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神的三位一體

「三一神」是聖經清楚之教導,是神以三種存在模式或工作形式,向人表顯祂的屬性及作為,這三種形式只是表達方式之不同,神性卻彼此不分。

(一)三一神論的聖經根據

  1. 舊約根據
  2. 新約根據

(二)三一神論的聖經邏輯

  1. 耶穌基督擁有神獨有的屬性,如全能(希伯來書一:3;啟示錄一:8;馬太福音廿八:18)、全知(歌羅西書二:3;約翰福音十六:30,廿一:17 )、不變(希伯來書一:12,十二:8)、永恆(約翰福音一:1,八:58)、全善(希伯來書四:15,七:26;);以弗所書三:19;提摩太 前書六:15~-16)。
  2. 耶穌基督稱為神(約翰福音一:l、18;希伯來書一:8;約翰壹書五:20;羅馬書九:5:提多書二:13),接受人給神的敬拜,行只有神能行的神跡(約翰福音三:1)。
  3. 耶穌基督不是父神,也不是聖靈,這是指工作方面而言,但祂們全是靈;在性質上,祂們是同等的,如耶穌基督也有神的七靈(啟示錄三:1),祂是神(羅馬書九:5),故此,神、靈、子皆相同(三位一體)。參下圖:
  4. 直接經文眾多(馬太福音三:16,廿八:19;馬可福音一:10~11:使徒行傳五:30~32;哥林多後書十三:14;以弗所書二:18,四:4~6:帖撒羅尼迦後書二:13~14;提多書三:6;彼得前書一:2;約翰壹書四:2~3;猶大書20~2l;啟示錄一:4~5)。

(三)三一神論的比喻(有限度的比喻)

  1. 如太陽(光體、光、熱力)。
  2. 如人(父、子、孫)。
  3. 如樹(根、干、枝)。
  4. 如水(氣、固、液)。

(四)三一神分別的「救贖工作」

  1. 聖父:在萬世前訂立救恩計劃。
  2. 聖子:在世上的一時段裡,完成神的救贖計劃。
  3. 聖靈:在救贖完成後,感動人接受神的救贖。

*此簡略的介紹不完全地只點出三一神在救贖方面的工作,詮釋有待詳論,於此只刻畫祂們「合作」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