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使徒行傳二十章28節記,教會是神以自己的血買贖回來的,這是神愛世人的行動。以弗所書五章25節亦記,教會是基督所愛的對象,為了愛教會,祂捨去自己的性命,可見教會在神的心意中佔了極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