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使的属性

  1. 天使是灵体(希伯来书一:14),有时以人体显现(创世记十八:2,十九:1;路加福音一:11;约翰福音廿:12:使徒行传一:1O);因他们是灵体,故来去如风(希伯来书一:7;诗篇一〇四:4);他们不会死亡(启示录廿:36),故不用婚娶(马太福音廿:30;路加福音廿: 36 ) 。
  2. 天使的智慧深不可测(撒母耳记下十四:20 ),但非全智,他们对救恩的奥秘不详晓(彼得前书一:11~12 );他们的能力浩大(诗篇一〇三:20;帖撒罗尼迦后书一:7 ),但非全能(但以理书十:13);他们虽来去如风,但非全在(约伯记一:7;弥迦书一:11)。他们的“有限”指出他们是被造物。
  3. 他们虽是灵体,却有位格,具有智慧、意志、圣洁与道德等本能,故他们能犯罪也可不犯;犯罪后,神没有为他们安排救恩,他们只等候末日之审判(马太福音八:29;彼得后书二:4;犹大书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