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對罪的觀念反映出他對神的觀念。因為若他認為神是存在的,罪就是一種與神關係的破裂,罪就是違反了神定下的一些標準、規條、吩咐、律法。
若他不相信神的存在,罪就變成一種心理上的不平衡、社會上的不公平、經濟的不景氣、國家的不安、他不會將罪與神關聯在一起。
中國人對罪的「觀念」頂有意思,古人造「罪」字時,將「網」(網)與「非」兩字結合為「罪」字,意說「非分之事構成網羅,如天羅地網般,把整個人類罩在其中,無法逃避」。
罪是天下第—號劊子手,它扼殺了人生的幸福,它摧毀人大好的前途。人在罪面前毫無抵抗的能力,因此古今中外的哲人皆承認它的權能,如古羅馬哲學家Seneca(尼祿該撒之老師)謂:「世人都有罪,或多或少。」另一羅馬哲學家Ovid言:「人不能逃避不犯罪。」希臘Socrates亦感歎:「人曉得行善的重要,然而行出來的都是惡。」中國古語:「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表示人人有罪;俚語說:「世上只有兩個善人,—名已逝世,另一還末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