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聖靈的「是」與「不是」
(一)聖靈的「不是」
- 聖靈不是神的下屬,或低於神。如在第四世紀之馬其頓紐派(Macedonius)所倡導,此派亦稱「褻瀆派」,在381年的君士坦丁大會中被判為異端。
- 聖靈不是次等的神,如基督科學派所倡導。
- 聖靈不是一種道德或宗教的屬靈感染能力。這觀念又稱「能力論」,被古教會的亞流派先倡導,在325年的尼西亞大會被判為異端。在十六世紀時再被蘇仙尼派(Socinians)復燃,後來又被社會福音派人士(如士萊馬赫,Schleiermacher) 、一神論者(Unitarianism)及耶證會人士等擁護,現今復得新福音派人士支持(如P. K. Jewett)。
- 聖靈不是神在地上的一些特殊作為,如新神學派所主張。
(二)聖靈的「是」
- 聖靈是神,是三一神中之一,與神的本質相同(homo-ousios) ,工作重點則有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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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是有位格的神(「位格」是指智慧、情感、能力及道德的抉擇能力,M. J. Erickson語),擁有神一般的全智(哥林多前書二:10~11)、全能、有感情(以弗所書四:30)、意志(哥林多前書十二:11 ),可被人接受、欺哄(使徒行傳五:3~4)、褻瀆抗拒(馬太福音十—:31;希伯來書十二:31;使徒行傳七:51),但人亦可向祂禱告(約翰福音十四:6 ),也可使祂憂傷(以弗所書四:30);以賽亞書六三: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