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救赎的永恒
(一)救赎的确据
人的得救是确定不移的,不是感情作用,而是建立在重要基础上:
圣经的教导(约翰福音一:12;使徒行传十六:31;罗马书十:9~11)。
圣灵的印记(罗马书八:14~16;以弗所书一:13~14,四:30)。
生命的表现:如内心的平安与喜乐(腓立比书一:25~26;彼得前书四:12~13):对神话语的渴慕(彼得前书二:2);价值观的改变(罗马书十二:1~2;腓立比书三:7~8);不再喜犯罪(约翰壹书三:9);喜爱传福音(腓立比书一:27);结出圣灵的果子(加拉太书五:22~23)等。
(二)救赎的确立
救赎的确立是指“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问题,意见有二:
- 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如亚米念派),常用经文有五:
- (1)希伯来书六章6节
答:此段之读者还未得救,故不是失落救恩。
- (2)哥林多前书九章27节
答:本段是论奖赏,非论永生。
- (3)腓立比书二章12节
答:“作成得救的工夫”是指以行为显出得救的生命。
- (4)腓立比书三章11节
答:经文的“或者”原文eipos,意“这样”,参新译本,故是肯定性的表示,非怀疑有没有。
- (5)约翰福音十五章2、6节
答:本段经文是论事奉,非指永生。
- 赞成“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如加尔文派),支持经文众多,主要如下:
- (1)约翰福音十章27至29节:我的手、父的手、神所赐。
- (2)约翰福音十七章12节:保守、护卫。
- (3)腓立比书一章6节:成全这工。
- (4)哥林多前书一章8节:坚固到底。
- (5)以弗所书一章13至14节:圣灵印记。
- (6)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23至24节:成就这事。
- (7)帖撒罗尼迦后书三章3节:保护脱离。
- (8)提摩太后书一章12节:保守交付。
- (9)提摩太后书二章13节:神不失信。
- (10)犹大书24节:保守至终。