿童同校共读,但因尼克母亲的力争,有关法律作了修改,尼克成为第一位入学的残障学童。
尼克小时候,受尽同学的鄙视丶排斥丶欺侮。他自知异於众人,不免深感孤独及自卑。又不愿一生成为父母与社会的累赘,八岁时曾萌生自杀念头;后来逐渐明白圣经教导,12岁时,知道万事都有天父美意。例如:“耶和华说:我知道我向你们所怀的意念是赐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灾祸的意念,要叫你们末后有指望。”(耶利米书廿九11)“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罗马书八28)“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哥林多后书四17)类似的话语在圣经中还有很多。
尼克从中领悟到人生的真谛,即不应为自己活,应该为救赎我们的基督活;不应追求今生短暂无常的幸福,而应追求天国永不消逝的幸福。因此他的心灵得到释放,不再苦闷伤痛。当他读完约翰福音九章的故事,“门徒问耶稣说:‘拉比,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稣回答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上帝的作为来。’”他便将自己的生命完全交托给上帝,信靠祂将在自己生命中的作为。那时他大约15岁。
尼克虽无四肢,但在躯干下有两个类似足趾的构造,可以用来写字,或用电脑做作业等。他用牙齿代手,用特置固定的牙刷及发梳,以电动车代步,尽量做到生活自理。17岁时,他开始参加教会工作,21岁大学毕业,主修经济计划及会计,希望自己经济自足,不需接受他人施惠。他知道自己主要的使命是传扬上帝的爱、十字架的救恩。他特别顾念尚未找到人生目标的青少年,因为他们身体虽然健全,但容易因吸毒丶酗酒丶赌博丶滥交,甚至自杀,毁弃一生。目前(2007年) 他尚未到25岁已是一个成功的励志(Motivational)讲师,受到各大机构聘请演讲,同时又在写书,定名为No Arms, No Legs, No Worries!《无手丶无足丶无忧虑!》即将出版。
尼克是个喜乐的人,对前途充满信心,积极乐观,不惧死亡。他已向数百万人见证了上帝的爱与大智丶大能,以后还希望继续演讲与写书,并期盼改装一部汽车以便活动。他说,你要知道我是甚麽样的人,不要只看我残缺的外表,要看我有没有高尚的人生志向,有没有良好的性情品格,有没有坚持的道德标准。尼克确是人中豪杰,正是主耶稣所说:“是要在他身上显出上帝的作为来。”试想,若非上帝的大能,谁能譲这残废可怜的人有超乎常人的成就与喜乐?今天尼克对自己的残缺再无自卑或怨言。若有人问他是否仍希望出生时是个四肢正常的人,他会回答说:“或此或彼,上帝的旨意最为美好。”
人活着必需有高于自己的目标,否则岂非自私渺小,生命没有盼望? 接受创造天地万物的真神作为人生目标,不但理所当然,而且伟大无比,意义无穷。尼克已找到了这样的幸福人生!
(本文承周晓明修改字句,特此致谢。)
(读者可在网络上看尼克的录像片www.lifewithoutlimbs.org)
(此文刊登於《中信》月刊第 558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