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会的名称

“教会”是新约一个特别的字词此字的原文Ekklesia(意“呼召出来)在新约里共出现一百一十四,除五次是非专性的的用法外,其余一百零九次是带专业性用途的意义。

(一)字义

  1. 专业性用法:是指耶稣自己的血买赎回来的教会(使徒行廿:28),为了教会,基督甘愿舍去自己的性命(以弗所书五:25),祂也作了教会的头、元首(以弗所书一:22,五:23:歌罗西书一18)。
  2. 非专业用法:是指“群众”、“集会”,有非宗教性集合的群众(使徒行传十九:32、39、41),也有宗教性集合的民众(使徒行传七:38;希伯来书二:12);因此,七十士译本常以此字(ekklesia)译出旧约以色列人经常的“集会”字(qahal),如军事性的集结(qahal,民数记廿二:4;士师记廿:2)、宗教的“聚会”(qahal,尼希米记五:13)、各类议会(qahal,创世记四九:6;诗篇廿六:5)、天使的会集(qahal,诗篇八九:6)、一群民众(qahal,创世纪廿八:3,卅五:11)或[会众”字(edah,出埃及记十二:13;诗篇一:5)。

(二)类别

教会类别有二:

  1. 地方性的教会(有形的教会):指地区性的信徒聚集的地方,如新约时代的加拉太教会、哥林多教会、以弗所教会等、这类型的教会有组织体制,故也称有组织的教会(organization)。
  2. 普世性的教会(无形的教会):指世界各地信徒同成为教会,同是主的身体,故也称有机的教会(organ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