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督的神性
- 基督是舊約頂言的彌賽亞,而這位在舊約的彌賽亞是有神之屬性的,如永恆(彌迦書五:2),因只有神才有永恆(哈巴谷書一:12),故此為基督的神性。
- 祂也稱為耶和華的使者,那是祂在未道成肉身前的出現(如創世記十六:7、9,廿一:17~18;出埃及記三:2;士師記二:1),而耶和華的使者是神,這是不容置疑的。
- 基督是永恆的(約翰福音一:l,八:58;歌羅西書一:15),祂來自天上(約翰福音三:13、31,六:51、62,八:42),有屬神的全知(約翰福音二:24~25,四:26,十六:30)、全在(馬太福音廿八:20)、全能(馬太福音廿八:18、20;希伯來書一:3;提摩太前書六:15~16)、全善(希伯來書四:15,七:26:以弗所書三:19)。
- 基督能作神能作的(約翰福音五:17—18),如創造(約翰福音一:1;歌羅西書一:16;希伯來書一:2 )、如赦罪(馬可福音二:5、7、10;約翰福音八:11;路加福音七48:馬太福音九:5~6 ),受人敬拜(約翰福音九:38,廿:27~29;啟示錄十九:10 )、使人復活(約翰福音五:21,十一:43)、審判(約翰福音五:22、27),及一般性的神跡奇事(約翰福音三:l~2;馬太福音十一:2~4;路加福音七:16)。
- 基督宣稱祂與神同等(約翰福音五:17~18,十:30,十七:22:腓立比書二:6 );祂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十:30)及合而為一(約翰福音:十七:22 );信祂如信神(約翰福音二:24 );認識祂如認識神(約翰福音八:19,十:15、十四:7)見祂如見神(約翰福音一:18,十二:45,十四:9);得祂如得神(約翰福音五: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