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聖靈的恩賜

(一)定義

是神藉著聖靈給每個信徒建立基督身體的一些技能(神→賜給者;聖靈→代理者;信徒→領受者;目的→建立基督身體;技能→工具)。

(二)名單

羅馬書十二章6至8節;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中4至11、28節;以弗所書四章11節;彼得前書四章11節——其中一些恩賜有永久性的功用,一些只有時代性的暫時功能。

(三)目的

  1. 為設立教會用(哥林多前書十二:28)。即使教會從創立至成長。
  2. 使人得益處(哥林多前書十二:7)。即使基督的身體能建立起來(以弗所書四:12),直至滿有基督的身量(以弗所書四:13)。

(四)注意

  1. 恩賜凡信徒皆有(羅馬書十二:3;哥林多前書十二:7;彼得前書四:10),是信主時蒙賜的,初時不易發現,待生命愈成熟,便愈醒覺恩賜的存在。
  2. 沒有一個信徒擁有聖靈全部的恩賜,但他可得超過一樣的恩賜。
  3. 恩賜可追求而得,可從少而多,也可從小而大,聖靈按各人信心之大小而賜(羅馬書十二:3;哥林多前書十二:9)。
  4. 有些恩賜是有時代性的(如先知、使徒),有些則在每時代皆有。W. Wiersbe謂:「若神跡奇事是使徒的證據(哥林多後書十二:12),當沒有使徒時,這些證據也不需存在了」,當然神亦可在不同的時代,運用祂的主權行神跡,這是無可否認的。
  5. 雖然有些恩賜只給一些人,但人人仍要行;如執事(即服事)的恩賜,雖給一些特別信徒(羅馬書十二:7),但人人要服事主(加拉太書五:13)。

    勸化→羅馬書十二章8節;希伯來書十章25節
    施捨→羅馬書十二章8節;哥林多後書九章7節
    教導→羅馬書十二章7節;馬太福音二十八章20節
    憐恤→羅馬書十二章8節;以弗所書四章32節

  6. 哥林多前書四章2節:最要緊的是忠心去行,成功或不成功不是最要緊,大小恩賜非主要,最重要是對主的忠心,不收回的奉獻,努力慇勤事奉主,作盡忠及良善的僕人(馬太福音廿五: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